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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议员吴霭仪专业失当投诉裁定不成立 大律师公会不服罕有提覆核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11/08/2026 - 09:51


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吴霭仪在2019年8月18日反修例运动期间,被判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监9个月丶缓刑两年。大律师纪律审裁组其后以多数票裁定她专业失当的投诉不成立。但提出投诉的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不服裁决结果,指吴霭仪作为大律师,在政治动荡时期作出公然漠视法律的行为,是向公众发放错误讯息,罕有地就已裁定不成立的投诉提出司法覆核,并要求法庭宣布其专业失当投诉成立。

2019年反修例运动的示威,在发生「7.21」元朗铁路站无差别袭击事件后,警民对峙情况越趋严重。当时由香港多个公民团体组成的「民间人权阵线」(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已解散),向警方申请在8月18日举办游行集会,让市民以和平丶理性丶非暴力的方法表达意见,但游行申请被警方拒绝。民阵其后改以流水式集会形式进行。警方事后就此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并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起诉当中9人,最终全部被判罪成。包括《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丶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以及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丶吴霭仪丶梁国雄丶何秀兰丶何俊仁等7名涉案者,不服判决,并提出终极上诉,最终被终审法院驳回。

大律师公会并就李柱铭和吴霭仪在案中被定罪,对二人展开专业失当的纪律调查及审裁程序。按照现行机制,若有大律师涉嫌违反《香港大律师行为守则》,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可提出将投诉转介至大律师纪律审裁组处理。纪律审裁组由一名资深大律师丶一名大律师及一名非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并独立审理投诉。若专业失当投诉成立,审裁组有权对被投诉人作出罚款丶暂时吊销执业资格或取消执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大律师纪律审裁组于今年6月完成对吴霭仪的投诉裁决。由资深大律师郭莎乐丶大律师赵芷筠以及社区组织协会干事施丽珊组成的审裁组,以多数票裁定投诉不成立。

但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上周五(7日)入禀高等法院,就审裁组的裁决提出司法覆核。大律师公会在入禀状中,引述「8.18」案件主审法官胡雅文的裁决,指吴霭仪等人的行为绕过禁令,是蓄意公然违抗法律,亦是对警方权力丶法律及秩序的直接挑战。公会认为,吴霭仪作为大律师,以疏散计划为借口作辩护,带领未经批准游行,相关违法行为是严重和不可接受,已违反《香港大律师行为守则》。

公会表示,吴霭仪身为大律师及高知名度政治人物,在政治局势动荡的时期,明知而蓄意违反法律,会向公众发放错误讯息,令人以为只要不同意法律内容,便可自行决定是否守法,损害香港法治及公众对大律师专业的信心。

公会又批评,审裁组把吴霭仪的政治动机纳入考虑,在法律原则上犯错,认为政治辩论不应成为纪律审裁的考虑因素。公会又指,吴霭仪的行为,会树立坏榜样,尤其会对认同其政治立场的人产生影响,因此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审裁组的裁决,宣布投诉成立,并下令审裁组训诫吴霭仪;或把案件发还另一审裁组重新考虑。

吴霭仪回覆网媒《集誌社》查询时,对事件「不予置评」。另外,大律师公会没有正面回应亲政府媒体《星岛日报》提问会否向同案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采取同类做法,只是说,纪律调查会保密及独立丶公正地进行,公会会在合适情况下,把投诉个案呈交大律师纪律审裁组审理,不会对个别事件作评论。《明报》则引述消息指,李柱铭的纪律程序仍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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