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qyA :当然不知道,在他自己眼里,他是残酷的狩猎者,冷静的暗杀者,两脚兽驯兽师,瓦楞纸毁灭者,光点的追寻者,5kg 以下量级当之无愧的世界之王,怎么可能会用可爱来形容,不存在的。
@神经大条 :老大没站稳,头磕在了床栏杆上,哭了;老二在旁边玩得好好的,看到这一幕,奔过来拿头撞向床栏杆,也哭了。就是要一模一样!
@天天 :被理发师折腾完戴上眼镜的时候
Q:父母要求孩子做某件事时,「我数三下」的方法为何十分有效?
@Albird :暗示技能冷却时间
这被称为“语言相对论”或“Sapir-Whorf 假说”,认为人类的感知与思考模式与其所使用的语言相关。[1]这个说法争议很多。
目前的研究倾向于认为语言在很多方面对认知是有一定影响的,但在更深层次的思维方面是否有影响仍存在很大争议。[2][3]
最典型的例子是时间感知和颜色感知[4]。
时间感知
在英文里,时间通常是以“水平空间”的方式来描述的,比如:
通常使用的词是 before、after、ahead 等,它们一般在空间描述中用来表示水平面上的关系,比如下图。
在中文里,对时间的“水平”描述也同样很常见:
“前、后”的描述就像在水平空间排队的描述。
但中文更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我们也会采用“竖直空间”的方式来描述时间,比如:
这更像是我们描述一颗球在另一颗球上面、下面这样的竖直空间关系时用的词,像下图所示。
(英文中虽然也有用竖直空间描述时间的例子,比如会议即将举行可以说 the meeting is coming up,但是英语中这种用法远没有中文里那么对称和常见)
那么中文和英语中对时间关系的不同描述方法,是否会影响人们对时间关系的感知呢?
认知科学家开展了这么一个实验,首先让人们回答一些空间关系的问题,这类问题用来“激活”大脑中“前后上下”这些空间关系词,我们就叫这些问题激活问题。
这其中包括两类:水平激活问题(即向受试者提问前后相关的空间问题)和竖直激活问题(即向受试者提问上下相关的空间问题)。
之后迅速进行对受试者进行时间关系的考察,比如突然问受试者“五月在四月前面对不对?”,看受试者的反应时间长短。
结果显示,对于英语母语者,如果先问他一些竖直空间问题然后再问他时间关系,英语母语者的反应相对较慢(相比于问他水平空间问题之后再问时间问题的反应时间来说)。
而对于中文母语者则正好相反,先问一些关于上下空间的问题然后再问时间问题,中文母语者的反应一般很快、甚至比平常更快。
研究者认为这强有力地说明了语言习惯对于时间关系的感知至少是有一定影响的。
(但是需要提一下的是也有研究者重复实验之后不同意该观点,详见参考文献[5])
颜色感知
颜色感知是另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认知考察。目前认为语言对早期知觉处理(比如颜色亮度视觉检测)是有一定影响的。[6]
一个有趣的例子存在于希腊语当中。[7]如下图所示的色块,在英语当中被统一归入蓝色(blue),尽管会有深浅等等额外的描述。但是在希腊语当中,这些色块被认为是两个的基本颜色:[8]
在认知科学家精心设计的实验中(实验细节此处不展开,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移步文献[9]),人们发现脑电图显示,希腊语母语者对不同蓝色(ble 和 Ghalazio)之间的切换视觉上更为敏感。
而对于绿色,英语母语者和希腊语母语者的反应差不多。
更为有趣的是,一个希腊语母语者在英国待的时间长短(如果我们认为在英国待的时间长短大致与其英语熟练程度成正比的话)也影响他对蓝色的注意感知。统计来说,在英国待的时间越长,ble 和 Ghalazio 对一个希腊语母语者的视觉刺激区别越小、他认为两种颜色越发相似。
(但是这里也需要提一下的是,也有学者不认同这一语言 - 视觉 - 脑电研究,他们认为所发现的影响也可能不是由于语言,而是由于两个比较组的个体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举例来说,希腊拥有灿烂的阳光、美丽的爱琴海、蔚蓝的地中海,所以可能希腊语母语者在成长中经历的蓝色体验较多,导致他们比较敏感。而相反的,英国虽然毗邻大西洋,但是英国的阴雨天气非常多,英语母语者在成长中经历的蓝色体验是相对希腊人较少的。这些环境经验的影响目前并无法被排除在语言影响之外。)
除了上面两个例子之外,语言对认知和思维的影响研究也在运动概念、执行职能等方面开展。一般认为对于一些相对“无意识”的认知行为,语言的影响可能会更大些。
但可以看出,以上研究与讨论在仅仅局限于比较“浅”的认知的情况下尚存有不少争议,对于语言对更深层次的思维的影响则争议更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移步文献【1】[1]。
“拜拜”这个词作为告别用语,目前在 BCC 语料库中能查询到的,最早出现在《人民日报》中的时间节点,是1988 年 8 月 5 日:“‘……管理处的吴主任,他有办法。’庄周接过信往外走,听得背后一声‘拜拜’,吓了一跳。庄周又走了十天十夜来到濠梁……”[1]
与作为告别语的“拜拜”相关的最早的论文,是1990 年的《谈外来词“OK”、“拜拜”的词义变异》[2]一文。文中举的最早的例子出自1987 年 7 月 29 日的《新民晚报》:“某区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曾办理一起一年轻姑娘与外籍华人的婚姻登记, 当时对这对年龄悬殊的婚姻十分怀疑, 事后获悉, 女方一直未同意办婚礼, 后来一出国, 就与老人‘拜拜’了。”
韶子查到的改开之后最早刊登告别义“拜拜”的报刊,是1986 年 10 月 16 日第三版的《劳动报》“:前不久, 我参加了一次‘ 觅知音’旅游活动, 体会到了知音难觅, 活动结束, 除一两对青年约定下次见面外, 大多数人员‘拜拜’了。”[3]
可以看到,此时的报刊中,关于这个词,大多都打了引号。而众所周知,《人民日报》之类的官媒,对待流行语的态度总是很谨慎,因此在若是在正文中使用某个词语,一定是在该词语广泛流行之后的才会慢慢开始采用。
我们再看1987 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拜拜”只有两个义项:“1.旧时指妇女行礼,就是万福。2.<方>指在节日或佛的诞辰日举行迎神赛会,宴请亲朋。”词典中此时还未收录告别相关的义项[4](关于最早收录的该义项的词典,由于韶子这边资料不全,还没有查到,不过2000 年版的《现代汉语大词典》就已经收录该义项了)。也就是说,该版本修订时,“拜拜”还没有到非常普及的程度。
此外,《谈外来词“OK”、“拜拜”的词义变异》一文中提到:“儿童、幼儿也常用‘拜拜’ 。父母跟幼儿再见时也说‘拜拜’。这在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是不可能的。即使在解放前,‘bye-bye’或‘good-bye’也只用于少数有英语背景的人或阶层, 就连大学生彼此也很少用。”
所以我们几乎可以锁定“拜拜”的告别义是在 1979 年~1986 年之间慢慢流行的[5]。再参考词典的收录情况,考虑到修订所需的时间,大致推算“拜拜”真正在全国范围大面积流行,是在 1984~1986 年之间。此后逐渐本土化。
另外,题主说“中国人的告别话语从‘再见’逐渐变成了‘拜拜(ByeBye)’”其实是不准确的。尽管“拜拜”已经在国内广泛流行四十余年,但“再见”和“拜拜”仍有些微妙的差异,二者是共存的,而非替代的关系。具体体现在使用场合、使用对象、表达内容、群体效应、所受限制这五个方面上[3]。详情可见[3][4]。
最后……为什么抄袭的文章有好几个引用,而被抄的文章却没人关注 qwq
文章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离大谱。
恭喜题主,自主发现了“心理数轴”(mental number line)。
许多研究表明,大脑有两套处理数量关系的系统。一套基于语言符号(用符号“3”来表示数量三),并按明确的规则对符号做运算(如利用乘法表);另一套则是直觉性地、大致上地表示数量关系。
后者在处理一些感觉上较小的数字时,会直观地将数字映射到一条类似数轴的线上。并且,右边的数更大,小数排得更稀疏,大数排得更紧密。
心理学者称之为“心理数轴”。
正常人在 3-5 岁时就能表现出心理数轴。比如,一些研究者会去幼儿园问 “数字宝宝 1 到 10 排在这条线上,这边是数字宝宝 1,这边是数字宝宝 10,数字宝宝 N 回来了,你觉得它应该排在哪里?”[1] 参与研究的儿童在排列数字时会出现如上图的特征。
许多学者认为这一机制是进化赋予我们的先天能力。婴幼儿在习得如何用符号来表示数字之前,就已经具备此能力。
右比左大是心理数轴的一个神奇性质。我拿三个经典实验来说道说道:
1. SNARC 效应[2]
屏幕上出现一个数字。在一些轮次中,如果是奇数则按左键(偶数按右键),另一些轮次中则相反。对于越大的数字,右手按键反应的速度比左手越快。
2. 注意力偏差效应[3]
屏幕中央出现一个数字,参与者要盯住这个数字。之后数字消失,若干毫秒后有一个视觉目标随机在屏幕左侧或右侧出现。参与者需要将视线移到对应的目标上。
对于越大的数字,参与者盯住之后越容易注意右侧的目标。因此,对右侧目标的反应比左侧目标更快。
3. 字符串平分效应[4]
屏幕上出现一串字符,参与者要用手指出正中间平分它的位置。如果字符全是“X”,人们可以相对准确地指出对应的位置。如果字符是“TWO”(二),人们指的位置会偏左;如果字符是“NINE”(九),人们指的位置会偏右。
许多研究还发现人脑进行数字与空间表征的区域存在一定的重合。
比如,大脑的顶内沟(IPS)既负责了视觉注意力、视觉空间记忆,又负责了数字加工。[5]
再比如,右顶颞叶受损的患者通常会忽视左侧的空间。这些患者同样也会忽视排在数线左侧的数。他们判断一个数字是否小于“7”的时候,对于数字 6 的判断用时显著长于数字 8。[6]
人们在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时,准确率和反应速度与这两个数在心理数轴上的距离有关。
如果两个数之差较大,则它们在数轴上相距更远,比较起来会更容易。如果这两个数的值都较小,由于小数字在数轴上的间隔大,比较起来也会更容易。前者被称为距离效应(distance effect),后者被称为尺寸效应(size effect)。[7]
有研究指出,大脑中存在一种特定的用来表征数量的神经元,被称为“数量神经元”(number neuron)。
每个数量神经元都有自己偏好的数字,在处理那个数字时活跃度最高,距离它越远则活跃度越低。数量神经元的工作方式可能为心理数轴的上的数字排列提供了生理基础。 [8][9]
比如,当我们在脑海中表征数量 3 时,不光“3”对应的神经元会被激活,2 和 4 对应的神经元也会一定程度上(较弱地)被激活。
两个数相差越小,数量神经元的激活模式重叠的部分就越多,分辨这俩的大小就越费劲。这就是距离效应的成因。
对于较大的数字,数量神经元激活的衰减较为平缓。[10] 简单来说,对于数量 3,可能只有 2 和 4 对应的神经元被连带着激活。而对于数量 6,可能不光 5 和 7,连 4 和 8 对应的神经元也被连带着激活了。这导致在分辨较大数字时,神经元的激活模式重叠的部分更多,也就更费劲。这就是尺寸效应的成因。
下面这张图中,每个曲线代表被对应数量所激活的神经元,以及它们的活跃程度。图的右下角演示了每一个数量神经元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数。
一些研究指出,心理数轴只对较小的自然数有效。比如,在比较多位数的大小时,距离效应只在前面几位数全相同,仅最后一位数有差异时才出现。[11]
对于很大的数或带小数点的数,人们在直觉上会通过一些复合的方式来判断数的大小。
对于多位数,人们可能会把每一位上的数拆开看待。比如,在比较 42 和 57 的大小时,因为每一位上的大小关系都相同(4<5,2<7)人们可以判断得又快又准。
但在比较 47 和 62 时,因为每一位上的大小关系不一致(4<6,7>2)人们的反应时长就会变长。[12]
另外,人们可能会把数字划分区间。典型案例是一件商品卖 198 元和 200 元相比,虽然 198 元只少了 2 元,但在百位上更小,所以感知起来属于一百多元的区间。消费者会觉得它比 200 元 小很多。
下面这张图展示了美国上千家商店咖啡豆的需求曲线。可以看到,在每个整数位的价格,需求量都出现了一个跳跃。$4.99 和 $5.01 的差异对消费者需求产生的影响,可能比 $5.01 与 $5.21 的差异还大。[13]
最后,数在感知中的相对位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受数字在生活中出现频率的影响。如果人们经常遇到某个区间的数,就会对它们更加敏感。这说明人脑中的近似数量表示系统具有适应性,会尝试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去表征数字,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求。[14]
对相关问题有兴趣且英语能力还行的话,可以读这本书:
The number sense: How the mind creates mathematics (Stanislas Dehaene)
@Ophelia Sweetie :一种咖啡的原料。
@Lyu Xinyu :当我知道忘忧草就是黄花菜时,眼泪掉下来
@陈好肚 :超级玛丽里掉沟里时发出的音乐
Q:你听(读)到过的,表面看起来乐观向上,背后却无比悲凉的一句话(一件事)是什么?
