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很闲:网购,据说当初被发明是为了给大家省钱的…
@数学史大叔:在刚刚出生的时候,因为渐行渐远。
@墨碎:一直以为肝有两个,分为甲肝和乙肝。
@林松阴:有石猴,有石猴,宁愿选择榴莲不放手。(王菲《红豆》)
Q:能给「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想一句上联吗?
@野良神:夏听蝉鸣冬听雪,暑假作业,寒假作业。
我们看下“棉被”怎么来的,你就明白了。
首先要知道,因为周期性小冰河时期的原因, 在很多朝代,非常冷。
可以说历史上几个有名朝代的灭亡,都间接和周期性小冰河造成的灾害、减产、流民有关。
小冰期,(Little Ice Age),全球气候进入一个寒冷时期。最近的一次小冰河在 15 世纪初开始,,在中国也称为“明清小冰期”,这次小冰期结束于 20 世纪初期。
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有四次“小冰河”。
第一次小冰期发生在约公元前 11 世纪到公元前 10 世纪,即殷商末年到西周初年。
第二次小冰期发生在约公元 2 世纪到公元 4 世纪,即东汉末年、三国时期。
第三次小冰期发生在约公元 9 世纪到公元 11 世纪,即唐末、五代、北宋初时期。
第四次大约 15 世纪初开始,结束于 20 世纪初期。从元末一直到清初。也是最为人熟知的一次。
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来“棉被、棉服”对于中原人的重要性。几乎和“粮食”一样,经历一场寒冻就很可能是“生死”的差别。
关于中原地区古代的温度,这里不冗述,喜欢的可以去看我下面这篇系统回答。
宋朝之前连棉被都没有,零下几十度的寒冬,古人是怎么熬过去的?
懒得看的,可以简单总结为:古代的冷是真冷。在明朝 1368-1644 年,有直接记载的广州降雪有 11 次,雷州半岛 10 次,海南岛 17 次。 崇祯时期的河北,5 月就开始降雪了。
而造成的结果就是,大量百姓冻死,农耕受到影响。饥荒、乱民和寒潮往往是相伴发生的。
这个知识点先记住,它既体现了“棉被”的必要性,又体现了矛盾性。
后面谈棉被价格时候我们会再详细说到。
那么为什么不多种棉花?
实际上,从考据看,我国中原大规模种植棉花的时间很晚。
这里说的是大规模。实际南北朝就有西域的棉花进入中原了。但唐宋种植都很少。
下面这两幅图,分别是我国适合棉花和粮食的产地地图。
注意看它们在中原的区域,是不是特别重合。
地图上棉、粮没重合的两块地,分别是新疆(棉)和东北(粮)。但这两块地方在唐宋时,中原王朝都无法直接利用。
这就造成了中原能产粮、产棉的最佳土地,都只在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及江淮地区。
而棉花的种植对于土壤的要求较高。只适合种植在土层深厚、土壤疏松、肥力中等以上的土种,对光照时间、土地质地、pH 值、养分、防止虫害也都有一定要求。
这就造成多雨的黄河长江流域,更适合种粮食而不是棉花。
实际上在古代“田里种棉花”是一个特别奢侈的事情。不但产量不稳定,而且很容易遭到病虫害导致颗粒无收。对比之下,农民种桑纺丝则合种粮食不冲突,风险更小。
哪怕到了当代,新疆棉,也占据了我国棉花产量的 80%以上。而且品质好于黄河、江南。
在宋代以前,我国中原的棉花种植技术都不够成熟,因此棉花依靠进口,价格非常贵。
值得一提的是,棉花向中国的传播扩散,经历了南北两条道路。
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是非洲棉,而在南方各地逐渐散播开来的是亚洲棉。
亚洲棉源于印度河流域,它的传播途径是从南亚向东进入中南半岛,而后又慢慢到了我国的南方。汉代所记述的关于棉花棉布的贡品,就来自海南岛等地区。
在唐宋,棉花主要是来自西域,最初被当作珍品冠以白叠、帛叠、白蝶和吉贝等称呼。
《新唐书·地理志》记载,西州“土贡:林、叠布、毡、刺蜜、葡萄五物。”
西州即吐鲁番,这说明唐初时吐鲁番一带将盛产的棉作为进贡物品。可见其稀少和珍贵。
古代的穷人家衣服中间常用的充填物并不是棉花,而是芦花和柳絮。
二十四孝的故事中,有一个典故叫做“芦衣顺母”。
讲的就是孔子一个弟子闵损,被继母虐待,给亲儿子穿棉衣,给他衣服里蓄的是芦花,因为寒冷而犯错被父亲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妻。闵损反而跪求父亲饶恕继母的故事。
而普通人家,是用各种布料和材料所剩下的东西,全部混杂在一起,而后再填充到单衣里面,这样过冬的衣服就被称之为缊(yùn)。
缊这种勉强的保暖衣物,从春秋一直流行到宋明,一直代替着今天“棉”的作用。
战国时候,曾子作为一代大家,冬天御寒的衣服也就是一件“缊袍”。
哪怕是到了明代已经有种植棉花了,宋濂在回忆起年轻求学的场景时,还曾提到自己在寒冬腊月里只能以缊袍御寒。
宋濂。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
至于更有钱一些的,就是穿裘皮,也就是题主说的“皮袍”。不管是羊皮、狗皮、熊皮,古代能穿裘皮的,都是相对有钱的人或猎户。皮子能典当卖钱,这也并不奇怪。
我们还是说回到棉花吧。
到唐末乃至宋时,棉花的种植在南北各地都已出现,只不过分布的很零散。
更为关键的是,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掌握借助设备的的弹棉、织布的技术,而棉花这个东西如果不是纺织成棉布,只是成团的充填在衣料里,利用效率是很低的。
实际上摘了棉花还要脱壳、去棉籽、弹松软、和布绷在一起,是一个系统处理工序。
这里就说到了一个大家熟悉的人物——黄道婆。
黄道婆是宋末元初时人,她出生在松江府也就是现在的上海。很小时候她就被送人做童养媳,后来她逃离家庭辗转流落到了海南岛。
记得前面我们聊南北两支棉花传入中国时候的南支就是在海南吧?
正是在海南生活期间,她终于得见本地黎族的棉纺技术,黄道婆本人也学会了这一技术。大约在 1296 年前后,黄道婆由海南岛返回了故乡松江府。
她带来了成套的棉纺织技术。于是以她的家乡为半径,棉纺技术逐步扩散到了整个松江府,进而又从长江三角洲扩散到了江南。
等到了元代,棉花的种植已经开始推广,再结合纺织技术,棉花和棉布逐渐在南北扩散开来。
但此时,“棉花”的定位是典型的“经济作物”,并不像粮食一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农民更愿意种植偏保守的粮食,所以一直推广没有扩大。毕竟粮食可以自家食用。在小农经济,没有完善市场销售渠道,种粮食的抗风险能力更强。
而对于“经济作物”,普通家庭更愿意“纺纱”,因为养蚕不占用土地,女性也可以在家里完成。不用影响土地的收成。
那么中原什么时候大面积开始种棉花呢?
明朝,太祖朱元璋时期。
从明初开始,朱元璋的大力推行之下,全国开始把种植棉花当作国策。
史学上对于朱元璋为什么推广棉花,众说纷纭没有定论。
有的人认为是其幼年的苦寒经历,知道棉花对百姓御寒的重要性。
也有说是为了替代对北方游牧民族皮毛贸易的需求,防止其强大。
总之,从洪武元年起朱元璋就颁布强硬规定:
全国有五亩地的自耕农,都至少要种半亩棉花。有地十亩以上更要加倍种。
棉花的种植成果,更成了考核各级地方官的硬标准。大量的种棉农书从此刊印推广。
到了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又增加了“减税政策”:益种棉花,率蠲(免除)其税。
在这样的官方倡导下,效果也十分明显。朱元璋在位时,每年都有棉花丰收的好消息。原本只集中在江南的棉花,也突破地域界限,开始种植遍布大江南北。
但这个时候,老百姓依然不能便宜买到,因为“棉花”有了新的用途——军事。
随着火枪的出现,以棉花为材料的“棉甲”在军队中迅速普及,成为明清军队的重要甲胄。
特别是在清朝康乾时期,身穿棉甲的清军一次次扛住了北方严寒的考验,打赢了一场场平叛以及反击北方异国侵略的战斗,这个时候的“棉甲”是优先军需的物资。
这时候流行“棉甲”的原因,一方面因为清朝的敌人主要也在北方,将士需要耐寒作战。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充填散弹的“鸟铳”开始流行了。
棉甲以棉花七斤,用布缝如夹袄,两臂过肩五寸,下长掩膝,粗线逐行横直,缝紧入水,浸透取起,铺地,用脚踹实,以不胖胀为度,晒干收用。
见雨不重、霉鬓不烂,鸟铳不能大伤。”摘自《涌幢小品》
所以,棉花的除了“不好种”,另外一个特性也显现出来了。
产能加上军用的原因,导致越是乱世,棉衣、棉被的价格越贵。
实际上,我们可以从清朝不同时期的棉价格看出这种变化:
清代前期的棉花价格,徽州在康熙四十至四十二年为每斤五十二文至八十七文多。
从道光六年至十六年,直隶遵化为每斤一百二十五文,山东齐属为一百文,西安为三百文,贵州合银一钱,约一百一十至一百三四十文,广西为一百二十一文,武昌为二百零四至三百文。
也就是说棉花价格在清朝,从康熙年间的每斤五十至八十文上涨至道光年间的每斤二百文。
主要原因是灾害和太平天国运动导致民间经济衰退,出现了种植业降低和战争需求。
我们可以用购买力对比下这两个年代的棉花价格是什么概念。
清代康熙年间的鱼价每斤二十文左右,猪肉每斤三十至三十五文,牛肉每斤二十五文。鸭蛋银一钱四十五个,鸡蛋一钱五十四个,每斤约合二十五与二十二文。
也就是说,康熙年间“棉花一斤五十文”的价格,相当于二斤好肉或者鸡蛋。
康熙年间,如果一个5斤棉花的棉被,不算人工、布料,仅棉花差不多相当十斤肉/蛋的价格。
道光时,鱼一斤二十五至四十文,猪肉一斤五六十文,少数高价有至七八十文者,牛羊肉三至五十文。鸭蛋每个二文多,熟鸡蛋一个四文,每斤应在二十五至五十文之谱。
到了道光时候,物价差不多翻了一倍,“棉花一斤二百文”相当于四斤肉或鸡蛋。
道光年间,如果一个5斤棉花的棉被,不算人工、布料,仅棉花差不多相当二十斤肉/蛋的价格。
从上述的物价变化我们能发现:
棉花这个东西除了耗费人工,需要技术、土地,另外在战乱、荒年的时候,格外的贵。
甚至价格涨幅明显超过了食物。
因为土地荒废,流民太多,没有人种棉花了。
所以在康熙盛世时候,一斤棉花只要十斤肉的价格,到了天平天国盛行的道光年,一斤棉花的价格就翻了一倍。
而穷人家到了典当被子的地步,往往是能卖的都卖了,经常也是灾年或者战乱。
这个时候,棉被反而成为了“保值品”,价格在上升。
古代普通人家也不是顿顿吃肉,鸡鸭下了蛋更多是卖钱,价值相当于十几斤肉的棉被,算是屋子里很值钱的东西了。典当行收了还是能转手卖出去的。
最后说个有趣的事情,很多人不知道,哪怕在今天,农村依然有回收棉被的。
旧棉被的价格大概是几毛到一两元一斤。
不过今天的棉被回收后已经不会直接卖给别人了,而是处理制作为其他的毛毡、丝绵布、再生棉等用途,作为工业或装修材料。
人们已经不再穿棉服,而改穿各种时尚、轻盈的羽绒服。
保暖被子的种类同样更多,透气性和蓬松性都更好的蚕丝被、羽绒被,成为了人们的最爱。
这就是棉被的故事。
关注也说,阅读更多有趣的思想。
古代镖师走镖,为何区区十几人,却让胆大妄为的土匪不敢抢劫呢?理论上古代只要把四书五经背熟了就能考上状元,为什么多数人却连个秀才都考不中呢?在古代拿块小石头镀银后,能当银子去买东西吗?
