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书信集》,[英]大卫·休谟著,周保巍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5年12月出版,570页,125.00元
一
在《人性论》中,休谟曾这样写道:“我接到一封信,打开以后,由其笔迹和签名得悉这封信是由一位友人寄来的,友人说他现在正处在六百里格之外。显然,我若不在心中展现出使我们相隔的整个海洋和大陆,并依照我的记忆和观察假设驿站和渡船的作用都继续存在:那么我便不能依照我在其他例子中所得到的经验来说明这个现象。”虽然这段话原本旨在阐发一条认识论原理——也即要想说明并理解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我们必须假定处于感官之外的一些外部对象的持续存在,但值得注意的是,休谟这段信手拈来的“就近取譬”之语似乎也表明:撰写并收阅书信,甚至是那些跋山涉水、飞越海陆而来的书信,已成为像休谟这样的启蒙文人的日常生活实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才将十八世纪称为一个“书信的时代”。于是,我们看到,在整个“长十八世纪”,几乎所有的启蒙文人都积极投身书信写作——比如终其一生,贺拉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大约写了七千多封信,伏尔泰大约写了四万多封信,而杰斐逊的书信写作量更是惊人,总数大概在五万至七万五千封之间。正是十八世纪这种大范围、高频次的书信往还进一步夯实和拓展了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中所描绘的现代早期的“文人(书信)共和国”:“此一时期,哲学家之间的书信往来空前频繁(universal correspondence)……即便在战乱频仍与宗教扰攘并存的情况下,欧洲仍逐渐形成一个无形的文人共和国(republic of letters)……各学派中的真正学者不断强化这一遍布全球、各自独立却又紧密相连的智识群体之间的联系。此种跨国学术交流持续至今,并成为抵御权力野心与政治纷争所带来祸患的最为重要的一种精神慰藉。”
于是,随着“文人共和国”的日渐繁盛,在整个十八世纪,不仅涌现出许多像蒙塔古夫人、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贺拉斯·沃波尔这样以高超的“书信艺术”著称于世的文章圣手,而且书信还走出高门深宅的私密空间,委身于喧闹煊赫的公共领域,并一跃而成为深受时人喜爱并广为流行的一种独特的文体样式和文学门类,而涵泳和受教于其间的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卢梭、席勒等启蒙文人也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为这种“先锋文体”的大宗师。以卢梭为例,在其写作生涯的巅峰时期,他不仅撰写了诸如《致达朗贝尔论戏剧的信》《致博蒙书》《山中来信》这类讨论政治、戏剧、宗教等广泛议题的公开信,而且还创作了一部举世闻名的书信体小说《朱莉或爱洛绮丝》(其副标题即为“生活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对恋人的书信”)。虽然休谟书信的写作量和存世量并不像伏尔泰、杰斐逊那般惊人,虽然休谟并没有像卢梭、席勒那样积极投身书信文体的先锋实验,但毋庸置疑的是,与同时代将写信视为畏途、拖延成习的斯密或将写信视为负累、总是潦草从事的康德相比,休谟不仅乐于写信,而且善于写信,即便毫无事前的运思和筹划,他顷刻间便可草就一封文辞清通、意味隽永、妙趣横生之信。在给其经年挚友缪尔男爵的一封信中,休谟就以其惯有的生动、亲昵、揶揄和意趣盎然的笔调为我们神灵活现地再现了其写信时的惯有场景:
在头脑中尚未形成任何可以博汝莞尔一笑的主题和想法之前,我便执笔蘸墨,坐下来给您写信。我对自己的写作才能向来颇为自许,它总能在紧要关头让我才思泉涌。但现在,我即便是抓破脑袋也写不出任何东西,于是,我气愤地将鹅毛笔扔了出去。哎呀!你这愚钝的家伙,难道你准备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弃我而去吗?难道你竟是这样一位虚心假意的朋友,以至于在我向忠实的缪尔先生表达友情的时候,你的内心反而充满了反感和不悦?缪尔先生就是因为太了解你了,所以才不会任你摆布,也不会在你不情不愿的情况下将你握在手中。而我呢?一个可怜的家伙,却对你寄予了百分之百的信任,以至于摒弃了刀剑、法衣、道袍和礼服(the Sword, the Gown, the Cassock, & the Toilette),而将谋取功名利禄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所以,快滚开吧!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回到鹅的身边,你对她或许还有点用处,使她凌空翱翔、飞跃关山。天哪!当脱离她的羽翼,进入我的手中,难道你就水土不服,不能向我提供同样的服务,为我沉重的想象力插上翅膀,助其自由飞翔?
当我正在对它口诛笔伐的时候,那支鹅毛笔腾地鹤立起来,自置于我的指间,并笔走龙蛇,向您讲述我的近况,向您倾诉我所蒙受的不公,并希望您能从中周旋,从而将这对老友之间的杯葛化解。
而颇为有趣的是,休谟写信时这种如风行水上的毫无窒碍、一挥而就之感,与他的“冤家对头”卢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忏悔录》中,卢梭曾不无苦恼地写道:“即便是写信讨论微不足道的琐屑之事,也会耗费我大量的时间和心神,让我疲惫不堪。如果想连续写下脑海中所浮现的想法,我既无法开始,也无法结束。我的信是一长串混乱的句子,几乎让人难以卒读。”正是这份下笔千言的纵横才气——“我不会再另起一页,以免我忍不住要给您写上八页”,“我写的信已冗长的如同一篇论文了,由于害怕将其写成一本专著,我将就此打住”,不仅让休谟省却了卢梭式的苦恼,而且也让他得以从容优裕地漫步于文字丛林,为我们采撷并编织出一封封浑然天成、文思沛然之信,为我们留下了一份份精彩纷呈、自成高格的“文字奇功”,并在后世引发连绵不绝的回响。

休谟
二
1764年9月22日,一时风头无两,深受巴黎哲人和名媛贵妇喜爱和推崇的休谟不无得意地致信友人道:“在欧洲大陆的任何地方,从彼得堡到里斯本,从卑尔根到那不勒斯,凡听闻过我名字的,无不对我的道德文章推崇备至。”或许正是在欧洲文学界的这种崇高地位,让休谟成为十八世纪“文人共和国”书信网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核心枢纽。从休谟现存的书信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不仅与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头面人物哈奇森、凯姆斯勋爵、斯密、罗伯逊、弗格森、布莱尔等人飞鸿不断,而且还与法国启蒙运动的悍将孟德斯鸠、杜尔阁、卢梭、马尔泽尔布、莫尔莱,英格兰启蒙运动的各色人物如吉本、沃波尔、约翰·威尔克斯、谢尔本勋爵、史翠寒,以及远在美洲的富兰克林等人保持着广泛的交往和书信联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某种意义上,出入于爱丁堡、伦敦和巴黎上流社交圈的“好人大卫”,实际上扮演着某种“亲善大使”的角色,成为联结和沟通苏格兰、法国、英格兰和美国等诸种启蒙运动的重要桥梁。例如,休谟不仅通过书信与当时世界上第一流的政治经济学家孟德斯鸠、莫尔莱、杜尔阁、塔克(Josiah Tucker)、奥斯瓦德(James Oswald)、斯密、富兰克林等人探讨税制、公债、纸币信用、贸易猜忌、“穷国—富国之争”等广泛的经济议题,而且还设法居中斡旋,让他们相互之间建立直接的通信联系,以便就相关议题作进一步的切磋交流,从而为现代早期“政治经济学”的奠基、形塑和传播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或许可以将休谟一直不厌其烦地强调的“自我认同”——一个“文人”(man of letters),理解为一个善于写信,也重视写信之人,一个掌握了“文人共和国”通关密码之人。
确实,休谟不仅自己勤于写信,而且还经常鼓动、引诱、敦促,甚至乞请朋友们经常给他写信,于是,我们在休谟的书信中常常看到这样的语句:“请尽快给我写信”,“恳请您有暇时给我写信”,“恳请您继续与我通信并保持友谊”,“恳请您尽早给我回信”。休谟既不吝于表达其对于勤勉守时的通信人的赞许,表达对于收到他们来信时的那份欣悦、快慰甚至感激,也不惮于径直表露对于那些怠于写信、疏于音问者的不悦、抱怨、抗议乃至威胁:“非常不幸的是,我已经有超过一年半的时间没有收到您的来信了”,“我可以像您一样疏于写信,即使写信,也可以像您一样只写上只言片语”,“请告诉弗兰克,他是一位糟糕的通信人,而他作为一个糟糕的通信人的唯一方式就是保持沉默”,“请告诉达朗贝尔,如果不是像他一样疏于写信,我自然会费心地维持我们之间的音讯往来,不至于哪一天会突然中断”,“如果您不在一年之内给我回信,我发誓,至少在收到您下一封信之后的半年内,我也不会给您回信”。而作为一名优秀的通信人,休谟总是会为自己疏于写信而“深感愧疚”,总是对通信的中断“倍感遗憾”,总是会忍不住给朋友写信——“我发现您不愿再听到与我有关的任何消息……但我还是忍不住给您写信”,“我和您一样怠于写信,但我对您的记挂促使我拿起笔”。不仅如此,每当通信因某种原因陷入僵局之时,休谟也总是那个率先打破沉默之人:“我一直渴盼收到您的来信,并聆听您对英国政治的高见,这可是临行之际您对我的允诺。也许您也一直渴望收到我的信。因而,尽管我们都拉好了架势,蓄势待发,但谁也不愿写第一封信。我现在率先来打破这个僵局,如果我们的通信(commerce of letters)仍无法继续,那就是您不对了。”休谟一直将写信视为“清明理性最为称许的一项活动”,是各种人生境遇下所能发现的“最大的享受”:写信不仅可以获取资讯、慰藉情感、切磋学术,还可以“改善文风”,可以“展现发明创造之才”。但需要强调的是,在休谟乃至整个苏格兰启蒙运动那里,书信的价值和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它还有着更为重要、更为丰富的道德和文明意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整个苏格兰启蒙运动为之奋斗和辩护的“商业社会”(commercial society)和“商业社交性”(commercial sociability)的一个符号,一个隐喻,一个象征,一个具体而微的缩影。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休谟才将怠于写信视之为一种“恶”。
自二十世纪下半叶苏格兰启蒙运动研究复兴以来,像波考克、尼古拉斯·菲利普森(Nicholas Phillipson)这样的第一流思想史家一直都强调“商业社交性”在休谟、斯密以及苏格兰启蒙思想中的核心地位。那究竟什么是“商业社交性”呢?在其千古名文《论奢侈》(又名《论技艺的精进》)中,休谟对于这种“商业社交性”有着极为精彩的描述和阐发:
各种门类的技艺越是发达,人们就越喜好交际。当人们掌握了丰富的学识和谈资时,要想让他们满足于过一种离群索居的隐士生活,或者以疏亲淡友的方式——那是蒙昧无知的化外之邦才有的异国情调——来和自己的同胞相处,那也是不可能的。人们纷纷涌进城市,热衷于接受和交流知识,展示他们的才智和教养,表现他们在言谈举止、生活方式以及家具服饰方面的品位。智者受到好奇心的驱使,愚者受到虚荣心的引诱,而所有的人都受到快乐的感召。到处都建立了形形色色的社团和俱乐部,男男女女们以轻松友善的方式欢聚一堂,于是,人们的性格和举止立刻就变得温文尔雅起来。由于养成了彼此倾心交谈、热情款待的习惯,人们不但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文化修养,而且还必然会感受到人性(humanity)的提升和完善。
