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迫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颠案)一案完成举证,在最後一天的盘问中,法官多次打断自辩的邹幸彤的提问,更一度考虑不让前常委关振邦作供,遭邹指法庭不想听证据。法庭最後决定,只可提问2018年之後的事宜,而法庭亦在没有事实否定的情况下,指示邹幸彤以「六四事件」代替「六四屠城」来作出提问。
案中最後一名被告邹幸彤昨(3月31日)午完成证人作供及盘问程序,法庭随即商定,将案件押後至下月 18日进行结案陈词,排期三天。至於法官会否赶在「六四事件」37周年之前作出裁决,则仍是未知数。
由於法庭早前已经以2018年为提供证据的年份,故此原先排期75天的聆讯,预计可大幅缩短一半,但却令审讯完结时,更接近六四周年。不过,了解中国维稳情况的非政府组织人士估计,「六四事件」37周年前判决的可能性较低。
据了解,以2018年划界,是因为控方初期举证时以被告多年来的公开发言和访问为主,被法官质疑是否要法庭处理三十几年前的事,最终商订,证供须涉及2018年或以後的事宜,而2018年是中国最新的修宪年份,当中,政府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徵」加入第一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控方亦以此条文为基本,指结束一党专政就是推翻中共领导的特质,触犯法律,提出控告。
法官质疑邹幸彤寓政治宣传於提问 邹否认
在昨天的审讯中,由出任支联会常委廿四年的关振邦以辩方证人出庭作供,主要问及他对六四的认知丶支联会就五大纲领的讨论等,但关的作答被指过於详细,多次被法官打断;而自辩的邹幸彤以律师身份提问时,亦多次被法官质疑,双方发生争拗。
例如邹幸彤追问证人看那些报章来了解六四时,被法官李运腾打断,称提问要有限制度,明令禁问三十几年前的事;邹则表示,想藉此表达支联会陈述的事实和用词都是有理有据的,与当时绝大多数传媒报道的相若,质疑法庭是否不让人讲事实。不过,李官强调,报章丶海报的内容亦只是传闻证供,法庭无从判断邹所指的是否真是事实;邹则反驳称,关当年的所见所闻,并非传闻证供;但李官最後表明,今次不是审讯六四,不是邹用作政治宣传的场合。邹否认自己是在做政治宣传,李官则继续持有此看法,双方就此争拗了一阵子。
邹幸彤接着提问关,「六四屠城」後有没有继续参与相关活动;但李官立即更正她,指问题不正确,应该「系『六四事件』之後。」邹质疑,法庭没有证据前,不能说她的说法不正确。李官不再与她争拗,只是表明,如果邹继续「用呢啲字眼,我会考虑系咪真系畀你继续问落去」。
法庭曾讨论中止证人作供
但当法官陈仲衡代问证人有否在1989年六四事件後参与支联会工作时,李官叫停关的回应,指要确定关的作供是否与本案有关,若没有,便毋须再听。其後便请证人离开法庭,等待法庭决定。
法官向邹幸彤了解提问方向後再休庭五分钟商讨,接着念出法庭的「决定」:「证人唔能够讲2018年以前嘅事情,只能够由2018年开始讲。」李官更在邹同意後再次向她确认,如果她逾越此界线,便不会容许她继续盘问证人。
证人:支联会无讨论纲领内容 亦从未放弃
在其後的提问中,关供称,由1989年为支联会当义工开始,五大纲领已经存在,虽然没有人明确表示何谓五大纲领,但据他个人理解,五大纲领犹如奥运五环般互相紧扣,而且顺序不变,就是救人为优先,所以第一是「释放民运人士」;其次是「平反八九民运」,因为争取民主不是罪,故争取平反,多年来一直以争取这两个纲领为基础;发展下去便是「追究屠城责任」丶「结束一党专政」,最终达致「建设民主中国」。
控方追问,关称五大纲领以「释放民运人士」为先,但支联会是否从来没有放弃过其馀四个纲领,尤其是「结束一党专政」。关肯定回应,支联会从无放弃任何一个纲领。
根据控罪,支联会及该会正丶副主席李卓人丶何俊仁和邹幸彤四名被告,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或破坏中国的根本制度或中央政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