这问题的前提“人的细胞分裂次数只有 50 次”是以讹传讹导致的误会。这种误会通常来自对海佛烈克极限的误解。
海佛烈克极限是人成纤维细胞在培养环境里传代的次数限制,成纤维细胞是已经分化的细胞,不能反映人体内的干细胞和生殖系细胞的性能。
“受伤”不会因“导致细胞被迫提前分裂”而“导致减寿”,受伤部位不会因“次数限制”而“提前衰竭”。
人们经常将海佛烈克极限和“端粒缩短导致衰老”的假说合并起来,将衰老归因于细胞分裂时端粒的缩短。那并不可靠。从 60 岁的老人体内取出的成纤维细胞在培养环境中的分裂次数往往并不会比从年轻人体内取出的明显减少。动物的各种细胞有着不同的性能,一些干细胞可以反复分裂成同种的干细胞、用端粒酶完全恢复端粒长度,动物在需要干细胞分化成体细胞来替换老旧细胞或损失的部分时,只需要拿出一部分干细胞去执行。你也可以考虑生殖系——要是生殖系细胞只能分裂 50 次、无法“重置倒计时”,那么在远古人类就会自动灭绝了。若生殖系细胞能“重置倒计时”,你不好期待由它们产生的其他所有细胞类型都不具有这能力。
无论端粒是否缩短,表观遗传信息丢失、代谢废物积累、转座子活动影响序列等都可能导致细胞不能再分裂。细胞处理这些问题的能力不一。在动物体内,干细胞往往没有表现出分裂次数限制(至少在动物的寿命之内不会耗尽分裂能力)。在人体内,不断替换皮肤、小肠绒毛、胃粘膜等的干细胞在一生中可以一直分裂,不会用完。
人体其他组织的干细胞也具有类似的性能,通常能在一百年左右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性能水准。就目前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人的造血干细胞的性能在 110 岁以上显著减退,此时其他器官也经常呈现慢性炎症、机能不全的状态。这些问题往往归因于少量功能失调的细胞,反映的是细胞间协调程度下降,可以作为抗衰老的研究方向。
可以参照:
人们已经发现了许多“端粒缩短与衰老并没有什么关系”的真核生物,例如草履虫的细胞功能降低并不伴有端粒缩短,白腰叉尾海燕的端粒随着年龄增长而延长,小军舰鸟的端粒缩短速度在 40 岁之后变得极慢。
不但有只吃舌头的,还有只吃鲨鱼肝脏的,只吃海豹脂肪的……还有专门吃鲱鱼的!(不是罐头)
原来虎鲸这种社会性很强的动物,也像人类一样有农耕文明,游牧民族,海洋文明等不同社会类型
至于为什么,容我慢慢道来:
首先,虎鲸,那可是著名的海洋街溜子:
不要看着虎鲸外表很可爱,甚至海洋馆的虎鲸还会吐舌头卖萌。
实际上虎鲸是种相当有智慧,而且凶猛的海洋捕食者。
他在英语里面的俗称可是杀人鲸(killer whale),是海洋顶级猎食者,成年个体没有捕食者捕食,只有人类能造成威胁,可以说是没有天敌的存在了。
而且虎鲸分为好几种类型,题目说的吃灰鲸舌头的可能是北太平洋的虎鲸群(远洋型虎鲸(Offshores killer whale),往往生活在深海区域,食性更杂或者比格虎鲸)。(因为灰鲸只分布在北太平洋海域)
它们其实挺挑食的。
远洋型虎鲸最出名的应该是专门吃鲨鱼肝脏这个点。
它们可以利用“强制静止”使鲨鱼窒息后精准取食肝脏:
而它们攻击须鲸时则优先撕咬幼鲸舌头以及附近的肉以及脂肪层(如灰鲸、座头鲸幼体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食性呢?
要说清楚这一点,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虎鲸这个可爱又神奇的动物吧:
虎鲸也分为南派和北派。
南半球比较出名的是南极海域的 B2 型。北半球比较出名的就是刚才说的比格虎鲸和远洋型虎鲸。
目前科学家把虎鲸分为如下几种:
南极海域五种:
这里补充一个知识点,很多人没看见虎鲸的眼睛在哪里。其实虎鲸是有眼睛的,但是很小:
因为虎鲸等海豚(没错虎鲸是海豚科的)或者说是鲸类(海豚科属于齿鲸亚目),往往依赖于声波定位和传递各种信息,水面下因为折射等原因,即便视力很好也不能看清楚很多东西,所以用不上那么大的眼睛。
眼斑的作用还未完全清楚,目前认为有可能是像其他昆虫在翅膀上拟态一个眼睛那样,起到威胁恐吓敌人的作用。
所以 D 型的眼斑这么小也是非常特别了。
北太平洋海域三种:近海的有两种:
北大西洋:
好了我们今天的主角就是居住在北太平洋深海的远洋型虎鲸群。
至于它们为什么偏好小灰鲸等须鲸的舌头以及鲨鱼的肝脏呢?
这个又要从须鲸和齿鲸的形态开始说起了:
虎鲸属于海豚科,是一种齿鲸,而灰鲸属于须鲸。
我们常在科普上看见的海洋最大哺乳动物蓝鲸也是一种须鲸。
须鲸与齿鲸均起源于古鲸类,其祖先为有齿的掠食性鲸类(如龙王鲸)。
约 3400 万年前分化后,须鲸向滤食演化,齿鲸保留捕食性。
因为须鲸没有牙齿,靠须鲸板滤食,所以只能吃一些比较小的鱼类磷虾等,占据海洋表层至中层滤食生态位,依赖磷虾、鱼群等密集生物资源;
而齿鲸保留了祖先的牙齿,并发展出各种多样性(比如独角鲸的长角其实是牙齿),从浅海到深海均有分布,利用回声定位捕猎分散猎物。
虎鲸本身是一种齿鲸,智商又比较高,是海洋哺乳动物里捕食策略最优秀的动物(可以看冰冻星球第二季虎鲸的捕食策略),体型也不算小,所以它们能登上顶级捕食者的宝座。
但是,虽然虎鲸是顶级捕食者,它们的牙齿却异常宝贵,一辈子只有一套牙齿
鲨鱼等软骨鱼类的牙齿呈多排“传送带式”排列,可终生替换(如一生替换 3 万颗),
我们哺乳动物的祖先肉鳍鱼是一种硬骨鱼,硬骨鱼纲(Osteichthyes)包括辐鳍鱼纲(Actinopterygii)和肉鳍鱼纲(Sarcopterygii)。
辐鳍鱼纲的鱼跟软骨鱼类似,它们的 牙齿也是终身保修的,能通过终身齿板干细胞活化实现牙齿无限更换。
但是我们肉鳍鱼比较特殊,比如现存的少数几种肉鳍鱼之一的非洲肺鱼:
非洲肺鱼是一种存在了四亿年的活化石,形态跟其祖先改动不大。
能够在陆地上生活,生命周期分为水生和陆生时期。
水生期:通过鳃呼吸获取水中溶解氧,与常规鱼类无异。
陆生期:干旱时激活鳔呼吸,鳔内壁密布毛细血管网,空气经内鼻孔→食道→鳔完成气体交换(非洲肺鱼可无氧代谢存活长达 5 年)。
而它的牙齿就不是无限替换的,肺鱼的上下颌牙齿愈合为齿质板(dental plates),呈波浪状或放射状排列,形似研磨板,齿板表面磨损后,通过外周齿质沉积增厚齿板(类似哺乳动物牙齿的继发性牙本质修复),而非脱落更换。
经 CT 检查,非洲肺鱼齿板内部存在层状生长纹,印证了它的牙齿是渐进性修复而非替换。
由此可以窥见,我们的肉鳍鱼祖先因为齿板愈合和再生机制缺失(无干细胞驱动)所以并没有终身保修更换的牙齿。
而我们的哺乳动物祖先在几亿年前被恐龙压着打,是一种非常小型,堪比老鼠的树栖动物,这样蝇营狗苟的生态位导致了没有需要更替牙齿的需求,生态位决定了不更换牙齿这个生理特性就这么遗传下来了。
大多数哺乳动物就只有两套牙齿:被称为两期齿(diphyodont),既乳牙和恒牙。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大象就是多期齿(polyphyodont)臼齿可多次水平替换(非两套固定替换)。
但是还有更惨的哺乳动物,一辈子只有一套牙齿:
这种叫做单期齿(monophyodont):如须鲸(无牙齿)、齿鲸(仅恒牙)、穿山甲(仅单套牙齿)。
虎鲸作为虽然是顶级捕食者,但是只有一套牙齿,损坏后无法再生。所以它必然要好好爱惜牙齿。
又因为虎鲸是一种社会性很强的动物,母亲从小就会教会它各种捕猎技巧和食物的选择,所以不用担心小虎鲸会自己去啃硬骨头把牙齿啃坏掉。
所以说到这里,终于要说到重点了:
远洋型虎鲸之所以偏爱须鲸(往往只捕食幼体须鲸)的舌头和下嘴唇等柔软的部位,就是因为它们牙齿很宝贵,要爱惜牙齿,不能啃太硬的部分,幼鲸的舌头和嘴唇是鲸鱼身上最柔软鲜嫩的部位,且富含脂肪,可快速补充能量。
而且灰鲸作为一种大型须鲸(成年体长 12 米左右),生下来就不小:依据 1997 年搁浅的幼鲸“J.J.”记录,灰鲸新生阶段(出生时)体长:约 4.2 米,体重:约 800 公斤,1 岁左右可达 9 米,约 8500 公斤。
而舌头占据体重 3%左右,再加上下嘴唇,吃一顿能有个几百公斤,虎鲸一家子都够吃了。
另外须鲸的皮肤比较硬质(且说不定有藤壶硌牙):
再加上骨骼处理耗时,会降低捕猎效率。所以吃舌头丢弃其他的是很正确的捕食策略。
远洋型虎鲸能捕食鲨鱼,但是它们往往只吃肝脏也是一样的道理:
鲨鱼肝脏占体重 20%-30%,(比如鲸鲨的肝脏占其体重的 25%,重达 600 公斤,一顿够一家人吃了)富含脂溶性维生素及高密度脂肪能快速提供能量;
鲨鱼表皮盾鳞坚硬,而且鲨鱼肉因为排尿的缘故,有一股子尿骚味,既不好吃又难啃,所以虎鲸直接就不要了。
同样的道理,那些能捕食海豹、海狮的其他虎鲸只喜欢吃胸肌、脂肪层等柔软高能的部分也是为了保护牙齿,以及快速补充能量。
至于你问我为什么有的虎鲸在近海捕鲑鱼,有的那么凶残要去远洋残害同类,我只能再说一次,虎鲸是种社会性非常强的动物,它们的食性都是妈妈教的,至于种群为什么有这种食性,那是一个更复杂的进化学上的问题了。等着科学家研究吧。
以上~
参考资料:"Why are there so many different types of killer whales?" - Eagle
@马克森:份子钱。
Q:你是否曾经被一本书所改变与(或)感动?甚至被改变人生观?
@周峤:《五年高考 三年模拟》
@53stars:deadline
@Quiet Inside:不要说了,你写论文的时候就知道了。
@一个人的安静:关掉 BGM
知乎传统,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首先,虾和蟑螂并不是近亲,因为——
出五服了!!!
先来看一张非常直观的节肢动物(Arthropoda)的演化分支树,我在图里圈了一大一小两个圈
最末端也是最上面那个大圈子里的,是昆虫纲所在的六足亚门 (Hexapoda),蟑螂(蜚蠊目)就在那个大圈子里
而下面小一点的那个圈子,是十足目 (Decapods),十足目包括虾、蟹等动物,虾就在那个小圈子里
当然,只看图我们也很难看明白蟑螂和虾之间的亲缘关系到底差多远,所以接下来我将把它们两的科学分类以一一对应地方式罗列出来
1.蟑螂,以黑胸大蠊(Periplaneta fuliginosa)为例,属于:
动物界→节肢动物门→(六足亚门)昆虫纲→蜚蠊目→蜚蠊科→大蠊属→黑胸大蠊(种)
2.虾,以明虾 / 中国对虾(Fenneropenaeus chinensis)为例,属于:
动物界→节肢动物门→(甲壳动物亚门)软甲纲→十足目→对虾科→明对虾属→明虾(种)
↑为了不吓到人,此处我用一只充了至尊会员买了史诗皮肤的热带彩色蟑螂代表黑胸大蠊
↑好吃的明虾 / 中国对虾(虾的图片一开始用错了,用成了九节虾 / 日本对虾,现已更正)
正如我们在课本上学到的,界门纲目科属种,黑胸大蠊和明虾都属于动物界节肢动物门,换句话说,就是蟑螂和虾都属于节肢动物
但是节肢动物门之后,从纲开始,蟑螂和虾的分类学地位就不一样了
昆虫纲蜚蠊目蜚蠊科大蠊属黑胸大蠊(种)vs 软甲纲十足目对虾科明对虾属明虾(种),纲目科属种都不同——嘿,巧了,刚好五服!
再考虑到蟑螂和虾的亚门也不一样,前者是六足亚门(有六条腿),后者是甲壳动物亚门(体表有壳)——嘿,出五服了!