@鞠休:往后面走,后面有座儿
@吗央 :总要有个人成熟吧。
1600 年前的“五胡十六国”时期,一个把大部分佛教经典翻译到中国的高僧鸠摩罗什,曾在死前发下宏愿:
“若所传无谬者,当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烂”
传说这位大神圆寂火化后,果然舌头形成了个舍利,现在还保存在他受困被迫学习汉语的地方——甘肃武威。
其实,这一点也形象的说明了:
语言本无非是“舌头和口腔作用发出的声音”而已,只不过我们人类强行赋予了这些怪声以“含义”。
所以,学习语言的过程,从来也不是什么“用母语翻译外语”的过程,而是把一个“意象”赋予“声音”的过程——
下面有三个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不掌握的语言的单词,看你能不能猜出来啥意思——
相信已经有人猜到了,这个就是“Ben(我)”、“Sen(你)”、“O(他)”三个词,语种则是大部分人都比较陌生的土耳其语。
如果明白了这种设定,别说土耳其语——给你来上这么一个大套餐,你也绝对没问题——
你看,你轻而易举的就掌握了这么多语言“人称”的词汇,这还是我用表现能力薄弱的图文展现给你的,要是我真在你面前边比划边说,你就更容易学会了,就比如这个——
不仅如此,还有这种指示词——
要知道,我这么画出来,可比用汉语翻译容易多了。
那要是动词呢?就更容易啦——
只要是生活中能比划出来的,同样不需要翻译,你就可以积累海量日常单词。
那名词呢?就更不在话下了——
在完全不用解释的情况下,你也知道这个单词是“意大利炮(土耳其语)”。
虽然前面有扯淡的成分,但最起码你会发现——语言不过是我们声带发出的毫无含义的声响,纵使它千变万化,但万物却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在完全没有“母语翻译”的情况下,通过动作、图像等手段,你学会具象的基础词汇并无难度。
第一种非常简单,但可能很多人都没想到,那就是:父母母语不同——
比如和我同姓的军阀安禄山,这哥们的妈妈是个突厥的巫师,亲爹是个来自撒马尔罕(乌兹别克斯坦)的粟特人,后来老妈改嫁又找了个粟特血统的突厥官员安延偃,所以改姓了安。
从这个角度讲,安禄山打一下生,就能掌握突厥语、粟特语(一种东伊朗语)这两门差别极大的语言,又因为他出生在唐朝境内(辽宁朝阳),所以汉语肯定是会的,那边又有不少契丹人杂居,所以契丹语(蒙古语族)又耳濡目染——除此外,粟特人本身就是中亚的二道贩子,不少都会讲波斯语、阿拉伯语甚至希腊语、拉丁语。
所以史书记载,安禄山这个没啥文化的人——“通晓六国语言(通六番语)”,一开始就是“互市马牙郎”,也就是个海关翻译员,也正是这个经历,他才能从一个没啥背景的胡人,混入体制内,最终成为搞乱唐朝甚至整个中国历史的祸首。
那么除了这种混血儿的状况,是否存在一个“纯血”人搞定一票语言的情况呢?——这就是第二种啦——某些语言本身就是混血——
如果我们穿越回唐朝,你就会发现,真正的唐僧西行时,可不像《西游记》里到处青山绿水人家一口京片子——
他一路经过如今的:甘肃、新疆、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
在当年,这一片至少有“吐火罗语、突厥语、粟特语、波斯语、普什图语”等语言——那么沿路的语言他是咋搞定的?
我们先来看一个现在好玩的现象——
以上的单词类比,除了几个例外,你会觉得好像这一票语言,都是一个爹生的亲戚——然而在语言学上——
形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土耳其、中亚、伊朗、巴基斯坦、印尼等——全部都是后来伊斯兰教的扩张区:作为强势文化输出方的阿拉伯语,也就这样成为了各个语言中“高级词汇”的主要来源,其“入侵程度”甚至达到压过各语言固有词汇的程度。
所以,玄奘大师即使不会各地语言,靠着一口流利的梵语,不仅能在大漠绿洲中穿行无阻,他想通过梵语学会各地语言也不是难事——但是,如果你说玄奘的梵语好,那么他这个梵语又是和谁学的呢?总该有个“第一人”吧。
“观音菩萨”,这词本来的梵语是“Avalokite śvara bodhi sattva”,古代汉语音译为“耶婆卢羯帝 烁钵啰 菩提 萨埵”,要是听过“大悲咒”你应该会熟悉这一句。
细究这个词,其中 Avalokite 就是“观察”、śvara 就是“声音(如今印尼语的“声音”还是 suara)”、bodhi 就是“觉悟(阳性即佛陀“bodha”,表觉悟者)”、sattva 为“有情”
——连起来也就是“观察声音觉悟有情”的含义——
这位生活在中国“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大神,可以说是“混血 + 大师”的合体,他老爹是“罽(jì)宾国(印巴克什米尔一带)”的贵族,老妈是龟兹国(新疆库车)的公主。
所以,鸠摩罗什母语本身就有龟兹吐火罗语、印度梵语等语,后来他又去爸爸老家留学,更是获得了大量大乘佛经经典。
因为在宗教界声名极高,前秦老大苻坚派大将吕光请人,没想到不久淝水之战,苻坚被打的风声鹤唳,前秦随后灭亡——以至于这个吕光在甘肃称王,硬生生把这位王子软禁在甘肃 18 年,他只能被迫一点点把汉语从入门到精通。
不久后,中原崛起了羌人姚兴建立的“后秦”,鸠摩罗什终于被隆重请到长安,开始了自己的“翻译工作”——因为名声太响,应聘者络绎不绝,他很快就凑成了高达 800 人的团队——甚至建构了:译主、度语、证梵本、笔受、润文、证义、校刊等一系列程序,使得翻译人才指数增加。
正是如此,鸠摩大佬翻译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多经》,首次写出了:“非色异空,非空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句大名言,也被后来玄奘重译《心经》直接拿去,最后也成为佛教中禅宗的指导思想。
提到“阿弥陀”:只要电视里出现一个老和尚,必然一嘴一个“阿弥陀佛”;这词本来是梵语Amitābha的音译,含义为“无量光”,是“主管”西方极乐净土的老大。没想到鸠摩罗什对这一设定阐述后,宋代之后竟然衍生出了一种专门“念阿弥陀佛佛号”就能往生极乐的宗派,这也就是所谓净土宗。
这种讨巧的行为让这个最没内涵的宗迅速发展,才出现了大家误以为是个和尚就满嘴“阿弥陀佛”的情况,实际上作为三藏祖宗的唐僧,咋可能一口一个阿弥陀佛呢。
不过别忘了,我之前说过,这个印度的梵语、伊朗波斯语以及欧洲的英、法、德语可都是“一个祖宗”——就拿阿弥陀佛(Amitābha)这个词来说,我们可以拆成a、mitā、bha三个部分:
别看不起眼,这三位连起来,就是一个非常威武神圣的词“无量光”。
其实,梵语里类似的同源词还有很多,比如表示“大”的“摩诃(Mahā)”就是 Mega- 的同源词;
再比如,正等正觉——音译为“三藐三菩提(samyak sambodhi)”,其中:sam- 和 same 同源,而前面说了,菩提 bodhi 就是“觉悟”,佛陀 buddha 就是“觉悟者”,和英语 bode(预示)同源。
这么来看,作为和欧洲语言一家的梵语都能成功翻译为汉语,那欧洲各种语言肯定更不在话下,只是需要有一个如鸠摩罗什一样,同样拥有宏伟宗教理想的大神——
利玛窦,罗马耶稣会传教士,曾和著名士大夫徐光启一起翻译欧几里得《几何原本》:
其实,就“几何”这个颇具古风的词,本身就是取自希腊语(同英语)的几何——geometry前面 geo 的音译,为了图个信达雅,于是又把算术中常表疑问的“几何”与之呼应:
从这一点来说,足以管中窥豹利玛窦以及他的朋友们之翻译水准——然而,最开始完全不懂汉语的利玛窦,是咋掌握如此高水平汉语的呢?