如果说语言的边界标识着社会和思想的边界,而语言的变迁也昭示着社会和思想的变迁,那么,最能反映“商业社会”的兴起以及为之辩护的“商业社交性”哲学的,便是充斥于《人性论》《道德、政治与文学随笔》《道德情操论》《国富论》等苏格兰启蒙经典著作中的commerce及其近义词exchange,communication,intercourse,correspondence,discourse,conversation。在这种哲学中,作为根源性母体概念的“commerce”,远非仅仅意指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交换,而是像其拉丁词源commercium一样,涵盖了更为广泛而丰富的意涵,也即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形式的社会联系、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从最为形而下的男女之间的交媾,到最为形而上的人际之间的观念、情感和意见上的交流和沟通。这就意味着,休谟、斯密等苏格兰启蒙哲人所提出的“商业社交性”哲学,是一种旨在捍卫所有形式和所有层次的“人类交往”(commerce of mankind)的哲学,是一种强调沟通、交际、交流的哲学,是一种强调商业化、城市化所带来的人际交往和人际互动的频繁及其人道化、文明化效果的哲学。而休谟的各种著述正是为这种“商业社交性”哲学提供诠释和辩护的最高典范:在休谟那里,如果没有心灵中各种观念和印象之间稳定的、规律性的联结和沟通,就不会产生因果认知和因果理解;如果没有个人和国家之间商品、劳动和服务的自由交换和自由流通,就不会有分工、合作和遍及下层民众的普遍富裕;同样,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交往,没有社会场域中频繁发生的“同情”——也即各种观点、情感、意见和判断之间的相互交流、彼此应和与同感共鸣,就无法习得“正义”之德,就无法形成普遍的道德判断和道德尺度。故而可以说,在这种哲学中,“良善生活”(good life)的源头不在于战场上的杀伐决断,而在于市场上的说服协商,不在于广场或议事大厅里的政治演讲,而在于社团、沙龙或俱乐部里的社交谈话,就像休谟所特意指出的那样:“我们愉快的谈话,比正式的学院论证更能启迪真正的智慧。我们亲密友善的交往,比政治家和自诩的爱国者们空洞的辩论,更能展现真正的美德。”因为,在休谟、斯密等苏格兰启蒙哲人看来,正是在以“谈话”(conversation)为中心的社会互动和社会交往中,通过“同情”(sympathy),通过观点、情感和意见的频繁交流,我们学会了“设身处地”,学会了以“他者”的眼光来审视和评判自己——诚如苏格兰启蒙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所祈祷的那样,“愿上天赐予我们一种天赋,让我们能像别人审视我们那样去审视自己!”,从而逐渐习得一种公正无偏的旁观者视角,学会“自制”,学会“道德敏感性”,学会对他人的“体谅”和“宽纵”,学会行为和情感表达方面的“文明”(politeness)和“得体”(propriety)。
或许,只有站在这种“商业社交性”哲学的视角和高度,我们才能充分明了休谟所赋予“通信”的道德、文明意涵及其历史象征意义。因为在休谟这里,“通信”(correspondence)——休谟也称之为“commerce of letters”,本身就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交往(social commerce)和社会谈话(social conversation),譬如十八世纪的书信艺术大家沃波尔就将书信视为一种“即席的纸上谈话”(extempore conversation upon paper),而休谟也将书信视为一种“笔谈”(address by letters)。故而,在这个意义上,通信不仅是可见的、物质意义上的书信往还,其背后更是斯密所说的那种“情感和意见的交流与共鸣”(correspondence of sentiments and opinions)。正是通过“通信”,人们得以打破地理和空间上的障碍和束缚,得以与他人建立广泛的联结和互动,得以突破孤立的“自我”精神上的褊狭和闭锁,得以打破彼此隔绝、相互猜忌、以邻为壑的原子化的、碎片化的生存方式。化用亚当·斯密形象而富有诗意的说法,我们或许可以说:一封坦诚友好之信,就仿佛是一个诚挚而好客的邀请,它表明:写信人愿意信任我们,愿意“向我们敞开心扉”,愿意“邀请我们进入他的内心深处”——否则,我们所面对的必然是每个人胸前那堵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无形高墙,那层将其内心包裹得密不透风的深重晦暗,从而使我们有机会成为“他胸中的那个人”,在情感和意见的“自由交流”和“彼此应和”中见其所见、感其所感、思其所思,并在此过程中用一种感觉去验证另一种感觉,用一种情感去权衡另一种情感,用一种判断去匡扶另一种判断,用一个心灵去映照另一个心灵。在这个意义上,“通信”本身就是一种完美的同情实践,是培养道德想象力的有力工具,是实现相互启蒙和教化的有效手段。而更具象征和启示意义的是,“通信”本身的流通性、开放性、交互性和对话性不仅预设了像休谟这样的一颗开放、坦诚、乐于交流、富于联结的启蒙心灵(open, frank, communicative, associative, enlightened mind)的历史性出场,而且也昭示了“商业社会”的形成,以及人类生活从封闭的、内向型的宫廷、城堡、军营、修道院和书斋向开放的、外向型的市场、交易所、沙龙、俱乐部和咖啡馆的漫长历史转型。
三
休谟曾指出,“谈话和著作都是心灵的一个抄本”。但我们不妨进一步说,那些不以出版为鹄的,而是以“散郁陶,托风采”为职事,以“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为要旨,实乃“心声之献酬”的私人书札,更是心灵的抄本,因为恰如中国西汉的杨雄所言,“书为心画”。无独有偶,在给斯雷尔夫人的信中,素有十八世纪英国文坛祭酒之称的大文豪塞缪尔·约翰逊也曾这样写道:“夫人,你是知道的,在一个男人的书信中,他的灵魂是赤裸的。他的书信就是他的胸怀唯一的镜子。无论他的内心在想什么,都会毫不掩饰、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没有什么事是本末倒置的,没有什么是受到曲解的。你可以从要素中看到系统,也可以从动机中发现行为。”在这个意义上,休谟本打算全部销毁的私人书札,无论篇幅是长还是短,也无论主题是高贵还是凡俗,都不仅仅只具有传记意义,都不仅仅是一份人事档案,而是一份心灵独白、一部精神自传。它就像一面精纯无垢、法力无边的魔镜,能一览无余地映照出休谟最真实、最丰富、最多重的心灵和人格面相,一如卢卡斯所精准捕捉到的那样:
哲学家常常是离群索居的,有时是因为他们不谙世故,难以应付世界;有时因为他们超凡脱俗,遗弃了世界;有时是因为他们羞怯,从而隐匿于世界。但在我看来,休谟是较为健康而可取的,能在抽象玄思和实践活动中保持一种平衡……休谟爱开玩笑,也喜欢那些聪明可人的女性和丰盛的大餐,并且可以迅速而成功地胜任军旅和外交生涯。他比洛克更快乐谐趣,比贝克莱更谙于世故。除了英格兰人难以根除的傲慢和卢梭难以理解的狂怒,休谟少被困扰。作为一个智识上的怀疑论者,好人大卫(le bon David)过着伊壁鸠鲁式的生活,而直面死亡时,颇令论敌失望的是,他像一个斯多噶主义者那样无畏无惧,尽管常有大多数斯多噶主义者所缺乏的那份幽默和人道。
由此看来,休谟的遗嘱执行人没有遵照其命令将他的书信全部付之一炬实乃幸事。在评价狄德罗时,马蒙泰尔曾指出,凡是没领略过狄德罗谈话之魅力而仅仅通过其作品了解他的人,根本就不算了解他。我们或许可以化用马蒙泰尔的说法:凡是没领略过休谟书信之魅力而仅仅通过其作品了解他的人,根本就不算了解他。因为在我看来,凡是饱尝过休谟书信艺术之人,都不难认同另一位英国大哲弗朗西斯·培根的如下判断和赞词:“照我看来,贤明的人所写的书信是所有文字中最好的。因为它们比起演讲或公开演说来更加自然,比起相互讨论和即席演说来更加缜密。对于那些实际从事某些工作或与某些行业有关的人写作的书信,比起其他著作在历史方面能够给予人最好的指导,对于勤奋的读者它们本身又是最好的历史。”如果说阅读一部名人传记,就等于上了一所优秀的学校,那么,阅读像休谟这样的贤哲的私人书札,就像是进了一所伟大的私塾。首先,从休谟的书信中,我们可以获得丰富的人生启迪和人生智慧:看他如何精明而节俭地持家,看他如何清醒而节制地处理自己的情感生活,看他如何勇敢而审慎地经营自己的文学生涯,看他如何巧妙地平衡“沉思的生活”和“行动的生活”,看他如何从容地优游于爱丁堡、伦敦和巴黎的社交界并与各色人物周旋,看他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矢志不渝地坚守“独立和自由”这一最高的生活原则。其次,从休谟的书信中,我们还可以管窥到他那处变不惊、逍遥闲适、幽默欢快的性情,他那洞彻万物、映照天地的仁善而博大的胸怀;最后,也最为重要的是,从休谟的书信中,我们还可以见证到其作为第一流“人性解剖学家”的伟大头脑——那颗时刻处于高速运转中、永不倦怠的善于观察、善于发现、善于比较、善于分析、善于论断的锐利头脑,以及其作为第一流社会科学家的那种卓越的判断力和惊人的预见力。关于最后一点,请容我权举两例。
其一是休谟曾准确地预见到美国的最终独立。在临终前,对于当时正闹得沸反盈天的美洲事变,休谟给出了自己富于远见卓识的观察和判断。一方面,休谟以历史学家所特有的敏锐,见微知著,从当时英国大臣们的文恬武嬉之状成功地预见到了第一帝国即将解体的命运。在1776年5月前往巴斯疗养途中,当看到以海军大臣桑威奇勋爵为首的一众高官在一群风尘女子的陪同下正以捕鳟鱼为乐时,休谟不禁发出了这样的慨叹:“就我贫乏的或渊博的历史知识而言,我还不记得有这方面的任何先例……在大英帝国命悬一线、生死攸关的时刻,作为海军部的第一大臣(在海军部,他向来拥有说一不二的权威),他是如此的优游逍遥,如此的气定神闲,如此的心不在焉,如此的散漫无归,以至于在一年之中的关键时节,在一个距其办公地点60英里的地方以捕鱼为乐!仅凭这一事实就足以判定这个国家的命运。”另一方面,休谟还从道义和现实的角度论证了美国独立的正当性和必然性。就道义层面而言,休谟指出:“就原则而言,我是站在美洲这一边的,并且我希望我们能让他们自行其是,按照他们自认为合适的方式治理或治理不善。”因为就像休谟所形象地比喻的那样,“国家与个人一样,所处的年龄段不同,所需要的管治之道也迥然有别”。如果说,此前的美洲还处于童稚状态,尚需要母国的强力管束,那么现在美洲已经长大成人,从而也获得了自立门户的正当权利。而就现实层面而言,对于那些鼓吹用武力征服美洲以捍卫帝国尊严的所谓的爱国者,休谟则目光如炬地指出,即便武力征服侥幸获得成功,像英国这样的一个有限政府也难以承受“远距离统治”所带来的巨大的宪制难题和财政重负:
在征服他们之后,我们将如何去统治他们?专制政府可以将其压迫之手伸向天涯海角,但一个有限政府,即便没有招致反感,也绝不可能在远方维持其长期统治,更不用说在那些已经产生了如此强烈敌意的地方。因此,为了维持我们的统治,我们必然要取消所有的特许状,废除殖民地的每一种民主权力,废止《人身保护法》,并授予每个总督以充分的自由裁量权或专断的权力,同时,还必须罚没所有大种植园主的地产,并绞死殖民地四分之三的教士。而要执行这些致命的、暴烈的法令,两万人是远不够的,而在这样一个广袤无垠、孤悬海外的地方,即便是三万人也不足以执行这些法令。但是,由谁来供养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呢?无论在什么时候,殖民地人民都无力承担,而在将他们盘剥至民不聊生、哀鸿遍野之后,更是无力承担。在这种不堪重负的,或者说在这种彻底崩溃的财政状况下,我们不应该,实际上也没有能力来承担这笔费用。因此,让我们抛开所有的怒气,握手言和,并友好地分手。如果仍然怒气难平,我们只能谴责自己过去的愚蠢。
