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指出,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法引发违宪疑虑,行政院长卓荣泰决定不予副署,而「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比例原则及租税法律原则,同样不予副署。这已是政院第4度、共7案针对立院通过的法律案祭出不副署。
现行「党政军条款」禁止政府、政党投资民营广播、电视事业。立法院日前三读修正通过广播电视法,适度松绑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及其受托人间接投资广电事业,从持有1股都不行,放宽至上限1%。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表示,修法涉及的党政军条款及裁罚对象规定,与卓揆先前决定不予副署的「卫星广播电视法」第5条及第50条内容相近,但党政军投资媒体业者的限制及监理,相关规范应该一致,才能符合宪法所要求的平等原则。
她说,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后,因相关规定不一致而产生执法争议,甚至引发违宪疑虑,卓揆依宪法所赋予行政院长的副署权,决定不予副署这次「有线广播电视法」的三读条文。
此外,行政院5月提出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18项家庭支持篇,其中包含0岁到18岁儿少每人每月5000元的成长津贴,一年约1851亿元;立法院7月三读通过在野版本的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明定政府为儿少开立个人未来帐户,并纳成长津贴设计,第一年支出约2162亿元,两者相差311亿元。
李慧芝指出,依宪法规定,行政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提出施政方针、形成施政计划,以及编列中央政府总预算,属于宪法赋予行政院的宪政职权;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18项家庭支持篇,是中央政府衡酌国家经济成长、审酌国家财政力,对于国家世代发展进行完整擘画,以成长津贴搭配弱势儿少发展帐户,实践公平正义。
李慧芝批评,立法院三读的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存入款项包括「企业赞助款」及民众自存,恐让富者存越多、领越多,势必将扩大贫富差距,违反宪法比例原则。此外,这部条例中有关企业赞助款之免税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明确规定免税客体、要件等重要事项,也违反宪法租税法律主义的法治国重要原则。
李慧芝提到,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18项家庭支持篇,还包括育儿留停6+3、婚假延长为14天,产假从8周延长到12周,陪产检及陪产假也从7天增加到14天等完整措施,扩大对家庭的支持,相应法案已送请立法院审议,立法院却以单一补助政策的三读法案,意图强制调整行政院已在进行中的完整人口对策计划以及预算规画,恐将让环环相扣的18项公共式支持措施产生支离破碎的影响;导致未来政策成败的责任归属不清,侵害行政权甚钜,严重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
李慧芝表示,鉴于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比例原则及租税法律原则等多项重要的宪政原则,卓揆为捍卫权力分立的宪政架构,维护法治国家的重要宪政原则,对此条例不予副署;并将依照既定时程,持续推动18项措施,全面建构对国人育儿家庭的公共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