《礼记·丧服》有云:斩衰之丧三年,齐衰有期;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缌麻三月。
什么意思呢?就是假如一个人去世了,ta 的亲人需要按亲缘远近关系,分别穿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这五种丧服,然后分别服丧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和三个月
换句话说,就是:
如果黑胸大蠊(Periplaneta fuliginosa,蜚蠊科大蠊属)灭绝了,同属但不同种的美洲大蠊(Periplaneta americana,蜚蠊科大蠊属)需要为黑胸大蠊服丧三年
同科但不同属的东方蠊(Blatta orientalis,蜚蠊科蜚蠊属)需要为黑胸大蠊一年
同目不同科的德国小蠊(Blattella germanica,蜚蠊目姬蜚蠊科)需要为黑胸大蠊服丧九个月
同纲不同目的赫克力士长戟大兜虫(Dynastes hercules,昆虫纲鞘翅目)需要为黑胸大蠊服丧三个月
至于不同纲也不同亚门的明虾——
它出五服了,不用为黑胸大蠊服丧,可以放鞭炮
↑明虾:啊?我来放鞭炮?真的假的?(虾的图片一开始用错了,用成了九节虾 / 日本对虾,现已更正)
看看!假如黑胸大蠊 / 美洲大蠊 / 德国小蠊之类的蟑螂灭绝了,虾都不需要服丧的,这算是哪门子近亲!
所以综合分类学和中国古代礼仪学的资料,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
答:
因为,虾和蟑螂的关系出五服了
所以,虾和蟑螂不是近亲!
以上!
©犬君拌汪酱 知乎认证生物学、昆虫学优秀答主,快来关注这条人畜无害的生态狗吧!
喜欢这篇回答的话给个点赞分享喜欢关注四连吧谢谢~
参考文献:
↑关于节肢动物亲缘关系的论文
补充更新:
节肢动物门昆虫纲的蟑螂和节肢动物门软甲纲的虾,两者同门不同纲的差别有多大呢?
以人类为例,人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人科人属的智人(种),中华蟾蜍(癞蛤蟆)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蟾蜍属中华蟾蜍(种),虾虎鱼(趴趴鱼)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硬骨鱼纲辐鳍鱼目虾虎鱼科…
所以你们觉得人类和癞蛤蟆 / 趴趴鱼是近亲吗!!!
要和人类套亲戚好歹也得是灵长目的猴子吧!
这个问题我真是在意了很久了!!!
作为一个爱写作的语文老师,有时候真的教不了儿歌,尤其是公开课教儿歌,课堂上大闹瞪小眼,三方都觉得好傻,但是还要使劲儿表现出:
“咦?这是为什么呢?”
“哪个同学觉得这里写得很神奇?”
“哇!如果你来写,要怎样写呢?”
有的学生比较敷衍,把原文替换个近义词就说了,但是因为很符合要求,所以也要夸“你写得真棒,真是个小文学家!”
而有的孩子的想法真的很独特,是真的文学家,只是因为有些晦涩,太个性化了,考试可能也得不了分,大多时候只能含糊带过,不太夸,下课再追着他去夸,生怕把那股灵气给抹杀了。
我经常和学生们说,教材里的儿歌、课文不是世界的全貌,更不是你写作文的绝对标准,不然你们长大了就不能超过我们这代大人了!
你们一定要相信,你们能比我们老师、比教材里的文章写得更好更妙更神奇,因为你们活在一个更新的世界,你们知道更多的事情啊!
老师很羡慕你们,现在 AI 能帮你们做很多机械重复的事,而给你们留下了大把的发挥人类个性创造力的时间——
就像印刷术发明之前的古人只能把书抄下来留给自己,而后面的人就能复印了,把抄书的时间省下来去多读多想,做批注评论,做续写,做创新。
而重复、模仿教材,模仿老儿歌这类事,其实就是 AI 能做的类型,这只是我们人类的地板,我们在这里打好基础,然后要起跳再去摸天花板的呀!
这话我是原原本本在课堂上说的,看着他们有些迷茫的眼神,边说我就边有点想哭,我希望他们听进去,对自己有些信心,我有点担心他们,担心他们被这些很快会过时的思维和表达封了顶,担心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的优势该如何利用。
但是想想又不担心了,能有一个人听懂也行,或者他们现在之所以不能完全理解,只是把教材背过就心满意足不去看闲书了,可能是因为现在弹跳力实在不足,把教材背过就已经力竭了,何况还有好多课后家长给的安排。
所以我还是选择相信他们,尤其是当我在课堂上偶尔造出狗血句子,听到他们稀稀拉拉想笑又不敢笑的窸窣时,看到他们“就这?”的眼神时,我也会一起笑出来,觉得他们还是有希望的!
关于以上想法的具体教学场景,自己学生那些超越教材的创作,我曾经在《彩色的梦》和《沙滩上的童话》教学反思里写过,当时我还是青年教师,遣词用句可能略有愤慨,在此分享给大家:
《彩色的梦》这一课,儿歌的设定是“彩色的梦”是彩色的笔,画出了各种颜色的事物。
先是画出了草坪,对于草坪的形容是一个“绿”字,然后画出了野花,对野花的形容是一个“红”字,接下来画出了天空,对于天空的形容是一个“蓝”字…
这段的描述就有点让人觉得不够劲儿——首先,草坪、野花、天空作为梦境的构成元素,是否过于普通了?这么普通的景色,还只用这么简单的形容词,就普通得令人忽视,甚至比不上春游的景色,更难好意思说着描述的是梦境。
况且,当代学生所使用的彩笔,光是绿色就有七八种之多,单单一个绿字可就太笼统了,蓝色、红色亦是如此。
还记得上学期某一单元的语文园地中,我们学习过在颜色之前加一个字,使颜色更加生动具体的表述,比如描述白色,可以是雪白、米白等,描述绿色,可以是油绿、翠绿、墨绿等,所以我让孩子趁机在创编中用上!
我对他们说,老师觉得课文里对于颜色的形容还可以说得更清楚一些,让人一听就能想象出来是哪种绿、哪种蓝、哪种红,课文没有做到,你们一定能,因为你们学过呀,谁能来试一试?
果然,这些急着和我一起批判课文的小家伙,一个接一个第说出了很多种甚至我都觉得神奇的颜色,苹果绿、草莓红、雨后蓝、福字金……我在心中感叹着,这就是属于他们的梦境啊!
到了《沙滩上的童话》这一课,课文的想象又让人失望了。妈妈是公主,这个设定的确合理,但是公主被魔王困在城堡,魔王凶狠、公主哭泣,这样的故事已经在各种传统童话中见得太多了,孩子们需要的不是一味的顺从模仿,而是自己创造出新的故事——在顾虑最少,最可以肆意想象的年纪!
于是我又带着他们把课文里的想象给批判了,不是说不好,而是说用过太多次了,我们需要想出些新花样来!
接着,妈妈的各种身份可能性在课堂上出现了——妈妈是魔王,自己是公主,玩游戏也要被妈妈监视;妈妈是公主,但是妈妈把魔王打败了,看魔王很可怜于是哭了;妈妈像孙悟空一样变成了城堡,我住在里面感觉很安全,魔王也住在里面,妈妈不开心的时候,就是魔王在闹腾了!
真想给他们出本书!
这样上了这几课,突然感觉到当一个小学语文老师有多幸福,激发孩子宝贵的想象力,沉浸在他们毫无顾忌的想象中,保护这种想象力,太有成就感!
儿歌是成年人写的,这其实是没办法的事,成年人其实也会感觉有些尴尬,拿不准那个度,一不小心幼稚过头,因为他们总会带着自己小时候的回忆,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呢。
现在我们知道了,小孩也能写儿歌了,小孩的创作是那么神奇梦幻——他们看到的是用孩子视角仰望的世界,那样的世界比成年人平视之中的更加神秘雄伟,更加适合拿来想象,儿歌,就应该是儿童观察世界后,发自内心唱出来的歌谣。
而成年人,明明也有自己的歌谣,我们各自为战,互相拜读,不也挺好的吗~
又突然想到,我们班学生有一次造句说“妈妈累得像条死鱼。”作为妈妈的我想起那些日日夜夜,苦笑着点头,一点脾气都没有,还谁敢那样说妈妈呢,说那么真实的妈妈呢?
于是那些成年人说不出口的话,觉得过于缥缈或者过于现实的话,都可以拜托给那么会写的小孩子啦!
我们人类啊,对于宇宙,其实就是在摸一只极高极高的大象。
我们是从脚趾头最下方摸起走的,定义我们摸的位置是 0m,由于我们距离地面比较近,很容易推算出我们距离地面大约是 -273.15m。
由于我们就像生活在大象上的蚂蚁,永远无法离开大象,所以我们也无法真正跨国 -273.15m 的距离,到达地面上去。
我们往上摸,通常只能摸到几千米的位置,但是我们会甩石头啊(粒子对撞机)。
我们甩石头的最高位置,是甩到 10^12(万亿)m 的高度。
但我们发现,大象还是太高了,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只能用自己有限的观察,猜测这个大象最高的高度是 1.4X10^32m。
如果这个高度是真的,那么,大象的身高,是我们当前能甩石头最高高度的 10^20 倍,也即一万亿亿倍。
对于人类来说,这个大象实在是太高了。
所以说啊,我们觉得上方太高,或者下方太矮,仅仅是因为我们生活在大象的脚指头底下啊。
如果有一种生活在宇宙大爆炸初期的「太初生命」,他们活动的温度比普朗克温度低 100K。
太初生命定义温度为ζ,他们自然而然的会认为自己所属环境是 0ζ,就像我们人类最初定义水三相点温度是 0℃一样。
太初生命发现,当物质内部粒子热运动增加时,ζ升高;当物质内部粒子热运动减小时,ζ降低。
他们经过研究发现,宇宙的最高温度仅仅只有 100ζ,但最低温度却达到了负的 1 亿亿亿亿ζ.
总的来说——
无论上限的普朗克温度(T=1.4X10^32K),还是下限的绝对零度,其实人类都是不能真正达到的。
即便人类距离绝对零度如此之近,也是只能无限接近而不能真正达到。
绝大部分物质的固液气三种相态的温度,都在数千度以下,高于数千度,就会等离子化。
而人类赖以生存的水,三相点温度仅仅只有 273.16K。
这就决定了,人类的认知,主要就局限在这个温度区间。
而这个温度区间,相对于整个宇宙温度 10^32K 的变化区间来说,实在是太过于“低温”了。
任何空间必然存有能量和热量,并不断进行相互转换,守恒且不消失。所以真正的绝对零度是不存在的,除非该空间自始即无任何能量热量。在此一空间,所有物质完全没有粒子振动,其总体积并且为零。
我们不妨来看看,对这极高极高的大象,我们人类摸了多少吧:
2003 年 09 月 12 日,在实验室内,用光子精准轰击原子,让原子动能接近零,达到了仅仅比绝对零度高 0.5nk(0.5*10^-9K)的温度。
布莫让星云是人类目前所知的宇宙之中能够找到的最低温度区域,零下 272°。
0℃是地表水融化的温度。
33℃是我们手指能够感觉到温暖的最低温度。
45℃我们会觉得热,超过 50℃便会被烫伤。
而超过 100℃,便能破坏绝大多数生命的蛋白质结构……
温度反应的是微观粒子运动的激烈程度。我们之所以会被烫伤,便是组成我们身体的分子,因激烈运动而破坏了细胞组织。
374℃,是水的临界温度,在这个温度之上,给水施加多大的压强,它都不会液化。
水的临界压强是 22.12MPa,这意味着在 200 米的深海加热,水永远不会沸腾。
525℃,被称为 draper point。超过这个温度,几乎所有的固体材料都将开始发出可见光。这意味着,分子热运动激发的电磁波正好缩短到可见光的波段。
1000℃,是火山熔浆的温度,这个温度几乎可以点燃任何可以燃烧的物质。
如果给予足够的压力,也可以把所有的碳都变成钻石。
1538℃,是钢铁融化的温度,用手刀在流淌的铁水迅速砍过,我们的手并不会烫伤。
这是莱顿弗洛斯效应,这是因为,瞬间汽化的水蒸气隔开了铁水与皮肤的直接接触。
2808℃,是黄金沸腾的温度,如果来一场黄金桑拿,将连人渣都找不到。
因为组成人体的所有元素,轻元素会被氧化成气体,重元素则会被变成液体单质。
6000℃,是地核的最高温度,也是太阳表面的温度。
地球上绝大多数的黄金都储藏在这里,甚至连科学家都不知道地核究竟是固体还是液体。
这么高的温度,连水都会被分解,开始变成等离子体的氢和氧。
1 万℃,是深入太阳表层的温度,各种元素已经完全等离子体化。
在这里流动的炙热等离子体,能蒸发所有的常规物质。
10 万℃,是星云的平均温度。
但我们沐浴在星云中并不会被烧伤,因为它们的能量密度很低。
1500 万℃,是太阳内核的温度。
太阳每秒中释放的能量高达放 3.8*10^26 J,如果一瞬间作用在地球上,足以在 20 分钟融化整颗地球。
不过太阳的功率密度仅仅只有 0.0002W/kg,而人类的是 2W/kg。
如果存在太阳那么大的一个人,他释放的光芒将比太阳亮 1 万倍,足以把遥远的海王星表面融化,变成熔岩星球。
3.5 亿℃,是氢弹爆炸所能产生的温度。
它的爆炸核心,足以彻底摧毁宇宙中的一切宏观物质。
1 千亿℃,足以摧毁所有元素,一切物质化作一颗颗基本粒子。
它也是蓝超巨星(沃尔夫·拉叶星)wR104 超新星爆发的温度。
在几十万年内,如果它爆发角度恰好对准地球。
将足以摧毁臭氧层,造成第六次生物大灭绝(人类现在算第六次,那就改成第七次)。
10 万亿℃,是人类通过粒子对撞机所能轰出的最高温度。
科学家曾一度担心,粒子对撞会产生小型黑洞,从而毁灭地球。但事实证明,它并不会产生黑洞。
即便真的产生,它也只会是远远小于肉眼的微型黑洞,会在霍金辐射下瞬间蒸发。
这是人类所能摸到的最高温度。
再之后的温度世界,仅仅只存在人类的理论和想象之中。
物质世界很长一段时间,都以夸克 - 胶子等离子体为主。
……
1000 万亿℃,宇宙大爆炸 10−12s 秒的温度,费米子(夸克、电子等)与希格斯场发生耦合,从而获得质量。
100 万亿亿℃,宇宙大爆炸 10−32s 秒的温度,弱力、电磁力处在统一的状态。
1000 亿亿亿℃,宇宙大爆炸 10−36s 秒的温度,弱力、电磁力、强作用力处在大统一的状态。
1.4 亿亿亿亿℃,宇宙大爆炸 10-43 秒的温度,一个普朗克时间之后,产生的温度。
因此它又被成为普朗克温度,在这个温度,宇宙依旧包含构成未来世界的所有物质基础。
此时的宇宙处于一种未知的状态(有理论物理学家称为万有理论),连量子力学和相对论都无法描述。有物理学家认为,此时处在一种量子引力效应(quantum gravity)的状态。
普朗克温度是我们的理论最高温度,是否我们理解的理论之外还有更高的温度,其实更是未知的。
就像我们永远无法真正知道普朗克温度下的世界,我们其实也根本不知道,绝对零度的世界。
虽然绝对零度无法达到,但却可以无限逼近,那么逼近绝对零度会发生什么呢?