其二是休谟甚至精准地预见到了“东升西降”的长期趋势以及“中国崛起”。针对当时如塔克、奥斯瓦德等一批政治经济学家所作出的“富国将永远领先于穷国”,而世界上某个商业最发达国家终将“吸聚所有的工业和艺术”的断言,休谟雄辩地指出:“由一个国家独占财富,这绝非天意之旨。所有物体——无论是自然体,还是人工体——的生长,都会因规模庞大这一内因而止步不前。伟大的帝国,巨大的城市,庞大的商业,所有这些都会受到其自身的制约,这不是出于偶然,而是出于一种必然的法则。”在休谟看来,虽然发达的商业国具有雄厚的资本等诸多优势,但穷国所具有的廉价原材料和劳动力也足以弥补它们的这些劣势和不足,从而诱发工业资本的全球流动以及财富的均平化:“制造商们不断辗转迁徙,一次又一次离开那些他们已经使之富裕起来的国家和省份,只要哪里有廉价的食物和劳动力,他们就飞向哪里,直到他们使这些地方也变得富庶起来,于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又开始了新的迁徙。”不仅如此,休谟甚至还天才地预见了这样一种可能的经济图景:“对于商贸往来而言,与中国距离遥远是一种自然障碍,这不仅使我们之间的商贸关系只限于少数几宗商品,而且使这少数几宗商品的价格畸高,由于需要长途贩运,也由于垄断和关税。一个中国人每天的工资只有三点五便士,而且非常勤勉。假如他们离我们就像法国人和西班牙人那么近,那么,我们所使用的每件物品都会是‘中国造’(every thing we use would be Chinese),直至货币和价格达到同一个水平。”考虑到交通技术变革所带来的空间压缩效应以及远程运费的大幅下降,我们似乎可以将休谟的这段话视为“中国崛起”的某种神奇预言。不仅如此,考虑到曾经的“山巅之国”美国如今所面临的种种困局,休谟的另一段话似乎也具有了某种神谕般的启示意义:“人类的天性中似乎真有一种不可战胜的本能来阻止财富的巨大积聚……一个大国会把蓄积的财富消耗于凶险而又不得人心的图谋方面,而且很可能因此而毁灭一切更有价值的东西——工业、道德乃至本国人口。在这种情况下,流动资金积聚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以致把盛钱的容器都胀坏了。于是这些钱便同周围环境发生混合,并迅速下落到应有的均衡水准。”
在评价休谟的好友兼通信人贺拉斯·沃波尔的书信人生时,弗吉尼亚·伍尔夫写道:“在当今时代,能够见证一个完整人格的充分展现实属难得——贺拉斯·沃波尔便是这样一位卓然不凡的人物……其漫长的一生宛如一片广袤的湖面,映照出居所、友人、战争、鼻烟壶、革命与哈巴狗等纷繁意象,伟大与渺小在此交织并存,而其背后,则是一片宁静高远的苍穹……无论他人如何湮没于历史长河,贺拉斯·沃波尔终将不朽。”我们似乎同样可以说,纵然休谟的《人性论》《英国史》等经典著作在历史长河中因某种偶然湮没无存,他也必将因这些书信文字而永垂不朽。
(本文为周保巍为《休谟书信集》撰写的编译前言,澎湃新闻经授权删去注释刊出。)
《大漠丰碑——出土文献所见西域史地》,荣新江著,中华书局,2025年6月出版,528页,168.00元
北京大学有悠久的西域研究传统,早在民国初年,中西交通史就成为当时北大的重要课程之一。“开创中国中西交通史的三大家”冯承钧(1887-1946)先生、向达(1900-1966)先生和张星烺(1881-1951)先生都先后在北大讲授中西交通史,他们对西域南海史地都有很专深的研究,逐渐形成了北大西域南海史地研究的传统。大体同时的还有黄文弼(1893-1966)先生,他因参加中瑞西北科学考查团所取得的成绩而蜚声学界,最终成为我国“新疆考古第一人”。继之有从德国留学归来的专攻梵语和吐火罗语的季羡林(1916-2009)先生加盟北大,使北大又逐渐成为国内西域语言研究的中心。建国初期高校院系调整后,周一良(1913-2001)先生也加盟到中外关系史的研究队伍中,他主编的《中外文化交流史》影响甚大。稍后,张广达(1931年生)先生等新中国培养的一批优秀人才使北大西域史地的研究更进一步。改革开放后,北大的西域研究逐渐呈现历史与语言相结合的趋势,逐渐呈现历史与考古相结合的趋势,逐渐呈现与敦煌吐鲁番学相结合的趋势。
荣新江先生是改革开放后北大培养的新一代西域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因而他的西域史研究兼具上述特点。他最近出版的新著《大漠丰碑——出土文献所见西域史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丛刊》之一种),是他长期以来西域史论述的集中呈现,其中最早的研究《小月氏考》定稿于1986年,最晚的论文发表于2023年,因此研究的时间跨度长达三十多年,其西域史研究的韧性与厚积薄发可见一斑。事实上,只要浏览一下《大漠丰碑》三编的名字“西域历史与民族变迁”“丝绸之路与西域文化”和“漠北民族与高昌回鹘”,即可知,本书所论范围远远超出了西域史地的范畴,但书名仍以“西域史地”为关键词,我推测,这是意在致敬北大先辈,隐含不忘传统、不忘初心、不忘来时路的寓意。因为北大前辈学者多有以“西域史地”或“西域南海史地”为书名的习惯,如冯承钧先生有《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黄文弼先生有《西北史地论丛》,马雍(1931-1985)先生有《西域史地文物丛考》,张广达先生有《西域史地丛稿初编》等。这里之所以也列入马雍先生,是因为马先生也出自北大,与张广达先生是历史系前后级同学。而且改革开放后,受邓广铭先生的延请,马先生也一度在北大授课。因此,这种书名习惯的背后,其实隐含了北大西域南海研究的一种传统。
《大漠丰碑》一以贯之地展现了荣新江先生的学术抱负与学术志向、治学理念与治学方法,即在“贯通”思想的引领下,以知识创新为己任,以立足世界学术前沿为目标;微观入手,宏观叙事,见微知著,以芥子见须弥,达到了“毫端尽精微,胸中有世界”的境界(参姚崇新:《毫端尽精微 胸中有世界——〈从张骞到马可·波罗——丝绸之路十八讲〉评介》,《西域研究》2023年第4期)。但从北京大学的学术传统的角度看,我更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即《大漠丰碑》是北大西域研究传统的传承与创新,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即略可感知。
西域史书写观念的更新
荣新江先生在《大漠丰碑》的自序中说,“传统史学对于西域史的研究,基本材料都出自传世的汉文史料,因此脱离不了‘中原王朝经营史’的窠臼”(序,第2页)。这其实是西域史书写观念的更新。
事实证明,如果观念不更新,即便有西域史研究的新材料,仍然不会被充分重视,也不会被充分利用,研究因而仍然不会有大的突破和进步,有学者至今仍然抱持以传世汉文史料研究西域史的做法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因此,观念的更新对西域史研究的意义十分重大,它关乎西域史研究视野的拓宽、议题的拓展、对丰富的西域历史文化内涵的全面揭示以及对西域内外族群交流互动的深入考察等。这一观念的更新,从荣新江先生的业师张广达先生就开始了,而荣先生更将其发扬光大。他在《大漠丰碑》自序中进一步明确了自己书写西域史所秉持的观念,“我秉持着‘用当地的史料研究西域的历史’,‘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材料研究该民族的历史’的观念,希望利用新出土的文献材料来书写西域历史的新篇章”(序,第2页)。
“用当地的史料研究西域的历史”的愿景,可以理解为,研究既涉及西域历史本身,也包括西域与其他区域的交流交往史,因为西域当地的史料记载的不仅仅是与中原王朝的交往;“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材料研究该民族的历史”的愿景,可以理解为,研究不仅仅涉及古代西域民族的历史,还涉及西域各民族之间,以及西域民族与西域以外民族之间交流交往的历史,因为西域某民族的语言文字资料记载的不仅仅是西域该民族的历史信息。
有了这样的新观念,使荣新江先生的西域史研究注重长时段和整体性,而整体性的把握,则从个案或微观研究入手,如对西域诸族群的系列探讨即是其例,从而呈现出荣先生西域史研究的总体思路。这一总体思路颇有年鉴学派的特色。这一总体思路,他在自序中有所流露:“从汉到唐,西域主要是多个绿洲王国并存的政治体制,但从840年回鹘西迁后,天山南北的形势发生转变,西域原有的一些国家、民族消亡了,代之而起的是西州回鹘、喀拉汗王朝,于是逐渐改变了西域地区的原本政治格局,民族构成、宗教信仰也逐渐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我对于西域历史上这场可以称之为‘唐宋变革’的历史进程抱有很大兴趣,所以想一个部族一个部族的研究,特别是唐宋之际出现在西域、河西地区的一些小部族,希望能调理清楚他们的来龙去脉,最后再总体讨论西域地区的整体变化。于是我撰写了有关小月氏、铁勒、龙家、通颊、甘州回鹘、西州回鹘等部族的考证性文章。”(序,第1-2页)先撰写“考证性文章”,再讨论“整体变化”,正是注重长时段和整体性的具体体现。
具体研究方法的推陈出新
荣新江先生治西域史的理念与方法深受张广达先生的影响。张先生的这些理念与方法包括考据与义理的交互为用;不同语文、不同类型的资料的综合运用;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新材料与旧材料的有机结合等。这些理念与方法,荣先生均深得其中三昧(荣新江:《三升斋随笔》,凤凰出版社,2020年,14-25、99-120页),在他自己的研究中都有充分体现,不仅如此,还致力于推陈出新,发扬光大。
在史料运用上,中外并举,东西并举,不拘一格,以论证需要为究竟。举凡境内域外不同类型的、不同语种的文献文字资料及金石铭文资料,境内域外不同种类的文物资料(包括遗迹、遗物等),境内域外不同种类的图像视觉资料,都能熔于一炉。这些研究方法,不仅体现在他的丝绸之路研究中(姚崇新:《毫端尽精微 胸中有世界》),在《大漠丰碑》中,我们再次领略了这些研究方法的魅力。
兹以《敦煌与于阗:细读公元十世纪两个丝路王国间的文化交往》一文为例以见一斑。于阗王国与沙州归义军之间的交往,传世典籍中几乎没有直接的记载,作者通过仔细梳理敦煌文书中有关于阗、敦煌两地佛教僧侣交往的零散记录,以及敦煌文书中于阗语文献特别是于阗语佛典,以及对有关于阗人在敦煌开凿石窟与供养信息、于阗佛教图像(如敦煌石窟壁画中的于阗瑞像和于阗八大守护神图像等)传播信息的抓取,复原了十世纪前后于阗王国与沙州归义军之间交流交往,特别是佛教文化交流的历史图景,从而揭示出于阗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曾起到过重要的作用,证据绵密而翔实。但作者的思考并未就此停止,而是从更宏观的角度,考虑这一研究给丝绸之路研究带来的启发,指出这一研究说明,“公元九、十世纪,虽然没有像盛唐时那样的东西文化交往的盛况,但沿丝绸之路上一些小王国和地方政权之间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交往,仍然持续不绝……即使在丝绸之路上多个政权分立的时候,丝路的交通、贸易、物产、技术、宗教、文化的交流仍然没有中断”(257-274页)。这既是对丝绸之路“通少断多”错误观点的回应,更是作者对丝绸之路总体情势的宏观把握。
对西域史研究的切实推进
收入本书的专题研究,共同的特点是资料掌握全面,学术史掌握准确,论证逻辑严密。因而不少观点都可视为定论,或迄今为止的不易之论,或推陈出新之论。限于篇幅,这里仅举两例。
一是关于“吐火罗语”和“吐火罗人”问题的讨论。在新疆历史研究中,“吐火罗语”和“吐火罗人”一直是困扰着人们的一个问题,这一问题的争论已持续百年,是涉及西域历史、语言、族群乃至种属研究的著名“悬案”。而且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西方甚至出现了泛吐火罗人和泛吐火罗语思潮,因此该问题的讨论已经超出了纯学术范畴,必须引起中国学者的足够重视。经过法国学者列维(S. Lévi)、伯希和(P. Pelliot),日本学者羽田亨,英国学者贝利(H. W. Bailey)、恒宁(W. B. Henning)等人的论证,焉耆、龟兹发现的所谓“吐火罗语”其实就是焉耆语和龟兹语,与葱岭以西的吐火罗斯坦没有任何关系,回鹘语题记中的“toγri”(即“吐火罗”)一词所指的范围应当在别失八里/北庭和龟兹/苦先之间,焉耆也在其中。但对于回鹘人为何用“吐火罗”一词来指称上述区域,学者们始终不得其解。荣先生通过对回鹘摩尼教文献的梳理,注意到回鹘文的“toγri”来自摩尼教概念里的“吐火罗斯坦”或“四吐火罗”,其范围对应于龟兹、焉耆、高昌、北庭一带。回鹘文中的“吐火罗语”应该是回鹘人对龟兹到高昌流行的语言的他称,并非这种语言自己的自称,所以,即使这种语言被称作“吐火罗语”,但它的使用者与吐火罗斯坦的吐火罗人无关。那么摩尼教徒为何称这一区域为“吐火罗斯坦”?荣先生进一步指出,葱岭以西的真正的吐火罗斯坦地区原本是摩尼教的一个大教区,八世纪初叶以降由于伊斯兰势力的东进,大批吐火罗斯坦的摩尼教教徒奔往对摩尼教友善的回鹘汗国领地,随着摩尼教教团在西域地区丝路北道开教成功,其原本的“吐火罗斯坦”的名称也随着“东方教区”一起移到丝路北道,这一称谓又最终被高昌回鹘摩尼教教团所继承(141-156页)。至此,这一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百年聚讼渐趋平息。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对消解西方的泛吐火罗人和泛吐火罗语思潮意义重大,其意义已超越学术本身,体现了一名优秀学者的学术担当和社会担当。因此,《大漠丰碑》所收关于吐火罗语和吐火罗地理讨论的两篇论文《所谓“吐火罗语”名称再议——兼论龟兹北庭间的“吐火罗斯坦”》《“吐火罗”非“焉耆”——吐鲁番出土文书札记》成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性文献。
