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丶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控方本周完成开案陈辞,法庭今(13日)早裁定,案件表证成立,并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二(17日)续审,届时,李卓人和邹幸彤将会就指控展开争辩。
法庭在本周续审后,一连三日处理李卓人和邹幸彤就控罪是否表证成立作出陈词,辩方反驳控方提出的两大检控基础,包括不存在合法手段改变共产党领导地位,以及提倡「结束一党专政」等于提倡「结束共产党领导」。
李卓人一方表示,中国《宪法》列明,人大有权修改宪法,亦确曾被修改,质疑控方称修宪无法改变中共领导地位的说法,是变相要香港法庭裁定人大不能修宪,属大逆不道和不可接受。辩方续指,中国《宪法》第41条列明,公民对国家机关作批评建议的权利,不应因为被告的批评包括「专政」而推论必定是要推翻中共领导,因此,支联会只是提出口号和纲领丶没提实际行动便要被判监禁,做法是否能与宪法的政治权利保障吻合,贲属疑问。
邹幸彤在陈词中表示,「结束一党专政」不等于「结束共产党领导」,即使修宪的门槛很高,在法治社会,也不可能禁止公民表达希望改变或结束某些制度的想法。她又说,如果国家只能够由共产党统治,「奴才只能够服从,不能反对」,但她的发言被法官打断,认为法庭不是发表政治表态的地方。
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在案件今早续审时,裁定表证成立,他解释,控方指中国《宪法》内不存在合法和合宪途径「结束中共领导」,陈词流于表面,又没有传召专家作供和提供足够的分析,未能说服法庭以此作为检控基础;但法庭认为,控方指被告提倡的「结束一党专政」,是煽动他人以不合法途径达到推翻中共领导地位的目的,则可以成立,被告需要就控罪答辩。
根据法庭程序,案件下周将进入辩方举证阶段,辩方需要答辩。早前法庭已表示,不认罪的李卓人和邹幸彤料会出庭作供。辩方亦表示,相信能于下周完成辩方案情。
已关押超过1600日的李卓人和邹幸彤早上有到庭,李卓人穿蓝色外套,邹幸彤则穿红色毛衣和黑色外套。二人到庭时均对旁听者微笑。闻判后,二人均表现平静。已被关押超过1400天的何俊仁早前已认罪,毋须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