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已经解散的香港支联会,以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两人最高可面临10年监禁,具体刑期尚未确定。
香港支联会成立于1989年。自1990年起,支联会每年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六四烛光悼念活动,一直持续到2019年。
2020年,警方以公共卫生理由禁止当年的六四集会。同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实施。
2021年9月,支联会和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同月25日,支联会表决解散。
今年1月案件开审,何俊仁认罪,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8月21日,法院裁定支联会以及李、邹两人罪名成立。
这次案件的一个核心争议,是支联会长期提出的“结束一党专政”。
法院认为,在国安法实施后,支联会及其领导人仍继续推动这一目标,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李卓人和邹幸彤否认控罪。他们在庭审中主张,“结束一党专政”是推动民主转型,并不等同于要求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认为相关政治表达受到香港言论自由的保障。但法院没有接受这一辩解。
香港警方国安处表示,法院的裁决符合他们对案件的看法。警方称,国安法实施后,支联会仍继续举行集会、展览、街头宣传和网上悼念等活动。
六四学生领袖王丹则认为,这项判决意在进一步压缩香港公开纪念六四的空间。
“当局显然是想用这样的判决,打消、抹灭所有历史的痕迹,不要让港人再有对六四的记忆。但是我认为当局是做不到的。沉默的纪念也是一种纪念,而人民心中的某些记忆,不会被这样野蛮的暴行完全摧毁掉的。”
李卓人和邹幸彤的刑期将在之后决定。
从曾经持续三十多年的维园六四烛光晚会,到支联会解散,再到今天的“煽动颠覆”定罪,这起案件也再次把香港国安法下政治表达的法律边界推到聚光灯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