二是对通颊部落的研究。通颊部落是吐蕃王国在其东北边境设置的一级军政组织,在吐蕃王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甚至在吐蕃王国崩溃以后,通颊部落的民众仍然是河西地区归义军政权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但有关通颊部落的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比如,学者们对古藏文文献中的mthong/thong-khyab/kyab一词,一直众说纷纭;对敦煌汉文文书中的“通颊”二字,则长期以来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因而也就没有对这一问题做过全面系统的研究,就连词义本身也没有得到统一的认识,相应地,汉文文书中的“通颊”一词与古藏文文献中词汇的比定也得不到解决。《通颊考》一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藏文史籍,特别是敦煌出土的古藏文、汉文文书资料,对通颊部落的来龙去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并阐明了通颊部落在吐蕃王国军政体制中的地位,以及它在晚唐五代沙州归义军政权中的状况(73-110页)。
本文的贡献,还不仅仅是廓清了通颊部落的历史面貌,对民族史的研究也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本文最后总结道:“吐蕃在通颊部落内推行的这种内婚制,使通颊部落中的各族民众逐渐具有了统一的名称、特定的地域、共同的语言和宗教信仰,以及共同的经济生活,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通颊人。……进入归义军时代的通颊部落,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军事征服性质,且与汉人百姓错居,以血缘关系结成的部落逐渐演变成以地缘关系结成的乡里,加之与汉人的通婚,通颊人逐渐地同化为当地的汉人,通颊人或通颊部落也随之在历史上消失。”(110页)这段话虽然是在归纳通颊部落的历史变迁,但涉及并精确概括出民族共同体形成和消失的基本要素和条件,因而对于我们思考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消失或融合问题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通颊考》还为如何正确使用晚出文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藏文文献《智者喜宴》(一名《贤者喜宴》)是成书于1564年的晚期教法史著作,但其中也记载了不少吐蕃王朝时期的历史,因而成为本文重点参考的藏文文献之一。但我们注意到,作者在使用这些记载时,既重视它们可能存在的真实的一面,也重视它们也可能存在不准确或错误的一面。无论采信或否定,都提供了理据,并不是直接采信或直接否定,尤其是充分利用比《智者喜宴》早很多的敦煌古藏文文献作旁证。这提示我们,晚出文献未必都不可采信,是否予以采信,须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其他证据做综合评估。
因此,《通颊考》是一篇海内外公认的藏学研究佳作,也是一篇民族史研究的佳作,其结论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论文虽已发表三十多年,但其结论和判断仍被广泛接受,《通颊考》因而也成为近三十年来西方藏学界引用率最高的中国学者撰写的藏学论著之一。
学术规范与逻辑分析的典范
荣新江先生是国内最强调学术规范的学者之一,他也一直在为建立中国的学术规范而努力,身体力行,因此有《鸣沙集——敦煌学学术史和方法论的探讨》(台北新文丰公司,1999年)、《学术训练与学术规范——中国古代史研究入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等著作的出版,特别是后一种著作,被誉为中国的“芝加哥手册”。关于《大漠丰碑》学术规范的体现,这里仅举一例。荣先生在序中特别提示说,“早期所撰文章,因为用笔来写,所以写的字越少越好,引用一般史料时提示卷数即可,不注所据版本和页码。后来开始用电脑写作,学术规范也越来越缜密,引文都注到页码。为求本书统一体例,这次把早期撰文的页码尽可能补上,所用版本有些是撰文之后出现的标点本”(序,3页)。
这里主要谈到了早期论文页码的完善和所使用文献的版本的更新,这反映出荣先生在学术规范方面也一直在与时俱进。我想强调的是,学习荣先生的学术规范应该从关注这样一些细节操作入手。
注重篇章结构的内在逻辑和论述过程中严密的逻辑分析是荣新江先生学术研究的另一特色。学术研究是以理服人,所以一件合格的学术产品,除了正确地排比、使用、分析相关资料外,清晰、严密的逻辑至关重要。这个“逻辑”包含了学术写作时的“逻辑性”和思考时的“逻辑分析能力”。关于前者的重要性,荣新江先生作了反复强调:“在安排章节和层次时,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注意文章的逻辑性……论据要在下笔之前做仔细的排列,先举什么,后举什么,这中间要有符合逻辑的次序……文章最重要的部分……要有逻辑性。”(荣新江:《学术训练与学术规范》第十讲《论文的写作(上)》,188-189页)关于后者的重要性,有的学者甚至主张史料无需多,而重在逻辑分析,如杨希枚先生即如是主张(王瑞来:《孤证传真实——王小波李顺起事时间考辨》,《羊城晚报》2025年8月8日)。可见,“逻辑分析能力”是生产优秀学术产品至为关键的一种能力。事实上,文献或考古材料提供的信息总是有限的,所以仅凭文献或考古材料其实很多历史是串不起来的。这时候,就需要历史学者结合其他间接证据资料,通过严密的逻辑分析,作出合理的推测与判断,由已知推未知——这正是史学研究的魅力所在,也是彰显史家智慧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大漠丰碑》中,精彩的逻辑分析随处可见,这里仅举一例。《通颊考》在引出日本学者山口瑞凤据P.t.1089对吐蕃的万户之制所作的讨论和判断之后,分析道:“山口关于万户是民政组织的看法是可以成立的,但P.t.1089的官吏序列表只是表示各种官吏的身份地位,而没有说明每种官员到底有几位。例如,同一文书中就有沙州‘汉人之万户长’的称谓,而沙州只不过是瓜州军镇下属的一个城,可以由此推想瓜州军镇应有数位万户长;而且,据这一称谓还可以推知,当时存在着几种类型的万户长,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我们认为山口推断的万户和翼、千户之间的户口比例关系是难以成立的。目前来看,万户和千户之间的对应关系还不够清楚,但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则是肯定的,而且二者都包含在军镇当中。”(88页)这段分析中虽然用了“推想”“推知”等词汇,但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堪称逻辑分析的典范。
提供了吐鲁番文书整理与研究的经典案例
前文已指出,与敦煌吐鲁番学相结合也是荣新江先生西域史研究的特点之一,因此《大漠丰碑》还提供了吐鲁番文书从整理到研究的典型案例,即新获吐鲁番文书中哥逻禄部落破散文书碎片的缀合、整理与研究。
这组文书已高度碎片化,且数量众多,缀合工作具有极大的挑战性。《新出吐鲁番文书所见唐龙朔年间哥逻禄部落破散问题》一文从文书缀合的技术处理开始,再到文书文本内容的初步梳理与识读,再到史学研究,形成了吐鲁番文书整理研究的完整的“三部曲”。缀合环节特别交代缀合的理由以及各残片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对文书进行初步分组;文书文本内容的初步梳理环节,主要是通过梳理文书中包含的支离破碎的信息,使文书的信息尽可能变得完整一些,有条理一些,其间对文书中出现的专门术语和概念专门进行了梳理,为下一步的历史学研究做准备;史学研究环节,在充分掌握前人有关哥逻禄部落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文书信息,推陈出新,将唐龙朔年间哥逻禄部落经历的一次破散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步,并加深了我们对当时西域复杂的民族关系形势的理解(295-334页)。
因此,《大漠丰碑》对哥逻禄文书的整理研究可以视为吐鲁番文书整理研究的经典案例,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仅据以上诸端已不难看出,《大漠丰碑》无论是学术理念的更新,还是学术视野的拓展,还是多元方法的运用,抑或是议题的深度与广度,都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因此,《大漠丰碑》不仅是对北大西域研究传统的继承,更是对北大西域研究的创新。
李里(蒋立冬 绘)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受到政策路线与革命环境的主客观因素影响,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在白区与苏区均受到巨大挫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也是马列主义政党组织原则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在不断探索中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革命组织形态及运作形式的重要阶段。这种革命实践探索不仅发生在苏区,也同时存在于白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李里最近出版了新书《地火燎原:白区党组织运作的多重面向(1927-1937)》,以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组织演化脉络与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脉络为线索,考察1927至1937年在白区革命过程中,中共地下组织在社会、组织与党员群体三方面的交互影响,从而理解其探索历程及最终走向。在接受《上海书评》的专访时,李里认为:基于1927-1937年地下党曲折探索的经验积累,中共地下党可以说从“在地下的党”,转变为“适应地下斗争的党”。

《地火燎原:白区党组织运作的多重面向(1927-1937)》,李里著,开明书店,2025年11月出版
1927年大革命失败,中共党组织遭受极大的损失,转入地下,丧失了合法环境和行政环境,这些损失主要有哪些?
