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这条消息目前只有 X 平台上的一条帖文,茉莉花还没能独立核实;有了新消息会在本页更新。
X平台一名用户10月28日发帖说,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帖文说,拘留为期10天,他10月14日遭法院驳回;帖文引述的一篇报道说,沈爱斌2025年9月到南京向中央巡视组举报时,因为警方检查他的手机发生争执,随后以“阻碍执行职务”为由被拘留(未经证实)。帖文还说,沈爱斌质疑警方检查手机是否合法,指控法院采信了没有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并表示将会上诉。帖文附了三张图,其中两张是法院判决书的照片。


第一张图上标着沈爱斌的名字和2025年7月2日的日期,照片里一名男子拉着横幅,横幅上写着“治国依法”“司法公正”“在哪里”和“寻找依法办事的公权”。第二张是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26)苏0211行初186号行政判决书的第1页,被告是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和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案件是拘留及行政复议,法院2026年4月22日立案,5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身份证号码和住址门牌在图上已被涂黑。

第三张是判决书的第10页,法院认为梁溪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沈爱斌请求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撤销《复议决定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他负担。判决书写明,不服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落款日期被法院印章盖住一部分,页面右下角有手写的“10.16”。
目前已知:判决书照片写明,滨湖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沈爱斌对梁溪公安分局和梁溪区政府的诉讼请求。
目前无法核实:帖文所说的拘留天数和判决日期、他在南京和警方争执的经过、法院有没有采信未经质证的证据,以及他是否已经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