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教授的回答
珍爱金钱,远离海鲜,尤其是奇奇怪怪的斑、龙虾、响螺,一听就知道是要大出血。
面条急头白脸的吃一顿,二十块。
但是海鲜吃起来,真就没边了,尤其还是在旅游景点吃。
就在北海通报四个菜1500元的时候,三亚市监局已经公布到了第四批旅游市场涉嫌违法典型案例,旅客也不容易啊,遇见的是偷梁换柱,阴阳价格这种事情。
涉嫌欺客宰客、虚假宣传......三亚查处6起旅游市场涉嫌违法行为-中国质量新闻网
欺诈消费、“偷梁换柱”……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批5起旅游市场涉嫌违法典型案例
一个是海鲜本来起价就贵,第二个有可能溢价想不明白。
不过根据通报,这食材确实也都是贵原料。吃也吃过了,下次还是吃些寻常的河虾啥的。
真想吃的话,去五星级酒店吃自助,吃不回本,好歹价格明示,有心理预期。
不知道海鲜有多昂贵的,可以看一下那些小破站的up视频,确实是贵。
b站有好几个up,比如小文哥吃吃吃、上青杰哥,吃的海鲜食材,那个价位叫一个贵。
当然,除了价格本来就贵的问题。出租车拿回扣,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确实也存在。
经调查,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向消费者致歉并退款。对涉事出租车司机,相关部门已责令出租车公司对其进行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处罚。
海鲜一个本来就食材贵,二来溢价这东西,不好说。
重点是如何维权?
如果遇见宰客,需要及时保存单据,进行投诉维权。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到的部门,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明码标价,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且对消费者就产品或服务相关信息所提出的询问,应给予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渠道:
12358 物价局举报电话
价格举报是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多方面对价格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正式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