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槿的回答
以执法人员的身份利用手中职权有计划的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性质更恶劣。而犯罪嫌疑人认为获刑4年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不知道他是基于什么理由提出上诉?
1、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按照以上法律明文规定,该罪犯量刑4年明显属于轻判。
身为警察酒后办案,本身就属于对工作的玩忽职守。并且法律没有规定喝酒后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喝酒并不能作为一个挡箭牌,反而一般酒后的犯罪活动都应该从重处罚。
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这比普通人违法更不可饶恕。因为执法人员如果有一颗犯罪的心,手中有权力,更多的人际关系网,实施犯罪活动比普通人更便捷,犯罪后更容易隐藏,反侦察能力强,如果不重刑可能会有更多的执法人员效仿。对于百姓的安居乐业及整个社会的稳定来说,都危害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