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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涉超时盘问、无视当事人指示 被裁违纪钉牌3年 提上诉质疑审裁组犯错
法庭线 The Witness · 2026年9月30日 19:38 · 原文
大律师 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被指为非礼案被告辩护时,无视对方指示及盘问不当,令审讯耗时 19 天。上诉庭对他下达「虚耗讼费命令」并转介大律师公会跟进。公会裁定他侮辱证人、在程序上误导法庭、对法庭无礼等 5 项违纪罪成,罚停牌 3 年。
Sutherland 不满裁决提出上诉,周三(30 日)在上诉庭聆讯。他质疑审裁组受到上诉庭非礼案判词的影响,因而犯错,又批评有审裁组的成员对他有偏见。公会一方则指,裁决已考虑了多项证据。3 官押后判决。
本案为大律师纪律审裁上诉案件,上诉人涉事大律师 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 自辩,获安排遥距聆讯;翻查香港大律师公会名册,暂不见其名字。答辩方大律师公会则由资深大状彭耀鸿代表。案件由上诉庭法官鲍晏明、区庆祥及原讼庭法官郑蕙心审理。
源于审 19 天非礼案
被裁违纪罪成罚停牌 3 年
翻查 Sutherland 2019 年申请暂缓除牌的判词,本案起源于一宗 2013 年的非礼案,当时 Sutherland 为被告辩护,裁判官在经过 19 天审讯后把被告定罪,并应控方要求,对 Sutherland 下达「虚耗讼费命令」。被告后来提出定罪上诉,指 Sutherland 故意无视他的指示展开辩方案情,涉无能及失职。Sutherland 另对「虚耗讼费命令」提上诉。
2017 年,上诉庭裁定非礼案被告上诉得直,但驳回 Sutherland 的上诉,并把判词转介予大律师公会跟进。2018 年,公会的纪律审裁组对 Sutherland 展开纪律聆讯。
第一项违纪罪指,Sutherland 涉在审讯时侮辱证人等;第二项指他在审讯没尽力避免不必要的开支、浪费法庭时间盘问证人;第三项指,他涉明知而在程序上误导法庭;第四项指他涉在审讯时对法庭无礼;第五项指他没根据客人指示辩护。
根据 2019 年宪报公告,Sutherland 的 5 项指控皆被裁定成立,判罚吊销牌照 36 个月。Sutherland 申请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命令,但被驳回。他亦就违纪罪成等提出上诉,上诉庭周三聆讯。
Sutherland:审裁组直接同意上诉庭意见
Sutherland 周三陈词称,是次上诉主要有 3 个议题,包括纪律审裁组是否忽略了需独立作事实裁断的责任、错误引用了上诉庭 2017 年的判决,而有违程序公义等。
Sutherland 解释,上诉庭 2017 年把案件转介大律师公会,惟上诉庭判决不应该阻碍审裁组需独立判断事件有否违纪的角色和责任,但从裁决可见,审裁组是直接同意了上诉庭的意见而未有加以解释,令人质疑审裁组是否有履行独立判断的要求、受了上诉庭的影响,做法错误。
Sutherland 亦提出,当时审裁组的主席、资深大状余承章曾在其他情况处理过与 Sutherland 有关的事宜,但余没有披露角色重叠,事后也没解释原因,质疑余或对他有偏见。
公会一方:审裁组考虑了多项证据
资深大状彭耀鸿陈词指,审裁组在考虑 Sutherland 违纪指控时,考虑了多项证据,包括 2013 年非礼案审讯时的盘问誊本、被告的证供、相关庭上笔记等,而不是单单凭上诉庭判决就裁定违纪,而 Sutherland 也不曾反对上诉庭的判决可纳入考虑。
彭又说,Sutherland 指称余承章曾在其他事务上处理过他的事,但该事情是在 2013 年非礼案事件发生之前。
Sutherland 最后指,希望法庭考虑把疑点利益归于他,以及他因本案损失收入、执业资格等。上诉庭法官鲍晏明指会押后判决,届时将颁发书面判词。
CACV3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