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岁房屋署房屋事务主任涉 2022 年至 2024 年,讹称署方已批出增加公屋户籍的申请,以及另一项有关社区活动的申请,但实质上没有呈交申请予上司审批。案件周五(7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押后案件至 9 月 4 日再提堂,期间被告获准以现金 3,000 元保释。
被控两项欺诈罪
被告吴明仪(35 岁,报称公务员),被控两项欺诈罪。
其中一项控罪指,吴于 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朱若珊讹称其要求将其本人及丈夫池伟平,加入香港房屋委员会与朱的母亲林妙真,就大窝口邨富静楼某公屋单位所签租约的申请,已获香港房屋委员会批准,意图诈骗而诱使朱依据该宣称的批准行事,并迁入该处所,而导致朱及房委会蒙受不利。
另一控罪则指,吴于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新生精神康复会安泰轩(葵涌)讹称其要求于 2024 年 1 月27 日举办活动的申请已获房委会批准,意图诈骗而诱使安泰轩依批准行事、为举办该活动招致开支,而导致安泰轩蒙受不利。

被告被指没将申请呈交经理
根据廉署新闻稿,被告在案发期间,于大窝口邨房屋署办事处工作,负责处理该邨住户增加家庭成员的申请,以及非政府机构递交的社区建设活动申请,但她无权批准或拒绝有关申请。
新闻稿续指,据署方指引,涉案两项申请若获房屋事务经理批准,住户租金或作调整,而非政府机构可申请发还开支。惟被告没将该两项申请呈交房屋事务经理审批,部分申请文件在被告的工作间寻获,而涉案申请者不知其申请从未获房屋署批准。
WKCC458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