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河口湖命案有重大突破,死者井云蓉的丈夫李硕彬涉嫌假结婚投保后教唆杀妻。律师王至德直指有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李男为什么认识井女没多久,就急着跟对方结婚?甚至还要求签下巨额本票?这就要谈到保险法上的「保险利益」。
王至德在「法老王-王至德律师」脸书粉专表示,保险不是想帮谁买就能买。依照规定,要保人对于本人或家属、生活费或教育费所仰给的人、债务人,以及替自己管理财产或利益的人,具有生命或身体上的保险利益。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王至德说,主要就是要避免道德风险,因为如果可以随便帮陌生人投保高额死亡保险,再等对方死亡领钱,保险不就变成拿别人的生命来赌博了吗?因此,如果李男是保单上的要保人,与井女结婚,可能就是为了取得配偶这个具有保险利益的身分。
至于李男要求井女生前签下4张总额1475万元的本票,王至德表示,也可能有类似的考量。因为依照规定,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生命也具有保险利益,所以本票是否被拿来营造债权债务关系,就非常值得调查。这只是法律上的推测,如果要保人根本是写井女的话,也不用管保险利益这件事了。
杀人诈保,真的能领到保险金吗?王至德说,保险法早就想到,有人可能为了保险金伤害被保险人,所以特别设有防止这种事情发生的规定。例如保险法第121条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如果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就会丧失受益权;如果是要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至于伤害保险,保险法第134条也规定,受益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就没有请求保险金的权利。
不过,不代表所有保单都一定完全不理赔。王至德表示,如果只是受益人故意杀人,其他无辜受益人的权利仍可能受到保障。在特定情况下,保险金也可能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至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人,如果符合民法第1145条的规定,还可能丧失继承权。
王至德表示,换句话说,法律并不会让一个人因为自己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就能合法取得原本企图诈领的保险金。除了关注李男究竟有没有涉及杀人,他更想知道的是:当初为什么结婚?本票背后有没有真实债务?每张保单的要保人与受益人究竟是谁?
他建议,保险要自己买,「别人帮你买的保险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如果真的有帮要帮你买的话,也要小心再小心」。而且保险法其实给了被保险人相当大的权利,「如果是别人替你订立死亡保险契约,原则上必须经过你的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否则契约无效。就算当初同意了,事后反悔也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要保人与保险公司,撤销自己的同意,「所以如果发现有人意图不轨,请立即、马上处理,不要犹豫」。
保险原本是为了在意外发生时,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王至德表示,没想到却有人将它当成赚钱的工具,甚至不惜伤害自己或杀害别人。如果最后证实河口湖命案真的是一起杀人诈保案,最令人悲哀的不是嫌犯最后领不到保险金,而是一个人的生命,竟然在别人的眼中,只剩下保单上的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