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新闻网轻量版

← 轻量版首页 · 港台

候鸟说海关引用国安法实施细则检走逾60本台湾进口书 海关称不评论个案

茉莉花综合报道 · 2026年11月3日 02:59

香港关注在囚人士的组织候鸟11月2日说,该组织10月从台湾进口的一批书籍里,有60多本被香港海关检取,海关疑似引用了《香港国安法》第43条的实施细则。海关回复媒体查询时说,不会就个别个案作评论;如发现具煽动意图的物品,会依法扣查,按情况转交国安处跟进。

候鸟说,这批书原定10月13日到货,延迟约一星期,到10月20日才送到;运输公司曾告诉候鸟,书籍被海关扣查。货物送到后,候鸟发现原本应有两箱的货品只剩半箱,60多本书不见了。

候鸟说,运输公司有一张海关的检取物品收据,显示海关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3第13B(1)条执法。按照这一条,海关人员在指明地方执行职能时,如果合理地怀疑某件物品具煽动意图,就可以检取,不论是否有人因这件物品被拘捕。

实施细则还规定,物品的拥有人可以在物品被检取后60日内向海关作出书面申述,海关则可以据此向裁判官申请充公。候鸟说,已向海关提出书面查询和申述,海关确认收取了书籍,但到现在都没有说明检取的原因。

候鸟说,这批书不是新书,以前曾不止一次从台湾进口,在如一门市和部分独立书店都有出售,当局过去没有说过这些书危害国家安全。候鸟不认为这些书有煽动意图,认为海关应该归还,并说自己无意、也没有能力危害这个国家的安全。

香港特区政府今年3月23日刊宪公布修订这份实施细则的《修订细则》,当天生效。政府当时说,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更有效地防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政府发言人还说,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修订细则》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

今年7月15日,香港警方搜查了旺角两间书店,拘捕5人,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留下书舍和田园书屋这两间独立书店是因为进口台湾出版的《唯红花绽放:习近平时代的认同与归属》一书被警方搜查的。

茉莉花观察

我们的分析:我们认为,按修订后的规定,海关检取书籍不必先有人被拘捕,要拿回书得靠物主自己争取。这是因为,按这一条细则,海关人员只要合理地怀疑物品具煽动意图就可以检取,不论是否有人被拘捕;物主想拿回书,可以在60日内书面申述,海关仍可以向裁判官申请充公。

不同看法:特区政府说,《修订细则》只是完善执法机构的权力和措施,多项措施由司法机关把关,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我们同意,物主可以申述,海关也可以据此向裁判官申请充公,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候鸟说这批书以前不止一次从台湾进口、在书店出售,当局过去没说过这些书危害国安;这次候鸟申述后,仍没有得到检取的原因。

接下来要看什么:海关会把书还给候鸟,还是向裁判官申请充公。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海关不会把这批书还给候鸟。这是因为,海关检取引用的是针对具煽动意图物品的规定,又说发现这类物品会按情况转交国安处跟进;今年7月,两间书店还因进口台湾出版的书被警方搜查。候鸟说,同样的书以前在书店里有卖;这一次,书还没到候鸟手里,就在海关被检走了。

我们的立场

我们支持香港居民进口、出售和阅读书籍的自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七条写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我们同情书被检走、申述后至今不知道原因的候鸟,也同情因为进口台湾出版的书而被搜查、被拘捕的书店店员。一本书能不能在香港流通,应当有公开的理由,物主也应当知道自己的书为什么被拿走。

综合集志社 The Collective HK、香港01、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ETtoday新闻云、维基文库报道

看普通版回到轻量版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