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官媒新华社报导,3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对被告人谭瑞松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谭瑞松贪污犯罪所得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内幕交易违法所得。
报导指,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10年,被告人谭瑞松利用担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8993万元;1998年至2024年,谭瑞松利用担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并购、承揽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3亿余元;谭瑞松自2012年3月至2023年3月作为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并多次泄露内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
报导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瑞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谭瑞松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谭瑞松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贪污罪构成自首,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贪污、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均已全部追缴,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消息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0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谭瑞松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谭瑞松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公开资料显示,谭瑞松1962年2月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湖南攸县人,北京航空学院学士、哈尔滨工程大学工程硕士、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8年5月起担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曾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总经理。
2024年8月,谭瑞松官宣被查,2025年2月被开除党籍。当时的通报称,“经查,谭瑞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靠军工吃军工’,侵吞巨额公共财物;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并购、承揽工程项目、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其官网介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于2008年11月6 由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第二集团公司重组整合而成立。航空工业集团设有航空武器装备、军用运输类飞机、直升机、机载系统、通用航空、航空研究、飞行试验、航空供应链与军贸、专用装备、汽车零部件、资产管理、金融、工程建设等产业,下辖100余家成员单位,员工约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