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前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被控涉案金额超过2.36亿余元人民币。中国最高法院网站说,苟仲文死缓减为无期后,将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苟仲文12月8日被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和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目前还不知道他是否上诉。
据中国最高法院网站12月8日的消息说,苟仲文死缓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后,将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6年10月,苟仲文出任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中共党组书记。2022年7月,他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上述职务,转赴全国政协任职。2024年5月30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宣布苟仲文被查。去年12月,苟仲文被“双开”。
苟仲文也是第十四届中国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
据中国最高法网站介绍,2009年至2024年,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36亿余元。
另外,苟仲文还被指控在2012年至2013年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在相关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公开简历显示,苟仲文为汉族,出生于1957年6月,甘肃镇原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苟仲文的官方罪名包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益并收受财物。
他还被指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私留涉密文件;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