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今(10日)午将恢复就《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进行最后辩论,一旦通过便会成立登记制度,承认在海外注册的同性婚姻人士可以进行有限度的亲属行为,但强调这不等于承认同性婚姻。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联同30个亚洲捍卫性小众权利的团体去信港府,呼吁订立全面承认及保障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框架;但另一方面,亦有基督教团体联署反对草案通过。更关键的是,负责通过草案的立法会议员,大多数反对草案。
在民主派初选案被判囚的岑子杰早前就已于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婚权提出司法覆核,并于2023年获终审法院裁定部分胜诉,港府要在两年内订立法律框架,承认同性伴侣的关系,限期下月届满。港府终在7月提出上述草案,让已在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透过申请登记的方法,行使在香港法律上承认的部分同性伴侣关系,虽然草案被同志团体认为远远不足以符合终院裁决的要求,并会对无法到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造成不公,但早前已在立法会完成首读,并进入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今午将恢复二读和进入三读的最终表决阶段。
同性伴侣草案在香港引发的争议未因立法会已完成部分立法程序而停止,支持和反对的团体均在立法会通过前夕表态。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联同亚洲多个关注性小众权益的公民团体发表联署信,表示尼泊尔丶泰国与台湾等地已落实保障同性伴侣的相关法律,但香港目前的草案内容,仅为同性伴侣提供最低限度医疗及身后安排等方面的法例保障,是剥夺同性伴侣在本土合法缔结伴侣关系的权利,远远落后于亚洲其他地方所提供的保障,希望港府正视问题,尽快提出更全面承认及保障同性伴侣关系的修正法案。
性小众群体「萌家香港」前日亦发表调查,表示接获的544份回覆问卷中,有96%受访「LGBTQ+」(不同性小众的简称)社群认为,法律上承认伴侣关系十分重要;66%受访者因同性伴侣关系不被承认而不能享有公屋丶居屋丶合并报税等社会福利;有42%和35%的受访者亦表示,关系不被承认在医疗探访和遗产承办时都有困难。团体建议港府,设立承认伴侣关系的登记制度。
另外,有近50个在港的基督教团体则以「一群热爱香港的市民」之名,在草案恢复二读前发表联署声明,反对用任何形式认可同性婚姻或结合,声称要捍卫香港以一男一女为本的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