别忘了,早在 300 多年前,葡萄牙人就一杆子怼到了中国菊花上,建设了中国第一个“殖民地”澳门——所以,这里土生土长的澳门葡人,很多先天就掌握了中文,甚至可以性感荷官,在线……
就在明晚期,一个意大利传教士范礼安(Valignano)被耶稣会派往澳门传教,他发现当地葡萄牙传教士只掌握日常汉语,一旦涉及基督教内容,就只能让信徒学习葡萄牙文,老范觉得这纯粹本末倒置,于是开始着手对圣经的翻译工作,并从印度调来两个传教士罗明坚(Ruggieri)以及这位“马修·里奇”——利玛窦(Matteo Ricci)。
意大利语和葡萄牙语两门语言都是罗马拉丁语的分支,两者基本相当于汉语方言关系——所以三位意大利佬,很容易就通过澳门葡人掌握基础汉语,然后开始学习汉字,编纂出《葡汉词典》:
搞出这本词典的利玛窦,却难以应对大量传教所需的高级词汇,他意识到作为“第二语言习得者”,比起中国人“先说话再认字”,他倒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先彻底理解汉字,再“组装”汉语高级词汇——开启了某些机构搞的“词根 + 联想”记忆法的先河:
利:一农夫执镰刀,向田间割禾之象
好:一丫髻女子 ,抱一婴儿戏耍之象
天:一人以管仰窥浑仪,而璇玑运转不息
雨:一鱼立于鼠背,取鱼鼠切雨
露:一客行程,倾雨满道
以上内容,取自利玛窦自己写的《西国记法》,大致就是为了当年中国一些官宦家长过去问——“哎呀利老师你怎么学东西这么快啊,能不能给我开个线上课啊”——所编著的教材。
拉丁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和中文的对应都有了,英文还难么?直到 1807 年(鸦片战争前 33 年),英国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来到中国,又是在澳门和广州进行中文学习,通过之前的葡语词典等,转译成英文,编写出历史上第一本“中英词典”:
这样一来,后来者学习语言,便再无困难了。
说来说去,其实回答作者也就 3 点:
别说活语言,就如古埃及语、赫梯语这种死语言,该破解不还是破解了。
基督教认为,上帝让妄图修建巴别塔的人说了不同语言,就让他们成为一盘散沙,无法挑战权威——
我们可以排除一切困难,让这个世界彻底连在一起。
扫了一眼 60 个回答,没有一个提及《管锥编》。果然,钱先生名满天下,却没人读他的书。
《管锥编》第四册“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一七一•全宋文卷三四”论“后世词章中时代错乱,贻人口实,元曲为尤。……古小说中斯类亦夥”:
《水浒》第七回林冲“手中执一把摺叠纸西川扇子”,《金瓶梅》第二回西门庆“摇着洒金川扇儿”;北宋末人先用明中叶方盛行之器物(参观杨慎《升庵全集》卷三一《谢同乡诸公寄川扇》诗、祝允明《枝山文集》卷四《促金生许川扇不至》诗、《野获编》卷二六、《枣林杂俎》智集)。《金瓶梅》第三三回金莲道:“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树湾”;北宋末人前知明初人名都名。《西游记》第一〇回袁守诚卖卜铺“两边罗列王维画”,唐太宗时已有唐玄宗时人画;第七一回献金圣宫以霞衣之“紫阳真人张伯端”、北宋道士也,第八七回八戒笑行者“不曾读”之《百家姓》、五代童课也,人之成仙、书之行世,乃皆似在唐以前;第二三回:“两边金漆柱上贴着一幅大红纸的春联,上写着:‘丝飘弱柳平桥晚,雪点香梅小院春’”,乃温庭筠《和道溪君别业》腹联,易“寒”为“香”、“苑”为“院”,初唐外国人家预揭晚唐中国人诗。且门联始见于五代,堂室之联至南宋而渐多,明中叶以后,屋宇内外不可或少此种文字点缀,作者并以之入集。《西游记》中于前举一联外,第二四回五庄观、第四四回三清观、第七三回黄花观皆“二门上有一对春联”;《镜花缘》写武则天时事,“金字对联”、“粉笺对联”之类或镌或挂于淑士国城门、淑士国书塾门、白民国学塾大厅、泣红亭(第二一、二二、二三、四八回);是五代后之中国对联于唐初已传外洋。《女仙外史》第三二回剎魔主看演《牡丹亭•寻梦》,嗤杜丽娘曰:“这样不长进女人,要他何用!”;是明永乐时宿演万历时戏文。……莎士比亚剧本写古罗马事,约当汉元帝时,道及自鸣钟,遭人嗤点;《镜花缘》中米兰芬“指桌上自鸣钟”(第七九回),武周远在西汉之后,或可借口解嘲乎!夫院本、小说正类诸子、词赋,并属“寓言”、“假设”。既“明其为戏”,于斯类节目读者未必吹求,作者无须拘泥;即如《红楼梦》第四○回探春房中挂唐“颜鲁公墨迹”五言对联,虽患《红楼》梦呓症者亦未尝考究此古董之真伪。倘作者斤斤典则,介介纤微,自负谨严,力矫率滥,却顾此失彼,支左绌右,则非任心漫与,而为无知失察,反授人以柄。譬如毛宗岗《古本三国演义》诩能削去“俗本”之汉人七言律绝,而仍强汉人赋七言歌行(参观《太平广记》卷论《嵩岳嫁女》),徒资笑枋,无异陆机评点苏轼《赤壁赋》(姚旅《露书》卷五)、米芾书申涵光《铜雀台怀古诗》(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一)、王羲之书苏轼《赤壁赋》(《官场现形记》第四二回)、仇英画《红楼梦》故事(《二十年目观之怪现状》三六回)等话欛矣。
按上引文中钱先生提到《西游记》中“时代错乱”之例,兹可为增补二例:
《西游记》第三十七回:“忽然钟南山来了一个全真,能呼风唤雨,点石成金。”
按全真道创教祖师王重阳为两宋之交时人,是初唐时已有北宋末之“全真”道士矣。
又《西游记》第八十六回:“三人没急奈何,只得入山找寻。行了有二十里远近,只见那悬崖之下,有一座洞府:削峰掩映,怪石嵯峨。奇花瑶草馨香,红杏碧桃艳丽。崖前古树,霜皮溜雨四十围;门外苍松,黛色参天二千尺。”
按“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出杜少陵诗《古柏行》。写唐太宗时之玄奘取经故事,用唐玄宗时之杜甫诗句。亦前代用后代事。
可见年代错乱,世俗说部多有,作者写之坦然,读者读之视为当然,俱不以为嫌。
而梁羽生化名“佟硕之”撰文《金庸梁羽生合论》,批评《射雕英雄传》中宋代才女黄蓉乃唱元曲《山坡羊》,是为常识错误:“金庸用了几乎整整一回的篇幅(比梁羽生之写唐经天还多得多),写黄蓉的才华,我是一面读一面替这位才女难过的。宋人不能唱元曲,这是常识问题,金庸决不会不知道。这也许是由于他一时的粗心,随手引用,但这么一来,就损害了他所要着力描写的‘才女’了,岂不令人惋惜!”——梁羽生之批评金庸,殊属无谓,这正是钱锺书先生设此座待君久矣:
“学者观诗文,常未免于鳖厮踢,好课虚坐实,推案无证之词,附会难验之事,不可不知此理”(《管锥编》卷论《史记会注考证》之“司马相如列传”)、“夫以疑年考史之法,施于嘲戏文章,胶柱鼓瑟,煮鹤焚琴,贻讥腾笑。古来词赋,寓言假设,每时代错乱,小说戏剧更无忌避”(《管锥编》卷论《全后汉文》卷六九)、“逞文才之戏笔,非秉史德之直笔;人如欲活适所以为事不悉真,作者耽佳句,读者不可参死句也。……诸子书中所道,每实有其人而未必实有此事,自同摩空作赋,非资凿空考史。……恣意驱使古人,错乱前代……。夫院本、小说正类诸子、词赋,并属‘寓言’、‘假设’。既‘明其为戏’,于斯类节目读者未必吹求,作者无须拘泥”(《管锥编》卷论《全宋文》卷三四)。钱公并辛辣讥评,“据此以订史,是为捕风影,据史以订此,是为杀风景”——梁羽生先生诚可谓“胶柱鼓瑟,煮鹤焚琴,贻讥腾笑”之“杀风景”、“鳖厮踢”矣!
金庸于此,完全可以不必理会,然却耿耿于怀,于世纪新修版《射雕英雄传》第二十九回“黑沼隐女”(即写“宋代才女唱元曲”此回)回末,专门加了一段六百字的详注,辩解“唐宋遗曲中,有后世传为元人张养浩所作之《山坡羊》:‘峰峦如聚,波涛如怒……’……此《山坡羊》诸曲或真出自唐人手笔,流传后世,元人张养浩闻而善之,加诸笔录,后人遂讹以为张所自作,亦非无可能。毕竟真相若何,后人难知。”——同样殊属无谓!钱锺书《管锥编》卷论《毛诗正义》之“淇奥”:“读诗者若缘此而有杀风景之恨,则卿辈意亦复易败耳。”金庸完全可移斯语以赠梁羽生:“读小说者若缘此而有杀风景之恨,则卿辈意亦复易败耳!”
金庸曾对记者透露:“钱锺书先生送了一套书给我,写一句‘良镛先生指教’。我说《管锥编》当中有些我还看不懂,他送给我书,我就写了一封信多谢他。”(《金庸:我曾把张纪中骂哭过》,载 2009 年 1 月 11 日《今日早报》)戏谑言之,金庸先生不是“《管锥编》当中有些我还看不懂”,而大概率是“还没来得及看到”,不然,他为新修版《射雕》补缀“宋代才女唱元曲”之解释文字时,或当另起炉灶,别辟蹊径,援引钱公高论以为臂助矣。
又,金庸《天龙八部》第十二回“从此醉”:“段誉见楼上陈设富丽,一幅中堂绘的是孔雀开屏,两旁一副木联,写的是:‘漆叶云羞密,茶花雪妒妍’,再旁边是一块绿漆字的木牌,写的是‘小楼一夜听春雨’七字。”
按“小楼一夜听春雨”为南宋大诗人陆游《临安春雨初霁》诗中名句,“漆叶云羞密,茶花雪妒妍”为元代诗人王逢《赠别浙省黑黑左丞国宝自常州移镇徽州三十韵》诗中一联,金庸此处,木联木牌两处皆原句挪用,朝代横跨宋元,可谓偷懒之甚!然则金庸于《射雕》中以六百字详注辩解“宋代才女唱元曲”问题,何于《天龙》中北宋时人观南宋乃至元朝时人诗句,独不置一语耶?戏谑言之,可谓顾此而失彼、按下葫芦浮起了瓢,四郊多垒遍地鼙鼓而朝廷兵力不敷征用矣。
尤为有趣者,《天龙八部》此处之“前代人读后代人诗句”情节,不见于三联版,而乃世纪新修版新加入者,金庸先生前脚才费力不讨好地在《射雕》那儿辩解了“宋代才女唱元曲”问题,转个背却又在《天龙》这儿给自己挖个“北宋才子读南宋、元人诗句”的坑,实可谓进退狼狈,窘迫不堪,老爷子暮年改稿,精力不济,往往顾此失彼,越改越囧,此处即一例也。虽然,其状可哂,其情则可谅焉。
又按偶读姚雪垠超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闯王大将刘宗敏口道“《东周列国志》云云”,实则《东周列国志》系清人蔡元放据冯梦龙《新列国志》修订润色而成。此亦前代人口道后代事。此类情况不能遍举。
小说戏曲中“时代错乱”情况还有一种,即是“称呼当今皇帝为其死后之庙号 / 谥号”。
金庸《神雕侠侣》中郭靖到忽必烈营中一回书,郭靖道:“不错,理宗皇帝乃无道昏君,宰相贾似道是个大大的奸臣。”——岂有当皇帝在生时便已知其身后庙号并直呼出口之理?所幸,在世纪新修版中,金庸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改为,郭靖道:“不错,淳佑皇帝乃无道昏君,宰相贾似道是个大大的奸臣。”——以年号代庙号。
事实上,郭靖道当今“理宗皇帝”之类,旧小说中颇有厥例,不以为犯。如《西游记》第九回:先生曰:“你果要性命,须当急急去告当今唐太宗皇帝方好……”又如《西厢记》第一折:正末道:“小生姓张名珙……即今贞元十七年二月上旬,唐德宗即位。”此正《康熙王朝》剧中太皇太后自呼“我孝庄”之例也。盖清之孝庄太后之谥号,岂其生前己身所预晓;唐之太宗德宗之庙号,岂其生前臣民所预知?戏曲稗官如此行笔,盖为读者易晓耳,初不计年代错乱也。
(也不是所有皇帝在生时都不知其身后之庙号谥号,这里有个不按规矩出牌的——魏明帝曹叡:《资治通鉴•魏纪五》“烈祖明皇帝景初元年”:“有司奏以武皇帝为魏太祖,文皇帝为魏高祖,帝(魏明帝)为魏烈祖;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对于这种破坏游戏规则的“耍流氓”行为,孙盛批曰:“夫谥以表行,庙以存容。未有当年而逆制祖宗,未终而豫自尊显。魏之群司于是乎失正矣。”)
你不知道小象还没长大那会有多“蠢”,鼻子都不知道怎么用。
比如下面这头小象,还没搞明白这根长长的、长在脸门前面的玩意是啥,十分的困惑。
小象对自己的鼻子感到困惑 https://www.zhihu.com/video/1712495406423015424
这头小象完全不知道怎么使用这个器官,挂在地上,蔫了吧唧的,还用脚踩一下试试看。
这只在惠普斯奈德动物园的两周大的小象,“象生”第一步就踩到了鼻子上。
这都还算好了,没用大力去踩,不算疼,下面这只小象那可是真疼
因为它跑路不看路,不对,是不看鼻子,跑着跑着就踩到自个儿的长鼻子了。这一脚下去可是踩实了,鼻子瞬间给扯直了。不疼是不可能的,毕竟鼻子下一秒就卷起来了……
稍微长大一点了,成为进阶版的小象,逐渐发觉自己鼻子好玩的地方了,于是乎开始施展高速旋转涡旋长鼻子技能。
不过技能的释放依旧不是很好,甩着甩着方向就歪了,从电风扇变成了毫无规律的气球人,小鸟表示对这段表演没有什么感觉,只能打 5.5 分(满分 10 分)。
回到问题,小象需要训练后才能学会用鼻子喝水吗?(其实感觉已经不用回答了)
当然!这玩意不练真的掌握不好,下面这只小象就是绝佳的例子:
长鼻子伸进水里舀啊舀,完全不得章法,和前面的电风扇小象如出一辙,几乎是在乱甩,半天才喝到一口。
下面这头小象的鼻子喝水技巧稍微好一点了,可以多喝一两口了,但最后还是懒得用鼻子了,直接下嘴喝了。
为什么要练才能学会如何使用鼻子?
