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江苏南通人陈先生拿到了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书。至此,这场持续近一年的“平等就业权纠纷”诉讼,暂时告一段落。
一、二审法院均采信了被告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属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说明称,陈先生所报“工程类管理”岗位,需要“熟悉了解当地的语言、文化习俗和社会环境”等,因此要求“宁波籍”。
慈溪市国资中心拿出的《情况说明》,以解释为何陈先生所报岗位要求户籍。
8月13日,陈先生对澎湃新闻表示,慈溪市国资中心2024年9月发布的82类岗位,包含“投资管理”“财务管理”“水质检测”“档案管理”等,除1类要求“面向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户籍”,其余全部要求“宁波籍”,他坚持认为这属于就业歧视,将向宁波市中院申请判后答疑,若无法得到合理解释,下一步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澎湃新闻注意到,二审判决前不久,慈溪市国资中心发布了2025年慈溪市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取消了2024年招聘时的“宁波籍”要求。为何2025年招聘取消了户籍限制?8月13日,澎湃新闻致电慈溪市国资中心,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地方国企招聘
机修、摄像等都要求“宁波籍”
慈溪为宁波市代管的县级市。2024年9月25日,慈溪市国资中心在慈溪人才网上发布了《2024年慈溪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及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慈溪市多家国企82类岗位,除“07副总经理”岗位要求“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户籍外,其余全部要求“宁波市户籍”。
这些岗位包含中层管理人才岗位:文旅公司风险管理部副部长、传媒公司资金财务部副部长等;专业人才岗位: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机修、水厂运营、水质检测、测绘信息、综合文秘、档案管理、屠宰管理、摄像制作等。
陈先生看中了“046工程管理”岗位。该岗位为“工程管理”类,招聘单位为宁波慈溪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等”,要求30周岁及以下。
陈先生各项条件均符合要求,唯独卡在户籍上。2024年10月10日,陈先生报名了“046工程管理”岗位,下午4点36分,系统审核记录显示申报条件不符合,户籍不符合要求。
公告显示,此次招聘工作由慈溪市国资中心组织实施,委托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开展。
报考前,陈先生曾与慈溪市国资中心的岗位政策解释相关负责人电话沟通,质疑户籍限制的合理性。其提供的录音显示,该相关负责人称,此举确实与人社部规定有出入,但他们参照了地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通行做法”,是基于岗位要求和便利性的考虑。
慈溪市国资中心2024年9月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聘条件之一是户籍限制
慈溪市国资中心在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回复陈先生要求撤销招聘户籍限制时称,涉事《公告》中岗位户籍要求根据本次招考单位属性、岗位需求和现有条件确定,并参考了2024年慈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关于户籍的有关要求,严格依照公开招聘规定操作。
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陈先生表示, “我省省属事业单位较早形成共识,从2012年底起就不再限定招聘对象户籍,但市县事业单位仍较普遍地采取户籍限制措施,据我们了解,这主要是考虑本地就业、人才队伍稳定性和新进人员生活便利等因素。”
答复称,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条件,但户籍条件未在明确禁止范围,这也是一些地方现阶段继续坚持限制户籍条件的原因所在。
答复表示,从长远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逐步适当放开户籍条件限制,有利于事业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拔适合岗位需要的各类人才,“但就目前实际情况看,解决这一矛盾还有赖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
不过,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一审法院:涉案岗位职责与户籍有实质关联性
陈先生起诉了慈溪市国资中心。2025年2月11日,该“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在慈溪市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中,慈溪市国资中心表示,“046工程管理”岗位招聘单位宁波慈溪交通集团下属公司为慈溪市交南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慈溪市国资中心拿出一份慈溪市交南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情况说明》称,该公司招聘的“046工程管理”岗位,对工作人员响应时间有较高要求,须24小时待命,同时需要经常与慈溪本地人员沟通。“故该岗位人员需要熟悉了解当地的语言、文化习俗和社会环境,以便于在工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保障工程顺利推进,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及健康安全。”
慈溪市国资中心答辩称,招聘时的户籍要求不属于就业歧视。被告作为财政事业单位,促进本地区的劳动力就业,是其重要工作内容。被告还从岗位本身、岗位的稳定性、减少招聘成本、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等角度,进行了答辩。
2025年4月9日,慈溪市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陈先生要求被告口头道歉、登报道歉、支付精神抚慰金、诉讼费用等诉讼请求。
判决书显示,慈溪市法院认为,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中未明确列举户籍为禁止歧视的因素。法院认定,涉案岗位职责与户籍有实质关联性、企业可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法院还从就业歧视的主观恶意性方面指出,某指导案例中用人单位以“河南人”为由拒绝求职,有明显的指向性的地域歧视。本案中,招聘公告中明确要求为宁波户籍,未指向性的特别排除某一地域人员,并不存在主观恶意的歧视性的表现。
陈先生不服,向宁波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但今年新招聘已无户籍限制
2025年8月7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陈先生因户籍不符合要求而未审核通过,招聘单位并未在审核时提高录用标准,慈溪市国资中心对陈先生的报考资格未予审核通过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其次,慈溪市国资中心基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等因素考量, 在招聘时对于人员户籍进行限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陈先生上诉提及的录音证据中工作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不能作为认定案涉行为违法性的依据。
8月13日,陈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将向宁波市中院申请判后答疑,若无法得到合理解释,下一步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陈先生指出,无论如何,机修、摄像等岗位要求本地户籍都难以解释。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5年6月27日,慈溪市国资中心在慈溪人才网上发布了《2025年慈溪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条件不再有“宁波市户籍”或“慈溪市户籍”。并且,招聘计划表显示,宁波慈溪交通集团及下属公司也在招聘“工程管理”岗位。
为何2025年招聘取消了户籍限制?8月13日,澎湃新闻致电慈溪市国资中心,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我希望能通过这次事件,引起社会对招聘时限制户籍的广泛关注与重视。”陈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