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Matters报导,加州11月3日选票上共有14项全州性公投提案,内容与可能造成的影响各不相同。其中5项都触及一个根本问题:为了支应地方公共服务所需的数千亿美元税收,究竟应该由谁来负担?
第40号提案 最受瞩目富人税
计划对加州约200名亿万富豪的个人财富课税5%。这项提案受到全美关注,因为它可能成为美国第一项真正针对「财富」课征的税。如果通过,势必引发大规模法律战,也可能促使其他州仿效这项构想。
第41、42号提案 反制富人税
富人税的支持与反对阵营投入数以百万美元计的资金,试图影响选民对第40号提案,以及另外两项提案第41号与第42号提案的态度。后两项提案是由反对第40号提案的超级富豪阵营推上选票,目的在抵销财富税可能造成的影响。
另外两项与税收有关、交由选民决定的提案:第3号与第43号提案,实际上是加州过去多年税收争议的新版本。
第3号提案 高收入附加税永久化
第3号提案在理念上与第40号提案的基本逻辑相近,也是认为富裕的加州居民应承担较高税负,以维持重要公共服务。加州现行所得税制度已体现这项理念。由于采取高度累进税率,高收入纳税人目前已提供州政府个人所得税收入中的大部分。
2012年,当时加州政府面临严重预算赤字,州长布朗(Jerry Brown)与选民决定对最高收入族群加征一项所得税附加税,以填补财政缺口。布朗当时承诺,这项附加税只是临时措施。但之后另一项公投案,将这项附加税延长至2030年。如今,第3号提案准备将这项附加税永久化。
工会在州议会的盟友及州长纽森,透过将第3号提案提升至选票较前面的位置,增加其获得通过的机会。但工会官员也担心,围绕第40号富人税引发的激烈政治争议,可能连带降低第3号提案获得选民支持的机会。
第43号提案 征地方税门槛提高
最后是第43号提案。它所体现的税收理念正好相反:政府课税应受到限制,而且新税应更难获得通过。
1996年,加州选民通过第218号提案,规定地方政府如果为特定公共服务开征「特别税」,必须取得三分之二选民同意。但2017年加州最高法院审理一宗涉及地方大麻税的案件时,间接提出不同解释,暗示如果特别税是由公民连署提出,只需要简单多数票即可通过。
此后,加州已有数百项特别加税措施(多数为销售税)以简单多数票获得通过。目前还有数十项类似措施等待表决。如果第43号提案通过,这类地方特别税将重新恢复三分之二选民同意的要求。
然而,地方零售销售税增税还有另一项法律障碍要克服。
一项长期加州法律规定,地方销售税率上限不得超过全州销售税率7.25%两个百分点,即9.25%,但州议会通常会批准豁免这个上限。
上周,纽森签署了SB 762法案,不但允许加州十个城市、两个县和一个镇在今年选举中突破这一限制,而且法案有效期将持续到2031年,透过公民连署提出的相关提案也适用。
事实上,加州一些地方政府的销售税率早已超过上限9.25%,洛杉矶县两个城市兰卡斯特(Lancaster)和棕榈谷(Palmdale)的销售税率更是高达11.25%。一份针对SB 762法案的分析报告指出,这项法案可能导致加州其他城市的销售税率提高到相同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