大象的鼻子由 4 万多条肌肉组成的,鼻管包含多达数万个独立的肌束,没有骨骼,几乎没有脂肪。正因为如此多的肌束,大象的鼻子才如此灵活,进行各种精细的微操。
佐治亚理工学院的科学家发现,大象的鼻子灵活到可以用吸力抓取一片玉米片而不破碎[1]。
要知道这个鼻子待会就可以抬起一根沉重的原木,刚柔并济应该是形容大象鼻子的最好成语。
之后科学家测试了大象的吸力,发现象鼻进行吸入动作时,收缩肌将鼻孔扩大了 30%,从而使鼻腔体积增加了 64%。正因为如此,大象可以将大量的水储存在鼻子里,喷到身上降温或一口喝下去。
2023 年 9 月,科学家用比医院标准设备分辨率高得多的 CT 扫描仪检查大象的鼻子(下图),用软件识别了长鼻子四个有代表性部位的肌束,耗时约 3000 小时,最后推算出大象的鼻子估计包含超过 90000 个肌肉束[2]。
其中,大象的鼻子最前缘部分,也就是鼻头(上嘴唇),肌肉束是最为密集的,大约有 8000 个纤维束。而且这些肌肉束极为细小,这些肌肉束的平均长度大约为 2 毫米长。
相比之下,灵长类动物的手,自然界中最灵巧的附肢之一,肌肉束要少得多,也粗得多。要知道,成年人类手掌中的纤维束的长度约 60 毫米,是大象鼻子前缘纤维束长度的 30 倍[3]。
大象的鼻子不仅得益于它们的肌肉,其折叠的皮肤也起着重要作用。当大象伸展鼻子去抓取食物时,象鼻后面的肌肉和皮肤会向前滑动,这种肌肉和折叠皮肤的结合,赋予象鼻很强的灵活性,使其能够像灵长类的手一样,实现抓取脆弱植被和撕裂树干的多功能性。
那么多的肌肉,不练怎么行!所以,小象长大后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全掌握鼻子的使用方法,拿捏每一条细小肌肉的发力技巧。
俗话说的好,菜就得多练!练会之前只能弯腰喝水了,反正个头也不高,没压力。
@周欣宇 :手机上有吗?
Q:有没有在大脑没有思考或发出指令时,身体依旧做出行动的时候?
@黑狐仙 :推眼镜,尤其是在没戴眼镜的时候
Q:4 个人可以吃鸡,5 个人可以王者,6 个人可以飞车,那 7 个人呢?
@Thinkraft :可以救爷爷。
@大雄 :「你现在在哪里?」这句问话
@王行异 :局部变量应尽量避免和全局变量重名
首先,读者要搞明白一件事。
在康熙眼中,没有朱三太子和陈近南,天地会就是一坨扶不起来的稀屎。
《鹿鼎记》里的康熙是个顶级政治动物+一流的情报分析员,韦小宝曾经想把康熙当枪使,日后放陈近南一马,糊弄康熙说陈近南是个大大的好人呐,而一剑无血冯锡范才是大大的坏人,应该先对付冯锡范!
但康熙一点都没有被韦小宝糊弄,直言陈近南这头老虎的影响力远超其他人,潜台词就是有机会肯定先杀陈近南。
【韦小宝道:“台湾有个武功很高的家伙,一路上保护郑克塽。这家伙姓冯,叫什么一剑出血……”康熙道:“一剑无血冯锡范。他和刘国轩、陈永华三人,号称‘台湾三虎’。”
韦小宝听得皇帝提到师父的名字,心中一凛,说道:“是,是。正是一剑无血冯锡范。杨溢之说,台湾这三只老虎之中,陈永华是好人,冯锡范和另外那人是坏的。陈永华不肯做反叛皇上的事情,不过他一只老虎,敌不过另外两只老虎。”他在康熙面前大说九难、杨溢之、陈近南三人的好话,以防将来三人万一为清廷所擒,有了伏笔,易于相救。
康熙摇头道:“那也未必,陈永华可比另外两只老虎厉害得多。”】
康熙这句话就说明了他对天地会这个组织的架构极其了解,甚至超过韦小宝乃至于天地会诸位成员之上。
这个清朝的皇帝非常清楚天地会这个有着鲜明的政治口号的组织——“天父地母,反清复明。”的实际控制者是谁。
不是被推举出来当大旗的正朔朱三太子,而是守在岛上的台湾郑家。
朱三太子只是一面旗帜,是将所有反清志士团结起来的一面最具有说服力的旗帜,但是假如有一天真的推翻了清廷,登基坐殿的人不会是他,一定是姓郑的人做新皇帝,至于朱三太子就像当年的小明王一样,说不定就可溶于水了。
因此,尽管天地会以复明为旗帜为口号为终身事业,但是在具体的人员配置上,在权力分配上,一定是以台湾郑家为主的。
我之前就分析过,天地会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顽疾,那就是内部的阶级固化比明朝末期还严重。
天地会的核心层永远是空降的台湾派,九大香主中有三分之二明写了是台湾派系,而类似风际中、徐天川这类江湖上的顶级高手,由于没有湾湾身份证,一辈子只能当个没工资没职称的底层会员。
他们这是真的为爱发电,为理想奋斗。
换成我,让湾湾人当头儿?那我肯定不干。
但他们投奔天地会除了因为有理想有报国热情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都敬佩陈近南。
事实上,在小说里,天地会的影响力和陈近南个人的号召力是分不开的,只有陈近南能够靠着个人魅力稳住天地会内部台湾派和本地派之间的矛盾,乃至于团结其他反清势力。
因此,陈近南的个人荣辱就直接关系到天地会的成败。
也是因为他的存在,才使得充满江湖义气的天地会能够和阶级分明的台湾郑家相结合。
但是,本土和台湾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陈近南个人的荣辱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起先,因为陈近南的女儿是郑家世子妃,所以陈近南在台湾派系中也有极高的话语权,掌握着极为尊崇的权势,因此有足够的威望调节两方的矛盾。
但是政治游戏就是政治游戏,内斗,是政治游戏不可避免的一环。
随着次子郑克塽长大成人,台湾郑家内部不可避免的分裂成的两派。
一派以郑经和乳母陈昭娘生下的大儿子郑克臧为主,而郑成功的夫人董夫人和冯锡范则偏向郑克塽一派。
两者展开了夺嫡之争,祸起萧墙。
在这场竞争之中,陈近南是毫无疑问的站在大公子郑克臧一边的,因为他的女儿正是嫁给了大公子郑克臧为妻,所以无论他在本心上是如何希望团结所有的仁人志士完成反清复明的宏愿,在立场上他已经被郑克塽一派视为仇寇,视为必须铲除的目标。
【当年郑成功攻克台湾后,派儿子郑经驻守金门、厦门。郑经很得军心,却行止不谨,和乳母通奸生子。郑成功得知后愤怒异常,派人持令箭去厦门杀郑经。诸将认为是“乱命”,不肯奉命,公启回禀,有“报恩有日,候阙无期”等语。郑成功见部将拒命,更是愤怒,不久便即病死,年方三十九岁。台湾统兵将领拥立郑成功的弟弟郑袭为主。郑经从金厦回师台湾,打垮台湾守军而接延平王位。郑成功的夫人董夫人以家生祸变,王爷早逝,俱因乳母生子而起,是以对乳母所生的克臧十分痛恨,极力主张立嫡孙克塽为世子。郑经却不听母言。陈近南一向对郑经忠心耿耿,他女儿又嫁克臧为妻,董夫人和冯锡范等暗中密谋,知要拥立克塽,必须先杀陈近南,以免他从中作梗,但数次加害,都为他避过。不料他救得郑克塽性命,反遭了此人毒手。这一剑突如其来,谁都出其不意。】
此时康熙从获取的情报当中推测出了两条信息。
第一,天地会和郑家并不是完全一体。
第二,陈近南在郑家的地位岌岌可危。
一开始,当康熙知道韦小宝加入天地会,陈近南又不可能投降甚至要潜入北京搞事的时候,康熙是起了杀心的,他准备炮轰天地会,弄死韦小宝。
【到此地步,韦小宝索性硬了头皮,说道:“是的。从前皇上答允过的,奴才就算做错了事,皇上也饶我性命。万岁爷的金口,说了可不能反悔。”康熙道:“好啦,你倒深谋远虑,早就伏下了这一着棋子,哼,其心可诛。”
韦小宝不懂“其心可诛”这四字是什么意思,料想决不是好话,自从识得康熙以来,从没见过他发这样大的脾气,心想:“我这颗脑袋,那是砍下了一大半啦。】
但是还没等康熙处理韦小宝,归家三人行刺,韦小宝又又又奋不顾身保护康熙,让康熙心软了,他又决定只炮轰天地会,留下韦小宝。
但是陈近南这头老虎是一定要杀的。
【康熙适才给韦小宝这么一抱一滚,虽然甚为狼狈,有损尊严,但此人舍命护驾,忠君之心却确然无疑,对多隆道:“外面还有人要行刺韦小宝,你要好好保护他,不得离开半步,更加不能让他出宫。明日早晨,再另听吩咐。”多隆忙应道:“是,是。奴才尽心保护韦都统。”韦小宝暗暗叫苦:“皇上今晚要炮轰伯爵府,怕我通风报讯,吩咐多隆看住我。”】
这个时候的康熙对韦小宝还是颇多防备,他是起了杀心的,只不过又被感动了,决定留韦小宝一条性命而已。
对于其他的人,他可是一点儿没想手软,但是政治的风向变得是非常快的,谁也没想到,康熙都弄不死的陈近南,居然会被郑克塽杀死。
而等到陈近南死后,韦小宝跑到钓鱼岛上,被康熙派人找到,此时康熙给韦小宝开出的条件就宽松多了。
原因也是两条。
第一、康熙确实思念韦小宝,他和韦小宝之间的这点少年情谊是真实不虚的,虽然在政治利益面前,这点儿情谊算不得什么,但是当政治利益没有尖锐冲突的时候,这点少年情义少年皇帝还是珍惜的。
第二、陈近南死了,陈近南死了,天地会和郑家之间的裂隙已经不可弥合,而没有了陈近南领导和郑家支持的天地会,说实在就是一盘散沙,对清王朝的威胁已经很小。
所以康熙这时候只是要求韦小宝剿灭天地会,以表明忠君的决心,和过往的叛贼生涯切割。
就算遭到了韦小宝的拒绝,康熙也没有把他一家人全轰死,只是派兵把韦小宝关在通吃岛上,这对韦小宝来说虽然是折磨,但是也够宽容的了。
【“咱们话儿说在前头,从今以后,你如再不听话,我非砍你的脑袋不可了,你可别说我骗了你到北京,又来杀你,不够义气。你姓陈的师父已经死了,天地会跟你再没什么干系,你出点力气,把天地会给好好灭了。我再派你去打吴三桂。建宁公主就给你做老婆。日后封公封王,升官发财,有得你乐子的。小玄子是你的好朋友,又是你师父,鸟生鱼汤,说过的话死马难追,你给我快快滚回来罢!”】
不过康熙也没完全放过韦小宝,韦小宝从罗刹国大胜归来,康熙下旨褒奖,然而圣旨是这样说的。
【“皇上前几天升你为一等鹿鼎公,颁下的诰命中叙述你的功劳,也不知诰命是谁写的,其中说你‘举荐良将,荡平吴逆,收台湾于版图;提师出征,攻克雄城,扬国威于域外’,那都是对的。可是又有两句话说:‘擒斩天地会逆首陈近南、风际中等,遂令海内跳梁,一蹶不振;匪党乱众,革面洗心。’那便不对了。”】
这道圣旨就是帝王心术,就是阳谋。
韦小宝最重义气,那康熙就偏偏宣布是韦小宝杀了陈近南、风际中,是天地会最大的叛徒,果然韦小宝此后被天地会误会、追杀,康熙就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逼迫韦小宝和天地会决裂。
这要是换成乔峰等悲情英雄都得直接自杀以证清白了,可惜韦小宝不吃这套,直接溜溜球去也。
而且,作者其实给韦小宝安排了一场“死劫。”
韦小宝前期在朝中认了一个大哥,这个大哥叫“索额图”,康熙后来提到自己已经生了 4 个儿子,3 个女儿,可以说,如果韦小宝没走,就以他和索额图的关系,还有日后九子多嫡的凶险,那第一不忠不孝的名额,韦小宝和索额图就可以争一争了。
