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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收紧土地查册 新闻报道不在九项“指明目的”之内 记协要求撤回
茉莉花综合报道 · 2026年10月20日 00:02
更新 · 10月22日 03:47 · 10月22日 03:47 更新:补上香港记者协会10月21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意见书:要求撤回新规定,并列出18宗预料难以再做的调查报道;标题相应修改。原标题:《香港收紧土地查册 新闻报道不在九项“指明目的”之内 记者要以公众利益逐宗申请》
更新 · 10月20日 00:02 · 10月20日 00:02 首发。
香港政府10月16日把一批附属法例刊宪,限制查阅土地纪录。按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查阅土地纪录的人没有任何限制;新规定下,现有和将来的土地都只有符合九项“指明目的”之一才能查册,九项里没有新闻报道。这批附属法例以“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订立,立法会10月21日审议。
记者要查册,只能用其中一项“为符合公众利益而进行查册或查阅”:查册人要先作声明,说明为什么需要这些纪录、纪录只用于声明的目的,以及会怎样使用。土地注册处处长逐宗考虑申请目的、披露的好处是否大过私隐、纪录怎样使用和会不会被滥用,处长不信纳就必须拒绝;这些考虑因素没有写进附例,立法会文件只说日后会发出指引。当局在注脚里举的例子,是涉及大规模僭建物和无主物业的新闻调查。
受影响的首先是香港的记者:曾当过新闻从业员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陈凯欣说,做新闻有时候不查就未必知道有问题;陈凯欣还说,新闻讲求即时,加上声明的要求,可能令报道不能按时刊出。
香港记者协会10月21日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要求政府撤回新规定,恢复查阅土地纪录不受限制的做法,也促请立法会考虑及时修订。记协说,当局没有拿出数据说明以往的查册制度怎样侵扰私隐,「當局不應以一句保障私隱來凌駕公眾的知情權」。记协说,新规定下,有商业利益的人仍可方便地用土地纪录做买卖,想监察业权和公平交易的公众却要经过「特別審批」;调查报道大多要先拿到土地纪录,才能确认事情是否涉及公众利益。按新规定,物业转让、市场研究等用途仍可直接在网上查册,几分钟就能查到。记协列出18宗预料在新制度下难以再做的调查报道,包括区议员黄碧娇团队收取已离世宏福苑居民的授权票、红山半岛山泥倾泻后揭发的大规模僭建,以及柬埔寨太子集团主脑陈志在香港拥有豪宅和商厦。记协还说,近年传媒为新闻用途提出的17宗车牌资料申请,只有1宗在拖延多时后获部分批准,预料涉及公众利益的土地查册也会遇到同样的阻挠。
当局说,措施是为了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和维持查册系统的角色之间取得平衡。当局7月初的初步构思里,“指明目的”的例子有「就物業市場進行市場調查或作出報道」,附例里改成了「為學術目的或就物業市場作出報告而進行研究或一般分析」;英文版本保留了reporting一词,中文版本把“报道”删去了。
政府近年多次改动传媒查册:《铿锵集》编导蔡玉玲为一部讲2019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的纪录片查车牌,选择的查册目的是“其他交通运输事宜”,被警方拘捕,2020年11月被控两项虚假陈述罪,2021年被判有罪。蔡玉玲2023年在终审法院终极胜诉,法官说没有理由把真诚的新闻调查排除在外。运输署2024年把传媒查车牌改为逐次向署长作例外申请,香港记者协会申请司法覆核,今年3月败诉。
茉莉花观察
我们的分析:新规定没有禁止记者查册,但记者能不能查到纪录,改由土地注册处处长逐宗决定。这是因为,九项“指明目的”里没有新闻报道,记者只能以“公众利益”申请,处长考虑的因素也没有写进附例。记者失去的是时间和报道:按记协的统计,传媒近年为新闻用途申请车牌资料17宗,只有1宗在拖延多时后获部分批准。
不同看法:当局说是为了保护私隐,陈凯欣也说以往确实有人滥用查册、恶意披露别人的私隐,有必要防止。我们同意要防止滥用;但防止滥用针对的是滥用的人,新规定却让所有新闻调查都要事先申请。这是因为,记协说当局没有拿出数据说明以往的查册制度怎样侵扰私隐;做物业转让、市场研究的人仍可直接在网上查册,几分钟就能查到。
接下来要看什么:立法会10月21日审议后,会不会修改查册的规定。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立法会不会通过决议修改或废除这批附属法例里关于查册“指明目的”的规定。这是因为,陈凯欣这次建议的是加强与传媒沟通、试行时多收集意见;规定不改,政府保留处长逐宗把关,物业转让和市场研究仍几分钟就能查到,记者却要逐宗申请。
我们的立场
我们支持新闻自由。香港《基本法》写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记者查阅公开的土地纪录,是新闻采访的一部分;蔡玉玲为了一次查车牌被捕、被起诉,到终审法院才获判胜诉,我们同情她和所有因为查证而受追究的记者。
综合绿豆 Green Bean Media、香港01、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集志社 The Collective HK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