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不认罪,案件今年 1 月开审,审讯 24 天,于 5 月完成结案陈词。司法机构网页最新显示,案件将于下周五(21 日)裁决,预计需时 60 分钟。届时邹幸彤及李卓人已就本案还押逾 4 年 11 个月。

支联会案中,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认罪,李、邹拒认罪审讯,案件将于下周五裁决。(资料相片)
被控逾四年后开审、两被告亲自作供
支联会及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2021 年 9 月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 2022 年 9 月正式交付高院,原定 2025 年 5 月开审,其后两度押后,延至 2026 年 1 月开审。三人原定不认罪,何俊仁于 2025 年 8 月确认改为拟认罪,邹幸彤及李卓人则维持拟不认罪。开审前,邹幸彤曾提出更换法官,传召五名海外证人吾尔开希、周锋锁、高志活、方政、Larry Diamond 视像作供,及撤销公诉书三项申请,均遭拒绝。
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黎婉姫审理,审讯历时 24 天,邹幸彤没有律师代表、自行应讯,她与李卓人均亲自作供,讲述六四的经历、参与支联会的心路历程、对五大纲领的理解。结案陈词今年 5 月 19 日完成,控方主张「结束一党专政」纲领等同「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旨在推翻破坏国家根本制度;辩方则力陈两者并不等同,被告只是想结束专政、而非共产党领导,又强调支联会从来无叫人使用任何手段、枉论非法手段结束一党专政,亦没有煽动颠覆的意图。
被控煽动以非法手段颠覆政权
四被告被指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权机关。控方在邹幸彤要求下,补充定义「非法手段」为「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
根据《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经定罪,「情节严重」可判囚 5 年至 10 年,「情节较轻」可判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往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的,包括贤学思政案,判监 30 至 36 个月、一人判入教导所;光城者案成年被告判监 5 年及 5 年 3 个月;集英杨武堂武术教练判监 5 年,后两者均因《国安法》下的刑期下限,即使认罪仍未获全数扣减。
三人还押逾 1,500 至 1,800 天
翻查资料,李卓人及邹幸彤于本案申保释遭拒、一直还押,何俊仁则曾获批保释,约 7 个月后被指违反条件遭撤销担保。李卓人、邹幸彤至今已还押逾 1,800 天,何俊仁已还押近 1,600 天。若计及李卓人于 2021 年 4 月因 8.18 集会案入狱,他至裁决时已失自由逾 5 年 4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