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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大宗「串颠」案 12名民主派上诉全被驳回 政府欲令刘伟聪入狱亦失败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3/02/2026 - 09:18


香港最大批民主派人士因争取民主而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的「47人」上诉案,今(23日)早裁决,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驳回所有上诉,即12名罪成被告就其定罪或刑罚所作上诉失败,维持监禁4年5个月至7年9个月。而政府就脱罪的刘伟聪所提上诉亦遭滑铁卢,刘维持无罪。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发言人张超雄表示,法院驳回上诉,是错失纠正47人案大规模不公义的机会,并再一次揭示此案政治检控的本质。该会强调,和平反对政府不是犯罪,当局必须立即释放案中在囚所有被告。

按量刑从重至轻排列,12名就定罪或刑罚提出上诉的12名被告依次是邹家成(7年9个月)丶吴政亨(7年3个月)丶何桂蓝(7年)丶梁国雄(6年9个月)丶林卓廷丶余慧明丶何启明(6年7个月)丶黄碧云(6年6个月)丶杨雪盈丶陈志全丶郑达鸿及黄子悦(4年5个月)。根据早前判刑时计算,各被告须在 2028年至 2032年间才可望刑满出狱。

根据现场记者描述,各被告和脱罪的刘伟聪闻判时均表现平静,与他们在未开庭前与访听席上的亲朋好友作揖丶抱拳丶微笑挥手等情况不同。惟一一个脱罪而被律政司上诉的刘伟聪,在法庭驳回政府而可以自由离开法庭後向记者表示,心情愉快,笑言「人日大吉,江湖再见」。按历法,今天是大年初七,是「人日」,即人人生日。

这宗因被控人数而俗称「47人案」的案件,多名被告的律师去年7月在法庭上为上诉被告陈词时所列理据,包括案件不沙暴力,按普通法原则,不属颠覆罪条文中的「非法手段」;所涉行为是根据《基本法》的框架行事;被告参与程度不高,不应被列作「积极参与者」,应降低量刑期;曾因服务社会而获得减刑者不再获减刑属原则犯错;以及发起《墨落无悔》时,《港区国安法》尚未实施,判刑时不应予以考虑等。

不过,律政司一方则认为,原审法官裁决正确,向被告方的诠释是荒谬丶不合逻辑丶有违《国安法》之立法目的等。结果,法庭接纳律政司一方理据,驳回所有上诉。

在预告「47人案」今早作出裁决後,上周六便已有支持者和疑似「排队党」在暂代上诉庭的西九龙法院大楼外排队,以争取进入正庭旁听。网媒《集志社》报道,当天下午五时许,已有约 30 人排队,以排队党为主。及至今日清晨,排队人士已增至约60人,其後陆续有同案已出狱人士丶外国驻港领事馆人员及市民到庭旁听。警方则一如之前的支联会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审讯一样,为记者采访排队人士制造难度,包括不准记者停留,及受访者要离开队伍丶到对面街道才可进行访问。

本案是香港特区成立後最多人一同被控的案件,且令至少三代民主派核心人员入狱。事缘民主派人士在 2020 年 7 月为立法会换届选举进行民间初选,以争取赢得半数以上(35+)议席,并签署《墨落无悔》文件,争取2019年反修例运动时的五大诉求,但被指违法。警方於2021年初拘捕55人,其後以国安法中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控告 47人,当中 45人罪成,最终有 12 人提出上诉。律政司则以「案件呈述」方式,对脱罪的刘伟聪提出上诉。上诉聆讯後,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称会在九个月内颁下判词,但其中一名法官彭宝琴已於去年 11月提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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