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民主派初选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去年 6 月在监狱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谋勾结罗冠聪等危害国安。案件排期下周三(9 月 2 日)处理黄之锋的答辩及判刑(Plea and Sentence),预计需时 1 日。
司法机构网页最新显示,审理本案的法官为高院法官谭耀豪,将是他 2024 年 9 月出任高院法官以来,处理第二宗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他早前与上诉庭另外两位法官,审理 47 人案上诉至终审法院证明书的申请,最后批准申请。(见报道)
谭耀豪出任高院法官前,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并参与支联会被指煽动颠覆案。他离任后,该案由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担任主控。

黄之锋被指与罗冠聪等串谋勾结
黄之锋(起诉时 28 岁),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经修订控罪指他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黄之锋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早上被捕,同日下午提堂正式被起诉。根据《国安法》,串谋勾结罪一经定罪,可判监 3 年以上、10 年以下。但若属「罪行重大」,则可判囚 10 年以上至终身。
黄之锋今年 5 月就本案应讯时身型清减不少,他身穿长袖蓝色衫,架黑色框眼镜,不时望向公众席。(见报道)
黄之锋原预计 2027 年出狱
翻查报道,时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常委罗冠聪,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条文当天早上,先后宣布退出香港众志;众志下午即日解散及停运。《国安法》在当晚 11 时在香港刊宪实施。
黄之锋在 47 人案选择认罪,被判囚 4 年 8 个月,连同其他案件刑期,原预计 2027 年出狱。
罗冠聪则被警方国安处悬红 100 万元通缉,指他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悬红通告指,罗在 2020 年 6 月 27 日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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