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广场爆发警民冲突,示威者杜启华涉咬断警长手指,袭警等 4 罪成判囚 5 年半。杜前年获释后须遵守为期 22 个月的监管令,期间申请离港赴英升学但被拒绝。他上周五(8 月 28 日)在 threads 发布在机场相片,其后提及已抵达英国。
监管令期间,杜启华获英国伯明翰大学的法律学士课程有条件取录,惟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拒绝他的离港申请。杜不服决定,去年曾提出司法覆核,惟其后自行撤回,并向记者指难明言原因,「好多嘢答你唔到」。


社媒发布港机场照片
日前指已抵英
杜启华上周五早上抵达香港机场,有数名友人送机。他同日在 threads 发布在香港机场相片。
至周六,他再发帖指已抵英国,称「good morning day 1 in the UK 今日虽然几攰下 但系好耐未试过训觉会忍唔住微笑 对上一次就系出册第一晚 训翻自己间房 自己张床 觉得翻到屋企有一种安心感 现在亦然(笑)」。
申赴英读法律被拒
一度提司法覆核
杜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获释后,须遵守为期 22 个月的监管令,即直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期间,杜报读英国伯明翰大学的法律学士课程,获有条件取录,遂向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申请于 2025 年 8 月离港赴英。
不过委员会拒绝杜的申请,亦驳回其上诉,指杜过去虽没违反监管令、但欠真诚悔意,如让他离港,他可能会再变得激进、危害国安,署方亦无法遥距监管。
杜不服决定提出司法覆核,指有违法例保障的人身自由及出入境自由,又认为委员会的决定与监管令的法定目的,即协助释囚更生背道而驰,要求法庭撤销委员会的决定。惟杜后来确认自行撤回司法覆核申请,又向记者称难明言原因,「好多嘢答你唔到」。
就惩教署拒批杜启华离港是否与国安委决定有关,《法庭线》曾分别向律政司、惩教署查询,均获回复不评论个别案件。惩教署另指,一直依法和公正地执行监管令,以确保释囚遵从监管令所有条件、改过自新及重新融入社会,保护公众人士免遭罪犯严重伤害,并确保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原审官指杜凶残 判囚 5 年半
杜启华(案发时 24 岁,法律行政人员),被控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袭警、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有意图伤人共 4 罪,指他于 2019 年 7 月 14 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内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袭击警员 20335 叶卓轩、非法及恶意对梁子健的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意图使梁启业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原审、时任区院法官陈仲衡指,虽然被告并非主动咬噬,但形容动作大力、凶残,对受害人构成伤害及后遗问题,考虑到受害人为执行职务中的警员,认为有需要加刑,最后决定判囚 5 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