我们可以通过粒子的物质波(德布洛伊波长)进行初步观察。
定义如下:
分子动能与热力学温度成正比,温度越低,粒子物质波的波长越长,粒子与粒子之间的物质波有很大的重叠,因此量子力学的效应就会变得很明显。
理论上,当物质达到绝对零度,粒子的物质波会达到无限长度。
爱因斯坦推测将玻色子冷却到非常低的温度后,它们会“凝聚”到能量最低的可能量子态中,导致一种全新的相态,是为玻色–爱因斯坦凝聚(Bose–Einstein condensate)。
玻色–爱因斯坦凝聚是玻色原子在冷却到接近绝对零度,所呈现出的一种超流性的物质状态。
玻色–爱因斯坦凝聚的性质极其特殊,不仅没有摩擦力,可以永无止尽地流动,还可以锁住光子。
通过激光改变玻色 - 爱因斯坦凝聚原子状态,使其对一定频率光子的折射系数骤增,便能可以把光速降低至数米每秒,做到锁住光子的效果。
这样的凝聚态自传时,光子无法逃逸,因此还可以作为黑洞模型。
这些神奇的现象,是我们尚未达到真正绝对零度所观察到的。
如果说人类摸不到普朗克温度,是它的高度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太高太高了。
那么,摸不到真正的绝对零度,或许就像我们永远摸不到大象的脚底一样。
蛙泳有几个好处。
一、无限续杯。
一个人,最长能坚持的泳姿必然是蛙泳。
蛙泳有一个很长时间的休息空间,你可以按照需求调整在水中一字漂浮的时间,这个时间的上限是你的一次长呼吸间隔,也就是说,你轻微蹬腿划水,然后闭气全身放松滑行到下一次换气,休息时间是运动时间的 3 倍甚至 4 倍。
这叫老年蛙。
走路都没这么长的休息时间。
二、观察力极高
自由泳和仰泳,0 观察力。
在泳池两人相撞,必然都是因为两人都采用上述泳姿。
蝶和蛙,能观察前方,仰泳完全是个瞎子,自由泳观察前方需要仰脖,而且是水下观观差,完全没办法观差水上的情况。
野泳的时候,你几乎不敢全程自由或者仰泳。
三、转向灵活
由于二,在蛙泳时你可以非常容易地调整自己的转向,无论躲避还是保持目标直线,其他泳姿都比不了,在野外这是刚需。
而且就算不考虑观察力,蛙泳的转向划水就能做到,自由泳就不行,必须扭动身子。
四、换气可控
自由泳挺怕大浪的,因为自由泳的换气是机械的,你嘴巴伸出水面时必须换气,理论上前进时在你嘴巴换气时,会有个水流构成的漩涡空间,这个空间没有水,可以自由换气。
但是大风大浪之下,什么空间都是寂寞,游泳吸不进去气,马上就得中断。
仰泳更不必说了,一口浪你就得换姿势。
蛙和蝶得探头时间长,并且可控,你可以延长出水时间,在遭遇大浪时,观察大浪并选择吸气时间。
能不能吸气,你用蛙泳,是能观察到的,而自由和仰泳,那是看老天爷心情的。
五、蛙泳最自由
蛙泳时身体最自由,理论上一个老手,假如水中抽筋,四肢有一个能动,抽筋三个,你还能扑通到岸边。
其他泳姿,也就仰泳能媲美。
蛙泳时,可以做很多事情,四肢手脚,都处于自由姿态,无论是战斗、营救、搬东西、甚至吃东西,都能做到。
最后,蝶泳其实也挺好,观察力和转向都能做到,但是门槛太高,太消耗体力,人的骨骼跟青蛙很接近,因此蹬腿是最适合人体、最省力的游泳方式,蝶泳学的是鱼,主打一个身体扭动能力,竞速很强,但是违反人体生理结构,能耗太高。
自由泳和仰泳在野外几乎是瞎子。
离了标准泳池,蛙泳秒杀其他三大泳姿。
这个我知道,写错字可以拿小刀剐蹭掉痕迹,并且在旁边标注“此处已刮改”(Hic rasura facta est),确保工作留痕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纸面完整可用。
而看到这个用语,大家就知道这说的显然不是中原的事情,而是普遍存在于缺乏植物纤维制作纸张的欧洲中世纪的事情,而相比于中国人可以用补贴法或者干脆换一张纸重写的物质条件,在契约、档案和圣经撰写中大量使用极其昂贵的羊皮纸的欧洲人,显然对于写错字删改这件事更加头疼。
原因也很简单,羊皮纸实在太贵重了,A3 大小的对开页基本上就要消耗一整张羊皮来制作,而每一张羊皮在从宰杀剥皮,去除油脂、拉撑风干到最后用浮石打磨并裁剪打包,都要经历 15~25 天的工时,而像英格兰、爱尔兰这种春天看见太阳都费劲的环境可能需要的时间更长。
这种情况下,欧洲的抄写员和缮写士从接手羊皮纸开始,就承担着极大的社会责任甚至是使命感,一旦出现书写错误,那么用小刀刮擦的虽然是羊皮纸,但是和刮在笔者的心肝脾肺上也差不多,因为一旦划破了那赔偿可就是大价钱。
所以相传威尼斯人在签订契约和买卖合同时,往往有一个隐藏条款就是“若因笔误需更换羊皮纸,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我们说回删改错别字这件事,欧洲修道院中的缮写士在遇到错别字时,如果是零星的拼写错误确实会用刮擦法(Rasura)来修改,这也与羊皮纸的制作工艺有关。
因为在羊皮纸裁剪之前,为了保持纸面的平滑且羽毛笔的墨水容易渗入不晕染,所以就会先行用浮石打磨一遍。
而要修改文字时,书写者刮掉错字的部分后不能马上在原处书写,而是要再使用浮石重新打磨并一定程度上覆盖住刮掉部分,然后再进行书写。
当然这样的方式最好还是用在相对成色新的羊皮纸上,而修改一些历史文件时,则大多使用标记法和行间补写而不是直接对已经有几百年历史的羊皮纸开刮,比如梵蒂冈如今保存的《格里高利圣咏》这个乐谱当中,一般就认为保存着用点阵符号示意修改的部分。
除了刮擦法外,12 世纪的本笃会提奥菲勒斯 (Theophilus)在他的著作《技艺大全》(De diversis artibus)里,还记载了一种修改方式,即使用酸乳清与白垩来擦拭墨水。
说人话就是使用醋和铅白来腐蚀淡化当时使用的铁胆墨水,这一配方显然比直接上刀子风险小一些,至少不会有挑破纸张的风险。
跟中国“烧烟,凝质而为之”的墨不同,自三世纪罗马帝国以来欧洲人便已经学会了使用栎木上被寄生产生的五倍子,来制作墨水并在羊皮纸上书写,虽然铁胆墨水有着书写后能长期保存的优点,但就是因为在羊皮纸上太顽固不容易修改,再加上羊皮纸本身就很珍贵,所以才有了上文这些个麻烦。
而且说句题外话,1257 年旭烈兀东征攻克巴格达后,传说摧毁了以藏书为傲的智慧宫后,将大量藏书扔入了底格里斯河后,相传将河水都染黑了,这也是因为阿拉伯人书写已经在使用 8 世纪以来从中国传入的纸来书写,并且有着使用油墨墨水的传统,如果是羊皮纸卷和用铁胆墨水估计就不会掉色了。
我们说回欧洲,非常有意思的一点是,有很多跟宗教相关的书籍比如各个时代修道院抄写的圣经,尤其是诸如爱尔兰的传世国宝凯尔经这类动辄就需要修士们,花费一辈子泡在撰写室来制作的艺术品,在错别字上头反而看得比较轻,甚至可以允许另起一行来标注错误。
但是在行政文书和账簿契约之类的场合,错误则必须用小刀刮掉修改来防止这封契约成为“空头支票”,比如说浣老师文章中的常客,1066 剧本中的王道男主,诺曼王朝开国之君“征服者”威廉在入关英格兰后,搞土地人口普查所撰写的《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便被明文规定,抄写错误必须当场更正,以此来提升这个整个英格兰的账本的可信度。
然而里边的地名和数据,在登记难度上就是非常容易出错,所以《末日审判书》最终的原文,也是一个有着大量修改乃至严重泛黄的文献。
在当代考古工作中也可以利用刮改修正时对于羊皮纸本身纤维的破坏,并且用显微镜透光观察来分析原先的文本。
不管对于世俗君主还是教会,在中世纪羊皮纸和书籍从始到终都是一种奢侈品,但也好在这东西可以刮洗后多次使用,就和软盘和光碟一样,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也会被“格式化”然后重新利用,写成一本新书。
比如说成书于 7 世纪末英格兰北部的《林迪斯法恩福音书》便曾经出现过大规模涂刮修改,而这一修改的原因居然是翻译,因为早年间这本书被修订第一版时,早期教士是使用拉丁文编撰的。
但在后期为了翻译和后人使用,原文拉丁文被刮掉并翻译为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使用的古英语,但这本书上的描金彩绘,以及极尽奢华的封皮包装都被保存了下来,直到近代被使用了紫外线呈像技术看到底层原先的文字后,我们才知道真相。
对这项技术有着很直观描述的文化作品也有很多,比如《天国拯救》一代,当年的神人亨利在来到莎邵修道院帮助一个会草药学的僧侣制作一本医书的时候,亨利被要求的东西有两样,一是各种草药,这是要夹在书中作为直观标本使用的,二来便是一本书,而且不管是什么题材哪里弄到的书都可以,因为这些修道院的僧侣要写新书,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刮掉旧书上的文字。
也就是因为羊皮纸书写这件事在中世纪的奢侈,所以修道院中能接触各种知识,并且利用读写能力以及绘画艺术才能,花大量时间编撰的书籍,为了配得上这些文化人的付出,以及对信仰的虔诚,所以彩绘书籍往往都会被豪华装订,并且在封面上使用真金白银甚至是宝石妆点。
我们前文提到的《凯尔经》和《林迪斯法恩福音书》都是因为这样的艺术水平,以及真金白银的装订而被修道院视为镇寺之宝,被世人膜拜和觊觎,崇拜的肯定是信徒,那觊觎的是谁呢?
对没错,觊觎的一来是同行别的修道院,二来就是跨海而来的维京人,诺斯蛮子在 8 世纪开着长船狂暴鸿儒爱尔兰时便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们抢劫的第一目标当然是真金白银,而这些书籍上头的黄金宝石当然也在其中。
但很快维京人就发现许多僧侣甚至愿意为这本书缴大量赎金,因为说不好听的人死了修道院还可以被幸存者重建,但是以往前辈花在上边的时间和艺术造诣,那要是被维京人扔海里那就真没了。
而经历过了 9 世纪维京人肆虐的铁之时代,以及 11 世纪以来诺曼人的侵略后,修道院中保存至今的许多这样的经书,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就更加珍贵,其中圭臬经典便是《凯尔经》。
如果大家对于中世纪爱尔兰的彩绘文书感兴趣,浣老师最后推荐一个动画,叫《凯尔经的秘密》讲的就是古代爱尔兰人编撰这本旷世巨作的故事。
这里是浣熊君,一个在知乎撂地的闲散作者
为什么西欧商人行会有权对会员以外的商人下规定(例如非会员不得从商等)?为什么墨西哥银元成为晚清民国时期中国的主要流通银元?木头明明可以直接当柴烧,为什么古人要把木头加工成木炭售卖呢?
