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声明中写道:“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的外长,对一项将大幅扩大以色列死刑适用范围的法案深表关注。”声明表示,“通过这样的法案有可能损害以色列对民主原则的承诺。”
联合声明表示,“我们敦促以色列议会和政府的决策者放弃”这项法案。该法案由极右翼提出,定于周一在以色列议会二读和三读,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将在最高法院受到挑战。根据该法案,“任何人出于种族主义或对某一族群的敌意或无意地导致以色列公民死亡,并意图损害以色列国和犹太民族在其土地上的复兴,均应处以死刑。”
如此措辞意味着,巴勒斯坦人杀害以色列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但以色列人杀害巴勒斯坦人则不适用死刑。欧洲委员会秘书长阿兰·贝尔塞(Alain Berset)周日也敦促以色列放弃这项法案,称其将“严重倒退以色列长期以来事实上的暂停死刑的局面”。
以色列历史上仅执行过两次死刑:一次是1948年,建国不久后,一名被控叛国罪的陆军上尉被处决;另一次是1962年,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被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