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gloves的回答
根据当事人描述,
邻居计划是将爆竹扔进池塘的,但是扔偏了,扔到孩子家里。
推测邻居的目的:本来不是燃放观赏用爆竹,而是炸鱼
根据以往炸伤案例,重度炸伤的人受伤位置基本为头部手部[1],因为头手是裸露在外的。胳膊在冬天基本都是厚厚衣物保暖防护的。怎么可能被爆竹崩残废?这违反了基本物理常识。
一个孩子被小炮仗炸截肢,这是非常荒诞可笑的
如果一个炮仗导致战场才有的杀伤致残效果
要么人有问题
要么就是炮仗有问题
我估计这个所谓的炮仗,其实是乡间专门自制的炸鱼用的
放个图让大家参考一下,标签X神[2]
这种爆竹为了达到炸鱼效果,会专门加大威力。已经达到土炸弹等级,可以炸死鱼的。
推测炸残孩子的应该是这个中性尺寸威力的雷。而不是小指不到的鞭炮。
以上皆为推测,实际情况请以当地公安确定结果为准。
而且这么干是违法的,一个是非法运输爆炸物罪[3],一个是涉嫌非法水产捕捞。[4]如果再加上意外导致的致残问题,估计要罪加一等。感觉够提起公诉了。
另外强调一下,这个不是烟花爆竹!
根据《中国烟花爆竹标准—安全与质量》对烟花爆竹的定义为:以烟火药为原料,用于产生声光色的娱乐用品!在制作过程中是特意削弱了杀伤目的。[5]
而这种以杀伤生物为目的火药制品,属于土制炸弹!!![6]
如果专业点说,简易爆炸装置,全称: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s。英文缩写为IED
建议当地治安部门马上介入,而受害者也别顾忌什么邻居亲戚了。这个感觉不是民事纠纷等级,而是刑事公共治安问题。
直接报案维权吧。你儿子都残废了!!
另外烟花燃放这个是不能一禁了之的,需要的是全国有完善的标准,法律约束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