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天天听讼的回答
徐江:讲屁话没有用!
当初说要给学校捐赠1100万,没想到是口嗨。学校跟自己的学生之间,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师生情在里面的。
如果当初他答应捐赠后,真的没钱了,没办法,一下子拿出1100万,那么好好跟学校沟通,分个几期,一期几百万几百万的捐赠,我想学校应该也是很乐意也能体谅学生的难处。
但是没有,就让学校觉得自己被戏耍了,只能选择起诉。
官司的过程中,如果吴幽真的想给钱,那么也应该会跟学校好好沟通,协商解决,而不是硬扛着让法院出判决输了官司,成了被执行人又上了失信黑名单。
然后上了热搜后又风风火火的回应「钱一定到位」,这个给人的感觉就是,真的是在口嗨!你直接给钱啊,多多少少给点都好过这样的一句废话啊。
比如,就给1/10,给个110万,然后卖惨「我现在只能拿出这么多钱,请大家谅解,后面的钱我会慢慢还的!」
你这样才有可信度啊!
捐赠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赠与是一个合同行为,本案中,吴幽跟大学就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
不要以为合同就是一张纸而已,不要以为在合同上写了个名字就只是写了个名字而已。
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合同的,否则就是违约,即便是受赠予的一方,也有可能构成违约。
比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方,学校要过来接受赠予,但是后面学校没来,放鸽子,那这就是违约,违约是承担要违约责任的。
所以学校那边,虽然是接受赠予的一方,但也不敢怠慢,且看本案中,学校一点都没有怠慢,啊,各种拍照,各种合影,各种宣传,可以说是很积极履行这个合同。
没想到后面吴幽违约了,搞得风风火火的,原来是在吹牛,事实证明,牛皮不能瞎吹,你说要送这一笔钱,那就得把这钱送到手,不允许你儿戏。
其实赠与合同,跟其他合同还是有点区别的,因为毕竟一方是送,另一方是无偿接受了好处,天下没有没费的午餐,法律也规定,给了赠与人毁约的机会:在转移财产前可以撤销合同、撤销赠予。
但本案又很特殊,受赠人是学校,具有公益性质,那就不能儿戏了,你说要送那就必须送,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