所以综合而论,康熙容忍韦小宝加入天地会的原因是天地会的情报始终没有超出康熙的掌握,当天地会有一刻将要威胁到康熙的时候,当陈近南活着的时候,康熙是打算要杀死韦小宝的,但很快由于内部的矛盾,天地会对康熙的威胁解除了,而韦小宝也表露了足够的忠诚,因此康熙觉得又可以宽容韦小宝一回,如果剩下的天地会愿意投降,康熙封韦小宝为天地会转世陈近南,金瓶挚签也未尝不可,政治就这么回事。
《清代野记》:作者张祖翼进京城,一个满人同学请他到一个酒楼里面喝酒。张祖翼到了以后,发现桌上还有一个老头,一大把年纪,坐在首位。这个老头言谈举止都比较粗鲁,但是又很谦虚。尤其是知道张祖翼是南省的士子,对他就更加尊敬了。
老头问张祖翼:“听说十几年前南方有大乱,是真的吗?”张祖翼心里纳闷,和他讲了捻军的事情。老头很诧异:“这么大的乱子,是怎么平定的?”张祖翼回答:“剿灭了。”老头又问:“听说南方的官兵望风而逃,是谁剿灭的?”张祖翼告诉他左宗棠、李鸿章这些人。结果这老头一个都不认识。
张祖翼还以为他是山林之间的隐士,不谙世事。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叫做阿勒浑,在黑龙江当了三十年副都统,这是刚回来。
当时有个开坊翰林名叫麟趾,是世家大族,任翰林院编修,这个麟趾大人当时在国使馆负责校对历史人物传记,读到罗泽南、刘蓉列传,这位麟趾学究不禁正义凛然,拍着桌子破口大骂:“这些外省的官员,不知道收了多少贿赂,吃了多少回扣,胡乱保举官员,罗泽南(罗泽南有“湘军之父”的美誉,进攻武昌之战中,罗泽南中弹伤重而死。咸丰帝下诏以巡抚例优恤,谥号忠节,加巴图鲁荣号,建专祠奉祀。)是什么人,嗯?一个教官出身的人,不到三年竟然保举到实缺道员、记名布政使,死了还有脸给他向朝廷请求谥号?刘蓉(湘军名将)就更岂有此理了,一个候补知县,竟然授三品衔,署理布政使?”
当时,有个一同工作的翰林恽彦彬,看他越骂越不像话,忍无可忍,就提醒他:“年兄,别瞎说,罗泽南,刘蓉都是身经百战的大功臣,如果没有他们,没有湘军淮军这些将军,我们今天都不知道死在哪儿了。”
“什么身经百战?天下太平,哪儿打仗?和谁百战的啊?您说的湘军淮军是什么军队?归哪位将军统领指挥啊?”
恽彦彬笑着说:“就是与太平军打仗的啊,南方大乱十余年,失去大小五六百座城市,您不知道?”
麟趾非常诧异:“奇哉奇哉!打仗,我不知道啊,为什么北方如此安静?”
“您不知道洪秀全造反,自称太平天国?”
“反贼的事,我怎么能知道?”
恽彦彬哭笑不得,知道没办法沟通,只好随他阁下去了。
预感?身在乱世的官员都未必有感觉,你让老百姓预测?
印象中的山羊四肢短短的,没有马跑的快,没有牛的力气大,但是山羊自有它的绝技,万一遇到危险,山羊能够攀到高高的悬崖上躲避天敌。
没亲眼见到,很难相信没有手的羊在攀岩的时候竟然比人还要厉害!
自然界中残酷的环境,让山羊不断的进化,有时候是为了躲避天敌,有时候是为了获取营养
下面这只山羊就是从石灰石的墙壁上舔盐来补充养分。
摩洛哥山羊可以像豹一样爬到树上,非洲的植物很少,所以山羊要会爬树,去吃树上鲜嫩的树枝
(摩洛哥王国是非洲西北部的一个阿拉伯国家。)
摩洛哥坚果油树上的山羊
落基山山羊,是一种只在北美发现的大蹄哺乳动物。但它不是真正的山羊的属。它停留在高海拔地区,是一个步履稳健的登山者,经常在岩石峭壁上栖息,所以食肉动物无法靠近它们。
在意大利,山羊们爬上了一堵近乎垂直的墙,人类可以建造几百英尺高的墙,但他们不能阻止阿尔卑斯山羊的攀爬。看看这些令人抓狂的照片,这些照片是关于那些居住在山上的生物,它们在攀登 Cingino 大坝
山羊的攀爬技术到底有多厉害?下面这几张图会告诉你。
为什么山羊的攀岩功夫这么厉害?
关键是在山羊蹄的结构上,首先山羊的脚比较小,还分瓣,对于山羊来说,小凸起的岩石就是小平地,其次山羊蹄前端是比较尖的,可以插进岩缝里,另外山羊的脚下肉垫可以增大摩擦力,最后山羊的弹跳力和柔韧度是非常好的,可以维持很好的平衡。当然还有从小时候一次次的练习,在野外不会爬山的山羊,早早就会被其他动物吃掉的。
这只小羊才刚出生不久,山羊妈妈教就教它爬山,妈妈示范给它看,怎样爬的又快又安全。每只小山羊都是这样一步步学起来的。到最后才能成为攀岩高手。
好了小朋友,今天就到这吧,晚安。
像这种长期在上海当“寓公”的军阀,基本都是军阀混战中的战败者。
北洋军阀时期,军阀之间有不成文的约定,如果交战军阀之间没有血海深仇,一般都不会下死手,战败的军阀只要认输,胜利一方都不会为难战败者,而是要求战败者通电下野,交出地盘和军队,可以带走妻妾子女和私人财富,也可以带走卫队和一些忠心耿耿的下属,到天津、上海这些繁华都市的外国租界里当“寓公”、或者要求“出国考察”。
反正胜利一方也不会把战败者的亲卫队和下属全收,只会将他们大部分遣散。允许战败者带走卫队和下属,不过是顺水人情的事情。
——但因为战败军阀失去了地盘,没有税收,到了租界往往也不会经营,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收入来源,负担不起卫队和下属的开支,所以到了租界之后,也往往会自行遣散卫队和下属。——好在租界里富人区还算安全,不要卫队和下属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卫队和下属也很了解这些,他们把自己原来的主公护送到租界,就算尽忠了,然后可以考虑自谋生路了。甚至求主公写一封推荐信,把自己推荐给主公相熟的军阀也很正常。(评论里有建议转型当黑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说当地已经有了地头蛇,就是卫队和下属,很多原来都是有志青年,有军官身份,是可以光宗耀祖的,但当了黑社会可就是家族蒙羞了)
——这其实和现代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只能想办法找出路是一样的。
这就是陆振华到了上海后没有一兵一卒的原因。他的财力只能维持自己一大家子生活,维持不了兵卒的费用了。
除了军阀内战中的战败者,同一派系中内斗的失败者,有不少也是这样被“礼送出境”,到租界去当“寓公”。
举几个真实的例子:
张勋:1917年“辫帅”张勋拥戴溥仪搞“百日复辟”失败后,逃到天津租界。1918年北洋政府对其进行特赦,但张勋一直留在租界直到1923年去世。在天津期间先后独资或投资经营的当铺、电影公司、银行、钱庄、金店、工厂、商店等企业有70多家。
黎元洪:1923年,曹锟上台后,曾经的民国总统黎元洪失势,辞职退出政坛,移居天津投资实业,直到1928年去世。
段祺瑞:1926年曾经的民国总理段祺瑞被冯玉祥、鹿钟麟驱逐下台,避入东交民巷法使馆,之后退居天津日本租界当寓公,潜心佛学。九一八事变后为了避免和日本人合作移居上海,直到1936年去世。
曹锟:1924年直奉战争中贿选上台的民国总统曹锟被冯玉祥囚禁,获释后前往开封,又转赴天津做寓公,经营实业与房地产。1938年去世。
可以看到这些北洋大军阀很多人最终的下场都是在天津、上海当“寓公”。陆振华这样的小军阀也是如此。
这么多人看,就多写点。
再举一个反面例子,孙传芳:孙传芳是直系大军阀,曾任“江南五省(浙、闽、苏、皖、赣)联军司令”,一时风头无两,1925年鲁军大战中,俘虏了鲁军将领施从滨,孙传芳下令用铁丝把施从滨绑缚至蚌埠车站,慢刀制头,悬首暴尸,上挂红布白字条幅“新任督抚施从滨之头”,开了民国以来虐杀敌方被俘将领的先例,社会奥论界一片哗然。——等到孙传芳被北伐军击败后,退居天津租界,潜心向佛,但施从滨之女施剑翘十年潜伏,一心报仇,1935年将孙传芳刺杀于天津,一时舆论轰动。(施剑翘1936年被特赦,一直活到1979年病逝)
民国军阀,尤其是北洋军阀,谁也保证不了自己将来就一帆风顺,得意时结下死仇,将来失意的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所以民国军阀战场上该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打谈谈也是常事,但很少有对敌方将领赶尽杀绝、杀俘虐俘的。
甚至到了当年国共第一次分裂时期,不少新军阀“清党”,如冯玉祥、朱培德对待自己军中的“赤色分子”,也是采取“礼送出境”方式,而不同于蒋的赶尽杀绝,就是这种传统的继承,也是不愿意手里沾血,结下死仇。
殡仪馆的入殓师都知道当尸体送来时,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用棉花或者纸巾塞住尸体的口鼻和肛门。这是为了保证尸体中的臭味不会排出也能让死者走得更加体面。
人死如灯灭,即使生前再貌美如花的人也会发出尸臭。人死后身体的变化是十分明显的,如果不对尸体进行及时的处理,那么一段时间后尸体就会发出难闻的气味,让人作呕,这种气味也被称之为“尸臭”。但为什么,人死后尸体会发臭,而我们常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那些已经放置了好几天的猪肉牛羊肉都没有发臭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人的尸体发生的变化
人死后心脏首先会停止跳动,呼吸也会停止。大部分人都是通过这几个特征来检验人是否有生命特征的。但是,最具科学的证明人体死亡的方式其实是脑死亡。之前就有新闻报道过老人死后准备下葬, 结果老人自己打开了棺材板的乌龙事件。前阵子上海养老院也有老人被误认为死亡,准备拉去火化。这其实就是没有经过专业的医生检验,而做出的错误的死亡判断。
在人死后大约 1 小时,身体会变得很硬,体温也在逐渐下降。它们身体的所有关节都被钉住了一样,不能弯曲。死后前两天,肌肉会异常坚硬,从上身扩散到全身。但在几天后,由于尸体出现腐烂痕迹,这种僵硬的情况也会缓解,身体最后会成为一滩烂泥。
因此很多人在临终前或者刚死亡就会被换上寿服,这也不是家人们不孝顺,而是人在死亡会身体异常坚硬,也不好换上。民间有习俗是在为活着的上了岁数的老人准备好寿服,以备不时之需,这也是为了让老人走得更加体面。
人在死亡 3 个小时后,尸体就会产生腐烂的味道。这种腐烂是由内而外循序渐进的。体内的重要器官停止工作后,大量细菌、微生物会迅速繁殖, 死后还会产生溶酶体酶物质。但这时候一些淋巴细胞不会进行工作,温度越高腐烂也就会越快。
这些有机物在降解的过程中产生的刺鼻、难闻的气味,还不会马上传出体外,而是积聚在体内,等达到一定体积后就会从耳朵、鼻子、屁股后传出。这其实有点像鲸爆之前,鲸鱼的内脏在体内逐渐腐烂,产生甲烷等气体,气压增大,这些内脏会喷发出来,周围也就弥漫着臭味。
在死亡一天之内,身体会出现明显的尸斑。这是死亡后的人比较常见的一些特征。随着时间的变长,尸斑还会转换颜色。法医通常以这些标准来判定尸体的死亡时间。
我们了解了人类死后尸体发生的变化后,再回到最初的问题。有些卖肉的摊主为了追求肉的品质、鲜嫩程度。每天都会屠宰猪羊,我们在菜市场也经常看到血淋淋的肉倒挂案台上。但路过的时候只能闻到血腥味,这些肉为什么不会有任何异味呢?
