海风的回答
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1911年11月3日,清政府颁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规定“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这时辛亥革命已经爆发,各省纷纷响应而宣布独立,清政府把立宪当作救命稻草,在3天之内仓促制定了这部新的宪法性文件,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国会和总理大臣的权力,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担任总理大臣,但仍强调皇权至上,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也并没有阻止清王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