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及其在当前战争中的盟友,通过签署本谅解备忘录,宣布立即永久停止所有战线(包括在黎巴嫩境内)的军事行动,并承诺自即日起不相互发动任何战争或军事行动,不相互威胁或使用武力,同时保障黎巴嫩的领土完整和主权。最终协议将确认永久停止所有战线(包括在黎巴嫩境内)的敌对行动,以及本段的其他条款。
2. 美国和伊朗承诺相互尊重彼此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承诺不干涉彼此的内政。
3. 美国和伊朗承诺在最多60天内进行谈判并达成最终协议,该期限可经双方同意延长。
4. 本谅解备忘录签署后,美国将开始解除对伊朗的海上封锁以及任何干扰或阻碍行为,并将在30天内彻底解除海上封锁。在此期间,船舶通行量将恢复到伊朗战前水平。美国还承诺在最终协议签署后30天内从伊朗附近海域撤出其军队。
5. 本谅解备忘录签署后,伊朗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商船在波斯湾和阿曼海之间安全通行,为期60天,且免费。商业船舶通行应立即恢复,并考虑到伊朗需要清除技术和军事障碍以及进行水雷清除工作,通行应在30天内全面恢复。伊朗应与阿曼苏丹国进行对话,并与其他波斯湾沿岸国家协商,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和霍尔木兹海峡沿岸国家的主权权利,确定霍尔木兹海峡未来的海上管理和服务。
6. 美国承诺与其区域伙伴共同制定一项至少3000亿美元的最终计划,用于伊朗的重建和经济发展。该计划的实施机制将在最终协议生效后60天内敲定。美国将授予所有必要的许可证、豁免和相关金融交易的授权。
7. 美国承诺,根据最终协议中商定的时间表,解除对伊朗的所有制裁,包括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决议以及所有美国单方面实施的一级和二级制裁。伊朗和美国认识到解除制裁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并表示有意在谈判中立即讨论这些问题,以期达成共识。
8. 伊朗重申,不会获取或发展核武器。美国和伊朗已同意,根据第7段所述时间表,通过双方商定的机制解决已积累的浓缩材料的处置问题,最低限度的方法是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现场稀释。双方还同意,在最终协议中建立的令人满意的框架下,讨论浓缩问题以及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核需求相关的其他共同商定事项。最终协议将确认本段的各项规定。美国和伊朗认识到上述核问题的关键重要性,并表示有意立即通过谈判解决这些问题,以期达成共识。
9. 在最终协议达成之前,美国和伊朗同意维持现状。伊朗将维持其核计划的现状,美国不会在该地区实施任何新的制裁或部署更多部队。
10. 美国承诺,自本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起至制裁解除之日止,美国财政部将对伊朗原油、石油产品及其衍生品的出口,以及所有相关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运输等)的出口发放豁免。
11. 美国承诺,在本谅解备忘录执行后,将伊朗被冻结或受限制的资金和资产全部释放并投入使用。美国和伊朗将在谈判期间就释放这些资金的程序达成一致。这些资金,无论存放在原账户还是已转移,都必须完全可用于向伊朗中央银行指定的任何最终受益人支付款项。美国承诺据此签发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授权。
12. 美国和伊朗同意建立一个执行机制,以监督本谅解备忘录的妥善执行以及未来对最终协议的遵守情况。
13. 在本谅解备忘录签署后,在开始执行本谅解备忘录第1、4、5、10和11款以及这些措施持续执行的前提下,美国和伊朗应仅就最终协议的其余条款进行谈判。
14. 最终协议应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具有约束力的决议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