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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施行 欠缴社保经责令仍不缴最高罚3倍

茉莉花综合报道 · 2026年11月2日 03:26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11月1日起施行,全国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从此统一。基准涵盖9类66项税务违法行为,分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裁量阶次;此前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华东六大区域各有一套裁量基准,和全国基准不一致的,以全国基准为准。

受影响的是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违法行为第一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用人单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或者没有缴足的,按欠缴金额和欠缴数额占应缴总额的比例分三档,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征收部门会先下达责令限期缴纳通知,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仍然逾期不缴,才会启动罚款。企业和员工私下签订、用现金补贴代替缴纳社保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缴纳社保是双方必须履行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云南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军说,无论什么原因没有缴纳社保,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依法补缴、缴纳滞纳金,逾期不缴还会被罚款。

基准同时附有8项「轻微不罚」事项:违法行为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2021年税务总局分两批明确的14项「首违不罚」事项,也全部列入「轻微」阶次,不予处罚。税务总局的公告说,基准施行前发生、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但按基准执行对纳税人缴费人有利的除外。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的解读说,社保欠缴按欠缴金额和费额占比两个维度分档,能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国统一的裁量基准有利于促进税务执法标准统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解读还说,基准是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规定的处罚裁量权的细化和量化,没有创设新的处罚事项,也没有改变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的负责人说,下一步,税务部门会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培训解读和宣传辅导,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茉莉花观察

我们的分析:我们认为,这次对用人单位的主要变化是各地的处罚裁量标准统一了,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有变。这是因为,此前六大区域各有一套裁量基准,新基准用欠缴金额和费额占比两个维度分档,税务总局的解读说这样能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罚款也要先经过责令限期缴纳这一步,逾期仍不缴才启动。

不同看法: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私下签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照这个看法,这次加重了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我们同意企业更难逃缴社保,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解读说基准没有改变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罚款仍按欠缴数额的1到3倍计算,要先责令限期缴纳。

接下来要看什么:到年底,税务总局会不会修改基准里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处罚标准。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不会公告修改《裁量基准》里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处罚标准。这是因为,基准11月1日才施行,税务总局说下一步要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培训解读和宣传辅导;年底前就改动新标准,执法部门和缴费单位都得重新适应。六大区域的六套裁量基准,从11月1日起变成了全国一套。

综合光明网、新华社 Xinhua、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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