澳大利亚大陆是全球最小的大陆,矿产还非常丰富的,上帝对这里可谓是恩赐丰厚。
然而,虽然四面环海,整体气候环境却有所不足,最大的问题在于干旱缺水,虽四面环海,但气候非常干燥,澳大利亚的约 70%的国土属于干旱或半干旱地带。荒漠、半荒漠面积达 340 万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 44%,成为各大洲中干旱面积比例最大的一洲。中部大部分地区不适合人类居住。
一、澳洲大陆为何干旱缺水?
所以咱一直有个脑洞:假如给咱一个“神之地图编辑器”,怎么改才能把干旱澳洲变成“天府之国”呢?
首先,在动用“神之地图编辑器”之前,咱得先搞明白为啥澳洲大陆如此干旱,毕竟只有找准问题,才能对症下药嘛。
澳大利亚的绝大部分荒漠分布区并不是土地退化造成的,这些地区本来就分部荒漠自然带,这是由于自然条件决定的。其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
二、澳洲气候的补完思路
要想澳洲大陆变成水草丰美的“天府之国”,我们现在就得反向思维:怎样澳大利亚大陆才会变的不干旱?
(一)副热带高压的问题解决思路
首先,咱们得解决副热带高压的问题,否则什么“天府之国”、“水草丰美”都是无稽之谈。
一般而言,南北回归线附近都是副热带高压带最强区域,也往往是世界上主要的沙漠分布区。其气候特征是下沉气流多,缺少降雨需要的上升气流。澳大利亚的纬度范围在南纬 10°41'-43°39'之间,南回归线从中部地区穿过,所以澳大利亚的中西部地区常年受到副热带高气压带控制,盛行下沉气流,降水稀少。这也是澳洲中西形成干旱沙漠的首要原因。
而要解决副热带高压的问题,有两种办法:
先说第一种方案:流浪澳洲计划(拖家带口跑路)
如果澳洲向北移动的话,就会直接撞上印尼的马来群岛,那估计就是天崩地裂,彻底 game over 了。
所以咱只能向南试试了,那假如澳大利亚大陆整体向南移动 15 个纬度,那么其气候会变成怎样呢?
目前澳大利亚纬度位于南移 10°40′S-43°39′S 之间,整体南移 15 个纬度,那么澳大利亚的纬度范围就会变为南纬 25°至南纬 55°左右,这样一来澳大利亚大陆就是一个主要位于中纬度地区的大陆了。这样一来副热带高气压带对于澳大利亚的影响就大大减弱了,而盛行西风带的影响将会大大加强。澳大利亚西部的广大区域,将会受到来自印度洋的盛行西风带影响,带来湿润的水汽。
从整体上来看,向南移 15 个纬度,澳大利亚大陆会趋向更加湿润。但这也会带来一些问题:
咱再说第二种方案:天降青藏高原&山脉
根据地理气候规律,南北回归线附近的海岸东部如果要形成雨水充沛的地区,那夏季内陆一定要有低压区。
比如我国东南部,美国东南部,巴西东南部和非洲东南部。因为大陆东部地区刮东风,将海上水汽带入大陆,遇到副热带高压带后上升,形成降雨。
在我国东南部是由于青藏高原带来的低压区,在北美是因为落基山脉和北美大平原带来的低压区吸引水汽深入内陆。因此东南季风影响范围特别广;巴西东南部是因为高耸的安第斯山脉像一堵墙一样,挡住了西边的副热带高压带。而澳大利亚中部在南纬 33 度以南就是大海了,导致夏季内陆低压区缺失,无法吸引水汽进入内陆,反倒是夏季副热带高压区南移,从南回归线附近进入到南纬 30 度左右,更进一步压制了水汽进入,所以澳洲南部沿海反而是更为干旱。
澳洲与非洲东南部的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很少,但非洲南部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所以夏天没那么热。但澳洲就比较悲催了,整个大陆中部大部分地区海拔都在 500 米以下,甚至大自流盆地海拔只有 100-200 米,澳大利亚的海拔比阿拉伯半岛和撒哈拉沙漠都低!夏季没有高原形成低压区加强海洋暖湿气流,也没有高山阻隔副热带高压带,海洋暖湿气流只能影响到东部沿海一小片地区,然后就掉头向东了。。。
所以可以将澳大利亚的西部增高到青藏高原的海拔(平均 4000m 以上),用以对抗副热带高压控制。
在青藏高原还未隆起时,东亚季风没有完全形成,中国南部是一片干旱。有些研究认为东亚这一时期的气候也比这个湿润一些,但总体而言是南干北湿,降水是没有显著季风性。当时差不多蒙古地区和中国东北部基本上亚热带或者暖温带的湿润 / 半湿润气候,植被也具有一定亚热带成分,而华北地区以南开始变干旱,最干燥的在西南部和华南地区,类似于澳大利亚的副热带高压控制区,中部到南部的一些高地(虽然没有现在高)则类似于墨西哥高地的气候。换句话来说,就是青藏高原没了之后,东亚就和澳洲一样变成由纬度分布的行星风带主导,中国中南部恰好相当于北非撒哈拉沙漠的纬度,华北和东北南部相当于地中海,东北中北部相当于欧洲温带。
如果澳洲西部如果有一个类似青藏高原的地理单元的话,其面积广大同时海拔极高,大大加强当地海陆热力性质差异,将当地气候扭转为季风气候,产生如下影响:
(二)东部大分水岭的解决方案
既然东部的大分水岭阻碍水汽深入内陆,那咱们直接把其削平,是不是就可以了?
答案是当然不行,咱在把大分水岭搞掉之后,还得再重新建一座更高的才行。
为什么这么做呢?
那我们先来看,如果把山脉填平,也就是说山地不存在了,即为山地变成平原,那会出现什么情况?
要知道,山脉海拔高,温度低,对冷却空气中的水分,截留保存形成河流很重要,削平后水气反而留不下。
迎风坡消失,会造成降雨变少,水分存留不足,导致自流井消失,澳洲的大自留盆地的畜牧产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在水汽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山地是比平原降水更充足的(比如同一纬度的华山降水就比处于平原地区的西安多)。一方面山地在阳光照射下升温比平原快,容易产生较强的对流上升运动;另一方面,暖湿气流会因为陡峭的地形被迫抬升。特别是在山地的迎风地带,在风的助力下,其空气的上升运动更为强烈,降雨也更加丰富。山都被削了,哪来的大雨倾盆?
大分水岭西侧是大自流盆地,为澳洲的牧业基地,其用水主要来源于自流井。在大分水岭被削平之前,大量雨水沿着岩层缝隙向低洼处渗透,水层埋藏在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为承压水。含水层在湿润的东部山地出露并向西倾斜,一部分渗入地下的降水顺着倾斜的含水层流向盆地中部。中部盆地的地面低于地下贮水层水面,再加上地下水承受一定的压力,若在此处打井,水就可以自动喷出地面,形成自流井。如下图:
如果没了东部的大分水岭,自流井极有可能将不复存在。到时候整个澳洲畜牧业的用水就得出大乱子了。
所以,最佳的解决方案就是:
咱就把东部的山挖了,在中部再堆起来,或者直接把大分水岭放西面,并且加高到 6000m,
这样有以下几个好处:
至于新山脉的位置、山势走向嘛,可参照下面的参考图。
(三)大陆轮廓魔改:塞进去一个地中海
前面说过,澳大利亚的大陆轮廓非常完整,海岸线总体平直,无大的海湾深入内部,导致水汽无法进入腹地。
那咱怎么办,当然是直接把澳洲内部裂开,让海湾深入内部,形成一个类似地中海的巨大内海,增大海洋对陆地影响,海水蒸发会在两边山脉形成坡面雨,干旱的内陆变成森林草原。
同时这个内海还能极大提升澳洲内部物流交通的效率,也能搞搞内海渔业捕捞养殖,一举多得嘛。
具体可以参考下面几个方案:
1、“真”地中海方案
PS:这张图倒是很直观地显示了澳洲是多么的“地大物博”,足以把古希腊、古罗马都装进去。
这直接就把澳洲彻底变成地中海气候和海洋性气候的天下,降水基本是没问题了,但地理板块太过破碎,内部整合很困难,难以作为争霸世界的“王霸之地”。
2、“蚊香海”方案
从澳洲东北的“卡本塔利亚湾”开始,延伸一条宽度为 100km 的蚊香状的螺旋形海洋,让“蚊香海”两岸保持湿润。由于蚊香海覆盖整个澳洲,因此可以让整个澳洲的气候宜居度大幅提升,全国处处皆是海滨城市,阳光海岸、椰林沙滩,岂不美哉·······
同时遍布全大陆网“大运海(运河 plus 版本)”航运网络也能大幅度降低全国的物流成本。
PS:估计在这个世界线,“澳洲蚊香海”邮轮旅行将异常火爆,口号咱也给想了一个,就叫“一趟蚊香游,遍览全澳景”,哈哈哈哈······
3、“艾尔内海”方案
前面开了那么多脑洞,最后咱就来个可行性高一点点的方案——“艾尔海”方案,因为澳洲内陆的艾尔湖低于海平面 16 米(绝大多数时间是干枯的,一旦湖里注满水周边立即生机盎然变成绿洲)引入海水将其扩大,相当于澳洲内陆腹地伸进来一个大大海湾,就能把整个大自流盆地 + 墨累 -- 达令河盆地 激活:海水蒸发会在两边山脉形成坡面雨,于是干旱的内陆变成绿洲。
当然,各位大神凭着自己手里的“神之地图编辑器”,完全可以搞出各种更有创意的方案,尽凭个人爱好发挥就可以了··············
人类最早的皮肤是黑色的?
猜猜这具一万年前的古人类化石是在哪里出土的?
非洲还是亚洲?
不不,它是来自英国—切达尔人(Cheddar Man)。根据 DNA 检测复原图,这位 1 万年前的欧洲先祖,竟长着深色皮肤与蓝眼睛!基因研究发现,欧洲人标志性的浅肤色直到 3000 年前才普及[1]。
事实上,120 万年前当人类褪去体毛后,深肤色就成为了“出厂设置”。非洲人群至今保留着最原始的 MC1R 基因(突变率<0.3%)[2],这个掌控黑色素的基因如同固执的守门员,拒绝让皮肤轻易“掉色”,黑色素合成机制在进化过程中几乎未曾改变。
但问题来了:如果黑色素是“出厂设置”,为何今天的人类肤色千差万别?
人类肤色的“调色板”:进化的平衡术
在漫长的进化史中,皮肤不仅是人体与环境之间的屏障,更是紫外线选择压力下的“生存密码”。科学家推测,大约 120 万年前,早期人类脱去厚重的体毛,直接暴露在赤道的强烈阳光下,强大的紫外线促使皮肤进化出深色,以抵御 DNA 损伤和突变的风险[3]。
5 万年前的大迁徙改变了一切。当人类走出非洲,阳光不再是生存威胁,反而成了稀缺资源。紫外线虽会晒伤皮肤,却是合成维生素 D 的钥匙——维生素 D 对强健的骨骼和健康的牙齿至关重要。
在阳光稀少的北欧,深肤色成了致命缺陷:过厚的「防晒衣」导致维生素 D 严重不足,佝偻病肆虐。于是自然选择启动紧急预案:通过基因突变,将肤色调浅,使皮肤能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紫外线。
东亚地区气候温和,日照强度介于热带与高纬度之间,既不至于让黑色素流失殆尽,也不需要像赤道居民一样保持深色皮肤以应对强烈的紫外线[4]。因此,东亚人的黑色素活性适中,既能适应温带气候,又能在阳光相对较少的环境下维持一定的维生素 D 合成能力。
这种环境带来的自然选择也塑造了皮肤屏障的特性:气候温和导致角质层成熟度低且较薄,皮肤虽然细腻、但较为敏感,受到刺激时容易应激生成黑色素;皮下脂肪较厚,虽然有助于保持水分,但也更容易导致色素沉积[5]。
在不同地理条件下,人类祖先的皮肤颜色随之调整,以在防护紫外线和维生素 D 合成之间取得最佳平衡。这一进化趋势一直持续了几万年,最终形成了今天全球各地截然不同的肤色分布。
肤色的进化并没有停在“白”或“黑”的极端,而是在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下,找到了适应不同地区的动态平衡点。黑色素的真正作用是什么?它又如何在现代人类身上带来新的挑战?
