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仁芝麻卷的回答
新闻里面提的内容太少,补充点细节。
1.为什么广州未来一个月已无预约名额了?
一个月的数字看起来很惊人,但实际上,因为现在离婚预约系统限制就只能预约一个月内的号源,所以最多也只会出现一个月约满,不会出现更多火爆的情形了。
2.这次的新闻中没有说明预约满了的是的是离婚登记申请还是离婚登记的名额。
这里面的区别可大了去了。
根据预约系统中展示的离婚登记须知中详细描述了《民法典》实施后的离婚登记流程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说,当事人要离婚,要先申请离婚登记,在30天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内,才能正式办理离婚登记。
而广东省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的界面也显示“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是两个单独的申请选项。
因此是否可以理解为,「离婚申请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否需要分别预约才能办理?
对于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来说,30日内预约不上,最多只是需要把申请日期推到30日后。
而对冷静期已过的当事人来说,如果不能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成功预约离婚登记,是否就意味着撤回了离婚申请?
希望有关政策制定者可以给出详细解释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