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家法院将于周五(8月21日)对两名民主派活动人士作出裁决。两人曾组织悼念天安门事件的烛光集会。人权团体指责,这起案件再次显示香港的自由正在受到侵蚀。
作者:
安娜
香港和澳门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境内仅有的可以公开纪念“六四事件”的地方。然而,自2019年香港爆发大规模民主示威——部分示威曾演变为暴力冲突——后,北京于2020年实施《香港国安法》,此类纪念活动如今实际上已遭禁止。
69岁的李卓人和41岁的邹幸彤曾是“香港支联会”领导人。该组织现已解散,过去每年都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六四烛光悼念集会。
两人于2021年遭到起诉,此后一直被关押。他们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定于周五上午10时开庭宣判,预计庭审持续一小时。案件于今年1月开审,审讯共进行了24天。
另一名被告、74岁的民主派活动人士何俊仁同样受到起诉,但他已经认罪,因而可能获得减刑。控方指,被告“以人权为名危害国家安全”,并强调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并非绝对权利”。
拥有律师资格、在庭审中自行辩护的邹幸彤向法庭表示:“法律迟早必须面对独裁与法治之间的根本矛盾。”
国际特赦组织谴责这场审讯,认为案件建立在对“颠覆”一词“含糊、极其宽泛且武断的定义”之上。
法新社援引法学家戴大为(Michael Davis)指出:“六四纪念活动已经成为一种集体行动,象征着香港丰富的民间示威传统。”他说:“正如黎智英案向媒体发出了严厉打压的信号一样,这起案件也将向那些希望通过民间示威行使言论自由的人发出类似信号。”
民主派报纸《苹果日报》创办人、商人黎智英今年2月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罪名被判处20年监禁。这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判处的最重刑罚。
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法律系讲师赵紫晴(Urania Chiu)预计,周五的裁决“将成为一项重要指标,显示法院能够并愿意在多大程度上,以符合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方式,解释措辞宽泛的国家安全罪行”。
截至8月初,香港当局已以涉及国家安全的不同理由拘捕415人,其中185人被判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