李里:首先是党员数量的大幅减少。1927年五大召开时全国党员约五万七千人,到1928年六大召开时已经不足万人。除了党员,中共领导的工会、农会的革命群众损失也很大。周恩来在中共六大的组织报告里估计牺牲人数达到三十一万到三十二万。而且在牺牲的党员与革命群众中,有许多是有经验的革命骨干。
除了党员数量减少,当时白色恐怖还造成组织体系的紊乱。在破坏中,由于组织联络点被破坏、党员名单与通信地址遗失,许多党员没办法联系上下级,得不到有效的指示与援助。有一些地方组织很久后才与上级恢复联系。
此外,因为失去了合法的活动环境,中共在经费、设施、物资等方面也受到很大冲击。这也造成后来地下党员工作条件有限。当时在报告里就提到,很多地下党员“过着隐蔽的生活,他们没有固定住处,经常更换地方,经常饿着肚子工作,患疟疾、肺结核,年纪很轻就死去了”。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我们谈这些损失还主要是仅限于当时。如果我们把1927年的破坏放在中共组织发展的脉络中,就可以发现,这是中共在短短数年从不足千人的小党跃居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型政党后首次遭到的全面重创。刚刚经历北伐时期急速扩张后突然遭遇的挫败,给党员心态情绪带来强大冲击,对组织的存续发展提出严峻挑战。

1927年白色恐怖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地下党组织的修复机制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修复能力这么强?
李里:北伐时期,中共大部分党组织是在公开、半公开环境下发展起来,因此最初也缺乏应对破坏的经验,恢复面临很多困难。但在摸索应对过程中,组织的优势就逐渐体现出来,推动了各地党组织的恢复发展。从组织角度来看,这里面有两点很重要:一是中共在组织建设中形成紧密的纵横组织结构。1925年中共四大后,中共重点推进了各级组织建设,强化了组织的纵横结构。所以,中共中央在八七会议上提出恢复整理党组织任务,“要使每个党员都不与党部脱离关系”后,党组织很快就能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着手整理恢复组织。另一点是失联党员、党组织有很强的组织能动性,能主动运用各自的社会网路聚合重组剩余组织,保持组织继续运作,联络上下级。我们现在看很多党员材料,就发现有很多与组织失联后自己找党的案例。这个是列宁主义政党的一个组织特点,很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党员训练,让每个党员个体都清楚组织如何运作及自己的责任。这样即使组织被破坏后也能自动恢复。所以,中共在大革命失败前积累的一系列组织建设成果在大革命失败后就逐渐体现出来。当然,各地的情况存在差异。我们看到,那些平常组织训练抓得紧的地方往往就修复得快。在合法顺境中建立起来,训练松的地方就恢复缓慢困难些。

大革命失败后回乡找党的黄克诚
全书很多地方都提到经费的短缺,这些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的情况,能否大致介绍一下吗?他们如何在严苛的经济条件下发展的?
李里:这个问题杨奎松老师专门有文章论述。大体来说,地下党的经费主要来自共产国际、苏区、党费,以及自行筹措。其中,共产国际的经费援助在早期对中共帮助很大。但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这笔经费就日趋紧张。一方面是中共需要进行武装起义等活动,开支变大;另一方面是国共合作破裂后很多公开合法活动的便利就丧失了,增加了经费负担。比如原来机关可以公开设立,现在需要租赁许多房屋来掩护地下机关。而共产国际的经费援助无法随着中共开支扩大而增加,拖欠情况就较为常见。苏区经费是由苏区党组织派交通员输送财物给中央,受沿途交通状况影响较大,也不稳定。党费缴纳一是由于党员难以完全实现社会就业,一是存在相当数量的专职党员负责机关运作,因此许多党员都没有经济收入,党费自然数量有限。自行筹措方法就比较多样,比如商业经营、通过亲友关系筹措、在革命群众中发起募捐,以及从革命对象中攫取等方式。各地党组织面对的情况不同,方法各异,效果也不同。当时中共中央提出过各地党组织经费自给的指示,但困难较多,没有完全落实。
地下党的常规支出主要包括房租、生活费、办公费、交通费、宣传费等项。其中,房租是用于租赁房屋设置机关,生活费是专任机关事务党员的基本生活补贴,也就是说机关的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普遍比重较大。1927年11月统计显示,四川省委每月房租与机关人员生活费大概就占省委总经费的百分之三十。此外,召开会议或训练班、举行武装起义、群众运动的费用往往需要另外申请。
大量报告显示,在经费匮乏下,地下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非常困难。而以往地上党的经费模式显然是不能支持地下党的运作。这也迫使中共注意到这样的事实:第一,开支要很节省,不能像地上党那样设立那么多机关,要尽量减少。工作也要简化,会议、文件、交通等方面都不能耗费过多。第二,注意借助社会资源。比如利用公开合法的团体场所来开会、联络,通过邮局、铁路党员的工作便利传递运输党内文件与物资,注意从社会活动中获取经费。这也是后来地下党工作方式的主要调整方向。

保存中央文件的中共中央文库旧址
书中提到了1927年干部工农化政策的兴起,之后十年地下组织中知识分子的境遇如何?
