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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综合所得将扩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Gemfield的回答

看完原文,不得不说让人有些失望。虽然题目原文的叙事逻辑和我上个月的回答《董明珠两会将再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 1 万元,「让工薪阶层得到实惠,敢于消费」,哪些信息值得关注?》是类似的,值得鼓励,看下图:

但是,关于第一个红框,原文出现了正反两种对立观点的描述,比如反对观点是这样说的:

目前在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对劳动报酬按累进税率征收,对资本所得按低于累进税率较高档次的比例税率征收。这反映出劳动报酬是各国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收来源,而资本所得由于其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以及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现代化国家通常采用较低的比例税率去维持资本的中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主要依赖于劳动报酬所得的现象与国际实践基本符合。

Gemfield不妨把话说明白点吧,那就是:没办法,谁要你劳动力是有国界的,而资本是无国界的。这句话你好好想一会儿。此外,这样的反对观点有个严重漏洞,那就是虽然从数额上来看,个人所得税/社保税这样的税占比很大,但别忘了别人有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这样非常关键的辅助税种。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想象下一条城市道路,有机动车道,有非机动车道,按单位时间通过的载重量来算的话,非机动车道远远不如机动车道。但正是因为有了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高速通行能力才得以保障。ok?

关于第二个红框的内容,原文几乎就没有论述。记住一点,不论述这些领域的税收改革,相反大篇幅论述个税改革,就像农场主在给火鸡进行制度优化一样,有用是有用,但仅限于低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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