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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设委员会“审视”夺命火,评论指权力和保障不足,续促设法定委员会“调查”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05/12/2025 - 10:17


香港特首李家超赶在要求彻查宏福苑火灾民意初起时便决定成立「独立委员会」去「审视」问题,但未能做到一槌定音,不少专家和市民仍然希望政府成立具法定权力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去寻找真相,以致特首昨(4日)早要开腔,表明委员会可要求包括拥有调查权力的政府部门协助,以应对舆论指委员会权力不足的问题。不过,专家和学者仍强调,法定调查委员会具权力进行调查,对作证市民亦更有保障,有更大机会找出真相;忧虑单以市民信心不足的委员会审视问题,最终可能令民怨更深。

在未有详情的情况下,特首李家超周二(2日)公布,决定成立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审视事故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关问题,稍後会就人选联系司法机构,并研究详细的工作范围。

香港特首李家超近照。

香港特首李家超近照。 © 港府新闻处图片

这与前高官张炳良建议按《调查委员会条例》设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Commission of Inquiry,下称「调委会」)不同,而後者更获得不少以往曾参与调委会工作者支持。甚至在特首公布後,仍有即将离任的立法会议员丶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等人表明,成立「调委会」更佳。梁更明言,不具法定权力的独立委员会未必能达到问责效果。而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更打比喻说,「调委会」可助官方排除瘀血,再注入健康新血;若因「怕痛」而保护瘀血,可能形成体内排斥,对身体更为不妙。

陈文敏:宏福苑火灾牵涉问题十分复杂 宜设「调委会」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丶现英国伦敦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陈文敏昨(4日)晚在网上节目中比较两种委员会工作的利弊时指出,两者的最大分别是权力方面,委员会只是按酌情权成立,而「调委会」是法定机构,按法例成立,本身有一定权力,可进行搜证,程序属类司法程序,更为严谨,相信对调查真相有更大帮助,亦更适合用於调查像宏福苑大火涉及不同部门的监管以致私营机构这种复杂性大的问题;与港府之前以委员会方式检讨 2018年大埔公路造成19死67人伤的巴士意外引出的专营己士服务问题不同,後者只涉及一家公司和个别司机。

他进一步指出,运输署可以「要求」原本不想交资料的专营巴士公司向委员会提交资料,但私营公司和私人未必愿意配合,因为任何人士都享有「不作自我指证权利」,而拒交或拒绝合作亦没有罚则;但若是由法定的「调委会」进行,则可传召证人丶勒令对方提交文件甚至是帐目,否则可要求纪律部队执法甚至控以藐视罪,权力和罚则清晰。

对於李家超强调,会要求部门合作,予以协助;并在昨早的研讨会上表明,独立委员会可要求政府部门,包括拥有调查权力的政府部门,协助委员会高效工作,全方位审视事件,资深新闻工作者梁家权在节目中指出,这便受制於当局是否愿意让委员会调查什麽;而陈文敏亦表示,部门的「合作」是否能长久维持,亦属疑问。他指出,部门初期可能会与委员会合作,但「越查越深时,政府未必愿意配合」,有法定权力的「调委会」才能确保搜证在没有政府部门配合的情况下也可进行。

「调委会」免证人被追责 更易寻真相

在保障市民作证方面,陈文敏认为,「调委会」亦更胜任,因为证人在会上所作证供可免受诽谤等民事追究或刑事起诉,减少他们面对的法律挑战,故在还原真相方面,「调委会」远胜委员会。

时间方面,他亦不认为委员会一定较「调委会」快,须视乎事件的复杂程度,例如1999年的嘉利大厦火灾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便在当年内提交报告。另外,「调委会」更可分阶段提交报告,先就简单问题提交报告和建议,其後再处理深层次问题。

他强调,市民不是要很快看到结果,而是要一个感觉公道的结果。若民众以为委员会只是政府拖延的工具,以致公信力不足,便会对结果感到不服气,最终只会是浪费大家时间,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令民怨更大。总结而言,在调查宏福苑大火及相关问题一事上,成立「调委会」远胜以委员会去审视问题。

评论:公民和传媒监督 减政府受骗

陈文敏估计,特首不愿成立「调委会」,「可能有少少」是不知事件牵扯有多大,而「调委会」一旦成立,便难以叫停。此外,李家超任期已过一半,中央十分关注,李可能希望在任期结束前有所交代。最後,他估计,李亦可能害怕成立「调委会」会牵动更大民愤。

他呼吁港府不要害怕社会批评和传媒,因为他们可在一定程度上起监督作用。以保安局长邓炳强初时称棚网合乎阻燃标准为例,若非社会人士和传媒继续深挖,政府可能就以发泡胶易燃丶棚网没问题结案,令问题成因被掩埋,而不会进一步测试其他较难采样的棚网样本,从而知道自已受骗和火灾蔓延迅速的原因。

建制派吁港府扩委员会职权范围

不过,在面对特首似乎无意改变成立委员会的决定,认为此事较宜以「调委会」调查的意见领袖亦提出改善委员会运作的建议,例如不再寻求连任的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建议港府扩大委员会的审视范围;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亦建议,委员会职权范围可写得具原则性及前瞻性,包括承办商的监督丶支援大厦法团等,甚至弹性地涵盖公共部门责任问题;梁定邦则认为,委员会运作一段时间後,亦可转为「调委会」。

但亦有议员继续支持政府,当中,前保安局长黎栋国在电台节目表示,独立委员会虽是行政组织而非法定组织,但不受法律框条约束,可更有弹性及快速地找出真相。

翻查资料,港府在回归中国後,曾六次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全部都有查明事实和成因,绝大部分都有就事件责任作出判断;成立非法定的检讨委员会或独立专家小组的,有三次,全部都没有触及事实或成因以致问责。

大埔宏福苑火灾,至昨日已造成159人死亡,尚有31人仍然失联,是香港历史上死亡人数第三高的火灾,起火原因仍有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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