黑色素:皮肤的守护者,还是“叛逆者”?
很多人把黑色素视为美白的“拦路虎”,但实际上,它是皮肤最忠诚的守卫。它不仅吸收紫外线,保护 DNA 免受损伤,降低皮肤癌风险,还能清除自由基,延缓皮肤氧化衰老,并调节皮肤免疫,减少外界刺激带来的伤害。
当紫外线穿透皮肤时,黑色素细胞会启动“紧急预案”,用两种“建材”搭建防御工事:深棕色的混凝土墙,能够吸收约 90%的紫外线。其主要由酪氨酸酶催化酪氨酸氧化并进一步聚合形成。由于其较高的光吸收能力,真黑素能够有效减少紫外线对皮肤细胞的直接损害,减少 DNA 突变的风险,从而降低皮肤癌的发生概率。褐黑素:呈黄红色至粉红色的 “半透明的磨砂窗”。它的紫外线吸收能力虽较弱,但能与自由基反应,调控氧化应激水平。然而,在受到高强度紫外线照射时,褐黑素可能会产生更多活性氧(ROS),从而增加氧化损伤的风险。
不同人群黑色素细胞数量相似,不同肤色正是由这两种“建材”的比例决定的。深色皮肤生产黑色素的黑素小体更大,含有更高比例真黑素,所以防晒能力更强,而浅色皮肤的褐黑素比例更高,因此更容易受紫外线影响。
这本是进化赐予的完美方案,深肤色抵御赤道烈阳,浅肤色捕获高纬微光。然而当它“应激失控”时会引发皮肤问题。过量紫外线:刺激黑色素细胞疯狂砌墙,形成晒斑;内分泌失衡打乱施工图纸,导致色斑分布不均;痘痘或者外伤等引发皮肤应激反应:让皮肤在修复时错误填埋色素。
讽刺的是,这些「施工事故」常源于主人的错误指令:熬夜时皮质醇飙升如同拉响错误警报,过度清洁则像拆毁防护墙的根基,滥用美白“猛药”则像雇佣暴力拆除队,连黑色素细胞这个“承重墙”也一并推倒。
正因如此,现代美白需跳出非黑即白的对抗思维。最高明的策略不是推倒进化铸就的城墙,而是用温和的方式精准控制它的活性:让它既能保护皮肤,又不过度反应。
追求冷白皮,是不是挑战人类基因极限?
从《诗经》的"肤如凝脂"到现代医美的"冷白皮",中国人对美白的痴迷已延续三千年。古人用铅华敷面,看似增白,实则伤身。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发展揭晓了真相:美白本质是与黑色素基因的谈判,有三重难关:
还记得之前提到的东亚皮肤的特点吗?东亚人的肤色让美白变得更具挑战性。角质层较薄,皮肤更敏感,暴力美白易引发泛红过敏;皮下脂肪较厚,更容易留下色素沉积;黑色素活性较低,但遇到刺激会大爆发。
在这样独特的肤质下,美白需要更加温和而科学的方法,而不是“强攻猛打”。针对亚洲人肤色不仅要抑黑:减少酪氨酸酶活性,精准降低黑色素生成,而不破坏皮肤屏障。还要去红:改善肌肤皮肤应激反应,提高毛细血管的正常弹性,减少泛红。也要抗黄:降低生物黄色素的沉积,减少皮脂氧化,改善暗沉。
现代护肤不再只是“单一美白”,那如何找到既能强效抑黑,又能兼顾舒缓和修复的科学美白方案?
极光甘草:科学调控黑色素
人类与黑色素的“较量”已经持续了千年。从古代单纯的粉饰手段,到现代对黑色素生成路径的精准调控,美白方法正在从蛮力攻破,进化为精确谈判。在这场谈判中,科技的力量正在不断刷新你对美白的认知。
定向黑色素细胞,美白进入精准时代。
你知道吗?大多数美白成分其实并不知道该往哪去,它们涂抹在皮肤表面后,只能被动等待被吸收,效率极低,还可能误伤正常细胞,导致皮肤敏感、刺激甚至过度美白带来的肌肤脆弱问题。
我们之前提到有黑皮质素 1 受体(MC1R),这个在进化中最保守的黑色素调控因子分布在黑色素细胞的细胞膜上,它就像是黑色素细胞的“门铃”,决定了细胞是否开启黑色素生成模式。
于是科学家们设想:如果能在美白成分上“安装”一个专门识别 MC1R 的“信号弹”,如同给它们搭载了北斗导航系统,那么它们就能精准地找到黑色素细胞,集中力量对付黑色素的同时不影响其他皮肤细胞,美白效率自然大大提升。
听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如今的美白科技竟然需要做到如此精巧的地步,但确实有品牌做到了,国货美白品牌谷雨就攻克了这一定向技术并在实验中得到验证。
研究人员用荧光标记了一种成分和一种美白原料,前者是普通光甘草定(无定向识别功能),后者是升级后的极光甘草(具备 MC1R 识别能力)。它们分别与黑色素细胞、表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共同培养 24 小时,随后检测荧光信号强度。
结果显示:在黑色素细胞(红色方框)中,极光甘草的荧光信号最强,远优于普通的光甘草定,表明其成功被黑色素细胞吸收。更重要的是,极光甘草并未误导表皮细胞或成纤维细胞,实现了真正的精准定位。
然而,即便能精准找到黑色素细胞,还有一个无法避免的难题——如何突破皮肤屏障,让有效成分顺利渗透?
层层闯关:突破皮肤的“防御工事”
皮肤并不像海绵,能轻松吸收护肤成分。实际上,它更像是一座防御森严的城堡,由角质层、透明层、颗粒层、棘层、基底层层层把守,而黑色素细胞就藏在最深处的基底层,要想让美白成分顺利渗透,必须找到“突破口”。
如何成功“混入”皮肤?答案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细胞膜的主要组成成分是磷脂双分子层,如果美白成分被包裹在相同结构的纳米脂质体中,参考化学中的“相似相溶原理(Like Dissolves Like)”,它就能轻松“伪装”成皮肤自身的一部分,更容易被细胞识别、吸收。
脂质体是什么?它是由磷脂分子自发形成的微小球形结构,外层是亲脂性的,内层是亲水性的,就像一个微型“运输载体”,能够包裹不同溶解度的活性成分,并安全护送它们到达皮肤深层。
但脂质体的尺寸也至关重要:太大了,进不去。太小了,会扩散得太快,留不住。研究人员经过反复测试,最终采取了 28nm 的纳米脂质体。
这一尺寸是常用的脂质纳米颗粒的 1/3——它远小于细胞间间隙,就能层层渗透达到皮肤深层,与无包裹成分相比渗透率提升 3.4 倍,同时还能在皮肤中停留更久,不会过快扩散或被代谢,从而大幅提高有效成分的利用率。
拉曼光谱检测显示包裹在 28nm 纳米脂质体中的极光甘草(最右侧),在 8 小时后成功深入皮肤底层。
锁定黑色素:高纯度光甘草定的“精确打击”
突破屏障后,极光甘草的核心任务正式开始——干预黑色素的生成过程。
黑色素的生成涉及 150 多个调控因子,其中最核心的是酪氨酸酶,它是决定黑色素生成速度的“限速酶”。精准抑制它,就能有效减少黑色素的产生。
而极光甘草里含有的光甘草定,就是对付酪氨酸酶的不二之选。光甘草定本就具有一定酪氨酸酶抑制活性[8]。为了进一步提高抑制效率,研究团队采用专利熔融结晶技术,成功将其的纯度提升至 99%。这不仅意味着更高的活性,还意味着更少的杂质,大幅提升了光甘草定的美白效率。
3D 黑色素皮肤模型实验显示:极光甘草的抑黑效果优于烟酰胺,接近曲酸(但曲酸刺激性过强,不适用于日常护肤)。在精准抑黑的同时,它还能帮助舒缓肌肤,减少色素沉积,维持肤色均匀。
相比传统美白成分,极光甘草在递送效率、渗透吸收率和抑黑效果上都做到了突破性优化:
从谷雨打造极光甘草之路上,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科技如何面对生物的天然限制,一步步迎难而上、找到更科学、更高效、更温和的美白方法。
很多人以为美白就是“抑制黑色素”,但其实肤色的均衡远比单纯变白更重要。特别是东亚人的肤质更敏感、更容易出现色斑和暗沉。肤色往往是黑、黄、红三种“颜料”作用下的综合表现,美白不仅要减少黑色素,还要兼顾“修红”和“去黄”,才能真正实现通透健康的白皙肌肤。
要实现这样的综合改善,极光甘草也确实有实测报告佐证。30 位不同年龄层敏感肌人群测试显示,所有人使用激光甘草后都没有出现不适反应。极光甘草独特的甘草黄酮结构能够抑制多种刺激因子,降低皮肤敏感度,稳定肤色,减少泛红问题。而另一酚羟基成分,可与游离自由基结合,清除活性氧(ROS),减少糖化产物(AGEs)生成,去黄提亮,让肤色更显通透光泽。
传统的“以黑为敌”策略,已经被温和、精准的科学美白取代。抑黑、修红、去黄,三管齐下,让你的皮肤在最适合自己的状态下焕发光彩。这,就是生物科技带来的新可能。
进化论没说谎,但科技在重写答案
生物学最颠覆的真相之一,是掌控人类肤色的核心代码——黑色素合成机制,竟与百万年前的非洲祖先完全一致。这如同所有智能手机沿用原始电池技术般荒诞。但现代科技正挑战这种“基因懒惰”:
当 28nm 脂质体携带 99%光甘草定渗透进皮肤时,它不仅在抑制酪氨酸酶,定向狙击黑色素细胞,更在向进化论发出诘问——“若基因不愿进化,人类能否创造新的生存法则?”
科学美白启示我们:生物学反直觉的真相,往往藏着认知革命的钥匙。那些曾被视作铁律的“不可能”,正在实验室里一个接一个崩塌。这或许才是科技最浪漫的使命:让人类在理解生命密码的同时,获得重写它的资格。
大概差不多 10 年前吧,我曾经在果壳上问过同样的问题,才知道真的有蟹瘤蝽这样长着钳子的昆虫。
但是昆虫纲如此庞大的种类基数,却只有寥寥几种长着钳状或者接近钳状的附肢,从统计意义上讲,这个比例也确实低得离谱,我觉得还是应该有一些必然因素的。
之前看过一篇文献(http://dx.doi.org/10.1098/rsbl.2014.0815),作者对比了三种志留纪的古蝎和一种现代蝎。
志留纪古蝎 1,Palaeophonus:
志留纪古蝎 2,Proscorpius:
志留纪古蝎 3,Eramoscorpius:
现代蝎,钳蝎属Buthus:
乍一看,四种蝎外形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研究者发现它们的步行足结构差异很大:
上图从左到右分别是:Palaeophonus,腿的结构类似“蟹腿”;Proscorpius,腿开始拐弯,出现类似大腿、小腿、脚掌的分化;Eramoscorpius,分化得更明显;现代钳蝎属,已经完全不像“蟹腿”,而像“昆虫腿”了。
研究者认为附肢形态的改变展示了蝎从水生到陆生的演化过程。“蟹腿”适合水生环境,“昆虫腿”适合陆生环境。
虾蟹是踮着脚尖走路的,它们的附肢末端是一个尖头,更方便抓牢底沙、沉积物或者岩石:
昆虫附肢末端是一个能平踩在地面上的“脚掌”,更适应复杂的地面环境:
这个“脚掌”由一系列小分节组成,称为跗节(tarsus)。
跗节可以极大增强陆生节肢动物的运动能力(可以想象一下大闸蟹在瓷砖上笨拙爬行的样子)。但也让附肢改造成钳状结构更加困难了。“蟹脚”改“蟹钳”只需要让倒数第二节的外骨骼延伸变形,伸出一根和末节相对的“不动指”即可。跗节这一堆小关节要改造起来可就难了。
尤其是昆虫本来就只有 6 条腿,很多昆虫的捕捉足平时也要承担步行的功能,基本都保留了跗节:
这也许是昆虫极少有钳状附肢的原因吧。
螯肢动物也可以佐证。海生的鲎可以长出 5 对钳子:
陆生的蛛形纲最多只有螯肢和须肢变成钳子。这可能也是因为后面的四对足在登陆过程中演化出类似昆虫的跗节,很难再改造成钳子状了。
鞭蛛、鞭蝎的第三对附肢都变成类似触须的结构:
避日蛛连须肢都是触须状的:
多说一句,陆生节肢动物的足“昆虫腿化”似乎是一种趋势,在多足类也能看到类似的变化。
蜈蚣的腿仍然是类似“蟹脚”的结构。
蚰蜒已经具有初步的跗节分化,它们的运动能力也比蜈蚣强得多:
2025.1.16
这个问题乍看下去有点无厘头,但是背后有个很重要的点我想让你们了解。
让我们先来做一个实验:下列的画哪个你感觉最好?
