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2024 年在专业教育学院(IVE)观塘分校后山检获化学品等,7 名未成年男女被起诉串谋制造爆炸品等 8 罪。案件周四(13 日)在区域法院再讯,控方指与辩方商讨后,需时研究文件。法官严舜仪把案件押后至 11 月 24 日再讯,7 名被告续准保释。
辩方另为部分被告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包括更改宵禁时间及警署报到次数,获法官批准。
控罪书显示由国安处起诉
7 名被告依次为 16 岁林姓男子(报称学生)、15 岁男子、16 岁陈姓男子(报称学生)、16 岁汤姓男子(报称无业)、16 岁钟姓男子(报称送货员)、17 岁沈姓男子(报称学生)及 17 岁吴姓女子(报称无业)。控罪书显示,案件由国家安全处调查及行动 A1b 队起诉。
7 人一同被控串谋制造爆炸品危害生命或财产、串谋有意图而纵火罪、管有爆炸品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 3 罪。
控罪指,7 人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期间,在香港串谋非法及恶意藉六亚甲基三过氧化二胺、硝酸脲及三硝基苯酚导致爆炸;串谋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摧毁或损坏财产;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观塘分校)的校园建筑物山坡,非法及恶意管有大约 0.4 克结晶苦味酸钾及大约 28 毫升酸性溶液混合剂,内含微量苦味酸,并检测到水杨酸、硫酸离子、钠离子及钾离子等。
林姓男子单独面对两项管有爆炸品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指他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分别在观塘祥和苑一单位、月明楼底座斜坡,非法及恶意管有大约 12 克白色结晶硝酸钠、大约 69 毫升无色酸性溶液混合剂,内含硫酸离子、硝酸根离子、钾离子及钠离子等;大约 66 克白色结晶六甲基四胺、大约 11 克白色结晶硝酸铵等。
两人各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15 岁男子单独面对一项无牌管有枪械罪,指他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观塘分校)的校园建筑物山坡无牌管有一个电击装置。
陈姓男子、吴姓女子分别被控一项「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指陈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香港,向汤、钟、沈姓男子作出指示,意图逃避法律责任;吴在 2024 年 7 月某一天,删除其手提电话内的相关资料。
DCCC661/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