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17日表示,由于立法院日前三读的《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比例原则及租税法律原则等《宪法》要求,为捍卫宪政秩序及行政院权限,行政院长卓荣泰已在17日决定基于《宪法》赋予行政院长之副署权,就本条例不予副署。另外,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法,放宽党政军持股上限1%,李慧芝也表示,这次修法涉及的党政军条款及裁罚对象规定,与卓荣泰先前决定不予副署的《卫星广播电视法》第5条及第50条内容相近,决定不予副署。
李慧芝强调,总统赖清德早就于今年5月27日召开国安高层会议,听取行政院报告,并宣布「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隔日(5月28日)行政院随即于行政院院会中通过该项计划。之后,立法院才在7月24日才三读通过《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而依《宪法》规定,行政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提出施政方针、形成施政计划,以及编列中央政府总预算,属于《宪法》赋予行政院的宪政职权。
李慧芝重申,「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是中央政府衡酌国家经济成长、审酌国家财政力,对于国家世代发展进行完整擘画。提出「安心生养、强化托育、教育加码、友善职场、居住减压」5大面向共18项措施,将「补助式育儿」全面升级为「公共支持式育儿」。
李慧芝指出,18项措施当中「0到18岁成长津贴」,儿少每人每月5000元的经费,已编入116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当中,明年开始,可以直接发放给符合资格的儿少。此外,「成长津贴」搭配「弱势儿少发展帐户」,不但让每个孩子从0到18岁至少有108万元支持,政府更是帮弱势家庭「1:1对存」,以实践公平正义。反之,立法院三读的《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存入款项包括「企业赞助款」及民众自存,恐让富者存越多、领越多,势必将扩大贫富差距,违反《宪法》比例原则。此外,这部条例中有关企业赞助款之免税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明确规定免税客体、要件等重要事项,也违反《宪法》租税法律主义的法治国重要原则。
李慧芝进一步说明,「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的18项措施,还包括「育儿留停6+3」,亦即双亲各自请满6个月育儿留停津贴后,可各再多领3个月;并提出婚假延长为14天,产假从8周延长到12周,陪产检及陪产假也从7天增加到14天等完整措施,扩大对家庭的支持。而对应此项措施的相关法案,包含《性别平等工作法》、《就业保险法》等相关法案,行政院已送请立法院审议。相反地,立法院却以单一补助政策的三读法案,意图强制调整行政院已在进行中的完整人口对策计划以及预算规画,恐将让环环相扣的18项公共式支持措施产生支离破碎的影响;导致未来政策成败的责任归属不清,侵害行政权甚钜,严重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
李慧芝表示,鉴于《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帐户条例》,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比例原则及租税法律原则等多项重要的宪政原则,卓荣泰为捍卫权力分立的宪政架构,维护法治国家的重要宪政原则,对此条例不予副署;并将依照既定时程,持续推动「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的18项措施,全面建构对国人育儿家庭的公共式支持。
针对《有线广播电视法》,李慧芝表示,对于党政军投资媒体业者的限制及监理,相关规范应该一致,才能符合《宪法》所要求的平等原则。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后,因相关规定不一致而产生执法争议,甚至引发违宪疑虑,卓荣泰依《宪法》所赋予行政院院长的副署权,决定不予副署这次《有线广播电视法》的三读条文。
