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尤尔格·劳伯在会议开幕致辞中说道:“我们原定于今天开会,继续对美国进行审议。然而,我注意到美国代表团并未出席。”
美国缺席普遍定期审议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华盛顿早在8月份就已表示将抵制这一程序。
劳伯确认没有美国代表团在场后,理事会迅速通过了一项关于“受审议国不合作”的决定。
人权理事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呼吁受审议国恢复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合作”,并决定将美国普遍定期审议重新安排在2026年底,并有可能提前举行。
美国此举仍然激怒了一些去日内瓦的美国地方官员和人权组织,他们去日内瓦是为了表达对美国总统特朗普1月份连任以来越来越严重的担忧。
不仅部分美国人自己有意见,参加审议的一些国家也发表了意见,中国代表谴责华盛顿“缺乏对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尊重”。
古巴代表指责华盛顿试图“破坏人权理事会、联合国系统以及整个民间社会”,并补充说,“显然,美国政府害怕此次行动的结果”。
此前唯一一个未出席普遍定期审议的国家是以色列,它在2013年初缺席,尽管最终在10个月后接受了延期审议。
所有193个联合国成员国都必须每四到五年接受一次普遍定期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