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教授的回答
以我的看法,这个网红大概率是真的无脑。而捕捞者和销售者,才是真的胆大包天。
这个网红,本来就是靠怪异食材出名的。
第一,这个案件的责任分为了两类。
一,是这个吃播网红,是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管局出手。而两个渔民,看情况是要刑事处罚了,已经被批准逮捕。
经查,该“大鱼”由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2022年9月5日,经该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2022年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手中。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二,是这个链条的问题。
我原本一位是灰产链条,没想到就是这个正常的购物网站,就可以买到二级保护动物。
现在看来,网站的审核责任也不怎么滴。
据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消息,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该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南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2022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据悉,此前,本案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