我估计都会选 D 吧
我们再加点难度:
我猜大部分的人也会选 D
那么下面这幅呢?
应该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 D。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熟悉的人物画像,抑或是方向性没有那么强的花卉,我们其实都能本能地选出有些绘画更好看。这背后是我们人类视觉天然的习惯造成的:圣母像要正,我们才能精准进行视觉交流;杏花的光影关系也暗示了视觉习惯上的头重脚轻带来稳定性。
那,为何蒙特里安的画,依旧具有方向性呢?
或者说,我们的视觉审美为什么会因为这几个红黄蓝的不同位置而发生改变呢?
这就是一百多年前,现代设计刚刚诞生之初最重要的发现之一:
抽象本身就具有美感。
而蒙特里安在做的,其实就是在三原色红黄蓝与黑白这些抽象的元素之间找到这种美感,我想这也就是这道题询问的核心。
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
- 人类视觉的平衡结构
首先我们人的眼睛天然会对画面进行平衡评估,举个例子:
画面中一个黑色及灰色等大方块,我们的视觉会天然的觉得画面向左侧倾斜。因为黑色显得更重。而我们如果想让这个画面产生平衡,要怎么做呢?
没错,就是把黑块缩小,灰块放大。这样我们视觉大概能够感受到左右平衡。当然,黑色跟灰色对于色彩而言其实是明度,当我们将色块换成彩色,这种现象依旧存在:
蓝色看上去会比红色更重,暗色也比亮色更重。为了将色彩的平衡程度调整得更和谐,我们就需要对色彩的面积进行再分配:
当需要用到三原色红黄蓝的时候,为了平衡这三种颜色。蒙德里安将大面积的红色置于右上方,左下方则以小面积蓝色和右下方的黄色形成呼应。红色虽占据主导,但通过位置偏移(远离中心)和灰白色块的分散布局,其“重量”被其他区域的色彩合力平衡,形成某种类似杠杆原理的视觉均衡。
但是这个时候画面依旧略显单调,色块之间冲突感比较强。
于是,黑色线条出现了。
它们将画面分割为多个矩形区域,每个色块在闭合的边界内形成独立单元,减少了色彩间的直接冲突。这种“分而治之”的策略使观者将注意力集中于局部平衡,而非整体混沌,从而强化稳定感。
这种勾黑边去平衡色彩的手法当年梵高从日本浮世绘中习得,深刻影响西方艺术。
现在,再让我重新来看这幅画。
艺术家其实在探讨的就是,如果画面中只有红黄蓝三种最基本的三元素。那么这些所有元素(形状、色彩、位置)如何进行绘画才能通过人类视觉的相互作用形成整体平衡。这种平衡并非物理对称,而是“各方向力相互抵消后的动态稳定状态”。
我们今天看来可能这种画面视觉刺激可能已经过时了,毕竟这是一百年前现代艺术刚兴起之初的平面艺术形式。但是在当年,这种视觉表达是很新潮的,也深刻的影响了很多设计。
比如学建筑的应该知道的施罗德住宅:
比如学工业设计都会在教科书里看到的红蓝椅:
当然还有学时装的会在教科书里看到 YSL 出的著名系列:
当年登上过 vogue 的九月刊。
香奈儿亦也出过这种经典的视觉配色风格:
几个不同领域的设计经典之作不约而同的对蒙特里安的风格进行再演绎,并不是因为这种红黄蓝的配色系统是多么“好看”。更重要的是这种只有红黄蓝三种颜色就能把画面表达好的道理。
这背后是我们人类从蒙特里安这种极度抽象思维中诞生了现代设计的审美意识。
就像我开头举的三个艺术例子,绝大部分人都知道前两者在“画什么”。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绝大部分人才能对这样的画面进行审美:圣母画得多么的有母性,圣子画得多么可爱,杏花在蓝天下多么的有生命力 等等等等
然而,到了蒙特里安他开始分离出颜色,形状,比例,质感这些抽象的元素本身,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也能传递出美感。我们根本不需要真的必须要画个人,画个花才能真的传递出美感。
这种意识,直接影响了德国的包豪斯,影响了我们现代设计的进程。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基础,
我们今天才会去讨论为什么苹果的曲线比别的品牌手机的曲线更好看。
我们会去讨论小米花了几百万设计的新 logo 到底好在哪里。
这一切的一切,就是因为我们有了对形态颜色比例这种抽象事物的审美系统之后才诞生的。
我想,这就是这道题我认为你应该知道的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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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不看版本:经过国外粗筛和国内精筛,我认为气候最好的城市如下:
马达加斯加的安塔那那利佛(亚热带湿润气候 Cwa)
南非的德班(亚热带湿润气候 Cfa)
危地马拉的危地马拉城(热带干湿季气候 Aw- 亚热带高原气候 Cwb)
中国的蒙自(亚热带湿润气候 Cwa)
肯尼亚的内罗毕(亚热带高原气候 Cwb)
厄瓜多尔的基多(海洋性气候 Cfb)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圣地亚哥(热夏地中海气候 Csa)
巴西的圣保罗(亚热带湿润性气候 Cfa-Cwa)
澳大利亚的悉尼(亚热带湿润气候 Cfa)
加一个:智利的安托加法斯塔(海洋性强的冷沙漠气候 BWk)(感谢 @asuka)
我们只考虑气候,不考虑其他影响城市宜居程度的因素。
我认为最宜居的气候应当是副热带湿润性气候,即柯本气候分类法里的 Cwa、Cfa,和海洋性气候里的 Cfb。
有几个因素会影响宜居的程度:温度、湿度、日照、风力。
温度
气候中影响宜居程度的首先是温度。由于各地气温年较差的不同,直接看全球各地的平均温度来选择气温最适宜的城市是不合适的。
全年均温太高或者太低的肯定不适宜居住,例如高纬度地区(南北极、青藏高原北部)以及热带气候。不过,年均温在 25 度的地方(也就是图中明黄色的地方),真的就适宜居住吗?
伊朗的鲁特沙漠,这里也是黄色偏红色,说明年均温在 20-25 摄氏度左右。但是,鲁特沙漠夏天时是全世界最热的地方之一,是冬天的气温抵消了夏天的炎热。
鲁特沙漠边缘的塔巴斯市年均温 21 摄氏度,然而这里夏天最高达到 42 摄氏度,冬天能低到摄氏 1 度左右,明显不宜居。
因此,我们需要把最热月均温和最冷月均温纳入考虑。这是一个大工程,不过幸运的是,一位美国城市规划师已经帮我们做好了一个堪用的分类标准——“既不需要空调也不需要暖气”的标准。
世界上不需要空调或暖气的城市,绘制地图。|由 M. Nolan Gray |中等 (medium.com)
他将城市分为三组:首先,如果一个城市在最热月份的日平均值保持在 27 摄氏度以下,并且本月的平均最高温度低于 28 摄氏度,则该城市的居民可能不需要空调。在这些城市中,当天气变得非常温暖时,很容易用风扇、打开的窗户或一杯冰水来降温。其次,如果一个城市在最热月份的日平均气温在 26 度以上,或者本月的平均最高气温保持在 30 度以下,那么该市的居民可能会在最温暖的月份需要空调。大多数时候,你可以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度过难关,但在一年中最温暖的月份,你可能会希望你有它。第三,如果一个城市的日平均气温在最热的月份攀升到 29 度以上,或者如果本月的平均最高气温在 30 度以上,那么该市的居民就必须需要空调。
同样,对于最冷月的考虑是这样的:首先,如果一个城市在最冷月份的日平均气温保持在 12 摄氏度以上,而本月的平均最低气温从未低于 7 摄氏度,那么该市的居民可能不需要供暖。每当天气偶尔变冷时,您可以通过多穿衣服、呆在室内和喝热饮来轻松解决问题。其次,如果一个城市在最冷月份的日平均气温低于 12 摄氏度但高于 7 摄氏度,或者本月的平均最低气温低于 7 摄氏度但保持在 2 摄氏度以上,那么该市的居民可能会在最冷的时候需要暖气。第三,如果一个城市在最冷月份的平均气温低于 7 摄氏度,或者如果本月的平均最低气温低于 2 摄氏度,则该市的居民需要供暖。
那么,根据这两个维度、三个标准确定出来的完全符合不需要空调也不需要暖气的世界主要城市就有这些,后面标注了它们的柯本气候分类法中的气候。
很不幸的是,亚洲几乎没有符合如上标准的城市——就连昆明也不太行:昆明最冷月均温只有 4 摄氏度。通过一番人肉筛选,我们把亚洲仅有的符合如上“既不需要空调也不需要暖气”的标准的较大城市(国内就是地级驻地的,防杠)拿出来:我国云南的普洱(亚热带湿润气候 Cwa)、蒙自(亚热带湿润气候 Cwa)。
上面确定的几个城市范围也很小,因此我们把这些城市所处的气候类型也划分出来,并且将其确定为“合适的气候候选者”,用以减少之后所需要排查的气候类型。
湿度
温度之后就是湿度。如果单纯按照降水量合适与否,是很难判断气候是否宜居的,盖因季风性气候覆盖了全世界大量的人口,而且季风带来的降水是不确定的,可能今年多、明年少,年较差大。因此,只看降水量是不行的,还要看它的年均湿度,因为体感温度会受到气温、风速与相对湿度的综合影响。
中央气象台的实验测定,在各种条件下,环境的适宜相对湿度为:人体舒适: 45%~65%;有利于防治疾病: 40%~55%;家具、乐器: 40%~60%。对应到图上,就是草绿色到青绿色的部分。如果再加上根据露点判断的湿度合适与否,我们可以筛查出那些湿度不符合要求的城市:
作为高原城市的波哥大、墨西哥城太干燥了,
加拉加斯、普洱太潮湿了,
日照
经过上面两轮残酷的比拼,还剩下:
那么,这里面有没有日照时间不够格的呢?我们粗略地判断,年日照时数低于 2000 小时的就不够格,一天至少给我晒够 5 个小时太阳。
但是,事实上秘鲁的利马的日照是不够的,一年只有 1230 小时,相当于每天 3 个小时。(想不到吧,唯一一个日照不够的居然还是一个地处沙漠中从来不下雨的城市)
利马适宜的温度和低日照来自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利马在秘鲁寒流经过的太平洋沿岸,盛行与海岸线平行的东南风,由于大气稳定性强,降雨量非常低;但是又由于寒流经过,相对湿度比较高,因此云量特别大。高湿度在初夏产生短暂的晨雾,在冬季通常是持续低云层和大雾(通常在 5 月下旬发展,一直持续到 11 月中旬甚至 12 月初),使利马地区成为整个秘鲁海岸云量最大的地区之一。冬季多云,促使当地人在海拔500 米以上的安第斯山谷里寻找阳光。相比之下,伦敦的平均时间为 1653 小时,莫斯科为 1731 小时。当然,利马再多云,也比不上我国华西雨屏地区的逆天日照:四川宝兴年日照时数为 791.3 小时,即平均每天仅有 2 小时 10 分钟的日照时间,是全世界中低纬度地区里最少的之一。
风力
最后是最易被忽视实际上特别影响生活的一点:风力。风大的地方都不宜居,著名的有:阿拉山口、上海临港等等。
那么,因为风太大被筛掉的地方就是:
地处海角上四面海风的格贝哈(伊丽莎白港)(南非为了消除殖民地影响,把伊丽莎白港改成本地土著语命名的 Gqberha 了,尽管本地土著部族反对改名,因为改名之后没人知道这是哪)。
综上所述,世界上气候最好的主要城市就是:
恭喜蒙自成为中国所有地级行政区驻地里唯一一个完全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地方,以后养老如果不想学新语言的话,就请大家去蒙自吧。
(编辑:据我的很多朋友说蒙自个旧重金属土壤中含量可能相对高,谨慎考虑在蒙自个旧鸡街一带长居哦)
Ps:有的朋友说降水量对于宜居与否很重要,而我并不这么认为。降水量只跟当地工农产业发展有关,跟城市居民居住没有什么关系。例如国内西南干热河谷地区,虽然小气候降水量很小,但是却因为地处热带(北纬 30 多度的热带)热量充足、靠近大河水源充足,可以在降水忽略不计的情况下发展产业,并且成为周边地区人民避寒的圣地。
攀枝花、巧家、宾川等地都几乎没有冬天,是四川贵州等地人喜爱的过冬地点,但是夏天比较热。而海拔稍高一点的怒江干热河谷,虽然因为地形原因没有城市,但是其实其夏天气温也相当舒适,而且冬天也十分温暖,可惜因为没有城镇的缘故没有详细的气象数据,所以只能猜测其也是气候较好的地方。
属于长江水系的梭磨河的源头从一片海拔四千多米的草原沼泽中发源。
隔一道南北向横卧的山梁,西边就是黄河水系了。
我在《大河源》第六章第五节写黄河支流白河时写到了这个地方:
查真梁子南北向横卧,是分水岭。脊线两边,往西流的,是白河,属黄河水系。往东流去的是梭磨河,大渡河上游支流之一,属长江水系。但这山的两边,两条河的两岸,景观看上去一模一样,平缓起伏的山势,宽平延展的谷地,一样的植物群落,一样的牛羊,天空中,高处盘旋着鹰,近处快速掠过几只游隼。
一条河流,不同的段落有不同的名字。梭磨河的上游,就在眼下,藏语叫壤曲。形容其源头处宽阔山间草场形如一只铜锅。这是我的家乡河。再往下,海拔再降低,是藏族人中的一支,农耕为主的嘉绒。我就属于这个部族。我出生的村子就在下游四十多公里的山间,这条河开始叫梭磨河的地方。那是一个农耕的村庄。
是与牧业区交界的地方。
附上一些最近花三年里走访踏勘中看到的景象。
人耳可以听到的频率上限约为 20 kHz(请留意单位的大小写一定不能错)。根据奈奎斯特采样定理 (Nyquist Sampling Theorem) ,将一个连续的信号(模拟信号)离散化,高于采样频率的一半的部分会发生混叠 (Aliasing),造成信号的失真。所以人耳听到的 20 kHz 需要至少 40 kHz 的采样频率。
可是这是个理论上的数值。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美的狄拉克 delta 函数,同时,我们进行数模转换的时候是采用的是算力需求最小的零阶保持 (zero order hold) 的策略(也就是维持当前值,直到接收到下一个参数)。
但是这样的波形文件如果你仔细放大看,他就成方形的了。
这边我们需要用到一个理想的低通滤波器,也就是一个矩形脉冲函数 (Boxcar function) 。
他经过傅里叶变换以后变成辛格函数 (Sinc function),而 sinc 函数在重建时有个缺点,那就是在奈奎斯特频率的部分会有个大约 4 dB 的衰减( sinc(1/2) = sin(π/2)/(π/2)=1/(π/2) = 2/π ,20log(2/π) = -3.92 dB) 。
请留意在信号领域 sinc x = sin (πx)/(πx),而不是数学课上学的 sinc x = sin (x)/x
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因为我们希望的是他在整个奈奎斯特频段都不要出现衰减才对。
可是,这里面有个很严重的问题,也感谢评论区今日绫波明日香同学的提醒。
因为现实中是做不出理想低通滤波器的。
如果我们摆烂干脆不用低通滤波器,初始的输入信号高频部分高于原先的奈奎斯特频率的部分会被错误的“折叠”到低频区域。
当时行业惯使用的是一个简单但是好用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巴特沃斯滤波器 (Butterworth Filter)。当然这个解决方案现在早已淘汰了。
这是他的电路图:
这个设计太绝妙了,只需要电阻,电容,电感就可以了。
这是他的波特图 (Bode Plot):
如果看不懂没关系,我们想要的效果是上面那张图在截断频率更低处增益尽量维持为 1,而截断频率更高处增益尽量趋近于负无穷 dB (可以理解为增益为 0)。现实中就是,我们希望他截断的部分斜率越陡峭越好。当然,这可以通过多个巴特沃斯过滤器的叠加来实现。
可是,问题来了,增益部分多叠一点是好,可是相位部分又有另一种说法了。
我们希望下面的相位部分,在截断频率之前越平越好,最好维持为 0。可是,即使在 0.1fc 处,我们也可以观察到相位出现偏移,而如果叠加过多的过滤器,那相位那部分的也会越来越陡峭。
我们可以通过再去叠加一个增益恒为 1,但是纠正相位的过滤器,可是这又会引入新的问题,那就是,这样的理想滤波器也不存在,只能通过联级结构,不同截断频率的全通滤波器实现近似的相位补偿。
所以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既然接近奈奎斯特频率的附近会出问题,我们简单粗暴地把奈奎斯特频率提高,留下一个缓冲区不就好了?
