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的误杀案和串谋诈骗案10月2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总裁判官苏惠德按控方申请,把两案押后到2027年1月14日再讯。控方说,要等法律意见,看是否需要新增或修订控罪;警方也要再作调查,并索取专家意见,目标是在下次提讯时完成这些程序。
受影响的首先是168名死者的家属和数千名受灾的居民:两案要到2027年1月14日才再提讯,被告最终面对哪些控罪要看控方以那时为目标完成的法律意见。在大火中失去妻子的叶先生当天到庭旁听,他对媒体说,还没有读当天政府公布的大火调查报告,但同意体制需要改革,而不只是修补条文的漏洞。
被告共7人和两家公司。何建业是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宏业)的时任董事兼技术董事,吴跃是工程顾问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鸿毅)的时任董事兼注册检验人员,黄侠然是鸿毅的董事;他们三人和宏业、鸿毅被控5项误杀罪,控罪指他们在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非法杀死168人。另外4名被告是宏业董事侯华建、黄侠然的友人洪国伟、黄侠然的妻子钟素芬和鸿毅职员李敏;7人和两家公司另被控20项罪名,包括3项串谋诈骗、5项洗黑钱、2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和10项逃税。
鸿毅当天没有代表出庭。控方说,鸿毅已被高等法院颁令清盘,现在有临时清盘人,高等法院也批准继续检控,控方还要就怎样处理针对鸿毅的控罪和应讯安排再索取法律意见。苏惠德问黄侠然是否不打算授权代表鸿毅,黄侠然说已有临时清盘人处理;苏惠德说清盘人不会在本案代表鸿毅,没有代表出席可以视为不认罪,但可能要多花公帑和法庭时间;黄侠然说需要再索取法律意见。侯华建、钟素芬和李敏继续获准保释,其余4名被告继续还押。
警方和廉政公署2026年6月10日落案起诉,当时说就宏福苑大火案已合共拘捕35人。警方说,工程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网和帆布、易燃的发泡胶板,又移除楼梯走火通道的窗户,开设俗称“生口”的开口方便工人进出外墙棚架,涉嫌严重影响楼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势迅速蔓延、阻碍逃生。廉署的一项串谋诈骗控罪指,在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的招标中,黄侠然、侯华建、何建业和两家公司涉嫌在投标分析报告里隐瞒宏业过往8年的诉讼记录、夸大宏业的评分,诱使业主投票给宏业,令宏业取得总值超过3亿元的大维修合约;另一项串谋诈骗控罪涉及鸿毅参与的86项楼宇维修工程,指吴跃没有妥善履行注册检验人员的职责。
法庭在6月10日首次提讯和9月2日第二次提讯时,也都按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鸿毅9月2日也没有代表出庭。高等法院9月16日在鸿毅缺席的情况下颁令鸿毅清盘;宏业也被指在另一项大维修工程中拖欠工人薪金,被债权人入禀高等法院申请清盘,案件11月11日再讯。屋宇署另向鸿毅、宏业及其董事等4人提出259项检控,劳工处也提出25项检控。
- 2025年11月26日宏福苑大火
- 2026年6月10日警方和廉政公署落案起诉7人和两家公司,首次提讯后押后
- 2026年9月2日第二次提讯,鸿毅没有代表出庭,按控方申请押后
- 2026年9月16日高等法院颁令鸿毅清盘
- 2026年10月29日第三次提讯,按控方申请押后
- 2026年11月11日宏业清盘呈请再讯
- 2027年1月14日两案再提讯
数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媒体报道的法庭消息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大火发生11个月后,追究刑事责任的两宗案件还停在裁判法院提讯的阶段,家属要知道法庭怎样认定谁该负刑事责任,至少还要等到2027年。这是因为,两案6月起诉以后三次提讯,三次都按控方申请押后,控方这次还在研究要不要新增或修订控罪。
不同看法警方和廉署已拘捕35人,串谋诈骗控罪还牵涉鸿毅参与的86项维修工程;控方申请押后是为了等法律意见、把控罪定准。我们同意控罪要定准,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控方给自己定的只是在下次提讯时完成法律意见、调查和专家意见这些程序的目标,还没有说什么时候开审。
我们的判断2027年1月14日的提讯上,两案会不会再押后。我们判断,2027年1月14日的提讯上,法庭会再次把宏福苑误杀案和串谋诈骗案押后。这是因为,控方只是以下次提讯为完成法律意见、调查和专家意见的目标;鸿毅已经清盘,清盘人不会在本案代表鸿毅,黄侠然还要再索取法律意见,宏业也面对清盘申请。被控误杀168人的五名被告里,鸿毅这家公司已经清盘,10月29日的提讯上连代表鸿毅出庭的人都没有。
综合香港01、有线新闻、点新闻、大公报报道
数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