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保险销售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办法》,2027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销售人员要建立覆盖整个职业生涯的信用档案,除了基本信息和从业经历,保单继续率、退保率、投诉率等反映销售质量的指标也要记进去。档案分基础信息、职业状况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四大类;信用评价信息里明确列了13个月保单继续率、长险退保率和投诉率。
受影响的是为保险机构卖保险的人:办法适用于与保险机构建立劳动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办理了执业登记的员工和个人保险代理人,也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中做销售的人员。职业状况信息包括从业经历、跨机构流动记录、培训考核结果和销售能力资质等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媒体说,采集信息要本人书面授权,办法设了异议更正、当事人声明和信用修复的机制,档案至少要保存到销售人员离开保险机构后5年。
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可量化、可追溯、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机制,定期评价销售人员过往的信用情况,并在合规和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完善信用信息查询,逐步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媒体说,对保险机构来说,信用档案意味着管理升级的阵痛和管理成本上升;对销售人员是倒逼合规执业;对消费者意味着更有保障的消费环境。陈辉认为,短期看办法会加大增员压力,行业销售人力下滑的态势可能还会持续。
- 2023年保险监管部门印发《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保险销售全过程
- 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发通知,要求健全销售人员招募、培训、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制度
- 2026年10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保险销售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办法》
- 2027年1月1日信用档案建设办法开始实施
数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文件,据媒体报道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这份办法让销售人员的记录跟着人走:跨机构流动有记录,退保和投诉也要记入档案,“带病跳槽”会更难。2023年监管部门印发《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又发通知,要求健全销售人员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这一次,是行业协会把销售人员的信用落到档案上。我们认为,买保险的人以后可能会少碰到只管卖、不管服务的销售人员。
不同看法杨泽云说,制度的效果最终取决于配套细则和各机构的执行力度;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具体办法也还没出台。我们同意,共享要在合规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但档案至少要保存到离开机构后5年,办法落实以前的记录也会留在档案里。
展望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具体办法什么时候出台。我们判断,到2027年12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或金融监管总局会公布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具体办法。共享只说逐步实现,没有时间表。卖出一张保单,销售人员的责任以后不在签单时结束:这张保单13个月后还在不在、有没有人投诉,都会算进自己的信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