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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一名检察官验出安非他命获缓起诉 已递辞呈 北检送检察官评鉴

茉莉花综合报道 · 2026年10月15日 17:19

更新 · 10月16日 14:57 · 10月16日 14:57 更新:补上新北地检署给予缓起诉1年6个月的经过、这名检察官9月仍在办案,以及法务部和黄国昌的说法;标题相应修改。原标题:《台北地检署一名检察官验出安非他命 已递辞呈 北检送检察官评鉴》

更新 · 10月15日 17:19 · 10月15日 17:19 首发。

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北检)10月15日说,一名刘姓检察官今年2月27日在新北市芦洲区被警方拦查,验尿呈第二级毒品阳性反应,这名检察官承认验尿前施用了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北检认定,这件事有损检察官职位的尊严和职务信任,违反法官法和检察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10月13日已函请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受影响的是这名检察官本人:评鉴之后,可能被移送职务法庭惩戒。

这名检察官的刑事案件由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新北地检署说,这名检察官2月27日在芦洲被警方盘查,背包里被查扣含甲基安非他命的残渣袋,尿液检验也呈阳性反应;警方8月21日函送,9月4日分案,10月13日侦结。检方考虑到这名检察官承认犯行、没有施用毒品的前科,医师也评估适合接受戒瘾治疗,给予缓起诉1年6个月,期间要完成治疗、定期报到和接受采尿检验,不能再施用毒品。

北检说,10月5日接到台湾高等检察署通知,当天就指派主任检察官启动内部行政调查,表示绝不护短;10月13日召开职务评定审议会,认定这名检察官行为不检,没有谨言慎行。刘姓检察官对施用毒品深感歉意和懊悔,已主动递出辞呈,北检用最速件请台湾高等检察署转送法务部办理人事程序;辞职生效前,这名检察官已请假,暂停行使检察官职务。北检重申对毒品「零容忍」,表示将落实内部控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法务部表示,支持新北地检署的刑事侦查和北检的行政调查,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检察官要正人先正己,对涉毒违法行为绝不宽待。

这名检察官调任北检后,长期在缉毒组、民生犯罪专组工作;今年9月富邦人寿建北大楼发生砍人案,北检也指派这名检察官侦办,声请羁押黄姓嫌犯获准。民众党主席黄国昌10月15日在脸书质疑,这名检察官2月被查获后仍继续办案,直到10月13日才被移送个案评鉴,认为实际处理和法务部说的绝不宽待不符。

法官法规定,个案评鉴和惩戒的规定,对离职的法官在离职前的行为同样适用,检察官也准用;检察官的惩戒由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受到免除职务或撤职处分的,不能再当律师。今年3月31日,台中地方法院请求评鉴已在去年12月辞职转任律师的前法官吕超群,法官评鉴委员会6月12日决议报请移送职务法庭,建议免除法官职务,并不得再任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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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分析:辞职不会让这件事了结。我们认为,这名检察官递出了辞呈,北检也送了评鉴,可能是要让这件事有一个公开的结论,而不是以辞职了结;如果最后被处以免除职务或撤职,这名检察官也不能转去当律师。

不同看法:这名检察官已经认错、辞职并暂停职务,法官法也规定,情节轻微、予以惩戒显失公平的,不必再惩戒。我们同意法律留有这个余地;但北检已经认定情节重大,吕超群一案也说明,已经辞职的人照样可能被建议重罚。

接下来要看什么: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怎么决议。我们判断,到2027年6月30日(含当天),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会决议把刘姓检察官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北检已经认定违失情节重大,吕超群一案3月31日请求评鉴,6月12日就作出了决议。刘姓检察官2月27日就被警方拦查验尿,北检到10月5日才接到通知。

综合风传媒、联合新闻网、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法官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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