动物的尸体为什么没有严重的异味?
1.尸体的处理方式不同
尸臭主要是由于尸体腐烂而产生的一种难闻的气味,通常情况下人死亡在三个小时之后就会散发出味道。但人死后尸体并不会直接处理,民间也会有停灵的习俗,放个大概三天才进行火化。
而这三天里,死者为大,旁人不能对尸体进行任何的破坏,否则会被认为不尊敬。而这时体内的各种器官已经开始腐烂了,尸臭也就悄然而生了。甚至由于内部腐烂,尸体的水甚至会从人的嘴里,耳朵里流出来。
而猪羊在被屠宰后,尸体停留的过程是非常短暂的。猪牛羊在被屠宰前,都会被禁止吃东西,这能让它们身体内不积聚粪便,全部排空。细菌相对比较少,之后也更容易处理。在活体屠宰后,人们会立即对猪肉进行处理,将猪血完全放出、然后剃毛、挖出一些较容易腐蚀的内脏,进行分类售卖。
这一系列过程既能保持肉的质量,又能避免猪肠道中的细菌在其体内繁衍。我们常吃的鸡鸭鱼,经常都是活体屠宰。及时处理就不会有尸体腐烂的情况发生,卖肉的老板也会对猪肉进行处理,上面的血很少,也闻不到什么异味。
如果像人类一样,死后不对猪羊的尸体进行立即处理,那一段时间后猪肉也是不能吃的,动物的内脏中也有许多容易繁衍的微生物和细菌,只有彻底的清除后体内才不会发臭。
2.二者腐烂的速度大不相同
人死后几个小时,尸体就开始了腐烂,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尸体外部皮肤上有一些蓝绿色的印记,如果是炎热的季节,苍蝇就会围在旁边,这其实就是一个腐烂的标志。相当于面包外部产生的霉点。
但因为像猪这种动物的油脂层很厚,外面还有一层厚实的毛,它们其实死后很难像人一样马上变得僵硬,尸体的腐烂速度也就变得很慢。
在 1-3 天里,动物的尸体才会慢慢发生颜色变化,尸体会发绿。72 小时后尸体腐烂的也就越发明显,动物的四肢会发生严重的肿胀,一个月后尸体会全部腐烂,最终留下一堆白骨。
3.存储方式不一样
我们都知道,不论是水果还是肉类,天气越炎热,东西就越容易坏,所以冰箱是个好东西。而现在卖肉的也会将肉冷鲜放入冰箱进行保存。本来处理得就很干净,再加上冰柜的作用,肉腐烂的速度也就更慢。
而人死后,如果要开追悼会,尸体只会直接暴露在空气之中,没有任何防腐措施,也就加速了腐烂速度。
总而言之,尸体的内脏是细菌繁殖的天堂。人类和动物的尸体相比腐烂更快的原因就是人类的内脏不会被及时处理,导致这些细菌的肆意生长,慢慢占据整个身体,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而那些被送进菜市场的动物,在活体时就会被杀,被处理干净,外加冷冻运输,延缓了腐烂的时间。
有啊,怎么没有?简单给你们列二十个。
先给你们上四道一心求死的开胃凉菜。
新建陆军第八镇正参谋官刘锡祺,直隶天津人,武昌起义的时候革命军让他参与共和,他“大义凛然”:国家花那么多的钱是指望你们为国效力抵御外侮的,你们这是干嘛?我不能跟你们一起对不起国家!于是革命军成全了他,枪决。
湖北新军标统张景良,被革命军裹挟,主动请缨率炮兵和清军作战,然后在军中干了淝水之战朱序的活,革命军大溃,死者枕藉,清兵因此顺利进屯大智门。革命军清查之后发现这么一个里应外合之人,于是革命军成全了他,枪决。此人临死前仰天大笑曰:“某今日乃不负大清矣!”
施南协副将倭和布,满洲正白旗人,被革命军活捉之后劝降不应,一心求死,于是革命军成全了他,枪决。
荆州驻防记名副都统松兴,蒙古正白旗人,被荆州革命党拿获之后表示:“吾朝廷大吏,城不保,义当死。头可断,膝不可屈!”于是革命军成全了他,枪决。
再来四道自杀身亡的垫肚子小炒:
安陆知府桂荫,满洲镶蓝旗人,辛亥年湖北各地纷纷革命,他与妻子富察氏在文庙崇圣殿中双双自缢。
渭南知县杨调元,贵州贵筑人,县城光复后仰天长叹,投井自杀。
广东惠安水师营哨官黄兆熊,湖南湘潭人,广东革命军光复惠州之后,他用步枪自杀。(以足趾触枪机,洞贯胸腹死)
福建汀州知府来秀,满洲镶蓝旗人,革命军光复福州之后招降各处,他朝服坐大堂,北向叩头,仰药自杀。
四道特色菜:
统带山西南路巡防队陈政诗,浙江仁和人,辛亥革命时扼守绛州,陕西秦陇复汉军破城之后他带队巷战被执,骂不绝口,被复汉军凌迟。
驻藏左参赞罗长崟,湖南湘乡人。逻些兵变响应革命之后他被俘,找了个机会跳崖自杀,革命军比较执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从山崖下找到了还剩一口气的他,枪决。
奉节知县曹彬孙,顺天武清人,因不肯参与革命,被当地民团请出城外围攻,被俘后割下来脑袋摆在县衙大堂公案上示众。
同治十三年进士奎荣,成都驻防正红旗人,,辛亥年四川和平交接之后他慨然曰:“国事如此,吾辈尚偷生耶?”绝食,十天后饿死,年八十。
四道套餐全家桶:
陕西候补道荣麟,满洲人,县城光复后全家投井死。
西安驻防旗军喜明,秦陇复汉军死磕满城,即将破城的时候他手刃三个闺女,他妈带着两个儿媳妇一个孙子投井,他自己纵火自焚。
西安驻防旗军附生春祥,满城城破之际表示:“自古全家尽节,有光史册,吾愿死矣。”于是和兄弟妻子辈全家十余口焚死,无一免者。
江宁驻防镶黄旗佐领盛成,江浙联军光复南京后带着儿媳妇、孙子、三个女儿,以及朋友哈郎阿夫妻、俩儿子一个女儿,引爆火药库自杀。
四道大菜:
江西巡抚冯汝骙,河南祥符人,江西革命党推举他为军政府都督,他不肯,于是礼送出境,行至九江,服毒自尽。谥忠愍。
云南布政使世增,汉军正白旗人,祖大寿后裔。云南革命军起,有人让他赶紧走,他表示“义不当苟免”,法国领事劝他避难领事馆,他表示“安有一省大吏求庇外人者?”革命军光复昆明,让他出任云南革命军政府都督,他还是不肯,于是革命军五发齐射,卒。赠巡抚,谥忠愍。
管江南缉捕营兼统总督卫队王有宏,直隶天津人,跟张勋一起对抗江浙联军,防守南京通济门,联军用望远镜配合步枪,远距离一枪命中左腹,没挺过来,随后死在医院。赠太子少保,谥壮武。
福州将军朴寿,满洲镶黄旗人,得知福建革命党准备起事之后他组织了一个“杀汉团”,准备和福州汉人同归于尽,于是革命党提前起事,次日光复福州,他逃入蒙古营旗丁家中,随后革命党挨家挨户查找到了他。一开始革命党很礼貌,给他骑马他不会,于是坐轿子去了革命军司令部,安置于此,派人负责起居,但当晚福州驻防旗人数百人作乱要营救他,他就趁乱跑了,这下革命军生气了,再次满城搜捕,他见活不了了,于是准备自焚,革命军从火海中救出来他,宣读了他的六宗罪状,随后砍下了脑袋。赠太子太保,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谥忠肃。
其实想想,那么大一个大清朝,怎么可能无人殉国呢?这只是随意挑选了二十个有代表性的,其他的还有很多,比如不肯和革命军合作的志锐,死于乌龙事件的赵尔丰,死于在西安跟陕西暴躁老哥死磕的文瑞……只不过京城里听说皇上逊位之后再自杀的,好像没有。
聊一下我之前提过的那本书:
《四百年后的真相:伽利略审判》。
当时提了一嘴,许桐楷老师还来留言:看了以后感觉宗教裁判所也没他们说的那么坏。
这也是我的第一感。
整个伽利略的审判里,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真正的坏人。
以下内容不止来自于这本书,我综合几本书随便说说。
比如,红衣主教“异端之锤”贝拉明,当年参与主审又烧死了布鲁诺,又参与训诫了伽利略。
看起来这是个反面人物。
但他其实学术水平非常高(当然是和其他主教比,不能和伽利略比),人家和哥白尼是一个学校出来的。自己对于宇宙也有很多见解。还很同情科学家。
之前伽利略访问罗马,俩人还称兄道弟的。
他传召训诫伽利略,不让他传播日心说,是受到教皇委托。
宗教裁判所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
贝拉明是耶稣会的,其他主教不少是多明我会的。
传召当天按计划是贝拉明和伽利略聊一聊,结果多明我会主教不请自到,说要在旁边见证。
贝拉明也很不爽,但也没法拒绝。
伽利略到的时候,贝拉明亲自在门口脱帽迎接,俩人还私下聊了几句。
很可能是嘱咐伽利略今天有狠角色在场,你悠着点。
完成训诫以后,历史学家猜测很可能是见证人嫌贝拉明太柔和,见证人出来说了一些更严厉的。
回去以后见证人写了个文件,说已经训诫伽利略,让他不能以任何方式传播日心说,不但自己不能信、持有,也不能“教授”。
不能“教授”其实太严苛了,不让“教授”,其实就是不能以任何方式讨论,当假设也不可以,当批判也不可以。
好比我是无神论者,但我上大学时,还选修过哲学系的佛学相关课程。
教授又不代表相信。
那份文件结尾没人签名。
贝拉明对伽利略算是不错,传召后还给伽利略开了个证明书。
说:我见伽利略并不是要审判他,就是向他传达一下咱们的新政策,就是日心说是错的,你不能信。
伽利略十几年后受审,对审判所抗辩,说贝拉明当年只是不让我信,并没有不让我当假设探讨。
还拿出了证明书。
那有什么用,裁判所采信的是公证人那个没人签名的。
那时候贝拉明已经去世了,没法还原当年原貌了。
贝拉明去世的时候捐出全部财产救助穷人,是个还不错的人。
伽利略最后被判终身监禁,是个很复杂的博弈过程。
裁判所审判的时候,也要走正规流程。
很多看上去正规的流程,还起了反作用。
比如,有的条款,是为了保护被告不要被诬告的,所以假设查出来没事儿,控告一方也得受罚。
听起来是不是很合理。
结果伽利略这个案子是教皇亲自抓的,当典型,你总不能罚教皇。
那你没事儿也得给你审出来有事儿了。
教皇乌尔班,当教皇之前叫巴尔贝里尼主教,跟伽利略关系也不错,还给他写过诗夸伽利略。
但屁股决定脑袋,等伽利略写出来《对话》,那又不一样了。
我之前还发过,教皇看《对话》封面有三只海豚,心想:你是不是讽刺我给三个亲戚安排了工作?
