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的回答
这不就是典型的占小便宜行为吗?
超市摆放的试吃物品的作用明显是给人品尝,以刺激购买欲望的。
典型的先试用后购买。
你一个人把试吃食品都吃光了,也不犯法。顶多别人说你缺德。
这样的人多了,试吃就少了。
化妆品店推出试用装明显是为了让你试了之后好用,然后购买的。
你直接用试用装化完了整套,也不犯法,但是别人会觉得你这人没素质。
这样的人多了,试用就少了。
地铁装座位,是为了给人坐的。
你不坐,直接躺上面,也不犯法。但是缺德。
这样的人多了,可以坐的座位就少了。
洗手池是用来洗手的。
你却让孩子用来撒尿,缺德。
这样的人多了,干净的洗手池就少了。
合理利用规则,不违法。
但是用规则漏洞来做这样的事,缺德。
这样的人多了,商家的成本会变高,商品会变贵,运费险会越来越贵。那些需要一件就拍一件的人反而吃了亏。
宠物流浪站是用来干什么的?用来收容流浪动物的。
为什么要收容流浪动物?
这和超市推出试吃,安装洗手池一样,都是利好所有人的好事,各位没有异议吧?
这当然不违法,领养了,就是你的,你自然有权利处置他。
除非当时签了什么领养合同,否则这名男子不用付任何法律责任。
但是这么做的人多了会怎样呢?
救助站会严格审查领养人身份。
导致的就是:
理性的想想,这是一件好事吗?这是一件值得为其袒护的事吗?
你会袒护拿超市洗手池当便池的熊孩子和熊家长吗?
讨厌狗,正常。
吃狗肉,正常。
抓流浪狗,杀了吃肉,正常。
占小便宜,去救助站领养流浪宠物狗,杀了吃肉,缺德。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