李里:大革命失败后,党内一度受“左”倾政策路线影响,片面强调发展党内的工人成分,认为这样才能保障组织健全。知识分子党员往往被归于小资产阶级出身。因为党内认为小资产阶级在革命中易于动摇,所以对知识分子党员有较多组织考验,在工作中约束也多些。比如在地下工作中,知识分子党员的组织评价就常被冠以“小资产阶级浪漫性”,批评不遵守纪律、工作散漫等现象。另外就是一些职位往往优先由工人出身党员担任。周恩来后来就批评,说中共六大时太强调工人成分,很多好的有经验的知识分子干部参加中央工作就受到限制。1930年代中后期,这种政策路线得到了改变。
知识分子党员尽管在政策方面受到限制,但具体在白区环境中作用很大。尤其是宣传、机要、对外联络等地下工作,几乎都是知识分子党员负责。例如文件下发,就需要党员要有阅读、抄写与翻印的能力。所以在地下工作中,大量知识分子党员聚集机关秘书部门,负责组织机要。当时有个词,叫“秘书专政”,反映了白区工作中机要人员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当时地下党主要在城市发展,受党的主张吸引的主要还是学生、自由职业者这些知识分子。1930年统计显示,上海学生、自由职业党员共有四百六十人,与产业工人党员四百七十九人接近,占上海党员总数百分之三十六。1931年后地下党在全国遭到破坏,处于低潮时,仍有许多知识分子入党。在1936年恢复地下党时,北平、上海等地党员骨干仍主要是知识分子。当然,这不是说这种“左”倾政策对地下党中的知识分子党员没有影响,这种政策给工作带来的紧张感是存在的。
从国际共运史的视角看,中共的地下斗争在1927年前后受共产国际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李里:第一是政策路线。它决定了地下党对形势、任务、依靠力量与策略方法的判断。1928年中共六大是在莫斯科召开的,各种政策路线的制定受到共产国际很大影响。这就决定了中共地下党长期将工作重心置于城市,一味追求公开的游行示威斗争形式,片面强调产业工人为组织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就发现各项地下工作很难推进下去,问题就暴露出来。
第二是组织机构与工作方法。中共是在1927年中共五大后才对应行政区划建立全国组织体系。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对于如何在全国建立地下组织机构就没有经验。“国际组织经验”也没有注意中国公开与地下斗争的组织差别,还是鼓励对应行政单位建立党的组织,结果就把原来公开的庞大的组织机构和革命群众团体都转入地下,造成地下组织机构臃肿。当时很多党员是在北伐时期公开入党,没有地下工作经验。所以大革命失败后很多地下工作方法都向共产国际学习。后来王明等留俄党员回国,更加推崇共产国际的工作方法。比如革命竞赛,大家签合约,比赛看哪个支部传单发得多,党员发展得多,没有充分考虑地下工作实际环境,效果就受影响。1937年刘少奇在《关于白区的党与群众工作》就批评过这种照搬方法的问题。
第三是经费与人事等方面的影响。这个直接影响地下党的组织运作。前面提到过,当时地下党的部分经费来自共产国际援助,这样选择开展哪些革命活动就需要看共产国际的经费划拨。人事也是这样。比如当时派遣地下党到各苏区的人事安排,就是经过中央与共产国际代表共同商议。中共六大党章增加了关于服从共产国际决议的条文,反映出共产国际加强党员国际意识的倾向。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幅员辽阔,国情复杂。国际共运也没有很多在此类国家进行地下斗争经验,都是在探索。在这个过程中,共产国际的影响是复杂多样,且不断变化的。一些时候的确存在判断失误,一些时候的指示建议则有所助益,还有的时候其内部也存在不同的争议。所以除了上面提到的负面影响,也应该看到,共产国际影响的积极方面。比如1930年共产国际提出将工作重心转移至乡村,1936年指示裁减臃肿地下机关,充分利用公开合法机会活动,都是有利地下工作的。当然,共产国际逐渐也注意到远程指导存在的问题,所以后来许多指示给中共自己商议留有余地。到1935年共产国际七大,更加扩大了各国共产党的自主权。
1927年后,中共内部似乎在阶级认同与家庭认同何为优先的问题上,有很多矛盾,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李里:这种矛盾原来也有,但没有被作为党内重要问题,而更多是归为党员私人事务。1927年后,国民党注意到通过株连、自首等政策影响中共党员亲属,可以动摇地下党员的革命意志,从而瓦解中共地下党。比如,湘东地区本来是大革命时期组织群众基础较好的地区,但当时地方团防局通过迫使党员家属写信劝诱,导致当地党组织瓦解。所以这时阶级认同与家庭认同的矛盾就逐渐显现出来,成为党内重视的问题。可见,党内一些问题是随着外部政治形势变化而显现的。反之,一些问题也会随着外部政治形势变化而淡化。
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共肯定首先强调阶级认同。中共最初是要求党员完全脱离家庭关系,全身心投入无产阶级革命。这在政策和训练方面都可以反映。但在工作实践中,中共逐渐发现,完全脱离家庭关系实际上也失去了家庭关系对地下工作的掩护与援助。例如,1931年,广东省委就发现,许多被捕党员由于脱离了家庭关系,缺乏家庭担保而无法获释。而且家庭关系的确对党员的情感影响很大。我们现在从党员家书里面可以看到很多这方面内容。所以,中共开始有条件地允许党员保持家庭关系。这实际上反映的就是地下党如何在坚持革命目标的同时,运用包括家庭在内的社会关系的问题。

陈潭秋家书
总的来说,党内的主要倾向还是要求党员阶级认同优先,在此基础上处理家庭关系。至于是不是要完全脱离家庭关系则存在一定弹性。地下党组织通常的处理方式包括将党员调离家乡,开展思想训练,还有尝试说服亲属转为革命同情者等。当然,在地下工作中,党组织的处理方式受环境限制,主要还是靠纪律与教育。即使这样,实施起来也不是一帆风顺。1932年,四川自贡县委就有一名党员以解决生活问题为由离开工作,一直要求回家。党组织反复谈话还是没有作用,最后只能开除党籍。这种情况在各地都有,可见要协调地下工作与家庭关系还是有难度。不同于苏区的党员及家庭都处于革命政权下,可以公开联系,白区党员及家庭分处地下与公开状态,关系处理起来更为复杂。
地下斗争的方式方法、斗争策略等在各个方面都与1927年前不同,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李里:1927年前后最大的改变是革命环境。大革命时期,瞿秋白举过一个例子,说是如果中共要刻一个有共产党字样的图章,在上海就不能拿去刻字店去刻,在广州就可以。这生动地说明当时广州公开合法环境对中共革命的便利。结果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这种情况反过来,地下活动的很多困难就显现出来,迫使中共地下斗争做出一系列改变。
1927-1937年地下斗争总的来说,就是中共如何学习从地上党变成地下党的过程。1927年前中共有地下斗争实践,但当时党组织规模较小,而且在国共第一次合作实现后公开、半公开斗争就成为主要形式。从地上党变成地下党看似简单,好像只是从党组织公开变成隐蔽。其实是整个党组织体系与运作方式的转型,要将组织形态都嵌入白区社会,运用白区社会资源,以白区社会的日常形式进行革命活动。概言之,就是实现中共地下党的组织社会化。这一方面表现在组织形态的社会化。面对白色恐怖,地下党提出机关家庭化、党员职业化、社会化,是要用家庭、职业及社会身份来掩护组织。这样以前公开时期设置的庞大科层组织机构就不利于掩护地下工作,逐渐简化精缩。组织形态社会化其实并不容易。比如当时设置地下机关需要租赁房屋,租房按照政府要求需有家眷、铺保。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中共就提出了机关家庭化,由男女党员假扮成夫妻掩护设置机关。但当时女党员很少,不得不从团员、革命群众与党员亲属中寻找。一些党员实在找不到,就跟房东说太太下个月来,实际下个月就换一家租。另外,当时国语尚不普及,党员调到其它方言区工作就容易因口音引起军警怀疑。所以地下党员的工作安排还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风土差异。
另一方面表现在斗争方式社会日常化。以前中共主要采取轰轰烈烈的公开工农群众运动斗争方式,影响越大越好。转入地下后,地下党在不断尝试中意识到大规模的工农群众运动不仅效果有限,而且容易暴露自己。地下党组织逐渐转向社会各领域,以社会日常活动形式进行隐蔽斗争。比如地下党散发街头宣传品分散进行宣传鼓动,通过文艺团体吸收发展党员,借助亲友关系网进行组织联络。这样官方就不易区分中共地下活动与日常社会活动,便于地下工作开展。
当然,这种斗争形式的转变,也带来了新的斗争要求。一是斗争的细致化。地下斗争和地上斗争一个很大区别就是,在白区环境中,一旦党组织暴露即意味着失败。而要将斗争融入社会中,许多环节方面都容易产生暴露风险。因此,地下斗争尤其强调细致,各种工作细节都会被要求反复检查,以避免因小失大。这种高度的警惕性要求党员有很大的纪律意识与斗争经验。例如,一名地下党员的回忆:“外出时随时警戒如临大敌。出门前自己必加以检查,如信封地址、电话号码、人名、记事簿一律不得携带,此外凡不合身份的物品也在禁止之列。但应随身携带一点零用钱及水笔拍纸簿邮票等等,以备万一被禁时应用。出门时并应与同居人约定进门时的暗号以及在住宅发生搜查事件后会见的街道或旅馆、被捕后拟用的代名及口供及失去联络时登报寻找广告等等。”
另一个是独立斗争的重要性。在地下斗争中,党员随时可能因破坏而与组织失联,并不能一直依靠组织指示活动。同时,许多特殊情况下也不允许地下党员具备请示的时间。这就要求地下党员在斗争中往往不能墨守成规,坐等指示,而是自己临机决断,随机应变。比如1929年,一名党员携带文件与经费前往武汉接头,在途中看到报纸知道武汉党组织许多机关已经被破坏,当即做了应急处理。

唯一设有“党的地下组织”章节的中共七大党章
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白区革命十年的经验和探索对1937年之后的工作有哪些帮助?
李里:前面提到,1927-1937年中共的白区革命积累了大量组织社会化的经验与教训。1935年后,中共中央就已经对白区工作进行了反思,根据经验教训调整了地下党组织体系与运作方式。抗战后更是进一步推进了地下工作的转变。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策方针更务实。1927年后中共地下党旨在通过地下斗争推动革命色彩浓厚的群众运动,最终实现城市武装起义。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布置了很多不切实际的任务,通过组织强力推行,反而遭到破坏。而一些能够借助社会掩护,联合社会团体开展的地下工作反而取得了进展。这些问题在1935年后党内的总结反思中被多次提及。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地下党转向长期隐蔽,积蓄力量,深入社会,根据实际情况布置斗争任务。遇到破坏风险可以及时撤离与暂不联系,优先保留力量。这些后来被总结为“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字方针。这其实就给予了地下工作很大的便利性与灵活性,可以开展多样的斗争方式,可以进退自如,不像以往只知道采用冲锋式的群众运动。
