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前副总经理蒋艳萍,被喻为「三湘第一女巨贪」。她从基层仓库保管员以「性贿赂」拉拢各级干部达40多人,一路升至副厅级官员。最终因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落马,成为反腐史上极具争议权色交易案,还列入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课程案例。
公开报导显示,检方调查,1958年6月出生的蒋艳萍,一生靠男女关系晋升,每一阶段都会锁定更有权势目标。18岁下乡当知青,为了回城,先搞定大31岁公社干部;进工厂后,又在病床「招待」住院上级领导,顺利调入长沙。
随后,从公司主任到省计委副主任,狩猎般精准将一个个权力内核撂倒在床,前后「性贿赂」各级官员达40多人。长沙建筑圈因此流传:「没有她揽不到的工程,没有她摆不平的男人」。连预算高达7.6亿元(人民币,下同)「三湘第一高楼」长沙电信枢纽大楼,也靠她对局长发动金弹与肉弹双重攻势,硬生生抢到手。
人民网形容,蒋艳萍一方面行贿送礼,一方面以色相拉拢权贵,形成庞大官场关系网。
中新社报导,「权色交换」系蒋艳萍攫取利益重要手段。法院查明,1995年至1999年间,她利用职务在承揽业务、工程发包、工作调动及职位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利,15次收受贿赂共187万余元;另有贪污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
更戏剧性的是,坊间盛传,1999年她被捕后,怕她在地关系太深而异地羁押,不料她仍色诱看守所副所长万江协助串供;万江事发崩溃坦承:「我最受不了她那双眼睛。」更匪夷所思是,蒋艳萍竟因此怀孕,依法孕妇不判死刑,而改判死缓。
2001年蒋艳萍一审、二审均被判死刑;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改判死刑缓期两年运行。院方公布改判,但没有证实改判原因是否与网传「狱中怀孕换死缓」说法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