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话”大体上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或者说三个主要来源:
1、将一些民间俗语、方言加以改造,或利用近似的字词代替,或取事物的某个特点、功能代称,如问题中提到的插了(杀了)、衣服(叶子)、搬浆子(上酒)以及团黄梁子(酒)、悬梁子(桥)、珍珠散(大米饭),大抵是此类。
2、用一些类似脑筋急转弯、拆字合字之类的内容编成半固定的词或句组合,这种组合一般是由逻辑规律可循的,但又颇为死板——这主要是过去的江湖人士文化水平本就不高,可以记住一些黑话,但又无法真正理解。如在江湖黑话中,“虎头蔓”指的是“王”,因为老虎的头顶有个王字。但假如换个说法,如“一土蔓”、“廿字蔓”(二与十组合)等等,那这些江湖人士可能就听不懂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些话死板,反而能起到辨别身份的作用。如果你不是把这些话事先背下来,想靠着一定的文化素养现编,那些人可能因为文化程度不高还听不懂。
3、是因为行业的精细化所带来的语言区隔。通常来说,每一个行业在其发展中都会形成专属于这个行业的一些词语、话术,但因为隔行如隔山,外行人没办法也不必对行业内的情况做如此精细的区分,而这样一来,很多内行人使用的话自然就像是黑话了。
比如说你去找个普通农民,问他“你才 1 个顶会,两个二区,面上没有,上特聘都难”是什么意思,他肯定会一脸懵。在外人眼里,这些学术领域里常用的词语就与“黑话”无异。与之类似,普通人生活中与政府、警察打交道很少,去公安局、派出所一般也就是办理下户口、护照等相关业务,你需要掌握那些踩点、反侦察、销赃、逃跑等方面的知识么?你不需要了解,可那些犯罪分子需要了解,可“反侦察”、“销赃”、“逃跑”这些词汇都是站在警方的立场上使用的带有贬义的词汇,犯罪分子自己是不可能用这些词的,他们就需要为自己创造出一套新的词汇。如你说“吐赃”,他们就说“化霜”——这些人总不可能把自己偷的东西叫“赃”吧?
对于那些从事非主流行业的人(如算命、卖艺、唱戏等)来说,“黑话”是同行交流的必需。而对于那些从事犯罪活动的群体(如盗匪、诈骗犯)来说,“黑话”既要起到交流的作用,也需要把自己的行为去罪化乃至于美化。
此外,很多黑话流传的历史较长,而其诞生可能与区域文化、民俗方言等有较大关系。在这些话诞生的当时,可能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话的历史背景没了,也就难以理解了。就如今天很多人看到一些古代的歇后语,却因为不知道歇后语中提到的人、物是什么,而无法理解此逻。
其实今天,“黑话”依然还是广泛在各行业里应用,只不过有些行业本身是非法的,而有些行业是合法的。某种意义上讲,如果说土匪自报名号算黑话的话,那么在两个官员交往的时候自报身份,“一等承恩公”、“内阁学士”、“户部侍郎”、“正黄旗副都统”、“太子太傅”等哪个该放在前面、哪个该放在后面,则又是另一种形式的黑话了。
最后,《智取威虎山》的一大问题,是作为一个发生于东北地区的剿匪故事,这些黑话应该用当时的东北话来说才够味。但无论是京剧还是影视剧,说的都是普通话,这就导致很多话的味是不对的。“这孩子怎么得得嗖嗖、虎了八超的”、“你这人怎么秃噜反账的”等,如果用东北话直接说,靠猜也还能猜猜意思,但如果非要用普通话一板一眼的念,语气再对不上,靠猜也难猜出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