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吉隆坡金马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10月29日傍晚约6时35分根据情报突击搜查登亚路(Jalan Tengah)圣玛丽公寓(St Mary Residence)的两个单位,逮捕17名男子和1名女子,起获69部手机、5台笔记本电脑和两件香港警察制服。被捕的18人都是台湾籍,年龄在19岁到43岁之间,涉嫌参与一个网上诈骗集团。
金马警区主任、助理总监阿哈迈德阿兹万(Ahmad Azwan Amin Nordin)发文告说,初步调查发现这个集团冒充香港警察;根据现场搜获的证物,警方相信这个集团主要锁定香港居民,通过网络电话及相关设备进行线上诈骗,估计已在当地活动约5个月。初步调查也显示,这个集团租用当地的住宅宽带服务,设立网络呼叫中心打网络电话。受影响的是接到这类电话的香港居民;香港警方多次提醒市民,真正的执法部门绝不会通过通讯软件做视像笔录,也绝不会索取银行密码,或要求市民把钱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今年6月24日在立法会答复议员提问时说,根据香港警方提供的数字,2025年香港的骗案约有4.3万宗、损失金额约81亿元,骗案数字比2024年轻微下跌,这是自2019年逐年上升后第一次下跌。丘应桦还说,骗徒利用电话和网络行骗已成为全球趋势。
法庭10月30日批准把18人延扣4天,到11月2日。警方按《刑事法典》第420条(诈欺)和第511条(企图犯罪)调查,当局正在追查这个集团背后的组织结构,警方也呼吁知情的民众提供情报。按当地法律,诈欺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企图犯罪也要负相应的刑责。针对诈骗集团把马来西亚当作犯罪据点,马来西亚社区治安关怀组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呼吁,执法机关应针对实际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不能只按违反移民规定处理。
- 10月29日金马警区警方傍晚约6时35分突击搜查圣玛丽公寓的两个单位,逮捕18名台湾籍男女
- 10月30日法庭批准把18人延扣4天
- 11月2日延扣期满
数据:马来西亚金马警区主任的文告,10月31日见报
台中警方此前也破获过一宗专门锁定香港民众的诈骗案: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六大队第三队公布,一个由黄姓男子主导的集团在台中北屯区和南屯区设立话务机房,打电话给香港民众,假冒中国检察官和公安人员,谎称对方个人资料被盗用、涉及刑案,要对方配合资金监管汇款。这个集团把来电显示改成中国地区派出所的号码,布置仿真的检警办公场景,还用AI视频技术假扮检察官和公安人员,在视频里和被害人对话。警方2025年6月中旬同时突袭两处机房,当场逮捕17名机手(打电话的人)和干部,查扣手机、电脑和假检察官制服、公安制服、徽章等证物,同年12月初又抓到黄姓主嫌;检方已把全案起诉。
| 案子 | 机房 | 冒充的身份 | 起获的证物 | 被捕的人 |
|---|---|---|---|---|
| 台中(2025年6月中旬突袭) | 台中北屯区和南屯区 | 中国检察官和公安人员 | 手机、电脑、假检察官制服、公安制服、徽章等 | 17名机手和干部;同年12月初抓到黄姓主嫌 |
| 吉隆坡(10月29日突袭) | 登亚路圣玛丽公寓的两个单位 | 香港警察 | 69部手机、5台笔记本电脑、两件香港警察制服 | 18名台湾籍男女 |
数据:台中警方、刑事警察局和马来西亚金马警区主任公布的案情
2016年11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上就马来西亚把21名涉嫌诈骗的台湾籍民众押往中国大陆一事说,中方高度赞赏和感谢马来西亚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与中方合作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国犯罪,中国有关部门会对带回的嫌犯依法处理。这次被捕的18人同样是涉嫌诈骗的台湾籍民众;不同的是,那次的21人被押往中国大陆,这次的18人10月30日起在马来西亚延扣。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我们认为,这个集团备下香港警察制服,用意可能是在视像里穿给香港居民看;视像里的制服证明不了对方是警察。这是因为,集团设在吉隆坡,锁定的却是香港居民,制服只有在镜头前才用得上;台中那个集团也备了假检察官制服,用AI视频和被害人对话。
不同看法警方说集团用网络电话及相关设备行骗,没有提到视像,制服未必用上过。我们同意,但我们说的是用意:香港警方多次提醒市民真正的执法部门绝不会通过通讯软件做视像笔录,可见骗徒会在视像里冒充执法人员。
前瞻马来西亚会不会以诈欺或企图诈欺起诉这18人中的任何人。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含当天),马来西亚会以诈欺或企图诈欺起诉这18人中的至少一人。这是因为,警方已按诈欺和企图犯罪的条文调查并取得延扣,证物也在手里。
两宗案子的机房一个设在台中,一个设在吉隆坡,都不在香港;香港居民能靠的是香港警方那句提醒:真正的执法部门绝不会通过通讯软件做视像笔录。
综合香港01、东方日报、Portal Berita RTM、中央社、NOWnews今日新聞报道
数据: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