第二,组织体系更精简灵巧。1927年后地下工作的探索显示,庞大的科层组织体系在地下不仅运作成本高,而且风险大,功效低。因此在1936年中共恢复各地地下党组织时,中央就强调精简组织机关。1937年后,为了适应地下工作环境,中共中央给予了地下组织大幅度修改空间,侧重充实健全基层,裁减中上层。1942年7月,中央指示取消地下党的省委、特委组织,视情况而保留县委、支部。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特别添加“党的地下组织”一章,规定“本党章各条所规定之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凡不适用于党的地下组织者,均得变通办理之”。这就从党章的高度为地下机关的组织变通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这种调整趋势下,一是避免地下组织庞大臃肿,一是鼓励地下组织形成长期独立工作的能力。而精简后的地下组织不仅运作成本降低,连锁破坏的风险也降低,并赋予了基层党组织与党员个体更多能动性。
第三,地下组织运作简化及工作分类。1927年后地下工作的一个问题是把公开组织运作的繁杂流程带入地下机关,在片面强调运作的规范性时忽视了地下工作的特殊性。另一个是不加区分地下工作,把党组织工作与群众工作混合,增加了地下组织机关的负担。1937年后,中共中央指示打破地下党组织运作的公式主义,减少开会聚集与文件往来。地下组织延续了1927年后就推行的组织社会化进程,注意灵活运用各类社会关系推进地下工作。同时,地下工作被区分为少数组织机要事务与公开群众事务。前者由地下机关负责,后者由群众团体党员干部负责,避免了各类工作集中的问题。
总体来看,1937年后的地下党的变化趋势是政策方针更为务实,组织体系更为精简,运作更为灵活。这反过来提醒我们,这些变化并不是突然就转变实现的,而是基于1927至1937年地下党曲折探索的经验积累。在以往的研究中,白区革命史研究比较边缘。人们对地下党的认识长期停留于文艺作品形象中,与历史真实面貌相去甚远。学界习惯将1927-1937年的白区革命概括为“照搬苏联城市革命经验”,仅注意到其政策路线产生的消极方面,忽视了这段历史是中共艰难探索到适宜中国国情的地下斗争组织形态的关键时期。这个过程非常艰难。1937年3月,刘少奇回顾白区革命时感慨:“本来由一个公开党转变成为秘密党是一个最大而最烦恼最艰苦的任务。关于共产国际警告西欧各党准备转变为秘密党时,是如何着重的三令五申的提出来,那么我们从来就没有那样着重提出来过。”在地下党组织的日常点滴实践中,通过反复尝试与总结,这种纯熟的斗争经验才逐步形成,影响到此后中共城市革命与建设的组织路径。自此,中共地下党可以说从“在地下的党”,转变为“适应地下斗争的党”。
《邪恶的幸福》,[丹]托芙·迪特莱弗森著,李思璟译,野spring|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5年2月出版,264页,48.00元

《面孔》,[丹]托芙·迪特莱弗森著,徐芳园译,野spring|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5年2月出版,45.00元

《哥本哈根三部曲》,[丹]托芙·迪特莱弗森著,刘奕奕译,新经典文化|南海出版公司,2024年7月出版,483页,79.00元
在《如何抑制女性写作》一书中,乔安娜·拉斯敏锐地捕捉到中产阶级女性与工人阶级在写作方面存在相同困境。“中产阶级女性虽然接受过要重视既定形式的教育,她们其实和工人阶级处于相同的境况:他们都不能运用既定形式表达那些既定形式从未想过要表达的东西(相反倒可能是要隐藏)。”([美]乔安娜·拉斯:《如何抑制女性写作》,章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192页)换言之,在写作被认为是男性知识分子阶层天职的时代,当女性与工人阶级写作者从他们的角度捕捉到“另类真实”,他们的写作便难免自带分裂倾向:他们的“真实”是另类的,故而无法被既定形式容纳与肯定;然而对表达真实的强烈渴望——若无这种渴望,他们其实不必写作——会促使他们寻求能够捍卫自身写作权利的方式。由此便分出两条道路:一是如简·奥斯丁(“茶杯里的风暴”)如弗吉尼亚·伍尔夫(“墙上的斑点”),让自己的表达尽可能收缩后退——退回邻里、家庭乃至自己的脑海——从而确保在不冒犯既有真实的同时“于螺蛳壳里做道场”,进而创造出宛如“果壳中的宇宙”一般的奇景;另一条道路则是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身的真实,“像男人那样写作”,接受所谓既定形式,从而在写作领域中谋求一席之地——但这条道路往往会导致写作者自身的无以为继,如英国推理小说家多萝西·塞耶斯,“由于无法在真实世界里同时拥有正义和仁慈,温姆西(塞耶斯笔下的男性侦探)在绝望中精神崩溃”(同上,194页)——在让自己笔下的这位主人公精神崩溃之后,塞耶斯也彻底转向文学与神学研究,再无小说问世。

乔安娜·拉斯著《如何抑制女性写作》
以拉斯的这一讨论考察托芙·迪特莱弗森(亦译作“图凡·狄特莱夫森”)的创作或许颇为适宜:这位丹麦女作家出身工人阶级家庭,但很快便凭借自身才华实现了所谓“阶级跃迁”。但“女作家”的困境乃至悖论贯穿了她的写作生涯:以诗人身份出道的她曾经试图描绘世界,但既有形式与真实的限制迫使她一退再退——退回家庭、退回自身——但她最终还是凭借卓越的洞察力与技艺创造出独属她一人的文学奇景。2024年,迪特莱弗森的天鹅之作《哥本哈根三部曲》入选《纽约时报书评》“二十一世纪百大经典”,标志着这位活跃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但迟至七十年代才开始受到普遍关注的作家终于赢得了世界级声誉。只是这一切——颇为常见地——与作家本人已无关系。1976年,在与毒瘾缠斗半生之后,迪特莱弗森最终因服用过量安眠药去世。
“分裂与认同”是批评家对迪特莱弗森创作主题的普遍概括,“(其主题)可以归结为梦想与现实、个人与社会、生命本能与死亡本能之间的冲突”(周一云:《逃离工人区——代译序》,见[丹]图凡·狄特莱夫森:《童年的街道》,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9年,11页)。只是根本上,迪特莱弗森或许从未试图认同自身被迫分裂的诡异境遇——真正贯穿她写作生涯的恰恰是从中逃逸的渴望;所谓认同只是迫不得已,如她在开启写作生涯时便已写下名句“尽管泪水在我的喉咙里燃烧”——宛如饮鸩止渴,经由内化痛苦获取在分裂与认同之间摆荡的力量。

托芙·迪特莱弗森著《童年的街道》
《邪恶的幸福》:哪怕是一棵树都应该感到不安
托芙·迪特莱弗森生于1917年。这个年份对于欧洲大部分地区都意味着动荡与萧条年代的起点,但丹麦却是个例外。一战期间丹麦奉行中立主义政策,而作为英德两国的贸易伙伴,丹麦反而在战时获得了可观的贸易收益。这个国家由此进入短暂的繁荣期,其城市化、民众教育、女性地位等方面都得到了长足发展。这种发展为迪特莱弗森个人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遇,却也为她日后的不安乃至分裂埋下伏笔:更大的世界为她敞开了大门,诱使她跻身其中,然而那个为她量身打造的笼子早已等候多时。
短篇集《邪恶的幸福》的第一个故事《伞》写的正是这样一种命运。女主人公海尔加接受了不错的教育,拥有过不错的工作经历,但最终还是只能与一个普通的机械修理工埃贡结婚。尽管恋爱中的埃贡一度变得与众不同(“由于每个被爱击中的人都会受到更高维度的气息影响,所以这个普通人开始读诗……后来,他回想起那段时间,仿佛当时患了一场重疾”[《邪恶的幸福》,第7页]),但婚后生活还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天与另一天没有任何明显区别”(同上,14页),直到海尔加突然燃起一种古怪的渴望——她想要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伞。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海尔加开始从丈夫的收入中“偷”钱——众所周知,尽管家庭主妇为丈夫操持家务以确保其在资本主义体系下占有一席之地,但作为“养家之人”,只有丈夫有权决定他赚到的钱如何分配——并为自己买下了一把伞。然而当海尔加愉快地向埃贡展示这件能带给自己快乐的平凡之物,埃贡却把伞夺走,并将它折成两段。
《伞》的象征意味极为明显:相比伍尔夫对女性写作者的建议“拥有五百英镑和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海尔加或迪特莱弗森作为婚姻中的女性“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伞”的渴望看似卑微,却更难实现,因为“伞”意味着对日复一日庸常生活的隔离,意味着在家庭的屋檐之下拥有自主掌握的庇护。故事结尾埃贡“你会得到一把新伞的”(同上,25页)的许诺进一步确认了这种不可能性:女性无权在庸常生活中哪怕有一瞬间让自己置身事外,而任何形式的庇护,都只能源自权力者的恩赐。
迪特莱弗森并没有将这种不安和绝望局限在女性范畴。《好孩子》一篇写被护林员领养的小男孩如履薄冰地生活着,当他为了完成家庭的任务在林间奔跑,他想到自己的父亲正在主宰一切树木的命运,“庄园主人亲自给‘受害者’做好了标记。它们只是站在那儿,什么都不知道,直到感觉斧头砍在自己的树干上。在那之前,它们和其他树一样,以为自己会一直站在那里,随风飘荡,在春天发出新芽”(同上,88页);作为对比,或许会让人联想到巴西作家罗萨的短篇《环环相扣》,一个男孩追踪一头“离家出走”的小母牛,意外收获了自己的幸运,“而小母牛呢——它只是迈开自己的腿,寻找自己的路,便赢得了胜利”([巴西]若昂·吉马良斯·罗萨:《河的第三条岸》,游雨频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5年,112页)。在迪特莱弗森的故事里,女人、树和小男孩都不被允许寻找自己的路。小男孩虽然有权反抗,然而这种反抗总会指向权力斗争的周而复始。《刀》讲述的便是这样一个暗示着叛逆潜能或什么也不会改变的故事:父亲将一把祖传小刀交给了儿子——这样一把小刀的象征意味显而易见——儿子却把它弄丢了。然而除了表面上的怒火,父亲心里却是开心的,因为这意味着他有机会将儿子从宠溺他的母亲身边夺回,让儿子明白“他才是大权在握的人”(《邪恶的幸福》,140页)。可是等他再回到家,却发现儿子把那把小刀找了回来:“‘你为什么看起来不高兴啊,爸爸?’儿子焦急地问。他没有得到答案。”(同上,143页)故事的主基调是戏谑的,然而一旦想到总有一天儿子也能凭借父亲的错误掌控父亲,但那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对的事情,而仅仅是因为“刀”真正交到了他的手中。这种毫无意义的暴力循环既令人不安,又感到烦躁。
这一版《邪恶的幸福》实际上收录了迪特莱弗森的两个短篇集:出版于1952年的《伞》和出版于1963年的《邪恶的幸福》。两本集子相隔十一年,不难看出迪特莱弗森对于婚姻、家庭、权力关系的观察与思考的深入。但这种探索终究是每况愈下的。倒数第二个故事《延续》其实是一个无以为继的故事:三个孩子的母亲埃迪特随丈夫移居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她真的被接纳了吗?……只要女人有丈夫,就不需要真正考虑这样的事”(同上,226页),然而丈夫的出轨令她措手不及。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从未了解过这个男人,“我们对最亲近的人内心发生的事毫无兴趣,可能是很多问题的根源”(同上,231页)。此时的迪特莱弗森已经走出了她写于五十年代的一系列短篇如《伞》中单一的“受害者叙事”。婚姻中自我主体的盲目与随之而来的挫败属于双方,但权力不对等依然是问题的根源:男人合法——并被鼓励——拥有婚姻之外的世界,而大多数女人一旦失去婚姻便很难延续自己的生活,正如《延续》的结尾埃迪特延续生活希望的唯一方法只有延续无望的婚姻。于是到最后一个故事《邪恶的幸福》——可以看做《哥本哈根三部曲》的“先行版”——以“一股莫名的悲伤在我脑海中蔓延,因为我珍视的一切都死了或消失了”(同上,254页)作结,迪特莱弗森其实已经预知了自己的结局:在不安的一生的尽头,等待她的只有极致的疏离。