那么为什么选择的是 44.1 kHz 呢?
这里面有多种原因。
早期的数码音乐,其实是通过一个 PCM (Pulse Code Modulation) 编码器存储在录像带上的。
当然这个 PCM 编码器也具有解码的功能。
这是因为,PCM 是数字化的音频文件,虽然理论上数字化的文件在复制过程中能够保持不会发生失真,但是他有一个极大的缺陷,就是需要的带宽比模拟信号要大得多。
录音机那种磁带带宽大概在 15 kHz ~ 20 kHz,但是录像带能做到 1 MHz ~ 1.5 Mhz,差不多高了一整个数量级,这是选择录像带存储数字音频的动机。
至于为什么是 44.1 kHz,那是因为使用这个频率不仅能够满足前面所述的各种要求,他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兼容性。
在黑白电视普及的时候,视频一般分为 PAL 和 NTSC 格式。这二者的场频率分别是 50 Hz 和 60 Hz (正好跟所在国交流电频率吻合,不然会产生互调失真,反映在画面就是会有一个黑色的长条向一个方向滚动),最小公倍数为 300 Hz。
其中每一线可以容纳 3 个采样,所以采样率成了 900 Hz 的倍数。
PAL 信号同时激活的每一场的线数是 6 的倍数,而 NTSC 是 5 的倍数。
如果要求采样率高于 20 kHz,又不高于 PAL 支持的上限 46.875 kHz,如果想要同时兼容 PAL 跟 NTSC 标准,以下频率满足需求:
40.5 kHz, 41.4 kHz, 42.3 kHz, 43.2 kHz, 44.1 kHz, 45 kHz, 45.9 kHz 和 46.8 kHz。
其中,比 44.1 kHz (NTSC 为 44.056 kHz,即 44.1 kHz/1.001,这是 NTSC 制式从黑白转彩色时,因为技术缺陷导致需要额外的同步信号,所以画面的频率会降低)低的不能满足前面所述低通滤波器需要的额外频宽,而超过的数值又会影响同步信号。
最后经过混叠抑制,相位保真,以及硬件制造成本,数据储存以及传输成本上的取舍,工程师们选择了 44.1kHz。
所以最后 44.1 kHz 这个标准就保留下来了。一般情况下,CD 会使用 44.1 kHz 这个采样率。
当然,索尼 ($ONY)除了 44.1 kHz 16 bit 的标准,你还可以采用 。44.1 kHz 14 bit 的标准,然后留了 2 bit 做纠错码,牺牲一定的动态空间换取数据的完整性。
那为什么后来又变成 48 kHz 及其倍数了呢了呢?这边就简单提一下,权当抛砖引玉了。
首先,后面的数字音乐已经不需要古老的磁带机和 PCM 编码解码器了。48 kHz 比 44.1 kHz 相比,奈奎斯特频率更高一些,这样重建时可以使用一个更缓和的低通滤波器(这样失真也会更小,因为现实是不存在一个完美的低通滤波器的)。
算力和储存介质的革新也支撑突破 44.1 kHz 的限制。
更重要的是,48 kHz 与 44.1 kHz 不同,能够被常用的视频频率所整除,这样在进行音视频编辑的时候更加容易。
后期处理会使用 96 kHz 甚至更高的数字,那是因为很多后期的效果器,他的算法并非是线性的,使用更高的采样率才能避免出现混叠或者精度丢失的现象(举个例子,你录制一段音频,然后你通过直接拉长音频的方式降低音频的音调,48 kHz 甚至更高的采样率会给你更多的因为信号重建带来的噪音消除的的空间),不过输出最终使用的音频,其实 48 kHz 或者 44.1 kHz 就够了。
最近逛菜市场的我总能看到新鲜上市的当季菜,比如香椿、荠菜、蕨菜、春笋等。但我从来没买过蕨菜,一是我对蕨菜没有特殊喜好,二是经常会看到蕨菜致癌的言论,不吃也罢。导致风险的主要成分是原蕨苷。
原蕨苷 Ptaquiloside 是一种由蕨类植物(主要是蕨菜)在代谢过程中产生的葡萄糖苷。
蕨类植物(俗称蕨菜)存在于从亚热带到亚北极地区的所有大陆。多种蕨类植物中都可以检测到原蕨苷,包括蕨属、凤尾蕨属。我们在市场上吃的蕨菜又叫龙爪菜,就是蕨属植物的一种。
蕨菜中的原蕨苷含量在不同物种之间差异很大,并随着植物部位、植物生长地点和采集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原蕨苷的浓度在植物干重的 0 到 1% 之间。通常,在蕨菜的幼嫩发育部分(如春季和初夏的枝条和展开部分)中的浓度最高。
原蕨苷的致癌机制是容易造成 DNA 损伤。
在生理条件下,原蕨苷很容易释放葡萄糖生成 ptaquilodienone,一种二烯酮。氨基酸与二烯酮的烷基化主要发生在半胱氨酸、谷胱甘肽和蛋氨酸的硫醇基上。二烯酮与 DNA 的腺嘌呤(主要在 N-3 位)和鸟嘌呤(主要在 N-7 位)残基发生反应,形成 DNA 加合物。烷基化会诱导 DNA 在腺嘌呤碱基位点的自发脱嘌呤和断裂。在与脱氧四核苷酸的模型反应中,在鸟嘌呤残基上发现共价加合物,N- 糖苷键断裂从而释放出加合物。
在动物的观察中,食用蕨菜会导致反刍动物急性出血的现象,另外在大鼠的饮食中加入原蕨苷使得大鼠的原癌基因激活诱发回肠和膀胱肿瘤[1],其他动物如兔子、猪都有报道。
目前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原蕨苷导致人类的癌症,但是对人类的致癌风险主要是流行病学调查,也就是流行食用蕨菜的地区与食道癌和胃癌的发病率呈正相关。
因此早在 1987 年,蕨菜就被列为 2B 类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但在动物实验中显示致癌性)[2]。
如果真的喜爱吃蕨菜或者想吃蕨菜的朋友,只要适当的处理就可以减少原蕨苷的摄入量,减少致癌风险。2019 年有研究不同加工方式对蕨菜中致癌物的影响。结果表明,随漂烫温度增高,原蕨苷有下降趋势,90℃漂烫 30 后未检出原蕨苷;随 pH 值增高原蕨苷有下降趋势,但影响不显著;5%NaCl 腌制 6 天,或 6%以上 NaCl 腌制 3 天以上可将原蕨苷降低为零;在现有条件下利用乳酸菌发酵蕨菜,均未检出蕨菜中原蕨苷[3]。
因此我们在食用蕨菜前记得焯水超过 30s 以上即可减少风险。或者用盐、乳酸菌制作泡菜,并保证腌制 3 天以上也可。、
当环境湿度在
的时候,人体感觉最舒适的温度在
[1],低于正常体温。而盖被子时,被子越厚保温效果越好。另外,人体也在不停地发热,发出的热量一部分穿透被子散发到空气中,另一部分会造成被窝内温度上升。如果留在被窝内的热量足够多,就会导致被窝温度超出人体适宜温度上限,人就会感觉到热。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在严严实实裹好被子的情况下,如果睡得足够久,被子的厚度是决定被窝温度的关键。
我们试着建立一个稍微精确些的模型。我们假设人晚上都是裸睡的,并且把人体抽象成一个半径
,恒温的无限长圆柱。假设人体是一个绝对黑体,那么根据斯特蕃—玻尔兹曼定律可以得到人体单位面积的发热功率:
再假设被子是一层热导率与棉花热导率
相同、质量定压热容与棉花热容
相同的厚度为
的圆筒,另取棉花密度
。环境温度
(大约
),与北方冬天城市供暖标准基本一致。
这样问题就被简化成了一个内径
,外径
的圆筒传热问题,满足方程
,内壁
处傅里叶导热定律
,外壁处牛顿冷却定律
,取空气对流换热系数 (量级在
),
为外壁单位面积的传热功率。此外体系满足初始条件
,稳态边界条件
[2]。
经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可以定性地得到结果:被子厚度
越大,达到相对稳态时被子内表面温度
就越高,达到稳态花费的的时间
也越长。被子无穷厚时,内表面的傅里叶导热定律要求
略小于
,被子厚度为
时,
。当稳态内表面温度为人体适宜的
摄氏度时,对应的
明显小于每晚睡眠时间
小时。
所以,如果你的被子盖起来越来越热,请向你亲爱的妈妈求助,换一床薄一点的被子。如果妈妈觉得你冷而拒绝了你的请求,你也可以在半夜热醒了的时候翻一个身,把被子掀开 / 蹬掉。如果你实在睡得太死,不会翻身掀被子,那么请精确求解上面的模型,并代入你被子的厚度,按照解出来的被子升温曲线确定你的睡眠时间,以保证睡醒的时候刚好被子的温度达到适宜睡眠的温度上限,然后在睡醒以后把求解的结果告诉我。如果这还不能满足你睡眠的需求,请采用微积分的思想,把被子微分成若干层睡衣,每天晚上都多穿一层睡衣睡觉,不断实验。不出一年,一定能找到合适的睡衣层数。
最后,祝安眠。
参考资料:
[1]中国气象报,2017 年 12 月 15 日,第四版
[2]陶文铨. 传热学(第五版)[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