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纽约州现行法律,一个人如果是自愿饮酒或吸毒,而不是在违反本人意愿的情况下醉酒或受药物影响,法律不会自动认定其失去同意性行为的能力,美国媒体把这称为“自愿醉酒漏洞”。自愿饮酒或吸毒后遭到性侵的人仍可以提出指控,但要证明自己当时已严重失去行为能力、在身体上无法作出同意,这个门槛高于单纯醉酒。纽约州州长霍楚尔(Kathy Hochul)任命州总检察长詹姆斯接手康奈尔大学轮奸指控的调查,她还说:“他们是不是自己选择用毒品或酒精,都不应该有区别。自愿醉酒不是性侵或轮奸的许可证。”她表示将与州议会合作,堵上这个漏洞。
提出指控的女子在法律文件中以“Jane Doe”代称,她说自己2024年在康奈尔大学遭数名男子下药和强奸,事发当晚较早时曾经饮酒,后来在兄弟会会所被施压吸食氯胺酮、不断被劝酒,事发时已醉到无法作出有效同意。当地检察官当时没有起诉;汤普金斯县地区检察官范豪顿(Matthew Van Houten)说,根据他当时掌握的情况,这个案子不符合提起刑事诉讼的法律标准。反性暴力联盟执行主任迈尔斯(Emily Miles)对媒体说,现行法律一般要求致醉的物质是在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被施用的,一个人起初自愿饮用、后来醉到无法同意,就落在了这个缺口里。
修法提案规定,一个人如果因受某种物质影响而“暂时无法判断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另一方已知或理应知道,这个人就不能作出有效同意。纽约州参议院已多次通过相关法案,但州众议会一直没有把它付诸表决。州众议员迪诺维茨(Jeffrey Dinowitz)今年提出的一项类似法案也没有通过;迪诺维茨对媒体表示自己对修法抱有希望,但任何行动很可能要等到明年新的立法会期开始后。选区涵盖康奈尔大学的州议员韦布(Lea Webb)对媒体说,她和其他议员正在推动立法,纽约州现行法律“将举证责任放在受害者身上”。
包括纽约州在内,至少19个州采用较高的标准,醉酒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被认定无法作出同意;曾任检察官的埃普纳(Mitchell Epner)对媒体说,在门槛较低的州,一个人只要“受到影响”或“严重受到影响”就不能作出有效同意。纽约州刑事辩护律师协会在发给媒体的声明中说,现行法律已经足够,在受害人自愿醉酒的案件中已有被告被裁定强奸罪成;协会认为“无法判断或控制其行为”这类措辞过于模糊,难以公平执行。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问题不在受害人能不能报案,而在起诉的门槛。埃普纳还对媒体说,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表示同意”、却没有完全失去行为能力时,一些检察官可能不会提出起诉,被告也可能被判无罪。
不同看法前性犯罪检察官肖尔(Dan Schorr)对媒体说,纽约州法律仍然保护自愿饮酒或吸毒后遭到性侵的人,他曾把这样的加害者送上法庭并让他们被判入狱;辩护律师则说新提案的措辞太模糊。我们同意,标准必须写清楚;但州参议院多次通过的法案,州众议会一次也没有拿出来表决。
后续走向明年的立法会期。我们判断,纽约州参议院和州众议会都会在2027年6月30日前通过修改“自愿醉酒”条款的法案。州长已公开表示支持,州参议院多次通过过同类法案,康奈尔大学所在选区的州议员也在推动。按现行法律,自愿饮酒的受害人要证明自己失去知觉或在身体上无法表示不愿意;按修法提案,只要醉到暂时无法判断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就不算同意。
综合BBC中文网、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