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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案:法律学者批法庭以言入罪 轻易令宪法适用於香港 将改变国际对港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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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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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来以和平方式推动平反和悼念六四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及其最後一任领导人李卓人和邹幸彤,被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但人权中心指法官阐释中国宪法是越俎代庖;而法律学者黎恩灏更指出,裁决显示法官是先有政治假设而作出推论定罪,更危险的是,裁决绕过香港基本法,确认中国宪法适用於香港,将为警方日後执行国安法大开方便之门,和平倡议者极易由合法推动变非法,预料将大大改变国际社会对香港的看法。

2026年8月21日香港警方严防旁听支联会案人士,入庭者均须像社运人士雷玉莲般,走过警员筑起的警墙。(麦燕庭提供) © RFI 麦燕庭提供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三位由行政长官指定的国安法法官,今(21日)早裁决,被迫解散的支联会,其五大纲领之一的「结束一党专政」,就是要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但中国宪法订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徵」,是中国「根本制度」不可或缺的元素;在现行宪法下,「推翻」或「破坏」中共领导地位,等同《港区国安法》第 22 条所指「推翻」或「破坏」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而这便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所成立的「其他非法手段」,故此裁定三名被告煽动颠覆罪成。

人权中心:法庭「违宪」论荒谬

不过,由香港法律人士在海外组成的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发表声明指,法庭越俎代庖地对中国《宪法》作出片面解读,将支联会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和平倡议与理性表达,强硬定性为颠覆政权的「非法手段」,形容法官虽口说维护人权丶实则却上纲上线的裁决,为无底线的政治打压提供司法背书。

中心发言人表示,法庭一方面明言不熟悉中国宪法,但又利用当中条文作无上权威,武断地将支联会的和平倡议定性为非法颠覆,可见法庭的定罪逻辑荒谬且自相矛盾。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黎恩灏接受访问时亦批评香港这忘普通法法官阐释中国宪法的做法。他指出,事件凸出两大问题,一是反映法官双重标准,法官既以不懂南韩法律为由而不接纳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光洲事件为例来说明民主转型,但同时又自行阐释中国宪法,更用上中国宪法有独特背景和具有广大民众基础等与法律无关的政治判断,并据此裁定支联会纲领违宪,被告坚持纲领违反国安法。

黎恩灏:裁决绕过基本法 为警方执法大开方便之门

他续称,以违反中国宪法作为违反香港法例的基础,等於绕过了有香港小宪法之称的《基本法》规定。因为根据 《基本法》,中国有关国防丶外交和其他不属於香港自治范围内的全国性法律,经人大常委会按既定程序讨论通过後,才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实施,但现时三名法官毋须谘询中国宪法专家,便自行裁定,以宪法第一条为基础,指「结束一党专政」违宪,从而违反香港的国安法,等於将宪法相关条文直接适用於香港。

黎恩灏指出,法官裁定违宪即属国安法煽颠罪中的「非法手段」,不单与普通法的香港以违反具体法律才算非法的认知不同,更大大扩阔了国安法的执法范围,因为根据法官为「非法手段」所作解释,其定义将十分广阔,将给予香港警方相当多空间去调查或拘捕,大大方便了他们执法。

事实上,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法官作出裁决後已表明,裁决对警方日後的执法工作有极大帮助。

但正是这种方便令普罗大众忧虑。黎恩灏解释,若数十年来坚持以和平非暴力的合法手段去纪念六四和推动其温和主张的支联会,只需法庭以他们的主张违反宪法,便可视为非法手段而裁定属颠覆,那日後只要政权认定为违宪,公民的活动便可由合法变成违法,由推动人权变成危害国家安全。他认为,对港人和国际社会如何看待香港而言,这是一个根本的转变,故此裁决才会引起各界关注。

黎恩灏又说,法庭的裁决及附件举列的,都是被告的公开言论,当中没有提及暴力或如何推动政治转型,法庭以此裁定违法,是明明白白的以言入罪,即是在国安法里,单是言论便可威胁国家政权,这在普世价值而言,简直是可笑,亦是对中国自夸的制度自信等言论的一大讽刺。

中心批程序不公 重申废除国安法

除了裁决内容有问题,香港人权资讯中心更批评案年不经陪审团审讯的做法,认为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的过程,不符合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而裁决亦再次显示香港法庭《国安法》下只能担当法律武器化下的司法技术官僚。中心相信,若案件由陪审团审理,将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中心认为,现时的裁决践踏人权,亦等於将过去 32 年参与支联会合法举行的六四烛光集会的港人视为国家的敌人。 

有趣的是,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在裁决中似有预见地写道,法庭经详细考虑後,认为「一个合理的陪审团『能够丶可能或也许』在毫无合理疑点下,信纳」五项推论,包括「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的行动纲领,是针对中国共产党,以终结它的执政地位为目标;被告等并不是在推动以合符《宪法》规定的机制下修改《宪法》的相关条文,而是要否定中共执政权的合法性;被告等期望并相信有人会将「结束一党专政」的行动纲领付诸实行。至於这些推论如何达至,法官未有足够论证,但有推论;情况一如法官指,从行文可知被告对中共一向怀有敌意。

另外,中心重提五个人权特别报告员今年对李卓人和邹幸彤的情况表达关注,指二人遭遇违反其人权保障。当中更引述数据指,截至去年中,有 189 人因国安法相关罪行被起诉,而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按国际人权法标准,估计约有 85%涉及不应被刑事化的合法表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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