结果三只海豚是出版社 logo。
裁判所一开始就想判他终生监禁嘛?也没有。
裁判所心想,这是教皇抓的案子,你给点面子,认个错得了。
大家都好商量。
伽利略不管这些,我没错啊,我当假设的,当年贝拉明跟我说可以假设啊。
拿出证明书这个手段就太硬了。
最后就从严判处。
裁判所内部也不是铁板一片。
里面有个巴尔贝里尼主教,为伽利略多方奔走。
我自己书稿写到这一段,编辑老师还圈出来问我是不是写错了。
编辑问:不是教皇之前是巴尔贝里尼嘛?这咋又来一个?
其实是,这个巴尔贝里尼,就是教皇的亲戚,三只海豚之一,所以也姓巴尔贝里尼。
编辑老师是真负责,这俩人出现中间隔了一万字。
奔走也有点用途,本来伽利略被判终生坐牢。
现在只需要终生在家软禁就行了。
就有学生陪着他,比如我们每个人都学到过的用水银测定大气压的托里拆利。
外面还可以来朋友看他,比如,写《失乐园》的弥尔顿就来拜访过伽利略。
弥尔顿事后感慨:老爷子太不容易。
关于伽利略的审判会有一些常见误解。
比如,宗教审判并不是主要以“宣传日心说”定罪,而是以“你违反了贝拉明当年的训诫”定罪;
比如,宗教审判原则上并不是要“判”谁,主要的目标是“拯救你的灵魂”。
等等吧。
聊到布鲁诺也差不多,也有很多误解。
比如火刑很少使用,一年执行少于 1 人。
比如布鲁诺,他也不是因为科学家被烧死,而是他有很多异端罪状。
比如他相信赫尔墨斯密教。
比如,他质疑圣母玛利亚的童贞受孕。
这就非常严重了。
看书看到这里,很容易得出结论:
喂,我被骗了啊,教会没你们说的那么坏吧。
这看上去都有理有据的,流程清晰,证据确凿,有一些违规的地方(比如传召伽利略的见证人文件没签名)但也不算太离谱(那时候很多文件都没签名)。
布鲁诺你都说成那样了,被人怼不合理嘛?
伽利略你但凡懂点情商,低个头,教皇也没想把你真终生软禁的。
但,这恰恰是一种危险的想法。
这只能更加印证我前几天说的一句话:
处于优势地位的人天生体面。
处于优势地位的人,可以制定繁复的流程、看起来合乎道理的条款、一套文明的方案。
把自己从“作恶”中摘得干干净净。
每一个人都姿态好看、上过大学、生活从容、还从事一些慈善工作、救助穷人。
把自己抽象成为某个岗位和某个符号。
但他们就按照流程随便一操作,布鲁诺就被烧死了,伽利略就终生软禁了。
布鲁诺和伽利略还是有声望有还手能力的阶层。
还有更多普通人怎么办呢?
开普勒他妈被当成女巫下狱,当时也是搜集了多人口供互相印证,一切合乎流程,参与审判的谁又是个坏人了?
让我们对真正的恶放松警惕,甚至视若无睹。
网上很多案例,都是底层互害,令人难过。
很多人痛心疾首,说为什么你还要害底层?
因为真正害他的已经把自己摘干净了,看起来很和蔼的样子。
伽利略你给教皇一点面子又怎么了?
好比春节期间《满江红》有了一波热度,很多人也这么说岳飞。
岳飞你有点情商怎么了?
你自污一下要点美女田宅,放松一下上面的戒备不好吗?
啧啧啧,不会做人。
我中学时流行丹·布朗的畅销书,《达芬奇密码》啊,《天使与魔鬼》啊。
《天使与魔鬼》反派是光照会,大体是被教廷害过的科学家的秘密会社,要用反物质毁掉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
我心想,反派诉求很合理啊,伽利略以降四百年,教廷何曾付出过代价?
但今天看电影,大家都觉得,光照会你太激进了吧。
你咋还弄人教堂呢?
这就是真反派已经洗白。
我上次聊到这本书直接拍了封底。
上面有句话:
最终的胜利属于掌控当时社会与时代的一方。
这就是他们已经赢了。
赢了又赢。
1853 年,英国著名的批判主义文学家狄更斯出版了自己最长篇的作品之一,《荒凉山庄》。
纵然,这部揭露英国司法黑暗的小说被认为是狄更斯的最高成就。
但在其一众优秀的代表作当中显得有些暗淡。
图:狄更斯小说《荒凉山庄》又译《萧斋》
今天《荒凉山庄》却被不少超自然现象爱好者乐道,其原因来自于书中提及的人体自燃现象。
在狄更斯的笔下,象征邪恶的废品收购商人克鲁克以莫名的自燃结束了生命。
为此,狄更斯还遭到了当时不少社会名士的炮轰,称其宣扬迷信。
实际上,他也不过是想表达邪恶最终必定自我灭亡,为何偏偏选中了吊诡的自燃?
图:小说中克鲁克自燃的插画
狄更斯的特殊癖好并不是无中生有,在他的时代,人体自燃事件算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
人体自燃现象似乎集合了所有的“未解之谜”的完美特征。
它悠久、神秘、惊悚、匪夷所思,却又有迹可循,让人永远在寻找那个合理的解释。
溯本逐源,最早关于人体自燃事件的记录出自 17 世纪一位学者的描述:
1470 年,一个意大利人在家中饮酒,当晚发生了离奇的自燃现象,酗酒者因此而亡。
另一个案例称在 1725 年,法国莱茵一户人家嗜酒如命的女主人米勒被发现烧死在厨房火炉旁。
遗体面目全非,只剩下部分头颅、下肢以及少许脊椎。
更权威可信的报告在 18 世纪出现。
英国的《伦敦哲学学报》上刊登了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调查报告。
报告中描述:1731 年,62 岁的伯爵夫人班迪(the Countess Cornelia Bandi)吃过晚餐之后,心情不畅,随后在女仆的陪同下回卧室就寝。
翌日,家中女仆惊恐地发现女主人竟化为了一滩余烬,一个大活人被烧得只剩下部分头颅和四肢。
同时房间里弥漫着奇怪的油烟味,窗户上留有油腻且令人作呕的黄色液体。
最终,报告中将原因归咎于酒精。
不难发现,这些被认为死于自燃的受害者都有很明显的共性。
他们的躯干几乎都被烧成了灰烬,只剩下部分四肢与头颅。
我们知道就算是火灾中的遇难者遗体也不过被烧得蜷缩焦黑,从未听说有化作灰烬,还能留下残肢。
吃过烤鸭烧鸡的人都知道,在火炉里最先烤焦的一定是四肢的尖端处,四肢残留躯干烧尽实在是蹊跷。
除了死状奇特之外,自燃现场除了与被害者直接接触的物品外,并没有其他可燃物被引燃。
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所有自燃案件都只在事后才被发现,从未有人亲眼目击。
综合来看,这些案件并不是由周围环境起火造成的,更像是人体变成了燃料。
也许秘密来自于这些受害者体内的某些特质,那会是什么呢?
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位医生林斯利调查了 1692 年至 1829 年间发生的 19 起人体自燃事件。
发表在《记录和疑问》杂志上,并总结了受害者的特点:长期酗酒者和沉迷酒精者。
显然林斯利医生把矛头指向了酒精。
其实当时酒精导致人体自燃发生的说法十分流行,甚至有作家认为自燃就是上天对酗酒者的惩罚。
真的是酒精造成了这一系列的神秘现象吗?
很幸运,在那个时代已经涌现出了一批具备科学精神的学者,德国的大化学家李比希就是个典型。
之前狄更斯被炮轰之事就有李比希的一份“功”,对于酒精导致人体自燃的说法他当然不会赞同。
但是科学家不会信口胡诌,还是要靠实验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图:冯·李比希
李比希将大量酒精注射到老鼠体内,并做燃烧实验。
结果,即使老鼠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 70%,也并没有变得更容易被点燃。
李比希的实验确实证明了体内酒精含量高并不是人体自燃现象的原因。
但是受害者中酗酒者比例极高也是不争的事实,这其中必然有什么关联。
一个在人体自燃中幸存下来的特殊案例或许能带我们接近真相。
意大利牧师贝多利曾周游全国,某天正好在来到姐姐在的城市,就在那借宿。
当晚,牧师向姐夫要了一条手帕,说是衣服磨得肩膀难受,想垫一垫。
他姐夫将手帕送到房间便离开了,留他一个人在房中祷告。
可没过多久,牧师发出了痛苦的呼救声,众人冲进房间,只见牧师全身被火焰包围,痛不欲生。
火焰消退后,牧师的右臂被烧得面目全非,肩膀与大腿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牧师的日子并不好过。
之后的几天里,他的病情不断恶化,出现了异常的口渴、呕吐、抽搐等症状。
最奇怪的是他的主治医生形容他的身体发出了腐肉般的恶臭,坐过的椅子也留下“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
第四天,牧师在昏迷中死亡。
随后,他的主治医生将这个病例刊登在了 1776 年的佛罗伦萨学报上。
这个人体自燃案件显得有些特殊,除了受害者没有当场死亡外,他的身份也十分特别。
作为牧师他不会与其他多数受害者一样是酗酒者,但他身体的症状暴露出了很多线索。
口渴、呕吐、抽搐、气味恶臭,这些症状在今天看来极有可能是糖尿病所导致的酮症。
酮症是由于机体代谢紊乱或糖类摄入不足,脂肪大量分解代谢,产生并堆积丙酮等酮体物质,引发中毒。
在胰岛素问世之前,大多数糖尿病患者都死于酮症。
不过,酮症的病因不止糖尿病一种,除了最常见的饥饿性酮症外,还有一种酒精性酮症,多发于长期酗酒者。
这可能不是巧合!