托芙·迪特莱弗森,约1950年。
《面孔》:女人的面孔,世界的面孔
《面孔》出版于1968年,此时迪特莱弗森已经完成了回忆录《哥本哈根三部曲》的前两部,而《面孔》同样具有相当程度的自传色彩。进入六十年代,迪特莱弗森的创作一度陷入低潮,而《面孔》的主人公莉塞·蒙杜斯同样是一位成名女作家,凭借以往的作品过上了优渥的生活,却已经整整两年不曾写作。尽管如此,她仍需要以“女作家”的面孔出入各种场合,与众人谈论她并不曾创作的“新作”。“她觉得富裕麻痹了她,就像贫穷曾经做到的那样。”(《面孔》,33页)富裕使人麻痹正与贫穷同理,如《罪与罚》中的名句“贫非罪,但一贫如洗却实在是罪过”——如果一贫如洗意味着一个人不再承担任何期待,此人也将就此自我放逐,那么富裕使人麻痹的原理则在于它将使一个人不得不背负由角色与声望所限定的期待。即便不再写作,一个成名的、富裕的女作家也依然是一个女作家,而她继续写作的动机只能是满足众人的期待。
事情一开始一定不是这样——没有人开始写作是为了满足他人的期待。“只有在艺术里,你才是一个自由的人,超越那些造成世上所有不幸的致命之物”(同上,23页),矛盾或分裂由此产生——拥有天赋的男男女女以为艺术世界里有能够超越常规生活的自由,可当他们一旦在这个世界占据一席之地,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成为其他可能的自由,而超越常规可以意味着超脱或非凡,却也可能导致浮夸与虚荣。与此同时,女艺术家或女作家一旦进入婚姻生活,则还要承受多一重期待,正如人们往往会抛向她们的问题“你如何平衡你的事业与家庭”——富裕的女作家的特权是可以请一位女仆帮助自己“实现平衡”,然而将这样一张更符合常规期待的女性面孔引入自己的家庭,却又有可能引发新的危机:她也许会比你更擅长“爱”你的孩子,甚至是你的丈夫。于是在两张面孔——社交场上女作家的面孔、家庭生活中女主人的面孔——同时出现危机的状态下,蒙杜斯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崩溃。
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面孔”危机在这部作品并不单单指向萨特的经典理论“他者的凝视”,而女作家与女主人的“面孔”,也远非列维纳斯的“他者之脸”那般神秘而绝对。这种“面孔”或许更接近和辻哲郎基于东方经验指出的作为空间性与伦理性载体的“脸”,“即使我们将个人的一切特征排除出去,我们依然能想起此人;唯独只有脸,是绝对不可以排除出去的”([日]和辻哲郎:《面与假面》,转引自徐英瑾:《哲学与战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209页)。换言之,女性主体的“面孔”危机之所以迫切,在于女性既面临被“凝视”改造的风险,同时又承受着自我审视的焦虑。不同于男性主体“英雄不问出处”的功利主义评价体系,女性主体的声誉往往与自律、一致性相关——不稳定甚至多变的“女性面孔”常常作为道德故事里的反面案例出现。但随着蒙杜斯精神崩溃,她却终于得以卸掉对失掉面孔——失掉面子的恐惧:
她突然想到,世界上手的数量竟然是面孔的两倍,这让她深感不安。接着,她想起了那句话,坚决、清晰、勇敢。
“让那些想拯救世界的人去行动吧,”她慢慢地说,“只要让我平静地活着,能清晰、明确、完整地理解世界就好。”(《面孔》,106页)
精神崩溃令蒙杜斯的头脑变得清醒——也许精神状态的判定更关乎“一张符合社会期望的脸”而非个体的实际状况。无论如何,面孔与手同时指向伦理要求:你总要成为什么,并且做些什么。无面或懒散之人当然引人不快——然而当主体因这样的伦理要求“疲于做自己”(阿兰·埃伦贝格语),她至少有权守住自己的底线:平静地活着,守住自己的头脑。实际上,考虑到小说若隐若现的时代背景,本作的主题也得以放大。六十年代既是女作家蒙杜斯或迪特莱弗森陷入低谷乃至精神崩溃的年代,同时也是战后世界秩序出现裂痕的年代。于是蒙杜斯一度臆想自己的女仆警告自己“别爱美国,除非他们从越南撤军”(《面孔》,150页)——世人的确不应该热爱一个被“出类拔萃之辈”将自己的面孔伪装成世界警察的美国,而他们也的确不爱了。六十年代末左翼浪潮席卷全球,如昙花般的“乌托邦年代”几乎令人们相信真正幸福的新世界再一次近在眼前。
而蒙杜斯,这位女作家也的确短暂地治愈了自己。当她领悟到作为面孔的自我是一种可怕的分裂或剥离,“人们可以抓着自己的自我走来走去,这难道不是一种病态吗?”(同上,193页)她也终于回想起自己开始写作的动机,“长长的句子滑过她敞开的心灵。明天,她将开始写作,开始照顾她的孩子们。这意味着学会烤面包变得极其重要。而想要那样做的人,会继续照顾全世界”(同上)——写作是对写作者整全的自我与世界的照料,然后才是对他者的既有形式与期待的满足。

托芙·迪特莱弗森,1972年。
《哥本哈根三部曲》:“只要我活着,阴影就不会消失”
但乌托邦年代终究短暂,“乌托邦成了流浪汉,他只为自己弹奏,还有点咳嗽”([法]让-克劳德·卡里耶尔,《乌托邦年代》,胡纾译,新星出版社,2018年,206页)。而女作家试图以写作重新整合分裂中的自我的努力最终也以失败告终。“为什么你想要变得正常?每个人都知道那不是你”(《哥本哈根三部曲:白昼坠落》,58页),迪特莱弗森的第二任丈夫埃贝曾这样质疑她,然而这的确是年少成名——或过早暴露自己天赋——之后的迪特莱弗森的夙愿。她早已看出更大的世界其实并没有真正属于她的位置,然而回到“正常”或普通生活已不可能。
命运自然不会过早暴露它的陷阱。《哥本哈根三部曲》的前两部色调尚且明快,尽管在迪特莱弗森的回忆中“童年就像一具棺材,长长的,窄窄的,单靠自己出不来”(《哥本哈根三部曲:清晨》,31页),但生活的重负仅仅存在于想象之中,同样地,当工人阶级父母努力为子女维持体面生活的假象——尽管聪慧如迪特莱弗森不可能不察觉其中的破绽,于是当还是小女孩的迪特莱弗森与妈妈一起站在老师面前,妈妈手上散发出常年作为主妇染上的洗洁精气味,“我的心里很混乱,充满了愤怒、悲伤和怜悯。从那一刻起,妈妈总会唤醒我的这种感觉,整整一生都是如此”(同上,16页)——但逃离的前景仍能照亮一切。而青春更是属于梦想的时间,哪怕是失落或哀愁的预感都充满骄傲,“我环抱自己,为我的年轻和健康欣喜。不然,我的青春只不过是一种缺陷,是我无法及时摆脱的障碍”(《哥本哈根三部曲:所有明亮的梦》,109页)。到这一部结尾,“我开始了在货币交易所打字部门的工作,而希特勒入侵了奥地利”——像极了卡夫卡当年在日记里写“德国向俄国宣战。下午我去游泳”——当然更重要的是在文学编辑维戈·F. 默勒的帮助下,迪特莱弗森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已经印了五百本,我收到十本。四百九十人将购买并阅读……没有人能真正理解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奇迹。”(同上,164页)
是奇迹(wonder),但也意味着疑惑(wondering)的开端。《哥本哈根三部曲》最后一部的书名使用了更为精妙的双关:书名“Gift”在丹麦语中既表示“毒药”——源自古北欧语“礼物”,这一用法延续到了英语当中,但在丹麦语中发生了贬降;亦表示“已婚”——即“被给予”之物,如英语中的“a given wife”。英译者将这个书名译作“依赖”(Dependency),在强调了婚姻或在迪特莱弗森后半生一直困扰她的毒瘾的同时,放弃了原本对婚姻本身之于女作家的“毒性”的强调;繁中译本则反其道而行之,只译作“毒药”。而简中译本的“白昼坠落”似乎有意呼应《哥本哈根三部曲》第一部的开头“清晨,有希望”。若将这位女作家的一生视作一日光阴,则“每况愈下”还不足以描述其本质——“自由落体”才是其悲剧性所在。
而这种“自由落体”又恰恰是女作家务必遵守的伦理——既然无权描述世界,她只能一退再退,直至跌入深渊。因而相比文学史上其他经典回忆录,或更接近当下、同为北欧作家的克瑙斯高洋洋洒洒六卷本的《我的奋斗》,《哥本哈根三部曲》哪怕写到人到中年,迪特莱弗森也无意讨论自己生活中的一地鸡毛能够为整个世界带来怎样非凡的启示。相反她只是在写如何一次次将事情——更确切来说,与男人有关的生活——搞砸。当年长她三十岁的编辑默勒帮助她“创造奇迹”,她也按照众人的期望以身相许。但婚后她发觉自己完全无法忍受好心的默勒为她打造的作家之路,“我不可能把整个青春都耗在了解法国大革命上”(《哥本哈根三部曲:白昼坠落》,12页)。决心享受青春的她很快与第二任丈夫埃贝奉子成婚,而孩子的到来则让这对至少在年纪上更为般配的夫妻的激情迅速冷却,“我坐在打字机前,写着写着就忘记我的丈夫和别人上床了。我忘记一切,直到孩子开始哭,因为她饿了”(同上,65页)。写作可以让她暂时忘掉生活的焦灼,但下一任丈夫——医生卡尔带来了更能使人麻痹的东西,于是迪特莱弗森就此染上毒瘾,“我们在那所房子里住了五年,而大部分时间,我都是一个瘾君子”(同上,141页)。迪特莱弗森曾一度接近戒掉毒瘾,然而伊夫林·沃毁掉了她的努力——这自然是夸张之语。实际情况是状态有所恢复的迪特莱弗森听闻丹麦作家协会邀请伊夫林·沃出席一场文学聚会,于是欣然前往。然而当她正与这位远道而来的英国大作家相谈甚欢,丈夫卡尔突然出现,将她带离现场——这段经历后来被她以举重若轻的笔触写成了收录在《邪恶的幸福》当中的短篇小说《我妻子不跳舞》。愤怒与屈辱令迪特莱弗森重新开始依赖毒品,而随着她的身体状况恶化到必须前往戒毒所接受治疗,“卡尔进来给我打了一针,这是最后一针,他说”(同上,163页),然后便逃离了她的生活。
“依赖”的确是迪特莱弗森“堕落”生活的表面原因。然而在这部无比坦诚的回忆录中,真正应当被鄙视的是无所不在的控制——控制的手段与欲望。实现梦想的资源、享受青春的激情、缓解痛苦的“药物”,最初都是以“礼物”的面目出现,最终却全都成了控制这位女作家的毒物。但《哥本哈根三部曲》真正的奇迹也正在于此:迪特莱弗森将自己时时受控的生活,写成了一部仍由她主动掌控的杰作——她的笔触始终冷静克制,没有哀怨更没有愤世嫉俗。当这部并不漫长的回忆录以努力想要帮助她戒毒的又一位爱人维克托的爱意收场,我们并不会感受到任何希望,却应当对迪特莱弗森展现的疏离表示感谢,“维克托以持久的活力和愤怒与他可怖的对手抗争,让我感到害怕……往日那份渴望的阴影仍会隐约复现。只要我活着,它就不会完全消失”(同上,193-194页)。
在梅特林克的经典剧作《青鸟》结尾,象征幸福的青鸟最终还是飞走了。这一结局令人意外,但其实早有征兆:剧中的“光”已经告诉孩子们“一般来说,幸福都是非常和蔼的,但也有个别的比最大的不幸还要阴险,还要狡诈”([比]梅特林克:《青鸟》,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116页)。迪特莱弗森的创作与人生正是这一警语的极端展现。当她从有希望的清晨不断坠向深渊,极致的疏离——放弃认同与整全的渴望——成为她最后的庇护。如此绝境当然使人痛苦,但她竭力完成的书写也许会让人们隐约领悟到,清醒地依赖痛苦其实并不比以某些形式依赖幸福更加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