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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车长涉车厂撞毙同事 不小心驾驶判200小时社服令 官:判囚对死者家属、社会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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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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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清晨,一名九巴车长涉在九龙湾车厂天台倒车时撞毙同事。车长早前被裁定危驾致死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驾驶罪成,周三(12 日)在区域法院被判 200 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官练锦鸿判刑指本案实属悲剧,知悉被告会遭九巴解雇,但其过失导致另一人死亡,被告受到的结果不成比例。惟官考虑被告多年来均没驾驶犯法纪录,本案或为「唯一一次出错」,被告一家也受到严重精神困扰,认为再判囚对被告、死者家属、社会都没有好处,决定将本案视为额外例子。

辩方:被告案发后需接受精神科治疗

辩方求情指,被告孙伟亮(被起诉时 46 岁,现 48 岁)明白、同意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内容,报告认为孙可接受社会服务令,而孙愿意遵守及完成,以回馈社会。

辩方续指,孙顾及家庭,除了照顾两名儿子外,也会参与儿子的活动,故儿子的社工及学校为孙撰写 3 封求情信。

辩方又指,2023 年事发后,社工及幼稚园老师发现幼子的情绪受影响,曾带幼子看医生,孙亦有接受精神科治疗,至今仍需覆诊,事件同样影响患有产后抑郁的被告妻子。孙对事主罗育权家人感到深深的悔意,愿意接受法官的判决与惩罚。

官:事件属悲剧

法官练锦鸿判刑指,孙为受雇于九巴的车长。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清晨 4 时许,孙正在九巴的九龙湾车厂天台倒车,期间撞倒事主罗育权,引致罗死亡,而法庭早前裁定,孙当时的驾驶态度是「低于一个合格的驾驶者所预期」。

官续指,考虑案发时的环境、相关巴士的感应器并非完全正常、发生意外时的灯光等,「无论如何,被告人的驾驶导致另一名同事的死亡,这怎样都是一个悲剧」,而「不小心驾驶」罪没有清楚量刑指引,刑罚将按孙的刑责及不小心程度。

官:被告受到的结果是不成比例

官引述辩方求情指,孙已婚,与妻子育有两名儿子。他有 20 多年驾驶经验,在九巴除了当车长外,亦担任排车工作,月入 2 万多元,其家庭依赖孙为生,惟孙被起诉后,不论定罪与否,都会遭到九巴解雇。

官明白此对孙一家而言属「十分严重的后果」,但孙的过失导致另一人死亡,两者相较下,「被告受到的结果是不成比例」。

官:本案或为「唯一一次的出错」
再判囚对被告等没好处

官指,孙拥有多年驾驶经验,虽然身为职业司机,但从没任何驾驶犯法纪录,反映孙在本案发生前属「极小心的驾驶者」,本案或为「唯一一次的出错」,孙再犯的机会不高。

官续指,孙一家在案发后,均受到严重困扰,儿子需接受临床心理治疗,孙亦在葵涌医院接受治疗,并需接受精神科及临床心理跟进。官另指留意到被告儿子的校长、社工等人对孙为人「极之赞颂」。

官考虑孙已因本案还押 19 天,认为再判囚对被告、死者家属、社会都没有好处,决定将本案视为额外例子,判孙 200 小时社会服务令。被告闻判时神情冷静。

官:未能证实属危驾 
裁定不小心驾驶罪成

被告孙伟亮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他经审讯后,被裁定危驾致死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驾驶罪成

法官练锦鸿裁决指,涉事巴士车尾感应器部分失效,巴士后方出现盲点,加上地面行人路过分狭窄,法庭未能在亳无合理疑点下证实被告属危险驾驶。惟官指被告未有适当观察路况,构成不小心驾驶。

九巴职安健罪行不成立

另外,九巴因这宗事故被票控「没有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今年 4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官引述控方专家证供,指天台巴士「挤拥停泊」,车长及排车员需穿插增加风险,并提出 4 项建议,例如在天台加设讯号员、预留更多行车通道等,惟官以不合理切实可行等原因,逐一反驳专家建议。

DCCC16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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