酮症所产生的酮类物质都是易燃物,尤其是丙酮,易燃性并不亚于酒精。
有人尝试过用浸泡了丙酮的生猪做燃烧实验,据说最终的效果与那些自燃现场如出一辙。
而残存的四肢也有了新的解释,是因为这些部位脂肪含量较低,囤积的酮类物质较少,所以没有成为灰烬。
那么,人体自燃之谜解开了吗?
并没有。实际上即使酮症假说成立,也只解释了人体如何在普通环境中燃烧成灰烬的问题。
而真正被神秘现象爱好者们重视的是人体如何自发地燃烧。
要调查清楚这个问题,光靠历史久远只有文字记录的案件是远远不够的。
在现代刑侦技术发展起来后发生的案件会更有参考价值。
1951 年 7 月 2 日,美国弗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发生了一起最为著名的人体自燃案件。
当天一早 8 时,房东卡宾特夫人收到了发给租客里瑟的一份电报。
她走到里瑟的房门前正准备敲门,却发现一股热浪涌出,房门的把手也被烤得滚烫。
图:里瑟女士
房东惊慌地以为房间失火了,连忙大喊救命,两名路过街道的油漆工跑来帮忙打开了房门。
结果迎接他们的是比火灾还要令人惊恐的画面。
67 岁的寡妇里瑟被烧成了灰烬,就像是在焚尸炉里烧出来的一样,但却剩下一只穿着黑拖鞋的脚似乎没有被火焰毁灭。
房间里的大量物品也被火焰的高温影响,天花板被熏黑,蜡烛和塑料杯子也都融化了。
图:里瑟自燃现场
这件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起火原因也众说纷纭。
有的说里瑟是被人用高温喷灯谋害的,有的说是因为吃了爆炸物被炸成灰,甚至都提到了球状闪电。
有人提出了一个新的假说——烛芯效应。
人体的脂肪约在 250 摄氏度便会开始燃烧,当衣物着火时,皮肤绽裂露出脂肪。
脂肪被高温烤化又渗入衣物,此时衣物就像是蜡烛中的烛芯,脂肪则扮演蜡的角色。
这样的状态可以很稳定地保持 12 个小时或者更久,足以将骨头烧成灰烬。
至于四肢等没有衣物包裹的部位则很可能保存完好。
引发烛芯效应仅仅需要一根蜡烛或者一个未熄灭的烟头。
里瑟太太的案件若以烛芯效应解释起来并不复杂。
案件发生的前一天晚上,里瑟的儿子曾来探望她,并在 8 点 30 分左右离开。
当时里瑟已经吃下了两片安眠药,并准备再吃两片。
9 点左右,房东太太透过窗户看到里瑟坐在沙发椅上吸烟,之后再见到她就已经是一滩灰烬了。
整个案件实际上并不神秘,也许就是里瑟在沙发上睡着了,没抽完的香烟落在衣物上,引发了烛芯效应。
只是神秘现象爱好者们往往选择性忽略这些细节和线索,他们更愿意相信那就是恐怖的人体自燃。
那些有两三百年历史的陈年旧案实际上也都有明确的线索。
法国的米勒太太喝着酒在火炉旁被烧成灰烬,伯爵夫人班迪灰烬旁的一盏油灯中的油不翼而飞。
当然,所谓的人体自燃事件也并非全是意外。
烛芯效应也是谋杀案当中毁尸灭迹的一种高效手段!
1991 年,美国俄勒冈州梅福特市附近的一座树林中,两名徒步者发现了一具正在燃烧的女尸。
女尸趴倒在地面,体型肥胖,胸部和背部有被捅伤的痕迹。
等到警方赶到,女尸已几乎被烧毁,脊柱和盆骨烧剩灰色粉末。
凶手在女尸的衣物上泼洒了一品脱的烧烤启动液,点燃后引发了烛芯效应,足足燃烧了 13 个小时才被发现。
7 年后,加州犯罪学学院的哈案教授在 BBC 的一个电视节目上验证了烛芯效应。
他将大小与人体相当的死猪包裹在棉质的毯子里,撒上少许汽油并点燃。
汽油在 3 分钟的时候就燃烧殆尽,随后毯子裹着死猪继续缓慢燃烧。
燃烧期间火势较弱但稳定,产生的热量并不大,旁人几乎不受影响,房间的其他物品当然也一样安全。
最终裹着毯子的死猪燃烧了 4 个小时,被人为扑灭了。
经检查约有一半的猪肉被烧毁,甚至部分骨头也被烧成了灰烬。
图:1998 年,BBC 的 QED 节目上,烛芯效应实验
实验证明了烛芯效应的确能实现人体自燃的效果。
那也就不难想象两三百年前的“人体自燃”是如何发生的。
或许是意外点燃了身上的衣物,或许是凶手想要点燃房屋毁尸灭迹。
无论如何最终都阴差阳错引发了罕见的烛芯效应,提前几个世纪享受到了高级焚尸炉的待遇。
人体真的不会自燃,你看到的不是意外就是谋杀。
只是人们更倾向于相信一种神秘未知的解释,几百年来选择性忽略细节,添油加醋继续传播。
他们拥抱了神秘,享受的是在未知中人人都无法接近真相的平等。
也许他们醒着,也许他们在装睡。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像永远也无法用科学证明上帝并不存在。
很遗憾,没有。西方音乐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们发明了五线谱这个玩意。
没有获得五线谱科技加持的民族,其音乐大体上只能关注律动。比如非洲音乐注重节奏,音符在时间轴上的跳跃;其它大部分地区的音乐注重旋律、调式,音符在高低上的转换。而没有任何对和声,也就是高低音符同时发声的互动,系统性的探索。
五线谱最大的优点就是,是迄今为止能够承载音乐信息最丰富的记谱法。哪怕是电子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的当下,仅凭视觉展示能够提供最多信息的依然还是五线谱。
就凭前两条就可以解锁和声天赋树了。
不是说其他地方没人研究过和声,而是没有五线谱,相关和声的研究成果,不能跨越时间和空间流传开来。比如说,在贝多芬他们那个年代的欧洲,甚至有期刊专门负责出版谱子。可想而知对于音乐的发展助益有多大?你可以想象如果物理学研究都只能闭门造车,没有什么载体可以传播研究成果以相互借鉴,那么人类进步速度有多慢。
你可能会问,和声到底有什么魔力?
巴赫知道吧?西方音乐史上的一位巨人。如果你的音乐鉴赏能力不够,听他布兰登伯格协奏曲(史上最伟大的音乐作品之一),你会发现,特么乱糟糟的什么鬼。
这就对了。和声全面提升了音乐的复杂度。
巴赫作为巴洛克时期的人,也厌倦了单一旋律营造氛围能力的欠缺,开始多旋律演进(所以你听着乱)。音符和音符之间在同一时间形成空间上的对位让氛围感提升不止一个档次。
然后在巴洛克时代音乐的基础上,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在接受了音符对位成为常态的情况下,结合音符形成和弦,研究出让人愉悦的和弦演进。也由此发展出各种各样的音乐体裁。
再后来,浪漫主义时期的人,开始借助和弦的力量突破调性限制,重新定义走调。让音乐的走向充满惊喜。
最后,进入 20 世纪,在之前一切的基础上,各种民族元素和民族调式借助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民俗音乐的层次感,上百年的变迁,从爵士,到布鲁斯,才有的当代流行音乐。。。
这就是西方音乐地位的根本。根本不在于说,哪首歌好听哪首歌不好听。哪个民族都有好听的曲子。而是因为五线谱的存在,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完全超越其他地区的民族音乐了。也因为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五线谱科技的基础上,容纳其它民族元素也只是需要找一找调式抓一抓节奏,顶天加个把符号就可以了。
当然随着五线谱和西方音乐理论的普及,差距已经缩小了。甚至说,在流行乐坛这块上,这些年已经没有什么差距了。
科技决定生产力。
另外关于西方乐器和其他民族乐器。其他就不说了,但最流行的三个乐器是钢琴提琴吉他,并不是巧合。
钢琴和吉他是制造和声最方便的乐器。提琴(组)是和声共鸣最准确好听的乐器。
睡眠这个话题绝对是一个永恒的痛点。去年有谷爱凌说过「十小时有多好」,现在热搜上开始有视频说「8 小时睡眠论可能是错的」。
准确来说,并没有 8 小时这么精准的睡眠时间需求,目前研究上对成年人的一般建议是每晚睡 7-9 小时,注意这是针对成年人,如果有什么精准的最佳睡眠时间,那多数也只是强调了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
再落到实际来说,哪怕你算准了在 23 点就寝,而在早上 7 点闹钟响起,精准在理论上算好了八个小时。但实际上当我们躺下去时一般不会立即睡着,也许会花大约 30 分钟玩手机,然后,再经过大约 30 分钟的辗转反侧,才最终进入深度睡眠。因此,考虑到我们入睡和半夜醒来所花费的时间,我们的睡眠时间往往少于预期的理论时间,睡眠效率不会达到百分百。而这些都还没算上平常不断积累的疲惫和身体状态,举个例子,如果你生病了可能会需要更多睡眠以支持机体康复,毕竟睡眠和免疫系统的运作密不可分[1]。
实际上不用研究也能从生活的经历中清晰地看到:
因此,睡眠需求因人而异,受年龄、基因、生活方式和整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重要的是要了解我们身体的睡眠需求,以支持我们的整体健康状态。
如何弄清自己的睡眠需求?睡多睡少都不好
睡得少肯定不舒服,这已经有很多研究证明了,睡眠不足使人极度疲劳、注意力下降、推理能力下降,这些情况并不会按顺序出现,根据个体差异性,可能同时发生[2]。生活经历也告诉我们睡得少不仅不健康,而且不安全(比如高危作业时)。
那睡得多呢?超过 8 小时,超过 9 小时?
斯坦福大学神经学者 JR Winer 纳入了 4417 例对象进行研究[3],经过认知功能测试发现,每天睡眠多于 9 小时的人群,认知能力较正常睡眠时间的参与者明显下降,且有更多的抑郁症状和肥胖率,当然睡眠少于 6 小时也是不好的,认知障碍发生风险会显著升高。
弄清睡眠需求,做到以下几点1、不同年龄,睡眠需求不同
睡眠需求也会在人的一生中发生变化,老年人有时比年轻人需要更少的睡眠。
2、你的基因决定了你每晚需要多少小时的睡眠
基因决定了我们睡眠特性。通俗的说我们喜欢在一天中什么时间睡觉,以及如何应对睡眠不足这都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那些具有特定基因的人可能只需要睡得更少,比如 6 小时也能精神,而有些人甚至更容易受到失眠的影响[4]。
3、你的睡眠质量也影响睡眠时间
其实这才是讨论睡眠时间的关键。这个话题其实也是脱胎于英国的睡眠专家的一本书里的理论,并非崭新的观点。
在「睡眠八小时论」初衷是提醒那些不得不熬夜的上班族「不要因为睡不够 8 个小时焦虑」,强调的是八小时受干扰的睡眠并不比六小时的优质睡眠来得好。
因为睡觉并不是只是简单地躺了八个小时或者十小时那么简单。每个人可能都经历过翻来覆去或半醒半睡的痛苦。如果睡不好,睡再久也没用,你可能在醒了之后仍然感到疲劳。研究发现[5][6],睡眠时间短和睡眠质量差是导致许多不良睡眠相关影响的原因。
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NSF)曾经发布了良好睡眠质量的关键指标[7]。这些包括:
那么,如何提高自己的睡眠质量呢?
因此,不仅要注意睡得足够长,还要注意睡得足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