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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演员黄逸豪遭开车撞伤 新北检方说是大陆人士出资指使 起诉5人
茉莉花综合报道 · 2026年10月21日 16:43
更新 · 10月29日 04:51 · 10月29日 04:51 更新:补上国台办10月28日的否认和陆委会的回应;改用可以核实的来源,删去几处无法再核实的细节
更新 · 10月23日 01:04 · 10月23日 01:04 更新:补上法院裁定郑姓等4名被告羁押禁见、郑姓被告对“K”身份的说法、检方查出“K”曾入境台湾,以及陆委会对“K”身份的回应
更新 · 10月21日 23:32 · 10月21日 23:32 更新:补上黄逸豪21日点名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推动立法、傅崐萁的回应和黄逸豪的再次催促,陆委会呼吁修订反渗透法,以及黄逸豪说会多办几场演出
更新 · 10月21日 16:43 · 10月21日 16:43 首发。
新北地检署10月21日起诉5人,说他们受昵称“K”的大陆人士出资指使,9月11日在新北市永和区开车冲撞相声演员黄逸豪,想让他断手断脚、住院,无法参加9月20日的演出。检方说,“K”不满黄逸豪抨击中共政权,开出了45万元新台币的报酬。黄逸豪曾在卡米地喜剧俱乐部演出讽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相声。
受影响的是黄逸豪本人:检方说,开车的黄姓被告听到黄逸豪惨叫才停下,黄逸豪右骨盆挫伤。黄逸豪21日对媒体说,这件事让他感到恐惧;但他会多办几场演出,因为不想让对方觉得暴力有用。
按检方的说法,郑姓被告今年7月至8月间跟踪黄逸豪,在他的机车上装了GPS定位器,把他的住处、车牌等个人资料交给“K”,拿到25万元前金;随后,郑姓被告和游姓被告策划制造假车祸。游姓被告委托黄姓被告动手并购买作案车辆,黄姓被告又找来范姓、廖姓两人。9月11日下午,范姓被告看到黄逸豪骑车回到住处附近,通知黄姓被告开车冲撞,廖姓被告在副驾驶座录像。
检方说,事后3人以帮忙处理车祸理赔为名,拿到黄逸豪的诊断证明书,翻拍后层层转给“K”请领报酬;“K”不满黄逸豪只受了轻伤,拒付20万元尾款。
检方以重伤害未遂罪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起诉5人,并对5人分别求刑,最重的是郑姓被告的5年6个月以上。检方说,中共涉嫌通过跨境镇压,指挥台湾的不法分子以极端暴力打压政治立场不同的声音。检方还提到,现行反渗透法对跟踪、伤害这类行为还没有完整规定。
新北地方法院22日裁定郑姓等4名被告羁押禁见,录像的廖姓被告以10万元新台币交保。郑姓被告在庭上承认重伤害未遂,但否认装GPS;他说“K”是他母亲朋友的儿子,“K”对他说黄逸豪欠中国朋友的钱,要他帮忙找住处讨债。法官说,“K”仍在逃。
5月29日,黄逸豪原定在卡米地演出,当天俱乐部遭人泼洒油漆和粪便;台北地检署9月29日起诉2人,说一名刘姓男子受中国大陆不详人士指使,教唆郭姓男子犯案。国台办此前回应卡米地事件时说,所谓跨境镇压是无稽之谈。
黄逸豪21日在脸书上说,他只是在台湾的舞台上“用兩分半鐘罵了習近平”,就先后遭到泼粪和开车冲撞;他点名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推动立法。傅崐萁21日发新闻稿说,任何人都不应因为言论遭受暴力威胁;他也说,政府如果证据确凿,就该开记者会公开可以公开的证据、幕后指使者、金流等,不能只发新闻稿、制造恐慌;黄逸豪23日在脸书上连问他20次要不要立法。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22日说,政府还在研议修正反渗透法等法规,希望行政院提出版本后朝野支持。梁文杰10月8日说,受境外势力指使的跟踪、伤害现在无法单独成罪,去年提出的国安法修正案也没进入正式审查。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0月28日被问到这个案子时说,民进党惯于在选举时栽赃抹黑大陆,“谣言不可能欺世”,“把戏年年演,观众早看烦”。陆委会当天回应说,犯罪者当然不会承认自己犯罪,国台办不承认完全不令人意外。
茉莉花观察
我们的分析:关于“K”替谁做事有三种说法。郑姓被告说,“K”对他说要找黄逸豪讨债;检方说这是中共涉嫌的跨境镇压;国台办说这是民进党栽赃抹黑大陆。我们认为,检方的说法最可能。这是因为,按检方的说法,“K”嫌黄逸豪伤得太轻就拒付20万元尾款,对不上讨债的理由;5月卡米地被泼粪那次,台北的检方也说是受大陆不详人士指使。
不同看法:傅崐萁说,政府如果证据确凿,就该开记者会公开可以公开的证据、幕后指使者、金流等,不能只发新闻稿、制造恐慌。我们同意应该公开可以公开的证据,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起诉内容已写明“K”的报酬和付款经过,法院也已裁定羁押4名被告。
接下来要看什么:让这类行为单独成罪的修法。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含当天),立法院不会三读通过让受境外敌对势力指使的跟踪、伤害单独成罪的修法。这是因为,到10月22日修法版本还要等行政院提出;梁文杰10月8日说,去年提出的国安法修正案还没进入正式审查。旧修正案都还没审,新修法很难在两个多月内三读。
我们的立场
我们支持黄逸豪用相声讽刺习近平的自由,也同情他的遭遇。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写明:“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批评一个政权的人不该因此被跟踪、被开车撞伤。黄逸豪说,他只是用两分半钟骂了习近平;按检方的说法,换来的是一桩出价45万元新台币、要让他重伤住院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