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散人的回答
按照我国原来的诊断标准,成人高血压的诊断界值为收缩压(SBP)≥140 mmHg 和/或舒张压(DBP)≥90 mmHg
今天(2022.11.13),《中国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以网络预发表的形式发布(文末有全文链接),其中的第一条推荐意见提出:
推荐将我国成人高血压的诊断界值由SBP≥140 mmHg 和/或 DBP≥90 mmHg 下调至 SBP≥130 mmHg 和/或 DBP≥80 mmHg(1B)[1]。
【注】
最后括号里的 1B 为证据质量与推荐强度分级(详见表1)
「1」代表证据质量分级为「中」
「B」推荐强度分级为「强」
一方面,按照旧的诊断标准,我国成人高血压患者人数约为 2.45 亿;另一方面,预计 SBP 130~139 mmHg 和/或 DBP 80~89 mmHg 的 18岁及以上人群总数近 2.43 亿[1]。
因此,确实如提问所说,诊断标准下调后,我国成人高血压患者「翻倍或近 5 亿」。
那么,将诊断标准下调,究竟是基于哪些考虑呢?
概而言之:
具体解释可以参看推荐意见说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不断变化,从1977年提出的SBP≥160 mmHg和/或DBP≥95 mmHg,到1997年提出的SBP≥140 mmHg和/或DBP≥90 mmHg,直至2017年美国心脏病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ACC)/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高血压指南将高血压诊断标准进一步降低到SBP≥130 mmHg和/或DBP≥80 mmHg[10]。中国成人能否采用SBP≥130 mmHg和/或DBP≥80 mmHg作为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主要基于观察性研究、临床试验和卫生经济学评估积累的证据。
汇总了4项最新的前瞻性队列研究的荟萃分析结果显示,在18岁及以上成人中,SBP130~139 mmHg和/或DBP80~89 mmHg人群的心血管病发病和死亡的相对风险升高30%~90%[11, 12, 13, 14],心血管病的人群归因风险达8.6%~12.9%[11, 12]。另有研究支持以上结果[15, 16, 17]。多项包括中国人群的大型前瞻性队列研究也得到相同的结果[18, 19, 20, 21]。汇总多个临床试验及其个体数据的最新荟萃分析结果显示,在18岁及以上成人中,对于SBP130~139 mmHg和/或DBP80~89 mmHg的人群进行降压药物治疗可显著降低心血管病相对风险[22, 23, 24, 25],其中一项基于48项临床试验344 716例个体数据的荟萃分析结果显示,在18岁及以上无心血管病史且SBP130~139 mmHg的人群中,SBP每降低5 mmHg心血管病风险降低11%(HR=0.89,95%CI 0.81~0.97)[22];一项基于20项临床试验114 270例研究对象的荟萃分析结果显示,SBP 130~139 mmHg的卒中患者,降压治疗可降低卒中复发风险(HR=0.83,95%CI 0.75~0.93)[23];一项基于18个临床试验92 567例研究对象的荟萃分析结果显示,SBP130~139 mmHg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降压治疗可降低心血管病风险:(RR=0.85,95%CI 0.77~0.94)[24]。
全国调查数据显示,我国18岁及以上成人中,SBP130~139 mmHg和/或DBP80~89 mmHg的人群占比达23.2%,预计总人数近2.43亿,且该血压范围人群主要为18~54岁的中青年[1, 26, 27]。一项关于我国35~64岁基线无高血压人群的高血压发生风险研究显示,SBP130~139 mmHg和/或DBP80~89 mmHg的人群15年间有65%进展为血压≥140/90 mmHg[18]。根据最新国际指南推荐的降压药物治疗启动标准,在我国35岁及以上成人中,SBP130~139 mmHg和/或DBP80~89 mmHg的人群有22.7%需要进行降压药物治疗,预计总人数为3 990万[26, 28]。而根据我国最新的药品价格和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35岁及以上SBP130~139 mmHg和/或DBP80~89 mmHg且无心血管疾病的成人中,在未来10年乃至终生采取降压药物治疗均符合成本效益[1]。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说只要血压水平达到收缩压130~139 mmHg 和/或舒张压 80~89 mmHg,就必须尽快服用降压药了。
实际上,根据推荐意见11,对于上述人群,如果只有 0~2 个心血管危险因素,而且没有临床合并症及靶器官损害(详见表2),可以进行 3~6 个月的生活方式干预(详见表3)。若血压水平没有下降,可考虑启动降压药物治疗(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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